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末日等你

第一卷:生命之源 第171章:金饰

    
    孟庆华一觉睡到天光大亮。
    小天佑蜷缩在他的怀里还在睡,师言道已经起身在熬粥烤肉。
    他的目光若有所思地看向蒙城,这三个人去了城里已经半天,也不知道去做什么。
    他有心想去看看,又觉得孟庆虎都没去,他冒冒失失地过去好像也不合适。
    看看架子上已经开始温得粥,师言道站起身,既然孟庆虎和小天佑还没醒,他去看看,顺便叫他们回来吃饭也很正常的吧。
    他刚站起,孟庆虎将怀里的小天佑拢好,坐了起来。
    “他们还没回来吗?”
    “还没有,我刚准备去喊他们回来吃饭,肉烤好了,粥也熬好了。”
    孟庆虎点点头,以手掩嘴,打了个哈欠:“那你去吧,我洗漱一下,这边我看着。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翻的,觉都不睡。”
    他让师言道去,师言道反而有些犹豫了。
    想了想,还是迈步往城里走去,去看看,不管他们晚上进城做什么,多少会留下些蛛丝马迹。
    他也不是要查他们,就是这种被排斥在外的感觉让人非常的不爽。
    等到他看见三个黑人拖着拽着一堆杂物走过来的时候,他还是惊呆了。
    这……
    这是去翻宝贝去了,还是去灰堆里滚了一夜。
    三个人几乎已经看不出人样,从头到脚都是黑色的,唯有张嘴的时候,还能看见一口白牙。
    不是他们突然冒出来,师言道简直不相信这三个是人,而不是一截烧焦的木头。
    “快来搭把手,重死了。”
    萧沐辰拖着手中叮叮当当的东西,往地上一丢。
    这都是他在城里收集的金属材料,金银铜铁,凡是稀有的,只要是能看中的,他都给收集在一起,准备以后去石城用。
    他虽然是个金系异能者,也只能弄点铁条,铁块,烧制个锅碗勺差不多。
    再多,也变不出来。
    他是异能者,不是一座大矿山。
    桑榆拖着一大包的金饰,这可真是值钱东西,可以当货币交流。
    城里原本只有一家金店,大部分有钱人都搬迁走了,金店也没继续开下去。
    不过,也不知道是桑榆运气好,有锦鲤运。她一脚踩空了人家地下室的门,掉了进去,捡了个宝藏。
    这家人,为了路上不被抢,也为了以后能回蒙城继续发展,或者是单纯就是因为蒙城是他的地盘,有地下室,一般人找不到,才将这些金饰都收藏在地下室。
    结果,被又炸又烧,桑榆一脚踩对了地方,将最小的一个能钻人的门被她踩踏了。
    大部分金饰都被桑榆丢进了她的空间,留下一部分装在包里,也算是为他们这次进城做一次交代。
    尽管拿出来的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还是把师言道给惊住了,这也太多了,这可是金子。
    不管什么朝代,金子都是最大的也最保值的流通货币。
    景战伸手在怀里一掏,掏出一条很粗的金链子往师言道怀里一扔:“给你挂着,炫个富。”
    师言道手忙脚乱接过景战扔过来,可以栓狗的链子,喉头一哽。
    那时候他们刚出来执行任务,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去城里吃饭连菜都不会点。
    他们不缺钱,但是也不算有钱。
    一群傻大个子,呆呆坐在金碧辉煌的酒店,看着别人杯影交错,他们只能傻子一样,指着不远处的一桌说:“就照着那桌上。”
    那一桌,坐了四五个男的,金戒指,金链子,纹身,抽烟喝酒,看都不屑看他们一眼。
    在别人眼里,他们就是乡下来的一群土豹子,
    五大三粗满脸杀气,穷,也惹不得。
    吃完饭,几个人打着饱嗝从酒店出来,师言道指着其中一个被人叫大哥的背影说。
    “等哪天我有钱了,也买个金链子,能栓狗的那么粗,套脖子上。我不怕别人笑话我粗俗,大爷我就是有钱任性。”
    后来,经历了更多的生死,很多事情都看淡。
    金链子,有钱,对他来说不过是眼前浮云。
    只有活着,活得像个人样子才是最重要的,其它的都算不了什么。
    师言道一边将粗金链子往脖子上挂,一边笑着捶了景战一拳:“你小子,这种事情到现在还记得。”
    景战头也没回,幽幽地说道:“记得,当然记得,当年那么多一起出生入死的同伴,现在只留下你和我了,我怎么能不记得。”
