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锣鼓巷。
所谓小隐于世,自几千年起就定居于此的子书家族贯彻了这个道理,谁能想到传说中的子书家现代家主子书武正住在南锣鼓巷的四合院中呢?老爷子自痛失爱女后便有些一蹶不振的意思,整天隐居在四合院里看星星看月亮,也不早睡早起,生活起居全靠子书家的佣人,偶尔出门看看巷子里的大爷们下棋,看到盅魂了也装不看见,吩咐下人前去收拾。偶尔看到北锣鼓巷的中戏学子来这边吃饭,于是便开始感慨自己的女儿当初若是好好上学,凭她的长相肯定能在影视圈风生水起。
事实上,子书家的手也伸到了影视圈中,好些后起之秀或是前辈都是由子书家扶持起来的,一是为了利益,二是为了扩大家族,不少子书家的后代都在各行各业打拼,能够有效的覆盖各个行业,管理盅魂的稳定。
“我的安雅啊,要是好好长大,也该有小孩了。”这些天,老爷子看着北锣鼓巷的学生,总会念叨这句话。
“大哥!”子书富纲跨门而入打断了老爷子的喃喃,他一进门就一脸兴奋,显然是带着好消息来的,虽然打扰了老爷子兴致老爷子明显不高兴。
“何事?”
“我找到了个姑娘!”子书富纲将平板递过去:“像不像!像不像!”
毕竟是面对自己的大哥,虽说子书富纲也是过了耳顺年龄,是个六十多岁的老爷子了,但是在子书武面前总是抑制不住自己的小孩子心性,发现了什么宝贝第一时间不是去找宝贝,而是找家里的大人去炫耀。他一直都知道子书武对子书安雅的死不能释怀,所以如今的发现不仅是壮大子书家族的可能,也是安慰子书武的可能。所以他连夜飞回北京,就是为了报告此事。
平板上是夜矢的相关信息,寥寥无几,但是光是相貌便可以令子书武震惊。平板上并没有言和的,言和不属于能安慰老爷子的范畴。
老爷子哭出来了。
一个七十多岁的人,前半生风光了一辈子,三十五岁成尊者,领导整个子书家族,四十岁才诞生了一个独女,可二十年后便失去了她,如今七十八岁高龄,整天思考自己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义,甚至埋怨自己的灵力,竟支持自己活了这么久,活到丧失了活着的意义。可如今看着电子屏幕上的夜矢的脸,那么像,那么相似,并不是因为和子书夜相似,仅仅是因为和安雅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就令老爷子哭了出来,涕泗横流。
“夜矢,谁给她起了这么难听的名字哇?”老爷子抹了把眼泪,毕竟是族长,即便年岁已高还是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感,很快就平复了下来,问了个毫不相干的问题。
“大哥,不是名字难不难听的问题,是她的长相,和子书夜一模一样!”子书富纲温馨提示道。
“是嘛,和我的安雅长得一模一样。”
老爷子一度陷入了回忆,他想起来子书安雅死之前的那个星期,曾经问了他一个问题,如果她有孩子了会怎样。那时候他还没意识到离别的来临,只严厉说道未婚先孕是为不孝。当时安雅没再说话,只是笑笑,说就知道他会这么说,然后便出门去执行了她最后一个任务。
孩子啊……孩子。
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子书武看了眼夜矢的年龄,虽然上面没有写详细的生辰年月,但是单是岁数就让老爷子决定了一定要见她一面。十八岁,正是安雅当年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他相信有投胎转世,这个孩子要么是安雅的孩子,要么就是子书夜的转世,子书夜转世到安雅身上,安雅死后便转世到夜矢身上。这种可能性还没有第一种可能性更能让他高兴,但是不管怎么说,他都不相信这个孩子是子书家族之外的人,为了家族,他也有必要见见这个孩子。
“给我安排去广州的飞机,然后找到夜矢。”
广州。
“我说,我们为什么要到这种低劣的酒店。”阿尔斯顿看着四周,一股浓烈的消毒水的味道,地上还有水渍,是洗碗工或者刷地工留下的,墙纸看上去虽然好看,但随着时间的变迁已经开始翘起边缘,甚至也有了发霉的迹象。可以看出这家店在刚开业时的辉煌,但是此时除了门庭若市的拥挤之外,其他的实在不能给阿尔斯顿好感。
“这可是广州最难定的酒家之一好吗?因为做饭很好吃。”言和反驳道,他对阿尔斯顿的大少爷心性实属没辙,阿尔斯顿也不是故作娇气,这点言和心里很明白,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才难搞。一个从小就出生在发达国家的富裕家庭的孩子,总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住处酒店等等有所疑问,因为他从来都没见过。
但是就不能表现出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样子吗?不是没见过吗?!
言和越想越气,却又只能私下咽下这口怒火。明明是同学聚会,夜矢和阿尔斯顿却缠着要一起前来,即便他们最想见的杨清姝昨天就已经见过了。说起来,夜矢的生物钟是真的强大,因为怕担心今天中午迟到而特意定了闹钟的言和,早上七点钟就准时被夜矢的洗漱声吵醒,倒不是说夜矢的声音有多大,只是他睡眠浅,所以阿尔斯顿一觉睡到了十点,言和却被迫七点跟着夜矢一起起床。
“哟,主角来了啊。”一进门,吴宇翔就鼓掌欢迎道。
“哟,人生赢家来了啊,”同班的男生开始起哄,说什么:“听说你在神学院还找到了女朋友,艳福不浅啊!”
