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火

第一章 秦南河工人清淤 无头尸浮出水面

    
    赵子蒙和他的战友们终结了157号的案子以后不久,立即投入到另外一个案子中来了。
    档案袋上标注为“1992.6.27”无头凶杀案。以下简称“6.27”案。
    我们先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九九二年夏天,秦南河西华门北段沿河两岸居民向市**反映秦南河污染严重,市**研究后决定整个秦南河进行清淤并修砌石头堤岸。
    这只是整治秦南河计划的一部分,市**决定用两年的时间彻底整治秦南河。
    工人在清淤的时候,从水下的淤泥里面清上来一具无头男尸。
    接到报案以后,赵子蒙一行迅速赶往现场。
    下面是三份资料。一份是验尸报告,一份是清淤工人的陈述(发现无头尸时的情况),一份是关于案发现场环境的报告——准确地说是一份关于案发现场的陈述。
    我们先来看看验尸报告:
    死者身上没有一件衣服,尸体已经开始腐烂。
    根据尸体的腐烂程度和季节的特点综合判断,死者死亡的时间在两个月左右(备注:一九九五年的夏天,京西的天气特别炎热,最高温度达摄氏37.5度。平均气温超过以往年份2——3度)。
    死者的年龄在四十至四十五岁之间。
    根据死者的身长,按照头与身长的比例(1比7)和黄金分割点(肚脐)上下的比例(5比8)正常推断,死者的身高在一米六九左右。
    根据死者在淤泥和水中浸泡的程度和骨骼的粗细程度判断,死者的体型超胖。
    死者双臂展开的长度是一米七零,这说明死者的身体有一个突出的特点:手臂超长(正常人——或者说一般人的双臂展开的长度等同于身体的长度)。
    死者的身上还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在死者的右手掌背面小手指、无名指和手腕之间有一块鹌鹑蛋大小的褐色的斑——准确地说,这是一块胎记,在这个胎记上,还有三根一公分左右长的毛。
    在死者的左膝盖内侧,有一个三公分长的疤痕,疤痕从下而上,由窄变宽。最窄处零点四公分左右,最宽处一公分左右。疤痕应为碰擦伤。
    死者的指甲,包括脚趾甲修剪的非常干净,从脚趾甲的平滑程度来看,不像是刚刚修剪过的,这说明死者在生前的生活比较优越和讲究。
    一般人不大注意脚指甲的及时修剪,在他们的指甲缝里面,或多或少会有些污垢,而死者的脚趾甲中非常干净。
    从脚趾甲的光滑度看,应该是用专业工具修剪的。
    死者头颅是从脖颈中部切开的——准确地说是砍开的,虽然尸体已经腐烂,切口处由于膨胀和腐烂,已经无法看到刀斧的痕迹,但在死者的颈椎骨上有两处明显的刀痕。
    凶手在取下死者头颅的时候,刀——或者斧头在颈椎处遭到阻碍。
    第一个刀痕距离切口有零点三公分的距离,第二个刀痕距离切口有零点五公分的距离。
    这也就是说,凶手至少砍了三刀才将死者的头颅砍下来。
    尸体的身上有上下两道铁丝,铁丝为细铁丝,第一道铁丝在胸口处,铁丝一共绕了九圈,第二道铁丝在膝盖上方五六公分处,铁丝一共绕了七道。
    在两道铁丝的上面还坠了两块城墙砖,两块城墙砖是单独用铁丝捆扎,然后和身上的铁丝连接在一起的,连接地方在死者的背面。
    工人将尸体弄上来的时候,尸体的面朝上(城砖上的铁丝和身上的铁丝属于同一种型号)。
    解开铁丝以后,尸体的身上有两道深一公分左右的勒痕(尸体膨胀的比较厉害)。
    尸体上面没有其它伤痕,致命源应该在死者的头部,死者的头在哪里呢?
    凶手为什么要将死者的头颅砍下来藏在别处呢?是发泄仇恨,还是隐藏证据?
    我们都知道,所谓“无头案”就是无线索案。确认死者的身份,依据的主要是人的五官,人的身体上也有一些特征,但由于衣服的包裹和遮挡,五官之外的其它特征一般不为人们所知——或者说不为人们所共知,身体上的一些特征,只有和自己亲近的人才可能知道。
    这就等于是大海捞针。
    第一步是确认死者的身份,第二步是寻找凶手,
    死者到底是谁呢?