    师言道刚要说点什么,就听见景战又说了一句:“行了,别感动了,要是真感动,把你那边刀给我吧。”
    靠,刚感动的想流泪,被你一句话给耶回去了。
    那把刀可是个宝贝,是老子……
    算了,是兄弟要的,一把刀就一把刀吧,难道这么多年出生入死,还不如一把刀。
    师言道掏出随身带的刀子,依依不舍地递给景战:“便宜你小子了。”
    景战结果,仔细检查擦拭一番,又从师言道身上撕了块布条包裹起来。
    气得师言道直跳脚:“别摸我,你那手那么黑身上那么脏,要脸不。”
    不要脸的景战将裹好的刀递给桑榆:“给你,这东西还算是个好东西,留着防身。”
    师言道看着桑榆接过小刀,他张了张嘴,又识趣地用手将自己张开的嘴上下合拢。
    反正已经给景战了,他自己留着还是送谁好像也没什么区别。
    三个黑人拖着一堆东西走到营地,好悬没给刚起床的小天佑吓哭。
    等他们三个找了水源洗漱干净,坐下来吃完东西,才有心整理他们在城里收集的战利品。
    也没什么值钱东西,都是比较稀有的金属,景战还找了一辆独轮车,被萧沐辰和桑榆两个人修理修理,两边可以堆东西,扶手上还能架个筐给天佑睡觉。
    睡在竹筐里,确实比大家抱着他睡舒服多了。
    小天佑越来越喜欢待在筐里,困了睡,醒了,撒尿拉屎回筐里继续睡,或者扒在筐口看着外面荒凉的原野。
    他们从蒙城又走了当初孟庆虎他们走过的老路,到那条河边,孟庆虎指着已经淤塞的河道:“我就是在这里将你丢的,那时候我以为再也找不到你了,如果找不到你,我就不回去了,死哪里都行。”
    景战是第一次听孟庆虎提他们去春城的故事,当孟庆虎说道他发热,桑榆被人抱走,他的心都提了起来。
    萧沐辰抿唇,沉默。
    如果那次,桑榆真的丢了,再也找不到了,他是不是要内疚一辈子,还是会慢慢将她忘记?
    想到小小的桑榆因为他的疏忽,被人拐卖,不知道去受怎么样的苦楚,萧沐辰的拳头紧紧捏起。心中暗暗发誓,从此时此刻起,他绝对不会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他要保护她,一辈子。
    到了他们杀小黑的地方,孟庆虎试探着去刨当初他埋工具的地方,九年的时光,翻出那堆锈迹斑斑,几乎看不出形状的一团铁疙瘩。
    想起当初的惊险,孟庆虎现在都觉得心悸。
    他一个大孩子,带着桑榆,加上姜淳于一个弱女子还有一个更小的小小相。
    如果稍有不慎,很可能就再也到不了春城,再也回不了石城。
    孟庆虎一脚将那团锈疙瘩踢开:“走吧。”
    小天佑从筐里摇摇晃晃地站起身,他拍着手冲着桑榆嚷:“吃……吃……”
    这几天,他开始会冒话了,也不知道是刚会说话,还是以前就说过,所以他说话非常清晰。虽然一个字两个字的往外吐,却字字清楚。
    他一说吃,桑榆就知道他饿了,她看了看包里最后一把米。
    省了又省,最后还是没有了。
    现在他们还没到大丰城,离石城光靠走,也得十天半个月的脚程。
    “都煮给他吃了吧,说不定到大丰城就好了。”
    萧沐辰看桑榆将一小把米挑了又挑,想分一半出来,又觉得太少,都不够给小天佑熬一碗粥的。他伸手将一小把米都倒进了锅里:“总要让他吃饱了,你留那一半够干嘛的。”
    什么都不够,可是想到明天小天佑就没米吃了,桑榆就心疼。这孩子真是让人心疼,你给他吃什么他都吃,不管什么,只要给他。
    昨天,景战吃肉,没注意被他捏了一块肉含在嘴里,谁掏也掏不出来。他们也不敢硬掏,怕他呛到肺管。他就用小乳牙磨到晚上,就被他硬生磨完了。
    这是一个被饥饿摧残过的孩子,对他来说,浪费每一点食物都是可耻的。
    对他而言只要能吃的,不管他能不能吃,他都会吃。也许这次吃,下次就没有了。
    所以,很多时候他是不节制的。吃饱了,你只要给他吃,他还是会吃。
    桑榆为改了他这个坏习惯,不知道做了多少努力。
    他们原本一天就停两次,吃两顿,中间饿了,就随便吃点冷的烤肉,或者路边拽一把能吃的叶子草根嚼嚼。
    为了小天佑,他们每天要休息三到四次,少食多餐,慢慢养好他的身体,养好他的胃。
    生个孩子难不难?
    难!
    养个孩子难不难?
    更难!
    这五个从来没养过孩子的大孩子,为了这个小东西真是操碎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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