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炀走后,顾沉暮沉思了足足半个时辰之久,反复想着自己身上有什么闪光点,竟然吸引了那么多优秀的人喜欢。
难道她其实十分的优秀,只是自己一直未曾关注过?
“难道我不是什么普通人而是一个传说中的万人迷?平心而论,这个探花郎学识好,而且人品也好,长相也好,可以说是不可多得的佳婿了。”
“这样一个人竟然对我有些心思,如果没有叶千里在这中间插了一手,我对他也没有什么恶感。”可惜朋友是朋友。
在先来后到的前提之下,她不可能和任何一个异性朋友有任何越界的感情。
“真是便宜他了,我怎么就看上他了呢?明明那样温润如玉的君子类型,才是我心头之所好,或者是让人抗拒不了的英勇霸道。”
顾沉暮对比了一下现在似乎喜欢自己的几个男人,还是不明白以自己的择偶标准,怎么就看上了叶千里。
不过真是全部溜出来对比一下,却有些无奈的发现,他还是只对叶千里一个人有兴趣。只要想想和另外几个人任何超出友情的行为,都恶心得浑身发抖起鸡皮疙瘩。
不管是因为什么看上了他,顾沉暮都是一个对感情极为专一的人。
而且性格方面虽然不忍直视,可是在很多地方他同样优点重重。
比如说那近乎于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承诺,再比如说他本身已经是一个不怕鬼的人。
若是哪一天不小心在他面前暴露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也不用担心鸡飞狗跳,吓得自己心爱的丈夫成为疯子。
这样想想,果然是其他人都无法比拟的。
叶千里捏着从信鸽腿上取下来的信笺,眉头拧在了一起。
这又是从哪里冒出来了一个所谓的苏先生?就算是已经定下了婚期,顾沉暮也总有办法能够在外面沾花惹草,他不过一不留神就又多了一个情敌。
而且这个情敌还是最近风头正盛的探花郎,据说已经得到了皇上的赏识,暂时虽然没有调动,却准备在过段时间之后将人安排到较为重要的位置,然后等着他一点一点磨练着自己爬上去。
“寒门子弟,认真刻苦,胸有丘壑,言之有物。”
后面八个字是皇上亲口所说的评价,但前面八个字却是他能够得到重用的关键。
寒门子弟代表着身后的背景,干净认真刻苦则代表着这个人不容易被外物所吸引,因此他才有可能得到重用。
否则一个心思虚浮的人有再高的才华,也不过只能承担一些小事,不可能被看重。
以他的才华被提点为状元也并非不可能,不过因为长相颇佳,所以被特封了探花郎。被点为状元的是一个年纪更大一些的学子,写出来的文章更加沉稳谨慎,是个圆滑的人。
“报,已经把人抓到了,据他所说是秦小侯爷买通他下毒,意图让太子妃毁容。”
秦珩。
叶千里当然知道他不是那样的人,秦珩为人蠢是蠢了一些,而且耳根子还软,很容易就被人带偏扭曲了是非曲直,但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决计不会亲口下令把人毁容。
和秦小侯爷有关,又能够这样恶毒的人,刚好就有一个,而且顾沉暮与她还真的就有些仇怨过往。
“李如兰,呵。”
“在那个刺客身上下毒,并且花重金买通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既然不是要命的事情呢,无论他怎么胡来都无妨。
毕竟李如兰若真的稍微有些聪明,就该知道是她先过界的,那么无论被怎样对待都是理所当然。
“啊!”李如兰在睡梦之中忽然被惊醒,满头都是冷汗。
一边急促的喘息,一边手忙脚乱的把身侧的人叫起来,“别睡了,睡得跟头死猪一样,孩子呢!”
因为一点意外,孩子比预计的日子提前了一个多月出生,生下来之后就瘦瘦小小的,哭声也很可怜。
李如兰自己嫌弃的不行,却还抱着孩儿长大之后为自己报仇的想法,所以平日里还算是尽心。
不过像夜里起来照顾孩子这种事情,却是一点也不会插手的。
不过往日里晚上总是会听到偶尔哭闹,今天她做了个噩梦,又刚好周围寂静的只有虫鸣声,所以就慌了。
“你给我起来呀!”
秦珩被硬生生拉扯了起来。
李如兰可以夜里对孩子不管不问,完全放心将孩子交给奶娘来带,可是他却不放心,所以无论如何夜里总是会多起来几趟去看孩子。
夜夜如此,也导致除了听到孩子的哭闹声之外,他夜里睡得非常的沉,白日里也显得有些困顿。
“我去看,你好好的呆在这里不要下来吹了风。”秦珩心中有很多的话想说,最终却也只是抱着被人打搅好梦的郁气去看孩子。
秦珩也走了,这屋子里面再没有外人。
李如兰忽然间有些后悔,早知道一个人呆着这样难熬,就应该跟着一起过去的,也不至于一个人在这里惊恐莫名,不知该如何是好。
秦珩去看孩子,发现孩子和奶娘都睡得很沉。
要是在往常他一定会觉得非常欣慰,他试图叫醒奶娘,问问孩子的情况,却发现怎么也唤不醒,后知后觉的发现不对。
就在此时他刚刚出来的主卧里传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叫,那声音是李如兰的。
就算他现在对她的感官很复杂,可毕竟她还是孩子的母亲,秦珩。想也不想便急速跑过去。
一个穿着夜行衣蒙面的男子用刀在脸上画着什么,另一只手堵住了她的嘴。
“秦小侯爷,我劝你不要多事,这个女人动了不该动的人,我只是听她的吩咐,在她脸上划出伤口,并撒下她给的药粉,后果如何,看她自己的恶念是多是少。”
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此之前甚至没人刻意关注过那所谓的药粉,到底有什么效果。
秦珩手脚冰凉的站在门外,听着屋里面的惨叫却生不起来同情之心。
等过了很久,甚至于人都要走了,他这才出手,将人拿下。
刺客主要擅长灵巧,他从小就跟着父亲练习武艺,捉拿一个没有防备之心的刺客,只是小事一桩。
李如兰看到他如此轻松就将刺客拿下,眼睛瞪的极大,里面布满了清晰的血丝,密密麻麻的覆盖了白色的部分,看着好像是一双血红色的双眼。
她脸上,赫然是一个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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