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来

十六 长河落日,滚滚黄沙

    
    烈日,残旗,古长城遥遥在天际,天际连着无尽黄沙。
    一座古时的驿站已永远沉睡在这无边荒漠,只有风沙来袭时,热如滚浪的沉沙在风中飞旋,黄沙掩埋的破败建筑才会出现在地面如衣不遮体的老妇人。
    一只蜷缩沙丘中潜伏已久的眼镜蛇王盯着一具枯朽的烂木伺机待发。枯朽的烂木上爬着一只只色彩黯黄的蜥蜴,蜥蜴转溜着滚圆的眼珠子仔细寻觅着沙砾间四处藏匿的沙蚁。不远处就是一具因干涸而死鸵鸟的尸骨,在夜间沙漠寒气肆虐,鸵鸟没有腐烂如标本一样的存在,但天亮后,烈日高抬,很快鸵鸟就恶臭难掩,密密麻麻的沙蚁从沙漠各处赶来瓜分美食,天际更有秃鹫早已察觉,俯身啄食。只顷刻间,死肉殆尽,只有白骨孤零零永葬黄沙。
    一切生机在这里都将化为死寂,这片无人踏足的禁地就是真正的死亡深渊,人类只会在大漠浅层开发,像建立旅游风景区,或是科研基地。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马革裹尸处,残旗展西风。人类诗篇里的黄沙再豪迈也只是理想的倾诉,大漠深处的恐怖足以令乐观的人崩溃濒死,就像罗布泊。
    就在这死亡禁地,一群已远行万里的年轻豺狼正顶着噬血的风沙孤独前行。
    黄沙万里,万里外是一片同样广袤无垠的平原,而他们就来自那里,那里同样是这世上少有的幸运之处,从无人类的涉足,所以狼族得以延续,狼图腾得以永恒。
    狼族每年都会派年轻的狼族勇士去大漠深处历练,领队狼是狼王朝里名声最盛的战狼军里的二把手贪狼,贪狼此狼做事杀伐果断,狼族骨子里的血性与残酷在它身上淋漓尽致的体现,每当有中途畏惧危险或者单纯怕吃苦的贵族狼崽子想要撒开腿逃命,贪狼不会去管所谓皇室血脉继承,狼族绝不需要懦夫。直接扑上去,这时候后悔已晚,咬断喉咙,血珠如墨渗出,这种叛徒的尸体也从来都不会被浪费,勇士英雄的尸骨向来需要被尊重,而懦夫恰恰相反,这具贵族尸体就会是队伍里其余战士补充能量的来源。
    而这次的远走大漠绝对比以往艰难万重,因为这不仅仅是一场考验是一场所谓的军训磨练,以前的考验虽困难但也不必穿过整个大漠,只需到达贪狼以为的孩子们的极限,然后就可以返还王朝,而这次则是需要穿越整座大漠,狼族需要他们这些后辈与大漠那头的虎族碰头,年轻力量当然需要保留,可危险也绝对不会交给老狼去做,这也是提到的对英雄的尊重,只要你能活到老那必定是经过血战与杀伐而活下来的,迟暮英雄只需要躺在最舒适的甘草堆上吃着后辈送来最新鲜的肥美肉与甘泉即可,这是年轻时候用血与战斗换来的。
    大漠西边连接着狼族的领地,而越过广袤黄沙,望向沙漠之东,一片荒芜大坪,则是虎族暂时的栖息地,虎族原本的疆域已是人类的城市或者乡村,只有涉足千里进行流亡,骨子里傲气十足的野生虎要去人类动物园里苟延残喘?那还不如死了。
    当时的虎族若是与人类对抗能换来的也不过是壮烈而死,纵使你力大无穷又如何?人类统领万物靠的又不是力气,一万只老虎在面对人类的军事科技前,只有全军覆没一个避无可避的注定结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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