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是吃饭时分,酒楼里的客人不算少。
作为狼山镇上最大的酒楼,“春风不醉”里里外外都收拾得干干净净,还点着据说是从交州那边带过来的檀香。檀香气味芬芳馥郁,有种牛奶香甜的味道,好些食客就是冲着这股子味道来的。
“春风不醉”的掌柜,是个女人,据说比这檀香还要香。
掌柜的就是老板娘,是那种独挡一面还没有老板的老板娘。
老板娘年龄已过三十,看上去却刚刚二十出头。该瘦的地方瘦,该丰满的地方丰满,白晳的皮肤仿佛可以掐出水来,一双脉脉含情的的大眼睛。乌黑的发髻,金色凤钗上镶着颗闪闪放光的珍珠。
这颗珍珠传闻出自东海,据说是狼山上的老大亲手所赠。不管来历如何,与“春风不醉”成为狼山脚下首屈一指的酒楼,应当不无关系。
有这样的老板娘,又有谁敢在“春风不醉”闹事?
可偏偏有一个,趿着双旧草鞋,背着个旧草帽,一身牧童打扮。进来后不坐下点菜,却横起根看上去也是旧旧的长笛,放在嘴边轻轻吹奏。
吹的曲子前段空灵飘逸欣步闲庭,转而声如莺啼宛转悠扬,可是听着听着,却逐渐充满了悲戚与哀伤。
老板娘示意跑堂的拿了两个大馍馍给他,告诉他这里不是卖艺的地方,给口吃的,便可以走了,别打扰了其它客人吃饭。
可这个牧童随手将馍馍扔给站在门口的一条大狗,接着吹他的长笛。
门口的大狗,足有半人高,头上一撮绿毛,肚子上绑着白布。一对眼睛像极了狼,警惕地盯着酒楼里的食客,边吃馍馍边冲着门内汪汪叫了几声。
靠门的桌子旁,有个小孩子当场就吓哭了。
这就是牧童有些不懂道理了,领头的伙计不好气地逐客道:“走了走了,别打扰人家吃饭喝酒……”
牧童笑道:“能不能给我壶酒?”
领头的伙计怒道:“你若是再不走,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我是想走,就不知你家老板娘答不答应?”牧童垂手,放下嘴边的长笛,问道:“老板娘,我和一个兄弟一条狗,想要借道狼山,还请你高抬贵手。”
老板娘笑了,笑靥如花,头上的凤簪微微颤动,身体也同步颤动着扭动上前,说:“你要过狼山就过狼山,问我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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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瞪着西门闷,很不爽。
这穷小子模样的家伙,桌上摆满了盛着各式菜肴的盘子,其间就有他最爱吃的红烧肘子和烩海参。桌子上放不下,都叠了两层,好像底下还有一整只老母鸡汤。
西门闷也不爽,谁愿意有个人看着你吃饭,眼神还非常不友善。
“你一个人吃得了这么多菜?”小狼咽了下口水,没忍住问。
西门闷啃了块肘子上的肉,带着酱色的皮,嚼得满嘴冒油,语音不清地回答:“我吃我的,关你什么事?”
小狼似不介意,嘿嘿道:“好不好吃?”
“好吃,关你什么事?”
“这么多菜你一个人吃不了浪费,要不请我一块吃?”
“我愿意浪费,关你什么事?”
话堵在那,气得小狼不再开口,一屁股坐在西门闷对面,扯下个鸡腿自顾大嚼。身旁扶着他那两个女人,躬着身子陪着笑,脸上的粉蔌蔌往下掉,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西门闷见他坐下抢鸡吃,倒也不生气,干了一杯酒,夹一筷子藕片。
小狼哼了声,取过一只空碗,倒满一饮而尽,说:“酒得这么喝。”
西门闷斟满杯,喝一口。
小狼又是一碗酒。
转眼间,西门闷一杯分三口喝完,小狼却是又干了三大碗。
西门闷终于忍不住说:“像你这样喝酒,怪不得整天一副醉醺醺的模样。”
小狼笑了,笑得就像只小狐狸,眼神中哪还有半分醉意。
“看在这只鸡的份上,我劝你还是早点回去。”小狼一副老气横秋的神情。
西门闷哦了声,问:“回哪去?”