艳福不浅,哈哈,言和在心里叫苦连天,没想到吴宇翔的嘴那么大,只是一夜间夜矢是他“女朋友”这件事就传的人尽皆知了。他在圣希尔多学院哪里有什么艳福,整整一年睁开眼睛就是训练,宿舍还是单人间,别说艳福了,他连同宿舍兄弟情的温暖都没感受到过。夜矢真是害苦了他,这下子怎么圆谎,难道真的和网络上写的那样,租一个女朋友来吗?还和夜矢长得一模一样?
“哟!”夜矢突然从言和身后蹦出来,跳到大家的视野中:“我是言和女朋友!”
夜矢玩这种角色扮演有点上瘾,从昨天她就发现了,当她扮演言和女朋友的时候言和那小子总会很是紧张,有种吃瘪的意味。夜矢喜欢看言和吃瘪,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的样子很是可爱,所以今天也不介意再扮演一次言和的女朋友。
包间里开始传出倒吸凉气的声音,接着是男生们的群起而攻之,张秋贤一拳冲上前来,一拳打中了言和的肚子,力道不大,对于经历了一年磨炼的言和来说不痛不痒,但是可以体会到他的愤怒。张秋贤的长相和他的名字不太符合,张秋贤是个属于帅哥的名字,但张秋贤本人却是个矮胖矮胖的小胖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太胖胶原蛋白丰富,张秋贤的长相很是童颜,从言和认识他开始就没有变过多少。
“你太过分了兄弟,当初你去神学院兄弟我还为你悲伤了好久。”张秋贤愤愤道:“结果你找个女朋友这么漂亮!”
张秋贤大概说出了大部分在座男士的心声,不少人纷纷点头,夜矢只是嘿嘿一笑,对此没有发表言论。她漂不漂亮她不知道,但是既然阿尔斯顿说了她比班花杨清姝、席朵朵都漂亮,那就证明她长得是真的可以吧。长相好看与否对夜矢来说并没有意义,毕竟噬魂师的世界里永远是实力至上,实力足够强大就能找到好的婚配,虽然她暂时还没有想过婚配的事。
言和尴尬一笑,阿尔斯顿也从言和身后挤进了众人的视线,这下子轮到女孩开始倒吸冷气了,一米八三的阿尔斯顿,凭借着他外国人的优势,第一眼就能俘获大多数中国女孩的芳心,更不必说他本来就是属于很好看的类型。阿尔斯顿一脸不爽,夜矢又说了那种话,占有欲开始作祟,他故意站在了夜矢和言和之间,有些像小孩子般,将他俩隔开。
“哦哦,对了,介绍一下。”言和被阿尔斯顿推搡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这位是夜矢,这位是阿尔斯顿,是我的大学同学。”
夜矢嘻嘻一笑算是回应,阿尔斯顿点了点头,他正不爽,也不想和这群人社交。奈何就是这两副好相处和高冷的模样,令现场的男生女生都开始盘算自己的小算盘,不少人开始在心中盘算该怎么和这两人搭话,结果没想到三人一入座之后便不再说话,只顾着分享平板上的东西,俨然一副出生入死的好伙伴的模样,令高中同学羡慕不已。
事实上,三人是在用平板聊小天。
“你看到了吗?”夜矢在屏幕上输入了这段话。
两个男孩点了点头,从一进房间起他们就发觉了不对劲,特别是张秋贤打言和肚子时,言和清楚的感受到了一种不自然的感觉,而这种感觉的源头从气氛开始变得尴尬开始就显得愈发明显。张秋贤的身上笼罩着一层黑雾,这层黑雾是所有噬魂师都熟悉的东西,与普通黑雾不一样的,只有特殊人群才能看到的,盅魂。
“上级还没有分配任务,要不要上报?”言和在平板上输入这句话。
他们三个可不是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吗?其他众人的感受并没有错,一个噬魂师小队的成员必定会相亲相爱,只因为在与盅魂战斗的时候他们彼此掌握着对方的性命。噬魂师可以在没有任务的时候自行处理遇见的盅魂,也可以选择忽视,言和的问句显然是一种矛盾的想法,这又是他的同学遇到这种事,放任不管好像不对,但是现阶段那个盅魂只是初步成型,这样的盅魂不脱离人体就很难解决,若说红色盅魂是很难的任务,那这样只依附在人身上的盅魂则是更难的任务。
“这不是你同学吗?用你的刀斩断不就好了?”阿尔斯顿在平板上输入这段话。
阿尔斯顿输入的很慢,因为对一个外国人来说即便会说中文,不代表拼写就也跟着一样流畅,阿尔斯顿小时候学过中文注音,但是对拼音却不太擅长,所以刚才打字的速度特别慢。在外人看来这三个人好像就是在分享平板上的什么东西一般,实则三人正在讨论要不要为张秋贤除魂这样的大事。
“别玩平板了,来聊聊天啊。”张秋贤招呼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盅魂的缘故,他说话很是心直口快,也不顾别人尴不尴尬。
夜矢推搡了一下言和,言和会意的站起身来,笑面相迎:“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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