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之喜剧为王

第二卷这不是结局 第三百二十四章岁月无情

    
    对于修真者来说功法其实不是太重要,因为只有最厉害的人,没有最厉害的功法。
    厉害的功法也难修行,同样修行一年,不一定比用普通功法进境快,所以修真界真正鼎鼎有名的实际上是一些禁法。
    比如伤心门的杀妹证道就是禁法,灭绝人性所以被大众抵制。
    不过比起混元功就是小巫见大巫了,混元功可以说是一门为杀戮而生的功法。
    大佛寺有一门功法叫三千化身,通神境界的修真者可以把自己的元神斩下一丝用于夺舍,九九八十一日后又可以斩下一丝。
    这是身外化身,大成后等于是有无数小弟。
    不过夺舍一事本来就是修真界的禁忌,更何况大佛寺还有无相心法,大家也不能允许一个门派有两种厉害的夺舍之法。
    所以在百年前,南天门领头,包括风雨楼在内的几个门派一起施压,逼迫大佛寺。
    三千化身和无相心法只能留一个,大佛寺最后选择了无相心法。
    这是一个非常残酷的选择,因为有两位大佛寺的高僧修行的就是三千化身,大佛寺放弃的不仅是一门功法,也是他们两人的性命。
    如幻也就是现任住持如梦的师兄,毅然决然的自断心脉,为了大佛寺做出了牺牲。
    不过上一辈的法能跑了,虽然最后被南天门的高手追杀致死,三千化身的心法却也流传出去了。
    好在三千化身这种高端的心法,必须配合高深的佛法同修,虽然流传出去了练成的人并不多。
    倒是触类旁通,衍生出了很多其他的功法,其中最有名的就是混元功。
    据说是一个小门派的门主,得了三千化身的残篇,创出了这门心法。
    被混元功杀死的修真者都不得超生,元神成为施法者的附庸,就和传说中的虎伥一样。
    不过这功法一练上就不能停,修炼者最后也会神经错乱陷入杀戮之中。
    历来修炼此功法的人都不得好死,南天门也早已把混元功列为禁法,没想到他们自己却在修炼。
    这些念头在李破天的脑海里纷纷扰扰,外面的时间其实只过了一秒。
    最开始出现的那两个人头已经破裂了,脓血掉在了地上,血符还是对它们产生了影响。
    不过贾和尚起码控制了四五十个人头,这些人头代表的是一个个被他吞噬的元神。
    一条元神代表着一条命,贾和尚不怕死也不怕奇毒,他随时可以让这些元神替死。
    “你就不怕下地狱吗?”看着那些在污泥中起落的人头,李破天忍不住问道。
    “我早已在地狱里了。”贾和尚叹了口气,人头滚滚在污泥的裹挟下向李破天扑去。
    他的命运早已经注定了,不是杀别人就是被别人杀。
    “一不叫
    你忧来呀二不叫你愁,三不叫你穿错了小妹妹的花兜兜。。。”
    李破天和贾和尚交手的时候,迟宝宝也在跑路,她没什么跑路的觉悟,走的不快,嘴里还唱着荒腔走板的小调。
    女孩选的是一条小路,没什么行人,不过在转弯处却出现一个大帐篷。
    帐篷是用金丝编成的,周围无数穿着华丽服饰的男女在忙前忙后,好像在准备午宴。
    一头整牛被架在火上烧烤,牛油滴在下面的松枝上,发出了“啪啪”的声音。
    迟宝宝来的时候牛刚好烤好了,几个大汉把牛放到矮几上,又用刀一划。
    原来那牛的肚子里还填了东西,却是一只烤鹿。
    鹿的肚子里有烤乳猪,烤乳猪的肚子里是一只烤鸭,大汉一刀又一刀,最后从烤乳鸽的肚子里取出一个蛋来。
    蛋是鹌鹑蛋,吸收了那些牛鹿猪的精华后芳香四溢,大汉小心的把鹌鹑蛋放到银盘里,另有一个美少女端着银盘走到不远处的躺椅前。
    躺椅上躺着一个人,年龄不大不小,长相不俊不丑,身上穿的衣服也很一般,总而言之,这是个不起眼的角色。
    “奉有余,没想到南天门派你来杀我。”迟宝宝自来熟的走到躺椅前,一屁股坐下来。
    “吃不吃?”躺椅上的那人把银盘拿到女孩面前。
    “吃。”迟宝宝直接用手拿起那个蛋,放到嘴里咀嚼起来。
    “这个蛋烤的有点老了,我用鼻子都能闻出来,你却饥不择食,果然是越来越不挑了。”奉有余说道。
    “我是不想浪费东西,再说总要吃饱了肚子才能和你打。”
    迟宝宝吃完了鹌鹑蛋,伸手隔空一抓,烤乳鸽又到了她的手里。
    女孩把烤乳鸽撕成了片状,往自己嘴里送去。
    她吃肉的时候,奉有余在喝水,美丽的侍女拿着一个银瓶过来,那里面是新鲜的露水。
    奉有余喝了一口露水,他身上的气息突然一变,好像整个人变成了一个旋涡。
    不断有气息从远处过来,汇聚到他身上,奉有余的气息也越来越强。
    迟宝宝吃一块肉,奉有余就喝一口水,女孩最后把烤牛也吃了,也不知道她这小小的身体怎么能吃下这么多东西。
    “你喝不喝水?”银瓶里还有一口露水,奉有余对迟宝宝说道。
    “彼之蜜糖我之毒药,我不能喝这水,你也不用客气了,差不多就动手吧。”
    迟宝宝站起来,挥了挥小拳头。
    “我没有把握能杀死你,不过你的同伴一个也活不下来。”
    奉有余也起来,那些侍候他的下人飞退,转眼间现场就只剩他和迟宝宝两人。
    “有余你这些年享了不少福,就是现在死了也应该没遗憾了。”迟宝宝突然一拳向奉有余打
    去。
