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都叫我大纨绔

第100章 文明守护者

    
    人类聚落想升级成为文明土壤,必须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天宫的批准。
    天宫,神圣崇高,是人类所有文明土壤与文明传承的最高守护者。
    因为天宫的存在,人类才能传承至今,没有被妖族灭族。
    因为天宫的存在,人类才有文明土壤,才有不熄的传承,才有繁华盛世。一代又一代,天宫为人类守护着最后的净土。
    云川聚落要晋升为真正的城市,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云川聚落本土有不低于三名真君级的战力。
    第二,云川聚落的人口必须高于五亿。
    第三,云川聚落必须拥有一枚天宫建城令。
    原本五百年前的云川聚落,三个条件全部满足,就等天宫审批,正式进化为城市。
    结果可能是消息走漏,九星山的妖族知晓此事,掀起无尽妖族大军,杀向云川聚落。
    那一天,妖云滚滚,天地震动,惊天大战转瞬便来,没有任何征兆,云川聚落亿万生灵死亡。人口从七个亿锐减到两个亿,整整五个亿的人类在战争中死去。
    当时云川聚落差点就彻底飞灰湮灭,消失在蛮荒中。
    关键时刻,西临市出兵相助,附近几个宗门也派出真君级的强者,甚至大乾国都有过出力,如此才保住云川聚落没有被彻底灭掉。
    那一战,云川聚落从巅峰跌倒谷底,四名真君存在,死掉两人,剩下两人,一个重伤濒死,一个因为施展禁术从此断绝修炼之路。
    进化成文明土壤的最终梦想,亦是一朝破灭。
    苏元心情复杂,他的历史不差,这些事情他自然知晓。
    相比于文明土壤,其他生活在蛮荒中的人类真的太难,每时每刻都要面临着各种生存上的考验。
    其实不怪天宫把升级为文明土壤的要求定的那么高。
    因为云川聚落一旦成功升级,那么天宫就要出资源、出人力、出物力帮助云川聚落建立强大的文明土壤。甚至要派出大量军队来短暂的守护新生的城市。
    天宫的资源是有限,天下那么多流民,那么多聚落,怎么可能全部管的过来。
    能够守护住一部分,其实已经相当的艰难。
    “苏元,能够出生在文明土壤的人类,是这个时代最幸运的。其实姐姐倒是不太希望你出来冒险,文明土壤内安逸幸福的生活,是这个时代最珍贵的宝藏。”
    南宫瑾目光复杂的望着苏元,她当年不希望南宫歆走修炼之路,挑唆她去开公司,就是希望她能过着安逸幸福的生活,享受一生盛世繁华即可。
    南宫歆那种性格,如果真的来蛮荒中修炼,怕是早就已经成为一具白骨。
    苏元他很聪明,潜力也出奇的高,如果好好培养,或许会有很高的成就。但她同样不希望苏元前来蛮荒,这么多年的蛮荒经历,她很清楚在蛮荒中生存有多么的苦。
    她就这么一个弟弟,她只希望苏元能够去做他这个年纪真正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来蛮荒这种吃人的地方打打杀杀。
    “既然生在这个时代,哪有什么真正的幸福安逸,别忘了云川聚落的前身就是云川市,一个比西临市更加强盛的文明土壤。两千年前云川市覆灭,才有现在的云川聚落。谁敢保证下一个覆灭的文明土壤,不会是西临市呢。”苏元道。
    一旦西临市覆灭,那么他们的命运,与云川聚落的人类就没有什么不同。
    “那种事情,属于西临市高层们关心的,你操心什么。”南宫瑾好笑道。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苏元正色道。
    当然,这句话完全就是场面话。事实上是,他有系统,他有野心,就一定要成为真正的绝世强者。
    “读了这么多年书,责任心还挺强。”南宫瑾失笑。
    ……
    莫山城,位于弥沙沼泽北面一千里处,东边则是末羽大荒林。
    因为周边的自然资源很充足,每年都吸引来大批的历练者,所以也被称之为历练者之城。
    西临市的修士、大乾国的修士,各大宗门与聚落的修士,在前往弥沙沼泽或者末羽大荒林历练之前,皆会选择在莫山城停留一段时间。
    一是打探消息,丰富见闻,不至于因为消息不灵通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二是补给物资,休整状态。像莫山城这种修士汇聚之地,商业是无比发达的,各大势力在莫山城都有自己的产业,包括西临市在内。
