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穿异界的魔王大人

第一百一十九章 动乱的序章(52)

    
    路易才不管女人声音有什么特色呢,只要能买他的票就行,笑着点头:“嘿,一看你就是个识货的。不错,位置最好的贵宾票,可以与偶像近距离互动,说不定还能与她合影呢。”
    为表示自己不是万恶的黄牛党,路易把自己说成是一为了展妃偶像,宁可牺牲爹妈也得崇拜她的铁粉,才在黄牛党手中,以万块钱一张票的代价,购买了这两张贵宾票。
    谁想人算不如天算,就在他怀着对偶像无比崇拜的心情,要步入会场时,却接到了父亲的电话,说家里失火了,百万家产付之一炬,让他赶紧滚回家去,火苗子正旺呢。
    “我必须在偶像,与家庭之间,做出艰难的选择,最终选择了后者。”
    抬手擦了把眼角,路易声音有些哽咽的说道:“美女,希望你能代替我,向我的梦中情人,表示我深沉的爱意——这两张票是你的了,十万块。本人手机支持各大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
    “你真是展妃的铁粉?”
    可能是觉得戴着口罩,有些闷热,女人抬手摘了下来,露出一张冷漠,却又俏丽无比的脸庞,在昏黄的灯光下,看上去就像个来自异界的精灵。
    这是个看脸不输给冯玮惟、闵柔的女人,关键是她的冷,不是冯玮惟那种拿腔作势装出来的,而是发自骨子里,带着让人不敢正视的气势。
    偏偏,在这股子无法形容的冰冷中,还夹杂着一丝媚意。
    套用有叶小刀的话来说,这种女人天生性冷淡,但只要一遇到能把她折服的男人,激发出她骨子里的媚意,她即刻就会变成一吃人娇娃,施展出十般武艺,不一次性的把男人榨成干,是绝不会罢休的。
    这种女人天生,就在那方面具备魔鬼才有的本事,男人一旦骑上她,想快点缴械投降都不行,什么时候吐沫,女人说了算。
    所以叶小刀把这种女人视为危险品,宁可对着电线杆子狂撸一个晚上,也不愿意招惹她,在还没有活够之前。
    卧槽,青山市怎么会有如此极品?
    路易双眼微微眯起,觉得并没有看错女人,表面上却假装没注意到她那张脸,笑着点头:“那是自然。我以前就曾经多次看过展妃的演唱会了,当然认识她了——唉,可惜啊,现在她来青山市了,我却不得不放弃与她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心中的痛,你能感觉到吗?”
    “感觉不到。对不起,我不会买票的。”
    女人冷冷说了句,贴着墙根快步向前走去。
    在与路易擦肩而过时,夜风吹起了她的长发,露出耳后的肌肤,比万年积雪还要白,让他心脏猛地狂跳,恶魔有苏醒迹象,慌忙低下了头。
    “早说不买不就得了,害的老子废了老大的口舌,简直是太可耻了。”
    等女人走远后,路易才悻悻的骂了句,看着手里的两张贵宾票,很像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啊。
    “还是去小巷口那边吆喝吧,我就不信凭着老子这三寸不烂之舌,竟然连两张门票都卖不出去。”
    路易发狠了,抖擞精神昂首挺胸,阔步走向小巷口。
    路易抢在女人开口说话之前,多少有些羞涩的样子:“当然了,如果你非得感谢我,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女人看着他,眨了下的眼睛里,带着些许嘲讽,声音依旧冰冷的如万年积雪,没有丝毫波动:“你想让我怎么感激你?以身相许吗?”
    “那倒不必要,我路易岂是那种趁人之危之辈?”
    路易傲然说完,右手一翻,亮出那两张门票,语气诚恳的说:“友情价后再打一折,六折,九万块!”
    “神经。”
    女人定定的看了他片刻,轻轻吐出这两个字后,转身快步走进了体育馆的后门前,抬手敲了敲,很快就闪身进去了。
    “老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勇行为,被她说成了是神经?特么的,更可气的是,老子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她走了。”
    感觉受到莫大侮辱的路易,满腔愤怒无处发泄,唯有抬脚在躺在地上哼唧的俩哥们身上,狠狠踹了两脚,心里这才好受了许多。
    叮叮当,手机爆响了起来,看到来电显示后,路易总算想到该怎么处理手中这两张贵宾票了。
    步行来体育馆的这一路上,胡佳回头看了好几次,确定老爸没有再跟踪后,才给路易打电话:“你现在哪儿?”
    “怎么,相亲先结束了?没有找家上档次的西餐厅,让那帅小伙去装逼?完事后,再手牵手的去看场惊悚电影,感受下那——”
    “别废话,无聊死了。赶紧说,你现在哪儿?”