    让我们再来看看清淤工人的叙述(参加清淤的工人一共是五个人。
    清淤工具是水泥船和清淤泵。由于水下的淤泥沉积的太久太多,所以,清淤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先用淤泥泵将水下的淤泥抽到水泥船上;第二步是分段抽干河水,再用人工清理剩下的底层清淤泵吸不动的淤泥)。
    工人在用淤泥泵抽水下淤泥的时候,清淤泵突然只工作不出淤泥了,一定是清淤泵的吸口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于是,两个工人下到水中,顺着淤泥泵的橡皮管摸至吸口。工人刘志强最先碰到吸口,清淤泵的吸口果然被异物堵住了,他就蹲入水中(只将脑袋露到水面,橡皮管吸口所在的位置水深在六七十公分的样子),试图将堵住吸口的异物拿出来。
    当刘志强的右手触碰到异物的时候,本能的缩了回来。他的手抓到的是一个软软的、黏黏的东四,他原为那是一条很特别的鱼。
    工友李文清从刘志强的动作。眼神和表情中看出了异常:“老刘,你怎么了?”
    “吸口确实被东西堵住了,好像是一条鱼。”
    “一条鱼?那你为什么松手啊?”
    “软软的、黏黏的。好像卡在吸口里面了。”
    吸口的直径在十二公分左右,卡在吸口里面的鱼应该是一条大鱼。李文清是一个钓鱼爱好者,他有时候还和朋友到郊区河沟里面去摸鱼:“软软的。黏黏的?可能是一条大鲶鱼。”
    于是,李文清也跳入水中,他让刘志强拿住吸管的吸口。同时往上拎,自己用双手紧紧地抱住鲶鱼的身体,同时往上用力。
    吸管是拎到水面了,但“鲶鱼”却显得很沉重。
    “鲶鱼”的上半身已经脱离了吸管,但脱离了吸管的“鲶鱼”好像是一条死鱼——李文清感觉有点不对头,迅速松开了手。
    船上另外三个工人也跳入水中,五个人弯腰,将手伸入水中,想把“鲶鱼”弄到水面,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
    刘志强和李文清将手伸入水中,一个人抓到了一条“鲶鱼”。两个人抓到了两条“鲶鱼”。
    两个人互相对视片刻,好像不对劲,两条“鲶鱼”竟然一动不动。
    当李文清将“鲶鱼”的头——或者尾巴抱到水面的时候,迅速扔掉了“鲶鱼”,他后退几步,一下子坐在水中,结果喝了几口脏水,他爬起来,一连吐了十几口;另外四个人同时后退几步。
    五个人同时看见了,李文清所谓的“鲶鱼”原来是一只人的脚。大家还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腐臭味,虽然河水本身就有比较浓烈的腐臭味,但此腐臭味非彼腐臭味。
    吸管口——或者“鲶鱼”所在的位置距离河岸有两点五米左右的地方。
    附近的居民闻讯而来,河堤上站着很多人,一个居民跑回家拿来了一根长竹竿、铁钩子和尼龙绳。
    李文清和刘志强用尼龙绳将铁钩子绑在竹竿上,打算将死者的尸首拉上岸,人群中有一人提出,强行将尸体拉上岸,势必会改变尸体的本来模样,尸体可能在水中浸泡了很长时间,就更不宜挪动尸体了。
    此人的名字叫谭鹤亭,是一个离休的军队干部,在案发现场附近有一个干休所,谭鹤亭在这个干休所疗养。
    刘志强和李文清的手接触过死者的身体,死者的尸体显然已经开始腐烂。
    于是,便有人骑自行车到派出所去报案。
    幸亏谭鹤亭适时阻止了刘志强和李文清的鲁莽行为,从尸体的腐烂程度看,如果强行将死者的尸体拉上岸,那么,同志们所看到的必将会是一具模糊不清,面目全非的身体了。
    在赵子蒙一行赶到现场之前,派出所的马明龙马所长带人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在尸体四周围堰抽水,清淤泵正好发挥了作用。
    等赵子蒙一行赶到现场的时候,围堰里面的水已经抽的差不多了(围堰的直径在八米左右)。
    两辆汽车停在河堤上的时候,人群自动让开一条路来。
    马所长已经派人在现场维持秩序。
    眼下,当务之急是进行尸检,并将死者的尸体移出围堰,围堰中的水虽然已经抽的差不多了,但周围的水在一点一点地往围堰里面渗漏,围堰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眼见着天也快黑了(欧阳平一行赶到现场的时候,时间是五点半钟左右)。
    马明龙将赵子蒙一行领到刘志强等五人的跟前。
    赵子蒙向五个工人简单地询问了一些情况之后,便开始做尸检前的准备工作。尸体虽然呈现在大家的面前,但尸体的身上满是淤泥,所以,当务之急是用水将尸体清洗一下,而清洗尸体的工作肯定不能在围堰里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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