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窈说完了自己生病的事以后就人间蒸发了,季之恒再发过去消息便看见红色感叹号。对此,他也没感到很惊奇。
他对耿窈的信任,已经在她说出早几年的相爱不过是基于金钱之上的利用时,就烟消云散了。
什么癌症,什么借钱,他一句没信。
要不是这两天开始忙工作了不想把自己置身到新麻烦里,他甚至都想报警。
——好吧。报警什么的或许只是气话。他想,他面对感情可能确实是个有些软弱的人。很害怕看见和曾经亲密无间的人撕破脸的场景,所以就算他不忙,他也不会再去追这笔钱了。
他是阳历三月二十六生的,白羊座。虽说对星座这种东西不甚了解,他也知道,白羊座最基础的定义是:勇敢、热烈。
他懊恼又奇怪地想过很多次,觉得那种词条,他好像一个也没占。
他和耿窈之间到了最后,他还是做了个冤大头。
——就当是为年少无知买了单吧。
和忙得团团转的季之恒不同,余盼安最近可以算得上是过着毕业以来最清闲自在的日子了。尽管吴梦时不时就发给她一些推荐她参加的活动,时不时就督促她把上进心拿出来,也完全没撼动她打算过一阵子养老生活的决心。除了日常的写作没有停以外,她一直任自己过着清闲的生活。
甚至清闲到开始学做菜了。
余盼安一直觉得自己没什么大的志向。上学的时候成绩好,可能只是因为脑子灵光加上肯下功夫,并不是要和谁比着学。后来工作了,她也没什么一心往上爬的心态,甚至从没想过要去面试那些她的同龄人都跃跃欲试的大公司。
坐在陌生环境里的一个固定的位置上,处理着一些或是复杂或是繁琐的事情,这听上去确实是很光鲜亮丽,好像人在那个位置上坐着,就对社会有贡献了。可她对于那样的生活,真的兴趣缺缺。
家里的经济是绝对轮不到她来操心的,所以她就只想解决自己的温饱,不给家人也不给旁人添乱。其余的,真的不想考虑的时候就不考虑,真的想放松的时候就放松一下,这都没什么关系。为了这个,她也一直很感激自己的“命运”。她知道像她这样心态的人有很多,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还是在迫不得已地谋生。她可以从小到大不为生计发愁,这真的是上辈子少说拯救了一个村才修来的福气吧。
虽说一起来到了北方,余盼安和季之恒的关系变化也没有太大,仍然保持着有事打交道无事不闲聊的状态,最近没什么和他们两个都相关的事发生,所以他们这几天没有联系过。
直到这天,余盼安在自己的生活微博上发了一条做菜相关的动态。季之恒这天工作完碰巧刷到她的动态,先是给她点了个赞,又发微信过去问她:你都能下厨了?
其实他这话没什么语气可言,只不过硬邦邦的文字放在那,余盼安很难不解读出一种“不是吧不是吧连你都能下厨了”的欠揍感。
碰巧她在这座城市还没什么认识的人,正愁着没人试吃她的菜呢。她就带有报复意味地回他:是啊,周末来吃饭吗?
她想的是——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真正的黑暗料理。以及——啊我终于不用做自己的小白鼠了。
那边的季之恒当然不知道她是这么想的,他还挺开心终于可以不吃外卖了。这段时间他不是在工作场所吃盒饭就是回家吃外卖,一个人下厨太麻烦不说,他也实在没有那个天分,所以厨房到现在都没有动过。
于是,他说:好啊。
周末,季之恒果然如约赶来了。
他在门口敲了足足有五分钟的门,系着围裙拿着锅铲的余盼安才终于把门打开。她抱歉地笑笑,“你敲了很久吗,我那边声音太大了,一点都没听见。”
“......也,没有很久。”闻见厨房那边飘过来的诡异气味,季之恒开始担心自己的胃了,“你这是做的什么?”
“糖醋排骨!今天是我第一次试着做肉菜。”
余盼安答话时双眼亮晶晶的,像是做出了一道难题等着夸奖的小学生一样骄傲。季之恒没忍住笑了,他想:就算不好吃,我也说好吃吧。
两人说完了话,余盼安就跑去厨房盛饭菜了。季之恒也去帮着她拿筷子,他打开壁橱,看见壁橱里的碗个个都精致好看。虽说余盼安才刚刚开始学做菜,家里的生活气息倒是搞得挺浓的。再想想自己那个垃圾箱里全是外卖盒子的家,季之恒不禁觉得自己过得略显凄凉。
闲来无事的话,研究研究怎么提高自己生活的舒适水平,好像也是不错的事吧。
饭菜都上了桌以后,季之恒抱着壮士赴死的心态咬了一口排骨。不过,味道竟然不像他想象中那么恐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期待太低了还是因为饿了,他这时候竟然觉得很好吃。
于是,他自然而然地夸了一句,“很好吃,看不出来你厨艺还挺不错的。”
“真的?”余盼安先是有些不信,很快又想——应该是真的,季之恒也不是那种会为了哄我高兴勉强说假话的人。
她并不知道季之恒刚进门的时候就做好了说假话的准备了。
她也夹了一块排骨尝了尝,确实味道还不错。但她的心情好像并没有因此而雀跃不已。
——人可真是奇怪。
“你最近都在忙什么?”季之恒抛出了一个话题,似乎是想和她闲聊几句。
“我最近不忙,闲死了。”她回答完,忽然睁大了眼睛,“啊!我说你怎么看起来不一样了,你怎么把头发剪了呀。”
“......你才发现。”
“不是不是,我一直觉得有话要说,但是没想起来是什么。”
季之恒是从大三那年开始蓄长发的,原因是当时耿窈说她很好奇他长发会是什么样。他一摊手——这有什么,你好奇我就留呗。
留到现在,他的头发在男生中已经是很长的了。昨天去理发店剪掉的时候,理发师再三确认,“是真的要剪短吧?是我理解的那种剪短吧?”
季之恒无奈又好笑,“是的。”他说,“都剪了吧。”
倒也不是要用剪头发这种事来和谁做告别,只是他本人对留长发确实没什么兴趣,他觉得打理起来太麻烦了,于是便剪了。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