    听他越说越下道,胡佳连忙打断了他,心里却有些甜滋滋的,因为能听出路易吃醋了。
    “我孤家寡人的没人疼,没人爱的,能去哪儿?无非是在大街上瞎转悠呗。”
    “来体育馆,我请你看演唱会。”
    “可别烧钱,门票很贵的。”
    “本姑娘不差钱。”
    胡佳四处扫视着黄牛党的身影,说道:“立即跑步前进,我马上买票,体育馆门口见。”
    “别,别买,要买,你买我的好了!”
    路易连忙阻止:“我这儿还是贵宾票,千金难求的那种。”
    胡佳才不相信路易有贵宾票,因为她可亲眼看到,随着演唱会的即将开始,妃粉们也开始了最后的疯狂,一张普通票都炒到了一万,竟然有三个富婆,为争抢一张贵宾票,相互抬价抬到了十三万。
    路易像是怀揣二十六万的那种人吗?
    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哪怕他把两张贵宾票递给胡佳,她都不相信这是真的,小嘴张大吃吃的问:“这、这不是假的吧?”
    四处扫视着,防备被冯玮惟发现的路易,冷笑一声:“哼,开玩笑,哥哥我像那种拿着假票来泡妞的人吗?你可知道,我为了买到这两张票,陪你去看演唱会,付出了多大的代价?那是我的清白啊,我堂堂一伟男儿,竟然被那胡子拉碴的黄牛党——”
    听他越说越恶心,胡佳连忙抬手捂住了他嘴巴,推着他向检票口走去。
    路易能两次让孟常新断了胳膊,要想搞定两张演唱票,在闵秘书看来,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小事,实在不值得刨根问底。
    她只知道,能够与路易一起,坐在距离偶像最近的贵宾席位上,一起看演唱会,就是一种拿什么来换,都坚决不换的幸福。
    她从没有与他说过,她超喜欢展妃,但他却提前搞到两张票,在这儿等候她——热恋中的女孩子,总是会把所有事看得都那样美好,继而无视路易从她钱包里拿钱,去买爆米花的不男人行为。
    “来,为奖赏你的优秀狗腿行为,喂你个爆米花吃。”
    坐下后,胡佳葱捏着的一个爆米花,送到了他嘴边。
    路易低头张嘴,心中一荡,连那两根葱白般的手指,也含在了嘴里。
    近乡情怯这种感觉,路易此前从没有过,无论他在外面闯荡多久,只要一踏上这片土地,就会被浓浓的幸福所包围,外界世俗的浮躁,暴力行为积攒的戾气,瞬间化为乌有。
    看不够这山,这水,这树这草这花,这片湛蓝的天空,只想永远守候在师母身边,与村头二愣子一起,做一个小羊倌,与村西傻妞眉来眼去,想法设法背着她父母,把她泡上床,一辈子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去了。
    很奇怪,几乎每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都有个叫二愣子的羊倌,叫傻妞的村姑,还有个刚嫁过来没多久就死了男人的小寡妇。
    他们没开过汽车,没坐过飞机玩过电脑,不用手机,没什么高贵的气质,更不懂的穿什么衣服,才能彰显所谓的性感帅气。
    每次都是憨傻的笑着,搂住你的脖子,像羊那样与你抵下额头,再神秘兮兮的掏出一个鸡蛋,说这是从小寡妇鸡窝内偷出来的,刚煮熟,趁热吃。
    不过鸡蛋皮最好是埋起来,小寡妇已经跳着脚的骂老半天了,正拎着棒槌满村子找偷蛋贼呢。
    他们不在乎路易穿什么衣服,又有多干净,在他们眼里,再贵的衣服,与他们的粗布汗衫一个样,用满是泥污的手抓一下,故意留下几个脏兮兮的手印,代表着他不在的这段日子里,很想他。
    路易逆生长为正常男人,在医学界那是了不起的奇迹,可对他们来说这没什么,本来就该这样才对,就像他们天生就该生活在这闭塞小山村,放羊,打猎,不知道一加一再加六十四等于几。
    路易每次回来,从不带那些巧克力之类的糖果,了不起拿包冰糖,徒步进山时打两只野兔,送给二愣子他们,这就是最好的礼物,看着他们拿着冰糖小心翼翼的舔,心里就会觉得暖暖的。
    把巧克力之类的东西带来这闭塞小山村,就好比在清澈的湖泊中,倒进一桶机油,会造成让人遗憾的生态污染。
    把还烫嘴的鸡蛋,在二愣子吞咽口水的目光中,一点点的吃下去,再在傻妞的引领下,把蛋壳埋在荒草丛中,这才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然后三个人对望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二愣子有好事要告诉路易,刚搂住他脖子,傻妞就在他们身上连踹几脚,双手捂着脸转身飞一般的跑了,害羞的模样让人惊讶。
    二愣子的好事,就是把傻妞给睡了,偷着睡得,吓得傻妞哭了一个晚上,以为第二天就会有个小孩子出现在身边,如果让她父母看到,会不会把孩子卖掉,去换盐?