    苏元与南宫瑾从空中落下,然后大摇大摆的踏入莫山城。
    莫山城不是文明土壤,完全对外开放,但进入莫山城要交纳一定数目的入城费。
    天宫发布的钱币是人类的共同货币,完全可以在莫山城使用。
    文明土壤内,这种钱币被称之为人民币,但在文明土壤之外,人们习惯把这种钱币称之为文明币,或者天宫币。
    莫山城很大,按照南宫瑾的说法,每天流动修士几百万,常驻修士也有上百万。
    苏元好奇的望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各种奇装异服,造型怪异,来自于不同地方的人汇聚在一起,画面相当的违和。
    甚至有一些穿着古代汉服的人在街道上走来走去,古装汉服在封建国度相当的受欢迎,皇室主推的一种服装款式,因为古装汉服能够仅仅凭借衣服就把人分成三六九等。
    例如什么颜色是皇室专属,什么款式是皇室专属。
    什么衣服是高官们穿的,什么衣服是修士们穿的,分的明明白白。
    普通平民生活在封建社会的最底层,穿衣服的限制就很多,这种颜色不能穿,那种款式不能穿,衣服不能绣一些达官显贵才能绣的图案,条条框框一大堆。
    封建社会就是奴役别人,满足自己的社会。
    所以很多蛮荒里的强大修士,不一定愿意前往文明土壤,反而更愿意去大乾国这种地方。因为在大乾国,他们可以鱼肉百姓,为所欲为。
    “两位,你们也是西临市出来的历练者吗?我们是北冥学府的学生,准备去弥沙沼泽猎杀妖兽,有没有兴趣组队一起啊?”
    一群人主动向他们走了过来,为首者是一个高瘦的青年,穿着流光盔甲,一身装备相当的华丽。苏元随便扫一眼,就能看见好几件高科装备。
    土豪啊!
    这么骚包的装扮,绝对是那些盗匪们眼中的肥羊。
    不过高瘦青年能活到现在没有死,估计修为不低。
    苏元凝视一眼,五次脱胎,果然很强。
    不止高瘦青年,他背后站着一群学生模样的人,一个个修为也很高,最低都是四次脱胎。这群人,估计在北冥学府都是属于高材生的序列。
    不过他们的注意力明显不在苏元的身上,好几个男生目光都落在南宫瑾的身上,他们队伍里有两个女生,神情冰冷,站的远远地,似乎很不屑。
    显然他们应该是看南宫瑾长得娇小可人,又是西临市的人,所以上来搭讪。
    至于他们为什么看得出苏元与南宫家是西临市的人,这不废话么,文明土壤里的人,与其他地域的人差别是相当大的。
    苏元好奇地望着这些人,北冥学府是第十区最好的修炼学府,相当于第九区的玄剑学府。
    考上顶级修炼学府后,学生们就不会一直在象牙塔里修炼,学府会逐步组织学生们前来蛮荒历练。毕竟只有在蛮荒,才能成为真正的强者。
    “滚!”
    南宫瑾看都没有看那高瘦青年一眼,一个字淡淡从嘴里吐出。
    高瘦青年面色微变,尴尬地站在原地,他完全没有料到,这个看起来娇小可人,令人忍不住想怜惜的少女,竟是开口就口吐芬芳。
    他们就是想认识一下,至于么。
    “我叫杨冬顷,北冥学府先锋院的学生,你或许听过我的名字,我家住在……”
    场面太尬,杨冬顷只能硬着头皮做自我介绍,企图改变这种气氛。对方如此无礼,肯定是不知道他的身份,等知道他的身份,必然会态度大大转变。到时候别舔我,你就算舔我,我也会故作高冷。
    片刻间,杨冬顷就已经想好等会要怎么报复回去。呵呵,你现在对我爱答不理,等下我让你高攀不起。
    然而他的自我介绍还没有做完,南宫瑾就带着苏元径直离去,留下杨冬顷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杨哥,你不行啊!”北冥学府的另一名青年调侃道。
    “杨哥,这也太打脸了吧,刚刚谁说要把这个女孩的联系方式要来,甚至要把她发展成第十八任女朋友,啧啧……”
    “我杨大少爷能受这气?我要是你,非追上她不可。”
    ……
    周围全是调笑声。
    杨冬顷尴尬的一批,早知道他刚刚就不逞能,非要强出头来要什么联系方式。
    在莫山城休整一晚,第二天早晨,苏元与南宫瑾就正式前往弥沙沼泽。
    传说血蝗渊就位于弥沙沼泽中,但真正能够找到血蝗渊的人却寥寥无几。
    这些天苏元几乎都在钻研弥沙沼泽的地理知识,关于血蝗渊的位置,始终没有什么收获。但不管如何他都要去试一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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