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友太强了

第二十二章 诛灭上天

    
    三人在前往银行的路上,季小风询问了这只下蛋公鸡的来历,大叔告诉他,几年前一个风雨交加电闪雷鸣的晚上,家里的鸡群叫个不停,他怀疑可能有黄鼠狼来偷鸡了,便起床看一看。
    结果他不仅看到了黄鼠狼,也看到了这只公鸡,它嘴里正叼着一只被它啄死的黄鼠狼,至于它到底从哪来的,他也不清楚。
    自从这只公鸡来到他家以后,他家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算是时来运转吧,从原来的负债度日,到如今的小有存款,而且还给孩子在市里买了房子,即便是分期付款,这也是他们家做梦都想不到的事。
    吴百万将五十万转到大叔银行卡上后,他打开了铁笼子,双手抱着它交给了季小风。临走前,大叔依依不舍,对公鸡说了几句道别的话,而他每说一句话,公鸡就会点一下头,好像能听懂人说话,这让季小风喜出望外。
    五十万买到一只这样的鸡,季小风本来就觉得值,它对他的重要性,他心里非常清楚,如今又发现它通人性,反而让他觉得物美价廉物超所值。
    大叔走后,季小风让吴百万帮他推着轮椅,而他则抱着下蛋公鸡爱不释手。身后的吴百万,绞尽了脑汁,始终想不通,季小风为什么花那么多的钱买一只公鸡,纵然这只公鸡能下蛋,可他毕竟是只鸡,终归要成为桌上的美餐。
    “大哥,小弟请您不吝赐教……”吴百万话说到一半,被季小风打断了。
    “以后你别喊我大哥,听着别扭,日后以朋友相称为好。我知道你想问什么,这么跟你说吧,此鸡对我意义重大,详情我就不便多说了。”
    “哦,既然这样,那我以后就不问了,我相信你的选择。对了,茹雪小姐在哪?我什么时候能见到她?”
    “说到她,我有个问题要问你,之前的你那么吝啬,怎么在她面前一反平常啊,你到底是为什么?”季小风问道。
    吴百万微微一愣,心想茹雪小姐一定没有跟他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其中必有什么原因。既然茹雪小姐不说,那他也不能说,万一茹雪小姐怪罪下来,那他就不好收场了。可是如果不说,季小风这边也不好交代,如此左右为难,不如暂时避开。
    “小风啊,我的车子还在银行那里,我担心被人偷了,你先慢慢推着,回头我再来找你。”吴百万说着便要走。
    “你先别走,不想说就不想说,我又没逼着你说,别找什么借口。你去中药材市场买些中药回来,碾成粉末,我给你茹雪的手机号,回头你给她就行了,就说我让买的。”季小风道。
    一听到茹雪的手机号,吴百万喜上心头,他忙道:“买中药可以,可那么多中药,我怎么知道买哪一种?”
    “哪一种都要买,钱你先垫上,回头我一起还给你。”
    “就凭你跟茹雪小姐的关系,什么钱不钱的,买中药的钱算我的,全当我孝敬你的。”
    “那好吧,你去吧。”
    看到当下的吴百万,季小风心事重重,他实在想知道其中的原因。
    “公鸡啊公鸡,五百万走了,没人帮我推轮椅了,你要是能听懂我的话,你下来自己走好吗?我郑重的警告你,我花了五十万买的你,你可不能给我逃跑,你要是敢跑,我就把你炖了吃掉。”季小风对着怀中的下蛋公鸡道。
    别说,这只公鸡真能听懂季小风说话,它从怀中纵身一跃,落到了马路上,雄赳赳气昂昂的跟着季小风走。
    别人遛狗遛猫,季小风遛鸡,这场景引来不少路人侧目,这般听话的公鸡,着实难见。有的路人还拿出手机拍照发朋友圈,季小风见状,赶忙高声阻止,低调,一定要低调,他可不想因为一只鸡上了新闻。
    这只公鸡,外观那叫一个漂亮,皮发红毛发亮,它的尖嘴如弯刀,看似锋利无比,它的双爪坚硬如磐石,削铁如泥,再看它的双腿,都有小孩胳膊粗了,给人一种孔武有力的感觉。
    季小风心想,就是那些战斗鸡中的斗鸡,打起架来肯定不是它的对手,这鸡以后得好好饲养,待它就跟那些宠物一样好。宠物基本都有自己的名字,他也想着给它取一个,它长的这么魁梧,看着又霸气冲天,这名字起码与之气质相匹配。
    灭天!