    说完后,二愣子憨厚的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路易很快就明白了,抬手采住他头发,一拳就打在了他下巴上,你特么的敢睡我喜欢的女人!
    二愣子立即化身为猛虎,把路易扑倒在地上,两个人从山坡上厮打着,滚到山坡下,骑在他身上掐住他脖子,逼着他以后不许正眼看傻妞一眼,得到满意答案后,这才松开他,殷勤的为他拍着衣服,说明天再去小寡妇家偷蛋,给他吃。
    俩人正在这儿嘀咕着,是不是把小寡妇那只芦花老母鸡,也一并偷出来炖了吃时,一个穿着小碎花汗衫的女人,敞着半截怀,露出大半个白花花的胸脯,拎着一根棒槌跑了过来。
    边跑边指着路易大骂,要把他这个偷蛋贼的腿打断——傻妞看她骂的嗓子都哑了,不忍心就告诉她说,路易刚吃了个鸡蛋,蛋壳就埋在山坡旁,那丛狗尾巴下面。
    在二愣子幸灾乐祸的大笑声中,路易唯有抱头鼠窜,还不能眨眼间就跑没影,怎么着也得让她拿棒槌在后背上砸几下,要不然她不会消气,会追到家里去,告诉师母说,那个鸡蛋本来是给师母留着补身子的。
    “别再追了,再追,小心我放狗咬死你!”
    连滚带爬的扑进一个篱笆小院的柴扉内后,路易才来本事,回头跳着脚的恐吓,一只比耗子大不了多少的小黑狗,汪汪的尖声叫着,丛柴扉里钻出去,扑向小寡妇。
    怕狗怕过吊死鬼的小寡妇,脸色大变,转身就跑,接连摔了两个跟头,才算摆脱了小黑狗的追杀,发誓去拿菜刀去了。
    这条小黑狗,是一条正道的中华田园犬,二愣子家那只大狗的孙子——可能是太挑嘴,造成了营养不良,结果就疙瘩住了,脚大的人一个不小心,就能把它才成一张饼。
    路易每次回来,最高兴的除了师母外,可能就是疙瘩了,因为路易会拿小山村人没吃过的牛肉干来喂它,这次也是如此,吓跑小寡妇后,就摇着尾巴跑回来,往他身上乱扑,索要好处费。
    疙瘩分明就是个没良心的,刚从路易手里抢过牛肉干,就发出嗬嗬的咆哮声,威胁他赶紧滚远些,别试图跟它抢东西!
    赏了疙瘩一个大脚,在它接连翻滚的惨叫声中,路易回头,看向站在茅屋门口的一个中年美妇。
    中南美妇穿着小寡妇那样的短袖汗衫,脸上带有几分冯玮惟的影子
    要比她端庄,和蔼多了,尤其是看着路易的那双眼里,带着浓浓的亲情。
    路易眼圈稍稍一红,接着笑嘻嘻的走过去,抬手抓了下耳朵,低头说:“师母,我回来了。”
    “男方,你又瘦了。”
    师母抬手,轻轻安抚着他的头顶,柔柔的说道。
    这句话,是路易被老头赶出国外后,每次回家,师母必须要说的,尽管这段时间在青山市,他好吃懒做的胖了好几斤,可师母说他瘦了,那么他就是真瘦了。
    “以后,我会多吃点。嗯,最好是整天吃土豆炖蘑菇,想起来就流口水。”
    路易要比师母高出大半头,为了方便她能安抚自己的头顶,他会假装鞋带开了,屈膝蹲下来系鞋带。
    土豆炖蘑菇,是师母最拿手的一道菜,路易从来不做,在外面也从来不吃。
    这道菜,唯有师母来做,才是最好吃的。
    只要让她的男方活下来,她就会吃一辈子素,这是师母在帝王谷里许下的愿,这些年从没吃过任何肉类菜肴,也没做过,害的老头嘴馋了,自己去深山打猎,烤着吃完后,再抓把蒲公英大嚼半天,知道嘴里没有肉味后,才敢回来。
    “好啊,老头子去山里采蘑菇了,明天给你做。”
    师母让他站起来,看着他好像比两年前又长高了一点后,才满意的点点头,牵着他的手,走进了屋子里。
    茅草屋内很简陋。地上有几个玉米皮编成的蒲团,老式床头柜上放着个固话,那是师母担心她的男方想她,才安装的,也是村里唯一一部电话。
    到现在为止,路易都不敢相信,师母这个出身京华豪门的千金大小姐,怎么就跟一个比她大十几岁的老头私奔,放弃灯红酒绿的奢华,来到这小山村,一住就是二十多年。
    但这又是任何人无法反驳的事实,而且路易也从没有在师母眼里,发现对生活的任何不满,唯有让他心醉的恬静。
    你能想象到,一个中年美妇的眼神里,带着天真少女才会有的恬静样子吗?