“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小狼道:“早一天还好,昨天晚上开始,别说是人,就是一条狗也休想通过狼山。”
旁边有两桌过路客商打扮的窃窃私语,“老赵,不是说一辆车百铢钱的买路费么,怎么又不让过了?”
被称做老赵的青衣老者蹙着眉头,无奈摇头道:“谁说不是,今天早上连山道都封了。我那三车布本来就因为给孙子办满月酒晚出门两天,现在再绕道豫州的话,就算送到吴郡,都得赔人家钱。”
另一桌有个管家打扮的灰衣老者搭话道:“我们也是,八车黄粟赶了十几天路,谁知被堵在这。这不来‘春风不醉’想想办法,听说这边的老板娘与山上的讲的上话。”
说这话时,他身边的富家公子,看似他的东家,伸指头指了指狼山方向。
西门闷注意到,这根食指自带金灿灿的光泽。不知是手指上套着金色的指套,还是就是根金手指。
富家公子身后站着两个黑衣人,像是他的保镖。一左一右,各自握着把似刀非刀似剑非剑的兵器。两人面目冷峻,脸上挂着讥讽与不屑的表情,似乎并没有将狼山上那七匹狼放在眼里。
老赵忿忿道:“过路费一车百铢,是三个月前就收过的。现在竟然说不让过就不让过,还讲不讲道理?”
呛然声响,小狼背着的刀已出鞘,刀鞘还在背后,刀却已架到老赵的脖子上。
小狼狠狠道:“你这老家伙倒也奇怪,还有跟强盗讲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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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老板娘扭到牧童跟前,上下打量吃吃笑道:“差点看走了眼,原来是洛阳牡丹玄武堂的花堂主。不是我不给你面子,现在就算是山上那七匹狼,都不一定能过得去。”
牧童正是花童花自远,闻听此言,暗自心诧,对方看出了他的来路,他却一点也想不起这个老板娘的来历。
花童脸上不动声色,淡淡道:“我若是一定要过狼山呢?”
老板娘伸出左手青葱般食指,指了指楼上,媚笑入骨,说道:“这要问楼上那个公子答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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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富家公子身后两个黑衣人,同时出手。
锵地一声,两把宝剑出鞘,却只发出一声响。
两人似乎心意相通,动作整齐划一,两柄宝剑又宽又重,有些笨拙,江湖上极少看到。挥手间,几乎是同时切去了身前方桌的四个角,切得不多不少,相同大小。
“敢到我们狼山来撒野,”小狼怒叱:“剑是用来杀人的,又不是锯子,斩什么桌子。”
说话间,小狼随手割下老赵的头颅,满腔热血喷涌而出。
酒楼上霎时乱做一团,杀人啦……食客争先恐后往楼下逃去。
剩下十几个没走的,要么是胆大留着看热闹的,要么是腿发软已迈不开脚了。
这个少年眼睛也不曾眨一下,似乎杀一个人就像切一盘菜一般简单。刀锋在他又手中翻转,直接砍向对面靠左的黑衣人。
黑衣人也不躲闪,挥剑迎上。一般长剑剑身较细,不敢与大刀硬碰硬。他的剑,足有四指宽,精钢打造,丝毫不惧。况且身边的同伴,宽剑也配合着破空而至。
当当两声,刀剑相交。
小狼的刀,竟齐刷刷切断了两个黑衣人的宽剑。
两个黑衣人手握断剑,长度几乎相等,断面齐整,相互看看,脸上都是不可思议的表情。
好一把宝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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