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命运

第150章 商鞅好坏

    
    比起平民百姓的怀疑,对于改革来说,真正致命的威胁还是既得利益阶层的反对。但由于前面所说过的三个有利条件,秦国变法终于能够坚持下来。尽管如此,秦国旧贵族的反对决不能说是温和的,变法之初,平民也多觉得这些新法律不好。在这种大环境中,连太子都触犯了新法律。为了把反对势力镇压下去,商鞅对太子的傅公子虔施酷刑,对太子师公孙贾施以黥刑。尽管在今天看来,因为学生犯罪而在老师脸上刺青并不算是一种公道的行为,但在当时却是收到了良好效果的,据《史记》所载,从此秦人都遵守法令了。
    变法的效果很快体现出来,根据司马迁的说法,变法不过十年,秦国已经是“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这种场景,简直就是个理想国,从后来秦国不断打败六国,最终统一天下的况看,变法的成果也是不容否认的。但在后人,包括我们现代人眼中,似乎秦国是一个充满严刑峻法的活地狱,除了打仗厉害以外没有其他的长处。那么为什么变法的效果跟它在后人眼中的形象会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呢?
    在谈及一种政治制度的时候,不应当忘记它所处的具体环境,适者生存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商鞅变法当时和以后的秦国是处在一个什么环境中呢?两个字:战争。而且是无穷无尽的战争。每个华夏国家都在极力扩军作战,而且规模越来越大、战局越来越残酷、每一战的死亡人数不断上升。由于小国已经很少,大国之间直接冲突,进行的是你死我活的不可调和的战争。要想不被别人吃掉,就只有吃掉别人。在这种况下,战争就是压倒一切的要务,只有善战的国家才能生存发展。
    商鞅变法恰恰迎合了时代的要求,变法的目的,归根结蒂就是一个:使秦国能够战胜其他国家。为了这个目的,通过废除井田和设立郡县遏制了贵族,杜绝了内乱发生的可能,使君主能够专心对外;为了使国家行政和军队指挥的效率更高,在中国历史上空前的集中了权力,尤其是军权,更是只cāo)于君主一人之手;为了保证政治的稳定和各项法令的贯彻执行,确立了人人必须守法,绝无例外的原则;为了全国人民能够一致的为战争服务,设立了什伍制度,以奖赏为饵,以刑罚为胁迫,还堵塞了人民发家致富的其他一切渠道,通过这种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使人民只能要么直接参战,要么通过耕作为国家提供军粮;为了使军人英勇奋战,用丰厚的奖赏使他们忘却危险,用严酷的惩罚和连坐切断他们的退路;为了在战争中保持国家稳定,不惜设立野蛮的连坐制度和告制度,用严刑峻法来遏制犯罪。
    通过这一系列变法,使秦国成为中国古代史上绝无仅有的法制国家,真正实现了全国一盘棋,上上下下一心一意求发展,求战胜。对于那个时代来说,变法之后的秦国可以说是最适应环境的,因此也就是最强的。它的指挥体系简洁有效、它的政令畅通无阻、它的官吏秉公守法、它的人民勤奋劳动、它的军人英勇善战。秦国虽大,但却“简单”。它没有楚国那种封君林立、族大宠多、几乎无法解决的贵族问题;也没有三晋那种一心为己、趋利而往、对国家毫无感的“侠客”、食客、纵横家、学者之流人物;还没有齐国那种好逸恶劳,贪生怕死的民风。更重要的是,六国都没有确立起法制,礼教已经完全行不通,又无法将之彻底抛弃,国家政治何去何从,没有人知道,上下苟且,人心涣散。面对秦国这样,全国就像一个人那么一致的进行“总体战”,象泰山一般压来的国家,哪里有战胜的可能呢?
    那么为什么秦国的法制,在其统一后很快就被世人深恶痛绝,恨之入骨,后人也谈之变色,指为酷政呢?除了我在后面将要谈到的原因外,很大的一个原因就在于这种法制只适应于战争环境。很显然,什伍连坐、鼓励告、严刑峻法、利出一孔这些措施,都只适应于严酷的战争环境,到了和平环境中就显得太严苛而不近理了。现代的法治国家,其法律是权利本位的,而秦的法制却是义务本位的。所以现代法治可以长久,而秦法制却成了秦朝速亡的重要原因。
    无论如何,商鞅变法发挥了点石成金的神奇效力,使秦国迅速强大。虽然商鞅在秦孝公死后被诬杀,但改革的效果已经很明显,所以并没有出现人亡政息的局面。此后一百数十年间秦国沿着法制的轨道,不断取得胜利。
    以变法之名行残暴之事,商鞅变法究竟利了谁,为何说他害民无穷!
    提起来商鞅大家都知道,他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通过变法使得秦国由弱变强。商鞅因为他的变法使他成为了后世很多人希望富国强兵的模仿对象,对象,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商鞅变法带来的富强是以牺牲百姓利益为代价,不管是从商鞅依靠的理论基础学说和还是他实行的变法本质都可以看出商鞅之法的残暴。因此在后世的时候,凡是假托商鞅变法的人都会遭到剧烈的反对,这其实就是因为后世正统的儒家学说和战国时期的法家学说是天然对立的两派。
    在儒家学说里面,孔子和孟子等人提倡的是人具有先天的善,因此人是需要靠教化去使他们进行道德约束,通过自己的修养和约束来达到提升自己,最终通过德行的提升使得百姓安居乐业。而法家的恰恰相反,商鞅他们推崇的是人本恶,只有通过严酷的刑罚和厚重奖赏才能最好的约束百姓。
    商鞅变法的第一条就是百姓按军功授予爵位,这在现代人看来是注重军人地位的提高。但其实商鞅的本意是,无论国家有钱没钱都必须时刻在战争状态,只有战争才能让国家强盛。而且要保持强盛还要摒除儒家的礼乐、诗书、修缮、孝悌、诚信、贞廉、仁义、和平等人的品德。
    变法的第二条是鼓励百姓人人告密,不告者斩。商鞅认为只有让百姓只敢做国家许他们做的事,国家才会变得容易治理。因此他就是鼓励人人告密,鼓励互相出卖,把人中的美好品质都通过严酷的法律压制起来。使得国家的统治最简单,最有效。完全不考虑人对美好的追求和向往。
    变法的第三条就是让百姓只许务农,如果从事其他职业而贫穷就把全家发配为奴隶。商鞅的逻辑是只有百姓贫穷才会有追求财富的动力,而一旦百姓富有就会有自己的私,而不是为国家卖命。因此为了更好的统治,就要想方设法的拿走百姓的财富,让他们始终在贫穷之中疲于奔命。
    综合商鞅变法的本质,不管是商鞅依据的学说还是他所实行的律令本,都是完完全全牺牲了人民的利益,使得百姓始终在生存线上挣扎并将人的价值降到最低,只是为了所谓的国家强大。他的变法就是为了统治阶级更好的统治罢了,对于民众则是害民之法。
    商鞅变法是中国古代一次成功的变革记为新发,他让秦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并且为以后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而且确定了法治的思想。商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人物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他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他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他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他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并且“燔《诗》《书》而明法令”,使变法令得以贯彻执行。由于这一切,秦国很快富强起来,奠定了此后秦统一全中国的基础。正如汉代王充所说的:“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为秦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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