原被告来自异世界

第九十二章 美佳被捕

    
    “什么?美佳杀人了?熊猫杀人了?国宝犯罪了?”
    “是啊……好像证据非常确凿……艾利检察官一开始也不相信,可是找了很久的证据都没有找到对她有利的。”妮丝蒂娜一见面就和史帕克报告了这个消息。
    “我要跑一次现场看看。”这史帕克昨天刚忙了一整天,回家倒头就睡。今天一上班就听到这种事,火急火燎地穿起大衣就准备出门。
    “史帕克,你去哪里?”妮丝蒂娜问。
    一只手刚套进袖口的她回答道:“当然是去现场咯。”
    “别去了,现场已经被封锁了,证据也已经采集完了,据说事发地点是密室,只有两个人进入,门口有监控,没有第三人出入。被害人进去后,就死在里面……当时只有美佳姐一个人在。”妮丝蒂娜给她介绍到案情,也是她刚刚从艾利那边批发过来的。
    史帕克眉头一皱:“又是密室?会不会又是什么变色龙人偷偷摸摸干的?”
    “唉……”妮丝蒂娜这句话憋了很久一直没有讲,想讲又有点犹豫:“美佳姐……她自己承认了……”
    ……
    …………
    什么?她自己承认了?这可怎么办?
    “不!不要放弃!是故意还是过失还不知道呢!故意杀人最高判处死刑,过失致人死亡,一般也就判三年到七年,如果得到被害者家属的谅解,说不定还可以缓刑呢!”史帕克显然不愿意放弃这样一个朋友。
    “走,去找被害者家属谈谈,看看有什么线索,或者是不是能获得谅解。”
    这种案子,是故意还是过失,区别其实很大很大。显然,她不认为美佳会故意去杀一个人。
    除非……
    ……
    在被害者家属的屋内,场面陷入了沉寂。
    被害者是美佳的老板,也是史帕克的熟人,说来也巧了,就是昨天见过的那个房东,熊万青。
    这熊万青除了做房东外,还兼职了许多其他稀奇古怪的业务,比如,他和朋友开了一家网红经纪公司。
    通过一段时间的炒作、运作,捧红了不少主播,其中也签约了美佳。他策划了一系列弱智推广方案,但效果却非常好,美佳现在已经是一个头部主播,月入百万那种。
    当然,作为经济公司,前期铺入的资源不是白给的,世界没有免费的午餐,在捧红后,这经济公司,总要有分成提成的。
    昨天傍晚6点左右,美佳因为发薪时,被扣了许多税啊、推广费啊、刷量引流费啊什么的。她计算了半天,计算不清楚觉得被多扣了,就去了熊万青工作室的办公室,发现他并不在那里,便在办公室等他。
    门口的监控显示,约莫15分钟后,熊万青办完事,似乎喝了点酒,摇摇晃晃地回到了办公室。
    指纹开了两次门开不开,随后助理走了过来,帮他刷卡打开了门。
    熊万青走进去约莫两分钟后,美佳慌慌张张地开门跑了出来,大喊大叫着什么。随后,门外的助理一起进去,两人又慌慌张张地一起又跑了出来,摸出了手机,报了警。
    很明显,这两分钟内,是出了什么事。
    事后,约莫10分钟以后,待警方和医生赶到时,被害人已经断气了。根据法医鉴定,是死于脑颅内出血,大脑一侧遭受了剧烈撞击。
    而美佳也承认,是她和熊万青争吵后,推了他一把,导致他撞在了桌角上。
    可以说,这个案子,事实经过都已经很清楚了。
    无非是故意想把他杀掉,还是在动手中不小心推搡导致,美佳虽然是熊猫,但是类属上划分却是熊人,力气大一点也是有科学依据的。
    如果往过失的方向去辩护,显然还是很有希望的。
    史帕克看向了被害人的家属,应该是他的夫人,便开了口:
    “那么……你们家属有什么想法,可不可以聊一聊?”
    “我们能有什么想法?杀人偿命就是了。”对方的态度显得很冷漠,对于突发的这个情况还是不能接受的,如果不是负责办案的检察官说约出来谈一谈,她连这次会面都不想来。
    “那……”其实史帕克也是能理解家属这种心情的,换谁都不能够接受人突然就没了,但该问的还是得问,律师必须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那……我就想问下,是不是需要被告人的经济补偿……”
    在一般的刑事判罚中,如果可以积极赔偿,得到受害者家属的谅解,那么往往死刑是可以避免的。而如果是过失犯罪的话,因为对社会危害不大,得到谅解甚至是可以被判处缓刑的。
    “我们不需要什么补偿,补偿有什么用?”受害人的夫人:“而且,小姑娘,你不要觉得熊猫可爱就不会杀人。我老公最近一直在研究熊猫的生态,这个叫美佳的熊猫人好像很有问题。一定是他发现了什么,被这个熊猫被灭口了!”