    “轰。”方白羽现在在去氿泉的路上,数里外的气爆到他耳中化为一声轰鸣。
    “看来是打起来了。”金森的飞头飘了过来。
    “不知道南天门派了多少人来?希望不要这么快找到我们。”方白羽掏出凝血丹吃了两颗,现在他是随时随刻准备战斗。
    “厄运总随恐惧生,你越害怕什么就会发生什么。”金森深沉的说道。
    草,乌鸦嘴,不过倒是符合墨菲定律。
    墨菲定律是一种心理学效应,由爱德华·墨菲提出,亦称墨菲法则、墨菲定理。
    他指出:做任何一件事情,如果客观上存在着一种错误的做法,或者存在着发生某种事故的可能性,不管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小,当重复去做这件事时,事故总会在某一时刻发生。也就是说,只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存在,不管可能性多么小,这个事故迟早会发生的。
    简而言之,会出错的事总会出错,一块蛋糕掉在地上,大概率都是有奶油的那一面朝下。
    方白羽知道南天门的人已经追上来了,不是他相信墨菲定律,而是因为那个人已经出现在他面前。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卖烧饼的旁边。
    这里是神都外的一个小集市,小贩不少,主要是卖些便宜的吃食。
    这一会人都跑的差不多了,飞头飘来飘去的样子太可怕,这些人以为白日见鬼了。
    那卖烧饼的是为数不多的坚守者,家里的老婆比飞头更可怕,他必须带着钱回去。
    “客人,刚出炉的黄桥烧饼,一文钱一个,今天搞活动,买五个还送一个。”看见白衣人站在自己摊位前,卖烧饼的玩命推销起来。
    “你不是魏国人吧?”那白衣人声音温和,长相也儒雅,看上去很像教书先生。
    “我不是魏国人,是唐人。”卖烧饼的确实不是魏国人,魏人都有田地,收入比他这种小生意人要好很多。
    “大唐不是个虔诚的国家,唐人都可杀。”
    白衣人的手指朝卖烧饼的点了一下,他的手比女人还白皙,这一指之力也是软弱无力。
    不过卖烧饼的感觉自己很困,头顶的天地高不可攀,最后慢慢失去了意识。
    在方白羽的目光中,卖烧饼的皮肤瞬间苍老,脸上出现了无数的老人斑,最后倒下去的时候头发已经变成了白色。
    时间好像突然快进了一样,卖烧饼的从青年一步跨到了老年,白衣人的手指比时间还犀利。
    “杀人了!”金森的飞头虽然可怕,可是毕竟一个人也没伤,反而是这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白衣人出手狠辣,那些小贩都慌了,连摊子都不收拾,一个个落荒而逃。
    “南天门下惩戒所四摩天覃岁月。”白衣人朝方白羽拱
    手道。
    头衔很长,不过开头三字才是重点,方白羽对南天门三字有化学反应。
    一团乌云从远方飘过来,遮住了头顶的日月。
    “扑。”方白羽这次没有用火云刀,法术的速度还是太慢,不适合殊死搏斗。
    少年提步冲刺,转眼间就到了覃岁月的身前。
    一拳向对方的面门击去,这个时候第一滴雨水也落了下来。
    雨水滴到方白羽的拳头上,竟然直接气化,随着修为晋级通神,他的力量也回来了,而且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这一拳就有两万斤。
    覃岁月的应对还是一指“啪。”一人飞了出去。
    “呸。”方白羽艰难的从地上站起来,刚刚那一指,让他摔了个狗吃屎。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覃岁月纹丝不动,方白羽的拳头不能让他退步,那些雨水也落不到他的身上。
    “你也配谈善恶?”诗是好诗,不过和覃岁月不搭,毕竟他一出场就杀了个卖烧饼的人。
    “信我教者就是善,不信的就是恶,当恶人出现的时候就需要我们。”
    覃岁月说完又出一指,方白羽赶忙躲避。
    刚刚败的莫名其妙,覃岁月的力量虽然也很大,可是远不如方白羽,但他就是被那一指推到了地上。
    没有搞清楚其中奥秘,他可不想再和对方硬刚了,可惜有些事情并不是你不想就不会来。
    方白羽的动作足够快,那覃岁月的手指和慢动作重放一样,可前者偏偏躲不开。
    “扑。”方白羽再次狗吃屎。
    “你在侮辱老子。”两次都没受内伤,显然是覃岁月留了力,这些惩戒所的人都很变态,非要把对手戏耍个够再下杀手。
    “方白羽我不会杀你,你本来早就应该死的,可惜活到现在,我也没办法把你杀干净,所以你和我上山吧。”
    和常宁贾壮不同,覃岁月认识方白羽,也知道更多的事情。
    “我是凡人道的道主,代表门派来参加光明祭的,不用你说我也会上山。”
    方白羽拿出圣火令,这是他早就想好的对策,南天门有点理智就不应该对他这个贵客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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