    有时候,他甚至都觉得,师母就是自己的亲娘,如果师母年龄再大几岁的话。
    为师母泡上一杯老头自制的野茶,路易盘膝端坐在她面前,抬手挠了挠后脑勺,轻声说:“师母,我与她合不来,就、就跑回来了。说起来,这事也怪我——”
    师母打断了路易的话:“这事不怪你的,师母都知道,梓童还是有些小孩子气,不怎么成熟,依旧用老眼光来看你。”
    路易愣住:“您知道?”
    “昨天早上,你岳母,薛阿姨都在咱们家玩的,接到了一个电话。”
    师母笑着说:“打电话来的是个女孩子,她说她叫胡佳。听声音啊,就知道那孩子名子没起错,柔柔的,就像一块黏牙的年糕。”
    路易的老脸,有些发红。
    他奉师母之名去青山市,明着是保护冯玮惟的,实际上却是与她完婚,结果眼看两个月过去了,他倒是与别的女孩子相好了,大大违背了师母的一番好意,很是有些难为情。
    他想解释什么,师母摇了摇头:“不用说了,胡佳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了,也包括那什么什么信。”
    师母这么多年隐居这小山村,哪玩过什么微信?
    所以她听胡佳很含蓄的说出这件事后,还是很惊讶的,挂掉电话后就问薛星寒与岳母,现在外界科技发展到了,能在信上看到活人样子的地步了吗?
    深居豪门太久的岳母,对这些‘奇技淫巧’也不明白,反倒是性格大咧咧的薛星寒,解释起这东西来后,头头是道的。
    路易懵逼了,下意识的去找手机时,才想到那晚受伤的独狼般逃出医院时,并没有带手机,胡佳在给他打电话时发现了,出于好奇——看了他的微信,发现了他与冯玮惟的聊天。
    然后,那个思想单纯的孩子,就把手机交给他小姨了。
    他小姨看了后,顿时如遭雷击——就是不知道羞愧的有没有自杀?
    如果能自杀,那就太好了,免得路易以后在再见到她时,会觉得难为情。
    不过从师母接下来的话里,路易能听出他小姨的脸皮很厚啊,竟然没去自杀,只枯坐大半夜后,就被胡佳送回家睡大觉了。
    这样不要脸的女人,有哪个男人稀罕娶她当老婆?
    “胡佳那孩子说,幸亏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师母说到这儿时,路易忍不住打断了她:“师母,您觉得,她在网络上,只有我一个男人吗?”
    松露,是一种多生长在松树等树下的天然真菌,一年生,且无法人工培育,产量稀少,因此欧洲人把它与鱼子酱、鹅肝并列世界三大珍肴。
    但在路易看来,它比鱼子酱等东西,更加珍贵,尤其是含有的各种微量元素丰富,对女人的美容养颜,男人的那方面功能,都有着绝佳功效。
    今天来松林里采蘑菇的老头,竟然能找到一个松露,这肯定是路易给他带来的好运气,虽说烤着吃有些暴殄天物的嫌疑,不过丝毫不影响它的营养价值。
    看到路易把松露小心收起来后,老头眼里闪过一抹慈祥,忍不住地说:“吃了吧,我这儿为你师母专门留了两个。”
    “再有第四个,我就会吃。”
    “能找到这三个,已经是我老人家走狗屎运了。为什么要四个,你才吃?”
    “你觉得,现在咱家里,会有几个女人?”
    “三个,你师母,我小婶,还有老谢他婆娘。”
    “这三个人,你能惹得起哪个?”
    “说实话?”
