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地狱?我从不屑于这些,起码这世道,无人能定我好坏。
——T
犯罪,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T对这点深信不疑,但这是对普通人而言,于他,不过是将构思已久的理论转化为实际,似乎不是很难的样子,具体如何,明晚自会见分晓,准备了半个月,但愿成果不会让他失望。
每一个杀人犯,尤其是那种连续杀人,防备心较重的,在每一次外出前都会将附近的路况,摄像头打探好,要么一直以正常方式穿梭于大街小巷、摄像头下,也只会是一个无特殊行为的青年人,但是这种如果一旦作案露出了马脚,就会很容易被确定,被通缉,有图有真相的通缉,他们的父母护不了他们一辈子,所以,有些出于对摄像头的恐惧和对法律的恐惧,需要将自己完全与摄像头避开,随着天网的发展,这样的路线变的稀少,在这个小城市里也微乎其微,一切都变的有趣了,不是吗?
T要做的很简单,杀了那个人,带回工作室,为那些受害人做记念娃娃。
天上有很多星星,天气也不是很热,这种季节就适合出来散步,尽管接近半夜,路上仍有三三两两的行人,T一如既往穿着黑色长衣长袖,被黑夜笼罩,行走于阴影之中,很难让人发现暗处有人,他慢慢走着,前面那条路树木更为茂盛,灯光下,人影越来越长,拐角处,从黑暗中伸出一只手,将行人拽入树林中,到底也是玩命之徒,从腰间抽出匕首,刺向拽他的人,T躲开,一个跨步到他身后,另一只手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迷药,捂住那人口鼻,不过数秒,那人不省人事,匕首滑落到草地上,T捡起,尽管有些嫌弃,将匕首放回那人腰间,将他拖回他的住处。
那些赔偿款可真不少,也多亏那些赔偿,让他足够买一栋别墅,在城郊,没什么人,是他向往的安静,也是他需要的空旷,附近的住户都离的很远,也不会有谁大半夜往这里跑,毕竟他的这栋是最偏的。
将男人放在事先准备好的床上,用铐子将手脚铐住。T将男人腰间的匕首抽出,刚好怕弄脏自己的刀,倒是可以用这把匕首,他将男人的左手手筋挑断,昏迷的男人顿时被痛醒,叫出来声,T有些头疼,他不喜欢吵闹,便去工作桌上,取来了针线,将男人的嘴一针针缝了起来,不过第三针,男人就又晕了过去,表情十分狰狞,抠着床的手关节泛白,手腕也是勒出的血痕,T没管,最后一针收尾,他便又拿着匕首,将男人其余的手脚筋挑断,用容器将放出的血收集起来,放在恒温箱里,保证血液的新鲜。
T又将男人的后背朝上,从后颈处划下,到尾椎,再一点点将皮剥下,可能是放了血的缘故,或许这个男人死了,没有多少血流出,T将皮剥下,用刀将手臂上的骨头剔出,剩下的,连同床上铺的床单扔入事先改装好的洗衣机中,骨肉在锋利的刀片中成了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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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第一次杀人,不熟的地方多多包涵。
作者:......例行通知,下一个重要角色即将出场,让我们欢迎,M小姐。
T:......
K:为什么我没有这个待遇?
M:因为我可能是整本小说里唯一有名字的女性角色......
K:......
T:没事,反正都得死。
作者:T说的对。
M:......
【作者:为什么今天又码了一章,重点是下面这句话,我可能会过几天再来更了,我要准备我的另一本小说了,反正没人在看,应该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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