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话铺与晴天娃娃

第三章 凉城半夏,醉梦樱寒

    
    我听说,如果听得懂一个人爱听的歌,就听得懂那个人。
    ——题记
    再去看星星之前我还夸下海口,说自己已经三年没感冒过了。
    也好也好,受凉感冒,请个病假,还有沈凉尘照顾我,这个冒没有白感!不过这样好像显得我很心机的样子……算了,这都是别人的看法,我得多向沈凉尘学习,要学会讨好自己。
    小诊所里没有其他病人,护士和医生都在柜台坐着,我和他单独相处的机会又来了,虽然是在病房里打着吊瓶。
    “我真的是不会照顾人,考虑的太不周到了。”沈凉尘一边削苹果一边说:“你从凉海来到梧城,肯定是得感冒一次的,这两座城市隔得这么远,难免水头不服,加上昨天受凉,你铁打的身体也撑不住啊。”
    “是啊,1300多公里,我为了你背井离乡,跨过长江黄河,来到这鬼地方。”我不情愿地接过苹果,因为我根本没有胃口。
    “算了,不想吃就先别吃了。”
    “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表情好明显的。”沈凉尘问我:“说吧,想吃什么,我去买。”
    “想吃那种超级超级酸的橘子。”
    “好的,你且在此地不要走动,我去买几个橘子。”
    因为隔壁就有超市,所以他没去多久便回来了,他还跟老板说,我要你们这里最酸的橘子。我估计当时老板大概以为这人是个憨憨。
    我半躺在床上,呆呆地看着他,又傻笑了起来。
    “傻”这个属性是容易交叉感染的,他看我笑他自己也憋不住了。沈凉尘给我剥好了一个橘子。
    “冬天吃橘子是我们家一贯的传统。”
    “我发现我们两个的生活真的也好像啊。”
    “对了,昨天我跟我打电话,让他不要给我介绍对象了。”沈凉尘说:“我说我已经找到了我一生挚爱。”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我真这么说的。”
    “那你爸咋说?”
    “说:要是一个女的能看上我,多半是盲人。”
    “没有没有,你好帅的,虽然不是最帅,但在我心中是。虽然个头不是最高,但勉强能打个篮球,和我差个15厘米,最萌身高差嘛。”我说。
    “最萌身高差?就是我低头能看到你的头皮屑,你抬头能发现我的双下巴?”
    “哈哈哈哈!你不可以这么撩,我还是喜欢你高冷的样子。”
    “好吧女神。不过我得说说你,你就是暗恋我这么多年显得过于自卑了,你也是很漂亮很可爱的,你要再自信一点。”沈凉尘摸了摸我的头,我像浑身触电了一样。“对了,这是送你的礼物,昨天扔在尾箱里,把这事忘了。”
    他送的礼物是一个依照他的形象所定制的烧制玩偶,约有一个U盘的大小,可以挂在钥匙上。
    我想起来了,我没有钥匙……因为我经常忘事,所以根本自觉没配宿舍钥匙,反正有余双他们开门。
    “看来只能挂饭卡上了。”
    “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记得带着我吃饭睡觉,晚上给我盖好被子,我要24小时都陪着你。”
    我说:“好啊,把你捧在手心里,我的手心就是你的床。”
    “那我可以尿床吗?”
    “不可以!嗯……这两个又是什么?”我拿出里面的赠品,是两个胸针。一个上面的花纹是绿色的“99%”,另一个是红色的“1%”。
    “那我要戴这个99。”我说。
    “没错,老婆大人要掌握99%的财产,我留1%私房钱就行了。”
    “沈凉尘,你脑子里就只有钱。我是99%的充电宝,你是1%的手机,我给你充电呐!”
    “优秀!”
    因为我的手正在打吊瓶,不太方便,所以沈凉尘揪起我的毛衣帮我戴上。他的手伸进我衣服里面,虽然很绅士地没有碰到我的身体,但我的心脏还是差点蹦出来,他每一个亲密的动作,我都会触电,怪不得我电量是99%呢。
    “喂,沈凉尘,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但你不能生气,我确实好奇,不想回答也没事。”
    “问吧,今天你生病了,你最大。”
    我问道:“你能讲一讲……你和墨忱的故事吗?”
    他沉默了几秒,眼睛里面有些失落。
    “或许,就是个错误吧。
    我上高中的时候,和你一样,也很自卑。我倒是不暗恋别人,我是觉得自己很没用,而且确实,那时候老师同学能看得起我的也没几个。
    高中那段时期也是我家庭最困难的一段时期,我爸,也就是现在凉海市的沈副市长,那时候遭人诬陷,被迫停职接受调查,一停就是两年,那两年我连银行卡都不能用。
    人在最低谷的时期,有个人瞧得起你,你就会以为是爱情。墨忱一家人是我落魄之时仅有的朋友。
    一开始是我追求墨忱,但她那时不喜欢我。
    因为我在天寒地冻中呆的太久了,便会依恋一根蜡烛,一丝温暖也会珍惜。后来我像梦中惊醒一般,发现我不是爱她,只是她给了我这种依恋。
    可就在这时,她偏偏又爱上了我。
    就是这么有戏剧性,我们在凉海中学的天台上聊了一个晚自习,最终约定,只做朋友,谁也不欠谁。”
    我莫名其妙有些想哭。
    如果当时墨忱真的和沈凉尘在一起,应该也没我的事了。
    我和墨忱认识的时候,应该就是她和沈凉尘成为朋友之后了,之所以一直撮合我们,大概也是希望沈凉尘身边有一个很爱很爱他的人,而这个人的不二人选,也就是我。
    “喜欢一个人,是做不了朋友的,对吧?”我问。
    “你真是可爱的女人。”
    “那你呢?”
