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支惊神笔

第144章 喂,别来无恙

    
    白茹什么都没说,白茹知道唐诗给谁做的小三。
    她只是常常的叹了口气,寻思着自家男人当年真是慧眼,真是果断。假如从头到尾都让自家男人安排着,怀里的丫头,也许会幸福很多吧。
    唐诗现在就很幸福。
    人人都说爱情是盲目的。
    她跟路远的算不算是爱情,她都不清楚。
    但凌晨惊醒,被人捂着嘴巴,睁开眼睛看到是路远时,心里竟然满满的都是欢喜,罪恶感竟然一点都没有,反倒是有很多刺激感,很多渴望……
    唐诗觉得自己骨子里肯定是个坏女孩。
    无所谓了!
    坏就坏吧。
    这男人也不是什么好人。
    俩人挺般配的。
    她翻身上马,特别主动。
    天蒙蒙亮的时候,唐诗望着正在穿衣服的路远。
    那后背上,一条蜈蚣一样的疤痕,狰狞恐怖。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她起身,下床,从后面抱着路远,脸颊靠在他肩膀上,柔声道:“别走好吗?”
    路远顿了一下,接着穿衣服,笑道:“我过两天再来。”
    唐诗:“你去哪?”
    路远重新停了下来。
    这次真停了。
    他转过身,双手捧着唐诗的脸颊,目不转睛的望着她,他说:“我去接辰溪。”
    唐诗心情很复杂。
    唐诗不想和路远四目相对。那个眼神里,有太多太多的她看不懂的东西,但里面,有一分是调侃,有一分是厌恶。
    她忽然一下子就慌了神。
    她想低头,却被路远捧起了脸。
    她只能移开视线,轻轻:“哦!”
    路远穿上衣服,起身离开。
    没有半点留恋。
    唐诗坐在床上,呆呆的望着窗外,红着眼睛委屈流泪,小声呜咽,哭声越来越大,有一张四年来朝思暮想,跟四年前一样,没有现在冷酷无情,玩世不恭,熟悉的脸浮现在窗口,唐诗一下子就忍不住破涕为笑。
    她带着哭腔撒娇:“你还回来干嘛?”
    路远揉了揉她的脑袋:“回来,带你走!”
    唐诗望着他的背影,没傻傻的问,你不是带我走吗?
    她和路远其实特别了解对方。
    四年不见,再次见面之后,一夜重逢,金风玉露,即便很少诉说心里话,也能有些当年的默契。
    她知道,路远这一趟回来,不止要带她走,还要带辰溪走。
    路远是回来给这个故乡,做一个告别。
    …………
    云贵高原十万大山!
    深山老林之中,有小县城,小镇子,小村子,名不见经传,甚至前些年连地图上都找不到。
    千山村。
    千山环绕,千山之中。
    辰溪一家就住在千山村里。
    世世代代都在这里。
    辰溪是个可怜人。
    她三岁那年,父亲进山打猎,被毒蛇咬了,回来躺在床上几天,就死了。
    母亲体弱多病,辛勤操劳。
    赡养爷爷奶奶,养育辰溪。
    偏远落后的地方,保守封建的地方。
    二十多年前,改嫁是不守妇道,是要被人风言风语骂死的。
    爷爷奶奶身体也不好了。
    一家人就全指着辰溪的母亲。
    铁打的汉子也会被累的不成人样。更何况是个弱女子。
    辰溪的母亲腰弯了,驼背了,上山采药的时候还摔断了一条腿,后来虽然接好了,但每到阴天下雨都会疼的难受。低血糖,脑神经衰弱,经常睡不着觉……
    辰溪初三毕业那年,母亲终于扛不住,偏瘫在床。
    辰溪品学兼优,乖巧懂事,是个人见人爱的姑娘。
    辰溪邻居二牛叔是个好人。
    太好了!
    事实证明,一个人太好的话,会给别人压力的。
    特别是那些不想受人恩情,受了也懂得回报的人。
    二牛叔老婆照顾辰溪母亲起居。
    二牛叔去田里帮辰溪一家忙活。
    二牛叔更是供应辰溪上了高中。
    开玩笑说,自家的傻儿子不是学习的料,以后辰辰你上了大学,给我做儿媳妇算了。
    辰溪还真上了大学!
    高中时候品学兼优,高考成绩优异。
    辰溪去了上京。
    辰溪不喜欢二牛叔的傻儿子。
    并不是真的傻。
    但太过于憨厚,太过于老实了。
    智商应该勉强达到正常人的水平。
    木讷。
    动不动就挠着头嘿嘿傻笑。
    也绝对达不到聪明的水平。
    村口的刘老头总是开他玩笑:“牛犊子,考你个问题,答对了给你一毛钱。仨鸡俩鸭子,多少条腿?”
    辰溪的母亲就是那个受人点滴之恩,想要涌泉相报的人。
    她是个封建保守的村妇。她一辈子没见过大世面。她只知道别人对她好,她就要加倍的还回去。
    牛犊子她看着长大的,这些年给她端屎端尿喂饭伺候着,比亲儿子都亲。比亲女儿做的更多。
    辰溪能嫁给他,母亲觉得很牢靠。最起码以后不会被牛犊子欺负。
    至于大学不大学的,原来压根就没想。
    辰溪的母亲甚至在辰溪高中的时候,找了媒人,帮俩孩子换了八字贴,定了亲。
    辰溪如果考不上大学,当年已经给人做了媳妇。
    考上大学她妈也心里愧疚,不想让她去。
    她妈说:“女娃啊,没你牛叔一家,咱娘俩早就死了。受了人家的恩情,不还,要遭雷劈的啊!”
    辰溪承诺,大学毕业后,回来嫁给牛犊子。
    她去了上京,前三年,只回来一次。
    她见过太多太多的男生,形形色色的,有钱的公子哥,各种二代,出类拔萃同时又野心勃勃的……
    那个精彩纷呈的世界让她开了眼,让她很向往。
    但那个世界里同样有尔虞我诈,同样有垃圾畜生。她不信了爱情,跟苍天爷爷打了赌,赌三年时间自己能高头大马换上男儿装……
    如果做不到,大不了一死。
    如果死不了,嫁给牛犊子,便嫁给牛犊子吧。
    可她遇到了路远。
    那个生命之中最重要的男人。
    那个这辈子即便没了爱情,也注定一生一世都无法忘记的男人。
    他像个谦谦君子,满足了她对幸福的所有幻想。
    他摇身一变就成了恶魔,闯进了她的心坎,夺走了他的一切,然后一句解释都没有,悄然消失。
    四年了!
    四年后的今天,辰溪望着忽然之间出现在面前的男人时,风景依旧,物是人非,没了当年的委屈和难受,也没冲动扑过去投怀送抱。
    她正在摘豌豆角。
    就那么站在田里,望着马路边车里走出来的男人,平平静静,心如止水。
    那个男人站在田地头,与她四目相望,大声喊道:“喂!别来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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