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听,大姐。
这有难度啊大姐。
你说你老公是和人私奔又不是失踪,我们上哪儿给你找人去?
谁知大姐却坚定表示,别人说他老公私奔,她却知道老公是遇上歹人出了意外,多半已经不在了,希望我们把她老公尸身给找回来。
我一听,问她你怎么知道你老公遇难了呢?
就算这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你咋那么肯定?
妇女就掏出半颗珍珠递到我面前,说:“这金鲛珠是我和我老公的定情信物,我们小时候从一个流浪汉那儿买的,他说这东西一分为二佩戴就代表我们两人的命,活着珍珠就熠熠生辉,谁要有生命危险,珍珠一定暗淡无光。”
我心说这咋跟西方神话似的。
不过传说中鲛人与鲛人之间的却有心意相通的功效。
妇女指着自己手上那颗说:“我们当初交换了对方那份,目的就是为了知道对方的生命状态,这个是我老公的。”
我低头一看,那珠子确实暗淡无光,跟个死鱼眼珠子似的。
要知道金鲛珠为什么叫金鲛珠,除了是通体金色的鲛人之皇掉的眼泪,还有就是通体金光,说是珍珠,看着却跟金子似的。
这说明,女人老公的却出意外了。
但我依旧十分不解:“你说你老公出事儿,但天下这么大,我们上哪儿找出,要知道这年头就算差人想找个失踪人员也没那么容易,何况我们呢?”
“你们不是先生吗?”
女人理直气壮:“我常听说先生能创造奇迹,找到些常人不能找到东西。你们知道上个星期灵机珠宝失踪的那个最大钻石项链吧?就是他们请阴阳先生动用方术找的,东西都能找到,何况人呢?”
“我也不难为你们,明白跟你们说吧,我知道我老公在哪儿失踪的,但我没法找到他,你们去那个地方,把我老公带回来就行。”
喔?
还有这种事?
我一下十分意外,问怎么回事?
女人说:“我老公是三年前去顺德镇西边那个小村子卖猪肉失踪的,我去那儿找过,但没找见人,但我有个直觉,他就在那儿,我要你们把我老公找回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我一听有范围,这就好办多了。
就答应了。
女人十分高兴,说只要我能把她老公找回去,她愿意给我十万块钱。
十万可不是小数目啊。
莫说在农村,就算在城市你让好多人一下拿出十万来也不怎么容易,正心说这女人怎么这么有钱呢?立马注意到她身后的三层小洋房。
每层都是前几年流行的欧式建筑,十分昂贵。
再看女人的面相财帛宫发亮,果然是个有钱人,而且这钱来自夫星,就问他们两口子为什么这么有钱?
女人害了一声,说他老公是杀猪的。
你说杀猪的还能缺衣少食吗?
但也不至于盖这么好的小洋楼吧?
女人见瞒不住,才说本来他们家以前生意也不好,结果有一天他老公去山上砍柴遇上头野猪,一时兴起把那野猪杀了,扛着野猪肉出去,结果卖了个好价钱。
更神奇的地方在于,自从那野猪肉卖出去后,他们家养的猪甭管什么货色,都能卖个干干净净,十分神奇。
每次她老公去街上摆摊,或者挑着猪肉走街窜户,篮子里的肉哪一次不是销售一空?
他们家因此盖起小洋楼,吃穿不愁且不表,就是上市里买几套房子都不成问题,而且随便哪块区域,指哪儿买哪儿。
可惜好景不长,她老公失踪了。89书库
女人跟她老公伉俪情深的,这才要我们帮找。
我一听说行,这个忙我帮你。
但我不要钱,你把你们家那块地让给田大有他们就行。
女人说一言为定,我就带上谢思飞还有花蝴蝶往她口中的顺德镇去了,江司辰和泱泱留下帮田大有他们看看地方。
路上谢思飞问我怎么帮那女人找老公啊?
我说这还不简单?
问问镇上土地公呗。
结果到那儿一查,那个女人叫李春兰,她老公石平已经死了三年了,而且死后魂魄没去当地土地庙报道,因此档案还没往地府交呢。
我给石平招魂也没招到,似乎被什么东西锁住了。
这....难不成真是被人杀害?
我顿时震惊不已,心想那什么金鲛珠还真厉害。而且既然石平真在这个地方遇害,那我到处找找,看看哪个地方的风水最容易出凶伤死,往那儿去找不就行了?
结果还真让我给看到个黄土巷子。
那儿地处三岔口,是个恶鬼扑人格局。生人住此格局,性情凶暴如鬼,做出点儿什么杀人的事儿一点儿不出奇。
赶忙叫上谢思飞和花蝴蝶往那儿去。
到那儿一看,谢思飞往那儿的地形凌空处比划半天,说司辰哥说过,这种右边的格局比较凶,咱们上去问问。
我没鸟他直接向左边那家去了。
整的谢思飞儿一脸懵逼,追上来问我咋回事?
我说你注意到右边这家没,也是和春兰他们家一样,盖的四层小洋楼。
谢思飞一听:“小洋楼咋啦?听说现在蜀州这边都兴这种款式的楼房,住着倍儿有面儿。”
我摆摆手:“那你留意四周格局没,这风水叫恶鬼扑人,主此地人性情凶恶,而且白痴蠢笨,要不就奸滑无比,总之没一个好的。而且还有个共同点,就是穷。”
“这么穷的地方,住户怎么可能盖得起小洋楼?”
谢思飞一脸懵逼摸着脑袋:“可能人家得了什么横财呢?我还是没明白师兄你为什么怀疑这家?”
我说我跟你说个典故你就明白了。
古书上记载,晋阳人刘至宝,身形庞大喜食肉,且家境巨富,不担心吃不起肉的问题。
有一天这刘至宝遇上个道士,说你身上有个东西,这东西让你爱吃肉,只要把这东西拿掉,你肯定不爱吃肉了,我帮你拿掉吧?
刘至宝当时说我那么有钱什么肉吃不起,为什么拿掉。
道士当时悻悻的走了。
又过了两三年,有一天刘至宝正在大快朵颐时,忽然感觉胃里翻江倒海十分不舒服,几度欲呕,半晌从喉咙里吐出个东西到地上。
只见那东西长长的,样子跟条蛇似的。
但浑身粉红且没有五官鳞片,却会蠕动,在地上卷曲不已。
与此同时那从前给刘至宝看相的道士不知从哪儿冲出来,一把抓住那东西扬长而去。
走之前告诉刘至宝,这东西叫酒食肉虫,最喜喝酒吃肉,附在人身上会让人也变得和它一样,久而久之不能自已。
但他还有个消息没告诉刘至宝,就是酒食肉虫还能使人致富,刘至宝之所以能那么有钱,全靠这虫在他体内。
后来道士把虫一拿走,刘至宝家很快败落下来,他从此不爱吃肉,并且再也吃不起肉了。
谢思飞依旧不明白:“那和我们来右边这家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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