    想了一会儿,季小风想到了这个名字,灭天,诛灭上天,着实霸气,就这个名字了。
    “我想给你取名叫灭天,你要是喜欢呢,就点点头,不喜欢摇摇头。”季小风对着身旁的公鸡道。
    它随即就点了点头,表示喜欢这个名字。
    一只鸡,一个人,就这样悠哉的走进了大学的校门。路上老是听到人喊,快看,那只就是花五十万买的下蛋公鸡。
    灭天的名气,传扬的很快,招来众多学生围观,众目睽睽之下,灭天没有丝毫怯意,它依然跨着豪迈有序稳健的步伐,高昂着头,好像在唱,公鸡公鸡真美丽,大红冠子花外衣,油亮脖子金黄脚,要比漂亮俺第一。
    不多久,季小风带着灭天进了班,慕名而来的学生络绎不绝,就连一些正在备课的老师,也赶来看个稀罕。季小风花那么多钱买公鸡的事,在班里早就被传开了,即便他是借钱买的,那也是一种魄力。
    季小风看了看王典雅经常坐的位子,空无一人,她还没有来,他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与灭天一起等她来。
    “瘸子,我看这只鸡也没什么特别的啊,你该不会被骗了吧?”黄延的一个小弟牛志雄嘲讽道。
    瘸子二字,包含贬义,季小风早就不想听了,以前是没办法,如今他不想再忍受这样的侮辱。
    季小风故意放声道:“小子,你给我听着,从现在开始,无论是谁,只要再敢喊我瘸子,我撕烂他的嘴。”
    “哎呦,买了只公鸡就是不一样啊,说话都有底气了,来啊,我就在这,有本事撕烂老子的嘴啊。”牛志雄转而大声道:“瘸子,瘸子,瘸子,我就是叫你瘸子,看你能拿老子怎么样。”
    牛志雄不顾警告,如此嚣张,以季小风的实力,就算不站起身,也能把他打的满地爪牙,他觉得是时候给那些看不起他的人一点儿颜色了。
    然而就在季小风要决定出手的时候,趴在桌子上休息的灭天,扑棱一声,腾空而起,如鹰击长空般,势不可挡的扑向了牛志雄。
    牛志雄见状,大吃一惊,他打架不少,可从没跟鸡交过手,慌张之余,他想躲闪,但灭天的速度太快了太猛了,一下子便将他扑倒在地。
    灭天并没有因此而停手,双爪如挠土一般,一爪下去,就是五道血淋淋的深沟沟,衣服也被撕的粉碎。
    数爪之后,牛志雄已经成了一个血人,其间,他想反抗来着,但他万万没想到,灭天体重若千斤,用手推它,根本纹丝不动,捶它,就好像捶到了铁块上,它不疼,反而弄的自己生疼。
    “灭天,给我撕烂他的臭嘴。”季小风见灭天只挠他的身体,有些不解气,必须撕烂他的嘴,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喊他瘸子。
    灭天得令,毫不犹豫,双翅一振,锋利无比的双爪开始挠牛志雄的臭嘴,牛志雄匆忙护嘴,但他的手实在忍受不了被利爪所带来的剧痛,只好挪开,如此一来,遭受袭击的便是嘴巴。也就是眨眼间的功夫,牛志雄的嘴巴真的被撕烂了,成了血淋淋的肉沫,恐怖至极。
    牛志雄哭了,被灭天欺负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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