    “撒谎也行,反正我无所谓。”
    “谁也惹不起,无论是说实话,还是说谎话。一个是我老婆,一个是我长辈,一个是泼妇。她们要灭了我,我没有任何挣扎的余地。”
    说到这儿后,老头猛地打了个冷颤,赶紧从怀里掏出另外两个松露,都扔给了路易。
    “我要是找到这好东西,会自己先吃光抹净,谁也不知道,那就免去——”
    边走边说的路易,说到这儿时,就听前面山阴影中,有人冷冷地说:“你倒是给我吃一个试试。”
    路易嘴角一抽,后悔之情溢于言表,只顾着对老头吹嘘了,竟然没注意到前面藏着人,虽说这个人不是师母,可大嘴巴抽过来,他也唯有笑脸相迎的份儿。
    薛星寒薛阿姨,能把多年前就号称当代四大个格斗好手之一,龙腾十二月中的四月血鹰谢情伤,给训的像孙子那样乖巧,没理由对付不了路易这个小兔崽子。
    “哪敢,哪敢,薛阿姨,我这不是开玩笑的吗?”
    有手电从前面亮起时,路易赶紧说着好话,后退几步,小声请老头出马干旋,要不然他会告诉薛星寒,刚才有人骂过她是泼妇的。
    “你尽管说,凭着我与老谢的关系,她会信你胡说道,不信我的忠厚善良?”
    忠厚善良的天下第一帅,丝毫不理会路易的威胁,冷笑了下,就堆起满脸谄媚的笑容,快步向前,伸出双手搀住媳妇,埋怨道:“小桥,你身体不好,怎么也出来了?南方与我在一起,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师母姓岳,闺名小桥。
    师母笑了下,刚要说什么,忽然伸手拧住了丈夫的耳朵,低声淬道:“你让南方满脸的鲜血,这就是让我放心的?”
    刚才光顾着与路易说话了,老头忘记提醒他赶紧把鼻血擦干净了,现在被小桥发现后,心中叫苦,暗中大骂某个小兔崽子,让他在小婶,泼妇面前丢人现眼,表面上却奴颜婢膝的求饶,赌咒发誓以后肯定会提醒她的南方,走路不要再撞树上了。
    这对夫妻,婚后二十多年,绝对的老夫老妻了,现在守着人这样打情骂俏,不但没人笑话他们,还会被羡慕。
    尤其是岳母,想到早逝的丈夫,想到那个不争气,让她丢人现眼的女儿,就心中黯然,强笑了下,悄悄退到了最后面。
    看在路易满脸血的份上,薛星寒放下了抬起的巴掌,动作粗鲁而且还有吃豆腐嫌疑的,从他裤子口袋里拿出一颗松露,又扭住了他大腿里子:“兔崽子,明天我再找你算账。今晚你的任务,是把你丈母娘给哄开心了。要不然,小心你的皮。”
    路易能咋办?
    唯有苦着脸的答应,学着老头模样,赌咒发誓了足足半分钟,薛星寒才松开手,心满意足的打了个响指,转身径自走了,扭腰摆臀的风骚样,就跟一女流氓似的,真不知道老谢这些年来,是怎么活下来的。
    “走,你跟我回去,搓板这些年都长木刺了,需要膝盖来打磨打磨了。”
    师母看到天下第一帅后,总是能轻易忽略别的男人,包括她的南方,拧着老头的耳朵,回家打磨搓板去了。
    路易有些受宠若惊,这些人怎么就放心他与岳母,在这荒山野外单独相处呢,别忘了她可是个能把龙在空都给迷倒的美妇人,难道就不怕他受远处野狼的影响,化身为狼?
    今晚的月亮很亮,都能看到里面的嫦娥了,好像在洗澡啊,脚边还蹲着一只小兔子,吴刚正在窗外偷看,也不怕长鸡眼——就在路易抬头赏月,歪歪嫦娥仙子时,嗅到了一股子醉人的幽香,一只手缓缓轻抚在了他脸颊上。
    “妈。”
    路易心里叹了口气,低头看着岳母,强笑了下。
    他知道,只要这声妈喊出来就算冯玮惟是个人尽可夫的丑怪,他这辈子也得娶定了,无论她做过哪些对不起他的事,无论他为她做出了哪些事。
    受那么大的委屈,付出那么多代价,结果被一声妈给抵消了,这种赔本的生意,让路易很有些心如刀绞的痛苦。
    相比起一个多月前,来到这世外桃源居住的岳母,身心更加放松,眉宇间淡淡的哀愁已然散去,唯有成熟到极致的美妇风情,随着夜风不住的荡漾。
