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我!凯恩.布莱恩特!为什么要羞辱我?!”黑影朝他怒吼道。
“我想....咳咳....和你谈谈。”凯恩回复道。
一方面,他是想引出开膛手与自己对话;另一方面他知道开膛手是绝不允许有人以他的名义,犯下不可饶恕之罪的。不乱杀无辜,这杀人狂有着很蹩脚,却又很正当的三观原则。
沉默了一阵,静得连心跳声都可以被听到,藏在黑暗中的除了水的滴答声,还有老鼠的吱吱叫声。同时,他还隐约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臭味。
[我在下水道里!]
那人深吸了一口气,说:“你应该知道,那孩子不是我杀的,死在我手上的都是罪大恶极之人,我从不会杀害无辜的人,更别提一个三岁大的孩子。”
“那可不好说,没准你想换种风格也不一定。”凯恩反驳道。
那人影显然动了怒,他朝凯恩走过来,将脸凑到他的眼前。那人戴着一个黑色的头罩,只露出了双眼,头罩上面被他用白笔花了密密麻麻的一套经文。
凯恩看着那双可怖的眼睛,瞳孔在灯光照射下亮着异样的光芒,眼白上布满了血丝,如果那还算是眼白的话。
“不准你侮辱我的使命!也许我是个罪人,但我也有自己的原则与信仰!我手下的亡魂会在烈火中重塑,打开那扇门不需要献祭无辜的灵魂。”他恶狠狠地吼道,咆哮得像只狮子。
(注:神曲,烈火指地狱之门后的火海,入此门者,应当放弃一切希望。)
朝凯恩吼了一番后,他算是平息了怒火,站直身子,再次退回到光影之后。
“你要记住,有些人披着羊羔的皮毛,干的却是魔鬼的勾当。圣树下的果子散落了一地,但不代表每一颗都是美好的。”
在这里他引用了维吉尔的诗歌,却又与原版不同。凯恩突然意识到,‘开膛手’可能已经先行调查了凶手的身份。
“你都知道些什么?”凯恩问道。
“你为什么不去自己一探究竟呢?我想,亲手发掘这件案子的真相,对于你的成长会很有帮助的,凯恩先生。”
那黑影从怀里掏出凯恩的手机,拨通局长的号码后将其放在了凯恩的腿上。
“哦!该死的!凯恩?你还好吗?你在哪儿?”话筒中传来局长焦急的呼喊声。
“我还好!”凯恩回复道,“我应该是在一条下水道里,带地窖的不多,应该是在克什米亚古城附近下面。”
“坚持住!凯恩!我们马上过去!”
黑影走过来关掉了通话,将其揣回了凯恩衣兜里。
“喔~~干得漂亮,凯恩先生,你总是不会令我失望。”
接着,他转过身打开了密室的大门,那股浓郁的恶臭也随之涌进屋里。
“道德常常能填补智慧的缺陷,而智慧却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缺陷。”(注:出自神曲,但丁)
“再会了,凯恩先生。”说完,‘开膛手’便消失在了黑暗中。
之后,警方迅速赶到了凯恩所在的位置,将他救了出来。擦干脚上的污渍,重新穿回袜子踩进皮鞋的那一刻,他感觉好极了,总算是不用再冻着它们了。
同事给他披了一条毯子说:“你确定你不需要去医院看看吗?”
“不,我很好,谢谢。”凯恩接过他手里的保温瓶,喝了几口热水问道,“有什么新发现吗?”
“有,我们找到了那孩子失踪时附近的监控录像,画面上显示他被一个矮个子男人用冰淇淋带走了。他和你侧写上描述的很像,已经把他带回局里了。”
凯恩满意地拍了拍同事的肩膀,说:“很好,走,回局里看看。”
回到警局,凯恩和同事来到了审讯室里,两人站在单视镜外,观察着审讯进行。惨白的灯光照在嫌疑人脸上,让他看上去十分憔悴。
德尔沃弗.布雷克,年龄33岁,身高一米五二,与母亲住在一起,未婚,在小本杰明失踪附近的百货商场工作,是一家汉堡店的营业员。
警方在他个人的电脑里,发现了大量的涉黄录像以及多次浏览不良网页记录,在此前他曾多次因暴力冲突被捕入狱,少年时有着戒管所的记录。
“我说过了!我没有杀那个孩子!”布雷克愤怒地喊道。
坐在他对面的是两个刑警,他们不认同他的说辞,反驳道:“但是监控录像显示你曾接触过他,并带着他走出了百货商场。”
布雷克继续喊道:“那孩子和他的父母走丢了!我只是碰巧路过,想要帮帮他而已。他...他说他的妈妈去附近上厕所了....我只是带他去附近的厕所看看而已!”
