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重生了10亿世

第2章 狐妖玲珑

    
    即使是女子现在已经被吓得心惊肉跳,这书生依旧坐在那里,自顾自的说:“还有,逻辑破绽的问题不可忽视,演技固然重要,但剧情逻辑也要有,你看这天寒地冻的大雪天,你好歹穿厚实一点,你穿这么清凉一上来就是一通x引……一看就不安好心,简直把我是坏人写到脸蛋儿上了。”
    “倒是咸鱼精…这个说法…很是有趣。不瞒姑娘,鄙人从小到大的志向便是当一条不要翻身的终极咸鱼。”书生提起“咸鱼精”三个字时,情绪似乎有了一些波动。
    多少年了,不,岁月对他来说已经毫无意义!
    多少世了,终于有人觉得他就是一条货真价实的咸鱼了!
    这是多么艰辛的一大步啊!
    没有人能理解他此时的心情,想到这里他就老泪纵横,看到这条刚出来混生活没多久的小狐狸精,很有觉悟啊有木有!
    “你…你…你还真是一条咸鱼精!咸鱼成精倒是闻所未闻,啊喂,你为什么哭了?你别哭,既然大家同为妖怪,我就不吃你了,想来咸鱼味道应该非常不好,以后我们可以合作,你脑子好使,专门出谋划策,我负责制造幻象,咱们专吃那些心思不轨的登徒子!就是不知道咸鱼精好不好吃人。”
    女子涉世未深,心思单纯,见到李逸老泪纵横,居然柔声安慰起李逸来。
    书生用衣袖抹干眼泪:“的确不爱吃人。”
    既然确定了对方是一条咸鱼精,咸鱼不爱吃人也没听过咸鱼爱吃狐狸肉的传闻,不,就没听说过咸鱼爱吃肉,所以她很快就放下了警惕,身形化作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这少女身穿雪白漂亮长裙,身材玲珑,长发如瀑,容颜倾城,那一对眸子,更是摄人心魄。
    这是她妖身化形的本来模样,刚刚那个成年美女不过是她用妖法生出的幻象,保持那个形态肯定是要持续消耗法力的,她本就道行浅薄,能维持这么久,法力几乎完全耗尽了。
    “我叫做玲珑,不知这位咸鱼哥哥如何称呼!”得知这位公子竟也是妖怪,她感觉亲切了许多,特别是对方还是没有捕食关系的妖怪。
    “李逸。”
    “逸哥哥,咸鱼哥哥,嘻嘻,还是喜欢叫你咸鱼哥哥呢,玲珑感知不出你的修为,想必高了玲珑一筹,既然已经结盟,以后以你为主,玲珑听哥哥的。”
    “你就不怕我把你骗出去卖了?”
    “怕是怕,但玲珑也想过,以玲珑的微薄修为随便来个人族猎妖人也无法应付,玲珑天天都在担惊害怕,与其被猎妖人抓走倒不如信了咸鱼哥哥,只是,只是如果哥哥真要卖了玲珑,请价格卖贵一些,也好让玲珑明白玲珑在这世上还有存在的价值。”
    “玲珑受不了那些人族的折磨,只希望早死早投胎,这辈子吃了几个书生,下辈子做不成人,沦为阿猫阿狗也要比现在做个小女妖精强。”说道这里,玲珑泪眼朦胧。
    她的话很是认真,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妖精确实比起人类的孤儿生活条件好不了哪去。
    李逸看着这个纯纯的小狐狸精觉得颇为好笑又可爱又可怜,轻声道:“别哭,以后你就是我李逸的妹妹了,不会再饿肚皮,也不会再受人欺负,你不要去欺负别人就好。过来烤火了,暖和点儿。”
    玲珑走到李逸身边跟他一起烤起火,肚皮却是一直咕噜咕噜的,二人便聊起身世来。
    玲珑是个苦命狐狸,出生于一个小的狐妖世家,在三年前被一队实力强劲的猎妖人给一锅端了,她是族中长辈拼了性命她才得以逃出生天,来到这间破庙凭借着一些低级幻术开始猎杀一些心术不正的书生来。
    李逸虽然重生为人,但却并不介意玲珑害过人,也不觉得玲珑就十恶不赦。
    妖怪害人性命,猎妖人杀妖,这本就是自然规则,如同老虎肚子饿了会吃人,人饿了也会杀老虎吃肉一样,往大了说是为了种族延续物竞天择,往小了说就是没有人也没有妖想死,也不会想被欺辱想被掠夺。
    人有时恶毒起来比妖恐怖百万倍,妖也时能拯救苍生功德无量,李逸看待事物习惯了客观公平的角度。
    况且他重生这么多世,成妖成魔也数不胜数,修行到了后期,种族几乎毫无意义,比如抢夺一件宝物时,没有哪个修士会因为对手同是一族就下手轻点。
    当然,他还是觉得人族会稍微亲切一点,毕竟他第一世就是人族。
    李逸已经重生了百年有余,这百年来,他扮成一个普通书生在这片大陆四处云游,偶尔会交上一两个有趣的朋友,偶尔也会指点一两个有缘的幸运家伙,过得悠闲自在,活得洒脱舒适,不用再为争夺宝物杀得血流成河昏天黑地,也不用再为了争夺地位勾心斗角步步算计。
    就这样做一条咸鱼的感觉,真的好啊。
    玲珑心思单纯让他觉得有些意思,这便是有缘,收她做妹妹也没什么,顺其自然,李逸也不担忧牵扯到什么大因果大气运,毕竟在这片大陆上,还没有什么因果是他李逸招惹不起的,只要他愿意,这个宇宙也不过是个弹丸之地。
    他在第一世时留下了一些信物,那些拥有信物的多半都是对他有过帮助或者交好的朋友,现在回来,正是了却这些因果的时候,他能感受到与信物有关的人的气息,四处游玩也正是为了顺路寻找这些信物。
    此行游玩来到大夏王朝不是偶然,那是受了一个与信物有关的人的委托,此人姓王,已挂,是个还不错的老头,李逸称呼他为老王,带有微弱的信物气息。
    老王在寿元耗尽时遗留了两样强横的法宝请求李逸带给其后辈,不过那已经是五十年前的事情了,李逸当然不会因为有人委托在身就火急火燎的送过去,他当时只答应在六十年内必定送到,一路走一路玩儿,看现在的行程进度,都提前十年了。
    现在的李逸已经不是昔日活在这个世上的他,关于信物的因果早就在李逸重生后断了,除非是持有信物的本人与他勉强有得上一丝关联,其他人都如同陌生人,如果不是老王看起来比较顺眼,李逸也不一定就答应当横跨千万公里的快递员。
    这也是李逸没有重生之后就立刻寻找那些还活着的旧人的原因,他已经不是那个他,而那些旧人还是那些旧人,不知如何面对是好,再见面也许就变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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