    “什么?什么生态?”史帕克也是一点不理解。
    “你不觉得很可疑吗?为什么一只熊猫就突然会说话了?我看过之前的材料,你给她辩护,说她是残疾的熊人是吧?”熊万青的夫人丢上来了一沓报告:“我老公带她去医院拍过CT,她天生就是这样的,根本和残疾什么无关。然后还做过DNA检测,检测的结果,你自己看吧……”
    史帕克打开了报告,喃喃自语道:“怎么……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
    “唉……”
    “唉……”
    “唉……”
    合议庭叹了三口气,气氛十分沉重。
    今天开庭的都是老熟人,美佳也算是个知名人物,曾经在地震救灾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还领了特区领导颁发的嘉奖。
    此外,她也是个网红,经常帮当地的农民们卖各种滞销的瓜果蔬菜,很受百姓欢迎。
    再加上外形是国宝,更是受人瞩目。
    不是万不得已,是真的不想走到这一步。
    但是,法律就是法律,谁在法律面前都该是一样的,都该是人人平等的。。
    “被告人,美佳,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现在正式开庭,我是审判长宋近桥。”
    “下面宣读法庭纪律……”
    法庭上,大家沉闷的进行着例行的开庭工作,似乎不太想把这个案子进行下去。
    但审判长还是不得不进行下去:“公诉方的证据已经提交了合议庭,现在你们的意见是什么?”
    “我们认为,结合目前所有的证据,美佳的行为是故意,所以犯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希望根据我国法律,依法判决。”艾利检察官也是不得不例行公事,她看向了史帕克,希望她可以跳出来,像以往一样【法官,我有个想法】来驳斥自己。
    但这个案子,证据实在过于确凿……
    “法官,我有一个想法。”
    !!!
    沉闷的法庭,突然吹来一股清风,吹散了这片迷雾。
    审判长如沉睡中惊醒一样,看了下去,随后……
    “喂,被告人,没有到你说话不要乱说话啊,你现在是最需要遵守法庭纪律的人好不好。”审判长发现,说话的人,并不是辩护人,而是被告人美佳,有点失望:“辩护人,你有什么想法不?”
    “到目前为止,大部分情况,都得到了证据证词的交叉比对。”史帕克看着材料,确实没太多作妖的空间:“美佳先进入了房间,随后她和熊万青说工资的事。熊万青不理她,就自己管自己翻桌上的资料。美佳见他不理不睬,心中一怒,推了他一把,结果他没站稳,人整个后仰头撞在桌角上,扬天倒在了地上,因为脑颅内出血死亡。”
    桌角?面积?
    似乎这一刻之前没有注意到一个很古怪的点。
    “审判长,我有个疑问,虽然说,被害人确实是因为脑颅受到撞击,内出血……但是这个撞击的痕迹,是不是有点古怪,我们可以看到,验伤报告上显示,脑颅受到撞击的痕迹……怎么说呢……”
    审判长也看了眼鉴定的照片,这个脑颅受撞击的痕迹,中间是一个三棱的痕迹,内有出血部位,很明显是被桌角给撞到了。
    但是,这个三棱伤口的外面还有一个球形的凹陷。
    “我是觉得,打死这个熊万青的物件,似乎长的有点古怪,可能不是桌角……”史帕克纠结了半天,总算是牙膏管里挤出一点不同的想法。
    “唉,史律师。”艾利检察官拿出了现场的鉴定报告:“这个桌角上惨烈的血迹和残留的皮屑油脂等,经过轩辕的鉴定,与被害者是一致的,可以肯定的是,他当时确确实实是撞在这个桌角上的。”
    “那你怎么解释这个……外圈这个圆形的伤痕呢?”史帕克看着她,这个痕迹实在是有讲不通的地方。
    艾利其实觉得这根本不是大问题:“这很简单,就是被害人当时受伤倒下后,被告人又在他脑袋上用什么东西补了一下,所以,这个伤口不是一个长成这样的物体造成的,而是分两次,由两个不同的物体造成的。”
    其实这一点,艾利在开庭前早就考虑过了。可惜,她也说服不了自己,这些理由,是可以成为无罪的证据。
    “这……这个说不通啊。”史帕克拿起了另一份案发现场的照片:“根据当时拍摄的现场照片,以及被告人的证词,还有门口被害人助理的证词。被害人死亡时,是仰面朝天的,那么这头后的伤口是如何构成的呢?这就算按检察官的说法,要补刀,也是补在面部啊!!”
    “那……这也不是什么很大的问题,很可能被害人当时先是面朝地面倒下的,随后被告人又砸了他一下,再翻过面来。”
    “为什么要翻面?你当是煎荷包蛋嘛!”明显这个行为就非常不合理,有违常理。
    犯罪分子的行为,大部分,都是有理由的。
    “很可能就是为了翻过来看看有没有死,这不行吗?”
    “这太牵强了!”
    见双方在这个问题上争执不下,审判长打断了他们:“好,这个问题,被告人,你当时是怎么样的?可以自己说一下嘛。”
    “我当时……我当时就记得他倒下了,我没有后面打过他啊,我看他倒下,我就慌张地跑出去了。我真的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到这样啊。”美佳似乎觉得脚有点疼痛,调整了个姿势,随即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地说着,这段话真情流露,倒也让人信服,可惜法庭是要讲证据的。
    对!证据!
    “那么我问一下公诉方,你们说美佳在被害人倒地后,又补了一刀,是用什么东西补的?”史帕克发出了疑问,既然公诉方咬定是她补了一记,造成这第二下的圆形伤痕,那么这个凶器,不,应该说是第二凶器,到底是什么呢?
    “嗯……”艾利也没想到还能有这个问题,只能先随便应付着:“熊人的力量比较大,可能就打了一拳。”
    “这不可能!因为熊人!她全身都是软绵绵的!怎么可能打出如此硬的一个凹痕??”
    在场所有人都点了点头:“合议庭觉得辩护人说得有道理!”
    这个熊人力量再大,也很难打出一个规整的圆形。何况他们的身体,都是由厚实柔软的皮毛包覆起来,如何砸出一个圆形的凹痕呢?
    显然说用拳头打的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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