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嫁后

第六十章 拒绝

    
    所以蔡大成一家刚入京就给陈夫人派的人给盯上了,而她亲自上门也就不奇怪了,因为再翻个年,陈小姐都十九岁了。
    蔡大成也知道这陈大人为人品性不错,他也不想难为这个漂亮的小老头,可现在这个小老头却在为难他啊,他如果不坚持原则,那自家可就得散了。
    “太子殿下,您是不是可以走了?刚才您不是还说要急着去找皇上吗?正好微臣也有公事要与陈大人洽谈!”
    对于一边斜坐着准备看热闹的太子,蔡大成可不客气。
    太子无辜被撵,却也只能认了。
    这双方所谈及的将涉及到女儿家闺誉,他留着确实不太好。
    等两人恭送太子后,就按长幼顺序按次坐下了,等黄山上了茶退出后,两人才交谈起来。
    “贤侄,今天本不想找你,可刚才下人告诉老夫,我那蠢妇又到你门上去了,不得不过来给你打声招呼,也给你道个歉啊!”说完起身准备弯腰行礼。
    把蔡大成吓得立马拦住,同时也对陈夫人的纠缠深觉无奈。
    蔡大成斟酌了一下语句,以晚辈身份开口了。
    “大人,按理您夫妇二人看重小子,小子不应该拒绝。
    但我家情况实在特殊!这不只是拒绝您,就是其他人家的闺女,哪怕就是皇上强压我尚公主,小子也不能同意。
    而我弟弟这辈子也同我一样,他也不会再娶任何一个女人。
    您等会听了可别生气,以后也别不理小子了。”
    陈大人这下好奇了,怎么把他弟弟也牵扯进来了?
    蔡大成其实一点都不在乎别人说他们兄弟共妻,但为人处世还得顾及赵娇及别人的感受,于是道:
    “小子岳父临危托孤,把娘子许配给我为妻。
    岳父是位秀才,如果不是生不逢时,定会成为当世大儒。可惜遇到了贪官污吏,一届文弱书生,斗不过先管县令,最后为了保住父女二人性命,不得不散尽万贯家财。
    可老天没开眼,岳父患了伤寒久治不愈即将离世,愁苦自身同时却更伤痛于孤女无人照料,凑巧小子兄弟与他们庙里相遇,岳父万般无赖下托孤,把女儿嫁给了我。
    小子与娘子在岳父面前跪拜成了婚,岳父才闭眼走了。
    当时小子年仅十三、娘子十岁,而小子的弟弟仅有八岁。我们三人无父无母相依为命,以深山山洞为家,以草木为食,平安过了五年。
    五年后,我与娘子在族内长辈见证下成了亲,本以为日子会慢慢的好起来,可却…
    成亲三月后我去镇上卖野货时被抓了壮丁,就此四年没有回去。
    而与小子一起被抓丁的还有同村人,他辗转几月逃了回去,他告诉娘子与幼弟,我被抓三个月后上了战场被当场诛杀,死无全尸。”
    陈大人听到这里心里也很难过,这三人也太惨了。
    “其实当时他说的对,如果不是当时的常将军派人及时救治,小子肯定没了命。
    幼弟在娘胎里时,小子父亲被抓了壮丁,自此无踪。
    家母伤心伤了身,而家里又很穷,所以幼弟从出生起身体就很弱。
    而娘子年幼失恃,幼童时又失估,与我兄弟二人居住深山常年缺了调养,也先天不足。
    所以,小子死讯传给他们时,俩人都病倒了,估计没有我儿子,他们都活不下去。
    因为病的严重,族里每家捐了钱,请人给他们看诊后才发现娘子已怀了我的孩子!
    这孩子的到来可以说救了他们两人的命,因为生活总算有了点奔头。
    娘子生孩子时难产、好不容活过来不说,当时的朝廷却要强制她改嫁,这您是清楚的!”
    陈大人当然清楚,这政策还是他的座师亲自上谏的,政策一出不过一月就全国实行了。
    为了及时补充人口,律法降低了结婚年龄,女孩从十五岁改成了十三岁,而男子初婚年龄不得高于十八岁。对寡妇要求也详细的说明,除非怀孕生子可有一年丧期,其他人必须三月内改嫁出去,否则官配。
    他当时觉得这个政策很有问题,女孩十三岁太年幼了!自己也有女儿,如果没成人就嫁人生子,岂不损伤根本?而对于寡妇他却认可的。
    “最后再族老等人的见证下,我的娘子、我幼弟的嫂子,嫁给了小叔子,带着我的儿子!”
    陈大人大吃一惊,可一想又觉得很合理,毕竟当时他们认为蔡大成是死了的!
    “当时结婚时,众人见证下,为小子守孝三年,三年后他们成了真正的夫妻。”
    “第四年,小子厌倦了天天杀戮的日子,就回了老家。
    回家之后却发现家人惨遭恶霸欺凌,弟弟性命难保、娘子差点流产…
    对于弟弟与娘子婚事,他们没错,因为身不由己,我不怪他们。
    过往四年,没有幼弟的照顾,小子的妻儿肯定不保;没有妻儿的家,幼弟可能也活不下去。
    我与弟弟亲手足,不能因为娘子而终身不来往视为仇人,我们也不能因朝廷强加给她的政策而为难她。
    所以,我们就决定一起生活,也取得了族里长辈的认同。
    我这样的家庭,又怎么可能再让其他女人进来?”
    陈大人心情沉重的走在回署衙的路上,为蔡大成也为了自己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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