    尤其是那双眸子里,好像有另类的水汽环绕,却没有丝毫的**,但她说出来的话,让路易心猛地大跳了下:“如果可以,你不用管我叫妈——可以,把我当梓童的附属品,就像古代小姐陪嫁的通房丫鬟。”
    冷汗,一下子就从路易额头冒出,连忙后退挣开她的手,低头想了想,单膝跪在了地上:“妈,我没听清你在说什么。”
    岳母没有再说什么,就这样定定的望着他,眼神复杂,神色变幻不定。
    为了女儿的幸福,她能牺牲包括她在内的所有一切。
    她不相信女儿,会堕落成那样——但却又不能不相信,事实总是胜过雄辩,让她觉得无地自容,如果不是薛星寒一再劝阻,她今天就会返回青山市。
    岳母更是个传统的女人,自以为女儿已经成为路易的女人后,就绝不能再水性杨花,去与别的男人交往了。
    她没有丝毫责怪路易撇下女儿跑回家的行为,只是在深思熟虑过后,做出了这个大胆的决定——如果路易能照顾好女儿,保住女儿的清白名声,她可以付出让男人心动的牺牲。
    路易不敢要,岳母能确定,也很欣慰,可为了女儿,她还是在沉默很久后,再次说道:“南方,我知道你们男人,对母、母女花情有独钟。只要你肯答应我,好好照顾梓童一辈子,我就可以——”
    “妈,除了您之外,我从没有用这个字,称呼过任何人。”
    路易长身站起,搀住了岳母的胳膊,异常认真:“以后,您能帮我们带孩子吗?不能嫌他脏,也不能嫌他调皮捣蛋。”
    “能。”
    岳母笑了,白净的脸庞,在月光下神圣的犹如王母娘娘:“但你也不能嫌我,在照顾他时脏了,调皮捣蛋。”
    “可您女儿会啊。”
    “我不会在意她说我什么,她小时候就那样子的,我不也是把她养大了?”
    “她会埋怨我的,您又不是不知道她那个臭脾气。”
    “这就得看你的本事了,梓童本性跟我一样,温柔婉约,现在刁蛮任性,都是现实生活逼得她。”
    “是吗?我可没看出来。那您跟我说说,她小时候都做什么了,几岁才不尿炕的——”
    在路易的搀扶下,岳母说完冯玮惟小时候那些丑事后,已经来到了小村里。
    她新安的家,就在师母家的左边,隔着一条篱笆。
    “既然回来了,那就在家多休息几天,让那个死丫头好好反省反省。”
    岳母瞥了眼不远处几个鬼鬼祟祟的黑影,笑着说:“你今晚也早点休息——你师母也真够狠心的,怎么还让你师父跪搓板呢?”
    路易抬头看去,能从窗帘上看到,有个人影直挺挺的跪在那儿,终于出了一口恶气:“哼哼,不但是在跪搓板,还没耽误给师母洗脚呢!好,好得很啊,这才是最最严重的惩罚!”
    “是吗?”
    岳母眉梢一挑,好像想到了什么,笑了下转身走进了茅草屋内。
    “最好是跪到天亮啊,哈,哈哈!”
    路易故意大笑几声,让疙瘩受惊汪汪狂吠起来时,老头那羞恼成怒的声音传来:“滚,给老子滚的远远地,要不然打断你的腿!”
    “这会儿你的腿子快麻了吧?还能起来吗?哈。”
    又讽刺几句后,抢在老头跳起来咆哮着要冲出来之前,路易转身就跑。
    随着师母的一声叱喝,已经开门扑出来的老头,就像被拴住脖子的疙瘩那样,被绳子猛地顿了回去,又乖乖跪搓板去了。
    “怕老婆怕成这个样,也算是奇葩了。你是不是也被傻妞——”
    路易跑到那几个黑影面前,抬手砸了二愣子肩膀一拳,就被其他两个人抱住,掀翻在地上,几只脏手可劲儿蹂躏起来。
    找到冰糖后,拴住和石头,才欢呼着放过他,却引起旁边居民的不满,一个粗鲁的娘们声音暴喝:“兔崽子,都给老娘滚蛋,大半夜的在这鬼哭狼嚎,还让人睡不睡觉了?”
    暴喝声中,一个黑色物体嗖地飞来,重重打在了拴住的腮帮子上,把他刚吃到嘴里的一块冰糖,愣是给打了出来。
    他却连个屁都不敢放,弯腰摸索起那颗冰糖,转身刚要去追见势不妙,速速逃走的路易等人,女人又吼道:“把老娘的鞋子,给我擦干净拿回来!”
