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璞随笔

第四卷:浅谈周易 蛊卦(巽下艮上)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解译:蛊,器皿中的食物腐败生虫,象征由太平盛世便而秩序崩溃,陷入混乱,发生事端。蛊卦为拯弊治乱之义。乱极则治,故“元亨”。蛊乱危厉,需历经艰险以治之,故曰利涉大川。
    “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甲是十天干的开始,引申为事件的开端,甲的前三日是辛,同新,是自新之义,甲的后三日是丁,是丁宁之义。甲的前三日是指事物盛极而衰,将要崩溃,事物就应该有自新的精神,想到即将发生事端,事先防患于未然;甲的后三日,是说事端在刚发生时,还不严重,应当反复丁宁观察,留意不可重蹈覆辙,及时加以挽救。
    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加上甲日本身,共有七日。七日正是终而复始、循环往复的周期。物极必反,故取甲日为转乱为治的象征,以七天为治蛊而得亨通的期限。
    蛊卦是有地天泰卦而来,下乾之初九阳爻与坤之上六阴爻交换,而成山风蛊卦,故曰刚上而柔下。其卦德下巽顺、上艮止,则居下者逊顺而不敢违逆,在上位者无所作为,必乱由此而生,故需惩治弊乱。
    乱之终,弊之始也。当事物弊乱之时,能全心全力欲以拯治,则天下将乱而复治,事物必大为亨通。而利于涉险济难者,乃说明应当积极地有所作为以平天下之乱。旧的告终,才是新的开始,这便是天道的运行法则。
    《象》曰: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解译:山下有风,风遇山而止,风在内必郁郁不宣,郁久则坏。君子当此,应振奋民心,培育民德,挽救败坏的社会风气,艮之止者使之动,巽之入者使之出,以兴利除弊,弃旧图新。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象》曰:干父之蛊,意乘考也。
    解译:蛊是前人败坏的事业,故各爻都说到父母。蛊之灾,非一日之故,往往父母养其疾,至子而发,子能干之,则可克愆qian而重新振兴。干,矫正、整治,指蛊卦艮之上九下入初位,成地天泰而治蛊。父之蛊主要在于不思进取,停止不前,即主要是源于艮卦;而母之蛊则在于过于巽顺、苟且,即主要源于巽卦。
    蛊卦之所以出现,主要是因为地天泰卦初爻阳刚上行而与六阴柔互换而成蛊卦,乾元被坏,故全卦以干父之蛊为主,九二爻处于巽之中因而得母之蛊最重,因而干母之蛊。
    考,愿意是老,之亡父,也指活着的父亲。初六蛊未深而犹可治理,能干的儿子继承父亲的事业,纠正父亲之过失,使其无咎,此行为虽有危厉,但终将获吉。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解译:九二以刚居柔,有中道之象,能刚柔并济纠正母亲留下来的过失,没有固执而行。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解译:九三纠正父亲的过失过于急躁未能尽善而小有懊悔,但因得其位而最终无咎。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解译:裕,宽容。六*四纠正父亲过失时宽大过分,而不能最根究底,彻底整顿,以至于愈陷愈深,自取其辱,一无所获。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解译:六五以德乘父,纠正父亲的过失,而又维护了父亲的声誉。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解译:上九蛊深而不可治,因而君子不累于事物而高洁自守,其志向可以作为人们学习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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