“等到了那儿,我让他在门口等我,我进去看一看,出来以后他就不见了。”
审讯员挑了下眉毛,质疑道:“这么说你还进去女厕所了?”
“嘿!我只是想帮他!而且当时女厕所里没有人!”
另一个审讯员跟着说道:“我们查到你有不良网页浏览记录,而且你曾多次因暴力被捕入狱。”
布雷克气得涨红了脸,冲他们吼道:“那群家伙嘲讽我个子矮小,而且他们居然用我那年迈的母亲侮辱我!!!!他们该死!我打他们是天经地义!!他们就该被打!”
凯恩在窗子外看着他发怒的样子,与侧写中凶手情绪不稳,易怒十分吻合。这让凯恩更加相信他就是凶手,虽然还有着一些疑问,但凯恩选择去忽略了它们。
那两个审讯员显然是被他搞得烦了,将笔录摔在桌子上喊道:“别考验我的耐心!布雷克先生!赶快说说案发当天你在哪儿,都他妈的干了些什么!”
“该死的!!!”布雷克彻底被激怒了,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双拳重重砸在桌上,手铐将他的手腕硌出了两道血痕,“我说过我没碰那孩子!!!”
“警卫!!!”
随着审讯员的求助,房间里立刻冲进两名警卫员,他们用警棍敲打着布雷克,重新将他关回了牢笼里。
“你觉得是他吗?”站在凯恩身旁的同事问道。
“应该是他,他符合侧写,暴力倾向,对孩童有特殊癖好,尸体伤痕角度显示凶手是个瘦小的人。我的意思是,全市也找不出几个像他这么矮的了,凶手总不会是个孩子吧?”
“但他通过了测谎仪。”同事反驳道。
凯恩耸了耸肩,说:“那玩意儿并不是百分百准的,在学校的时候,我常用它来向我的前女友表忠心。”
在大学的时候,凯恩交了个很要命的女朋友,她绝对是那种相当漂亮的姑娘,可是却生性敏感,总是担心凯恩会沾花惹草。所以那时候,每隔几周她就会拉着凯恩去捣鼓测谎仪。
而测谎仪主要是监测人的植物神经,常理下植物神经是不受意识支配的,完全是自发的条件反射。所以在人说谎的时候,测谎仪就可以通过植物神经来判断此人的方应。
凯恩是个滑头小子,他知道那玩意的原理,所以每次都会去买上一块超浓的巧克力,吃下大半,然后将剩下的小碎块压在舌根底下,以此麻痹植物神经欺骗测谎仪。他那时候是个浪子,可不会满足于现状。
“我们已经审讯他两天了,他的样子可不像是在撒谎。”
按照大学里老师教导的那样,久而久之的审讯下,真正的罪犯会沉魔甚至哭泣,因为他知道自己罪有应得,而无辜者则会暴跳如雷。看上去,布雷克像是书中所描述的冤屈者。
其实凯恩多少也觉得这个人不像是凶手,可是他要不是凶手的话,那么根据那些线索指向的,就是比小本杰明高一些的小孩儿了。
案发时附近的监控也拍到过,在小本杰明旁边曾有过一个孩子,可那只是不到一秒的片段,他们并没有过多地在意这个线索。毕竟,一个天生的杀人狂魔,这可能吗?
就在凯恩自我纠结的时候,一名年轻的巡警慌慌张张地冲进了审讯室里,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喔~喔~放轻松伙计,什么事这么急?”凯恩向他安抚道。
巡警上气不接下气,勉强解释道:“又....又一个孩子被拐走了!当我们发现时..呼.....那两个男孩儿正要将她扔进河里,我们立刻跑了过去。”
‘......’
一阵沉默,凯恩首先联想到的是杀害小本杰明的凶手,侧写中他很明确地用红笔圈出了两个重点。很暴力,顽劣性很强,沉迷于虐杀快感,短期内再次犯案的可能性很高。
他的同事立刻追问道:“在哪儿?!”
“安菲尔德公墓附近的桥梁下。”
话不多说,几人立刻取下墙挂上的外套,朝着警车走去。不知为何,凯恩感觉身上很不自在,像是自己之前预想的最糟糕的情况即将发生一样。
“凶手抓到了吗?”凯恩不安地问道。
“抓到了,是两个十岁的孩子,我们还在他们的鞋子上发现了干了许久的血迹,法医正在进行化验。”
听到这话,凯恩被吓得停住了脚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为了确保自己没有听错,他再次问道:“等等....你刚才说凶手是什么人?”
那巡警感觉到了他很震惊,不安地用手搓着自己的下巴。
“.....两个十岁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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