    百,就是这个小山村的名字,不过在华夏行政区域地图上,是找不到的。
    小山村叫这个名字,并不是因为它有百户居民,实际上加上可能怀孕的傻妞肚子里的崽,也就是百多口人,也不是存在了百年,而是因为它距离最近的县城,足足百里远。
    百在大山深处,老头打了个猎物,要想去山外换点针头线脑的,也要徒步行走一整天,说这儿是世外桃源,一点都不虚的。
    像这种深藏在大山内的偏僻小山村,按说早就该把居民迁移出来,方便管理,也免得他们几代人相互婚嫁,会出现近亲结婚现象,导致基因同化,人口灭绝。
    更不可能,给他们通电,修一条进山的路。
    不过百就这样活生生的存在着,路易十四岁之前,都在这儿生活,从没有谁因为他的怪模样而鄙视他,对他与二愣子,拴住等小兔崽子,一视同仁。
    路易的自卑,主要是十四岁后,被老头带到国外去,才野草般成长起来的。
    如果他始终生活在这儿,哼哼,二愣子不一定能把傻妞跑上床。
    百村向北再翻过一个山头,就会看到一条深邃的山谷,最深处有一个很大的岩洞,小时候路易等人几次去那边,都被守墓的三大爷放狗追出老远,吓得哭爹喊娘,二愣子屁股上的那块伤疤,就是这样留下的。
    岩洞,是百村民的墓地,也是最最神圣的地方,不满十六岁的男人,与女人,绝不许进去——如果女人非得进去,那么就是她就是穿着寿衣,躺在棺材里被抬进去的。
    听说,二十多年前,就曾经有个胆大包天的女人,趁三大爷外出打猎时,偷着进去过,结果出来后就疯了,好像被百鬼缠身那样,披头散发衣衫不整,跑进了深山内,再也没有回来过。
    那件事,全村的人都很忌讳,没有谁敢提起,路易能知道,也是九岁那年,被尿憋醒了后,听师母与老头聊过。
    百的村民,无论去哪儿,都不能对任何人说起那地方,要不然就会遭到最最恶毒的诅咒。
    那地方越是神秘,路易就越感兴趣,盼着能快点长到十六岁,也好去岩洞里看看,因为他偶然间,听回家庆贺孙子出生的三大爷,喝醉酒后,称呼那地方叫帝王谷,岩洞里,沉睡着一个古代的帝王,百的村民,实际上是帝王的守墓后裔。
    什么帝王这么牛比啊,帝陵到现在还没有被那些盗墓贼关顾过?
    路易长大后,总是会想到这个问题,心里痒的要命,每次回来,都想去帝王谷看看,不过规矩又改了——男人,必须得为村里留下传后人后,才能去那地方。
    这么多年来,能够来百居住的外人,只有路易,与谢情伤两口子,后来才加了个岳母。
    没有谁知道,在十万大山内,这个闭塞的小山村,隐藏着某个一被曝光,就会震惊世界的大秘密,正如路易如果是刚来这儿,看到二愣子能一拳打碎一块石头后,肯定会震惊的不行。
    百的百十个居民,十四岁以上的,无论男女,放在外面,都是武侠中才会有的高手,随便出去一个,就能把什么彼得诺夫、藤田刚之流的,给打的满地找牙。
    在他们看来,他们从小就练功,拥有如此强大的武力值,就跟人活着就要吃饭那样正常,没什么好炫耀的,而且除了老头外,也从没谁出去过。
    擅自离开百,列祖列宗的在天之灵,也不会安息。
    不过路易是个特殊,因早衰症,他无法像二愣子他们那样,从三岁起就开始铸基,足足等到十四岁后,刚开始铸基,又被老头轰到了国外。
    为什么不许路易在百学武?
    老头的回答很干脆,你只是个被捡回来的弃婴,注定你不会像你师母那样,能够嫁给百的女人,成为原住民,你不属于这儿,当然不能让你学到百的看家本领。
    老头还说,能够说服其他百居民,让路易在这儿生活十四年,就已经是村长开恩了,据说当年还请村里最睿智的老人,替他算了一卦,确定他这个早衰怪物,不会影响到帝王谷的风水后,才勉强同意的。
    这就是路易的家,也不是他的家——这就是百,他受伤后最先想到的地方,无论在外面受了多大的委屈,打击,只要能来到这儿,也能迅速忘记所有的不快。
    在这儿,他就是路易,一个村长开恩,才在这儿健康成长的怪物。
    以往二愣子等人嘲笑他,也只是比大家比赛谁尿的远,路易拿了个倒数第一。
    这次二愣子拿了个倒数第一,拴住就笑话他说,最近把力气都花在傻妞身上了,小心别年轻轻的就****,老早住进帝王谷去陪三大爷。
    二愣子又羞又怒,追着拴住打,没追上,气得一拳打在了石头上,石头碎了。
    路易嘴角跳了下,又开始自卑了。
    在他状态正常下,他做不到二愣子这样。
    石头俩人却没得到这个消息后,冯玮惟的最先反应就是拿把刀子,把这个忘恩负义的小人凌迟——都不解恨,世界上怎么可能有如此卑鄙的小人?