    “我是可爱。”
    “你咋这么讨厌?好好的感动氛围现在又让你搅没了。”
    沈凉尘抱住了我,说:“我们不仅要做朋友,还要做师徒,做情侣,做夫妻,做一生的知己。我可不想要庸俗的爱情,我要和你一起旅行,一起学习,一起培养兴趣爱好,一起养猫养狗,共沐此生。”
    被抱住的我身体又止不住颤抖:“共沐?这又是你造出来的词?一起洗澡吗?”
    “当然,你可以踩在我的脚背上吻我。”
    我捂住脸:“师父,我的想象力很强的,你不要说得这么……”
    “对了,萧易寒这会儿肯定已经知道我们在一起了,以他的性格,一定会放弃。总感觉有点太欺负他了。”
    “你对得起他就对不起爱情,自己掂量掂量。”
    沈凉尘说:“是是是,妹妹说什么都对。”
    “咱这个称呼能不能固定一下,有时候徒弟,有时候妹妹,有时候老婆。我一时间很难反应过来呀。”
    “你知不知道,你比我大表妹小四岁,比我小表妹小两岁,但是她们都得叫你嫂子。”
    “显老。”
    “那不如叫小嫂子?我改天介绍你们认识认识。”
    我们两个人聊得太嗨,差点忘了换药。沈凉尘准备了一个可以把耳机插口分叉的接头,这样我们两个就可以用两个耳机听同一首音乐了。
    沈凉尘身上总有一些小孩子一般的幼稚,看他听得歌就能知道,明明比我大五岁,不管咋说也算隔着一条小代沟了,却和我的歌单差不多。
    也好。我听说,如果听得懂一个人爱听的歌,就听得懂那个人。
    其实,我还真的不是太懂你,因为沈凉尘啊沈凉尘,你就是个宝藏男孩,我看到的好像不过是冰山一角。
    要说我最喜欢沈凉尘的一点,还是欣赏他的写作水平。
    他以师父的身份教会我很多东西:创作一定要狂乱无章,千万不能套用别人的风格。比如我要写一本青春小说《情话铺与晴天娃娃》,就坚决不能仿照那些青春言情什么虐恋,我就甜,贼甜贼甜的,甜到齁死读者,我就不虐,就一直顺利,顺利地让你觉得像在看爽文。
    好了,上面这一段纯属欺骗一下读者,要真这么简单我和沈凉尘这一章就可以生猴子了,我可不想一万字就完本。
    沈凉尘“陪护”我的这几天,虽然感冒难受,但还是无比幸福。
    我终于抓住你的手了。
    抓住就不放。
    ……
    三个月后。
    我们好像真的过上了平平淡淡情侣的生活,为了离我更近,沈凉尘在我学校附近买了一处小院,还养起了猫和狗。我虽然还是住宿舍,但没事我就会跑到他那儿去。即使不在那里过夜,旁人说闲话的还是不少,我们两个早就习惯了。
    一转眼到了冬天。
    年底之前最好的消息是沈凉尘终于戒了烟。
    都说戒烟的人多半心狠。话说回来,干哪一行不都得靠一个“狠”字吗?
    我特别喜欢写写小说、撸撸猫的清净生活。我们三个月来连买带收养,已经有了3只猫和1只狗,没想到前两天又来了一只半个月大的小奶猫。
    “我98年属虎的,我姥姥说我养太小的动物养不活!”
    我揪住沈凉尘的耳朵:“你这个老男人少在这里装呆萌小弟,赶紧去熬你的羊奶。”
    新来的这只猫我本来想取名“尘尘”,他不同意,说猫哪有取人名的,只好叫“菠萝”了。
    不对啊,那咱家狗子叫“小寒”算怎么回事?
    猫咪真是种特别的生物,如果说狗算我们的仆人的话,猫就是我们的客户。它们很明显不是来服务于我们,而是和我们谈合作,好像在跟沈凉尘说:我们负责逗你媳妇开心,你负责买猫粮,明白了没有?
    好像不是客户,简直就是老板啊!
    这天和往常一样,没有灵感,沈凉尘在家装修院子,我在屋里读书。
    我把外套扔给沈凉尘:“穿衣服,亲爱的。”
    “这点儿小活,我过年之前肯定能完成。”他说。
    “这是把家里给全掀了重建啊。”我摇摇头:“您就是太闲。”
    “哎哎,今年过年回哪边?”
    “回哪边不是回,正反都是凉海。”
    沈凉尘说:“我和家里关系也不是很好,主要是一些亲戚很难应付,你明白不。”
    “要不去我那儿过吧,我爸妈也很想见见你呢。”我拿出一条毛巾,帮他擦了擦汗:“明年开春再倒腾这个院子也不迟,你别冻感冒了,回屋给我说书去。”
    “也不知道最近你哪根筋不对,忽然喜欢上说书,还非得让我说,讲故事哄小女孩我最在行,必须展现一下我渊博的才学了。”
    都说这个情侣一旦走到一块儿,就会学习对方的优缺点。
    我以前温文尔雅,做什么事情都慢条斯理,现在完全和沈凉尘曾经一样,强势、果断、可爱。
    可爱算缺点吗?
    沈凉尘就不一样了,恐高、傻、也可爱。
    “上回书咱们说到这个清末,我们滴最后一位公公,咱们都知道最后一位公公叫孙耀庭,但据野史记载,有一个叫王鹤恺的……”
    “咚咚咚!”
    这书还没开说半句呢,客官您瞧瞧,这是来客人了。
    “你好,沈同学。”
    “张学姐,还有姐夫,来这儿有何事?不要打扰我甜甜的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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