    这种人活着,绝对是对整个人类的污点。
    但现在,当林春海涕泪横流,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时,冯玮惟对他的恨意,却一下子消散了。
    狗咬人一口,咬的再狠,人也不会反过来咬它一口的。
    不用冯玮惟惩罚他,这个人也已经完了,以后充其量做个富家翁拉倒。
    抬脚,踢在了他的脑袋上,把他踢翻在地上,冯玮惟看都没看他,皱眉对贺兰扶苏说:“我不喜欢见到这个人——看在他还有个患病女儿的份上,让他赶紧滚。”
    听她这样说后,贺兰扶苏就知道她要放过林春海了,回头对两个手下轻声说了两句什么。
    两个手下会意,拖死狗般的,把林春海向电梯那边拖去,电梯门都合上了,老林激动的感谢声,还在走廊中回荡。
    “在得知我们被成功营救的消息后,他本来是要逃走的,却被我姐派来早就盯梢他的人给抓住了。”
    贺兰扶苏拄着拐杖,走进屋子坐在了沙发上,抬头看着倒水的冯玮惟,笑道:“呵呵,我发现,我姐对你的信心,比我对你还要大。她,根本不相信你会叛国投敌。在你出事后,就火速派人来到了墨西哥,暗中彻查此事。”
    冯玮惟叛国投敌的消息传回国内后,她的好姐妹贺兰小新大吃一惊,坚信她是被污蔑了,是清白的,就算面对墨西哥官方谈判专家自认佐罗夫人,也会肯定被迫的。
    贺兰小新坚信,冯玮惟会有洗清冤屈的那一天,为此火速派人来墨西哥,暗中彻查此事,还在得知岳家要把开皇集团拍卖的消息后,不顾家人的反对,勇当接盘侠。
    开皇集团是冯玮惟的心血所在,贺兰小新绝不会眼睁睁看着它就这样毁掉,哪怕她真叛国投敌了。
    事实证明,冯玮惟并没有让贺兰小新失望。
    “碍于某些原因,奉命前来墨西哥调查此事的李凉,只能躲在暗中,密切关注林春海。在我们成功被营救的消息传回来后,他立即意识到林春海会畏罪潜逃——果不其然,林春海企图趁乱逃走,被李凉在前往飞机场的半路上截获了。”
    贺兰扶苏本说完,端起水杯喝了口水,继续说:“在来之前,我姐给我打过电话,让我转告你,让你在这边安心配合常大使的善后工作,公司事务不用担心,她会帮你打理的井井有条。等你回国后,再仔细聊。”
    冯玮惟很感动:“能够认识新姐,有她这个朋友,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扶苏,你也替我感谢她,我会按照她的嘱咐来做事的。”
    “嗯,那我走了。”
    贺兰扶苏站起来,伸出了右手说再见。
    贺兰扶苏率领特别小分队,疾奔万里赶来墨西哥的主要任务,就是营救被挟持人质,现在所有华夏同胞,都一个不少的安全被救回,那么他的任务也已完成,是时候该走了。
    要不然,墨西哥军方会担心的,毕竟这是一支武装小分队,远在千里之外的加勒比海上,还停留着华夏航母。
    冯玮惟与他用力握了下右手,松开后轻声问道:“本次任务,牺牲了多少兄弟?”
    贺兰扶苏脸上的喜悦,一下子凝固,沉默很久后才说:“我们来了十六个人,返程时却变成了九个人。其中四个人,还是身负重伤的。”
    冯玮惟痛苦的闭了下眼睛,喃喃地说:“七、七个人。”
    “兄弟们的遗体,将会跟我们一起回去——他们,才是真的英雄。届时,国内将会为他们献上,最崇高的接机仪式。”
    贺兰扶苏强笑了下,说:“但这没什么,只因这是我们的使命所在,保重。”
    “扶苏,你也保重。”
    贺兰扶苏走很久了,始终顶盯着门口的冯玮惟,才低声说道。
    华夏,京华,最著名的那所医院的特护病房对面,是专供陪床家属所居住的,内里的装潢奢华,相比起五星酒店的总统套房,毫不逊色。
    岳临城坐在沙发上,面前案几上的烟灰缸内,已经堆满了烟头。
    坐在他身边的岳夫人,根本不敢劝他,唯有在心中低低叹了口气,走到窗前,推开了一扇窗户。
    岳临城心中无比郁闷,本以为在得知冯玮惟叛国投敌的消息后,他代表岳家做出的一系列反应,在公众场合所说的那些话,能尽可能挽回岳家受损的声誉呢。
    谁成想,这完全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别人看了大笑话的同时,也会质疑他这个岳家第二代接班人的能力,有所欠缺。
    不郁闷,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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