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山村教学的那段经历,林杰真的非常难忘。他一开始对那些孩子只是同情,他的目的性很强,只是想要从不同的生活环境中有所感悟,以此激发他那近乎干涸的创作源泉。
可是,当人抱有不纯的想法去做一件事时,往往结果不会令人满意。
林杰想要的生活感悟不仅在那里没有找到,反而他很快就厌倦了那样恶劣的条件。
他借用村里的座机,联系上了他的一个好朋友,要对方送了一些生活必备的物品过来,还有他最常用的那把吉普森木吉他。
之前林杰是白天教课,晚上坐在操场上看着星星发呆。而当吉他到了之后,他便会在空闲时间抱起吉他尝试着进行创作。
让他感到意外的是,每次当他弹吉他的时候,那些孩子不管平时有多调皮,都会立刻坐到离他不远的地方,安安静静且老老实实地听他弹琴。
一天,林杰冲为首的那个叫幺哥的男孩招了招手,并把吉他递过去让那孩子试着弹两下。
谁知幺哥竟然扭头就跑,跑得飞快,让林杰感到莫名其妙。
没过多久,幺哥回来了,他满头大汗,双手湿漉漉的,看样子竟是跑去洗手了。
林杰抽出一张纸巾递给幺哥,然后开始教幺哥弹吉他,其他孩子也都满眼期待地凑了过来,都眼巴巴地看着林杰和幺哥,羡慕极了。
学校的那位洪老师见此情形,当即提议让林杰给孩子们上音乐课,顿时引起孩子们一片欢呼。
音乐,真的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看着那些学得无比认真的孩子,望着那一双双充满求知欲的眼睛,林杰渐渐忘记了初衷,越来越喜欢那些孩子了,他不禁毫无保留地想将自己所有的音乐知识都教给孩子们,还开始对每个孩子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他终于再次有了久违的创作灵感,完成了一首令他满意的新歌。
林杰这时才明白,只有真正融入进不同的世界中,才能心有所感,才能让阅历丰富,才能创作出更多打动人心的音乐。
那首新歌的创作完成,意味着林杰到了该走的时候了。那时他也不知道下一站该去哪里,但他忽然在手机上看到一条新闻,讲的是巴国某处发生了暴乱,现场一片混乱,配的图片是一个身上有血的男孩站在浓烟滚滚且混乱危险的街道,绝望又茫然地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那张照片给了林杰很大的震撼,他在次日决定,接下来他要去那些生存环境不一样的国家看看,在生与死之间感悟人生的真谛。
决定之后,他便着手开始进行准备,并在半个多月后,等到签证下来,他便立刻动身赶奔巴国而去,并开启了他的第三世界国家之旅,这一走就是大半年。中途他因为签证问题也回过国,但都是偷偷住在朋友家里,待签证好了之后便再次动身,所以外界并没有人知道他的动向。
听完林杰的这些讲述,主持人意犹未尽地问道:“那么,你通过这半年多的游历,实现了你最初的目标吗?”
林杰点头道:“是的。我其实原计划是要在外面游历一年,我之所以提前回来,就是因为我已经完成了新专辑所有歌的创作,必须要回来制作新专辑了。外面太危险,我不知道会不会忽然有一天我遇到什么状况就回不来了,那我写的那些歌就没有人能听到了。”
主持人感慨道:“我想,放眼整个华语乐坛,应该没有人会像你这样,为了突破自己,为了创作出更好的音乐,而燃烧生命吧?我现在已经开始期待你的那些新歌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听到。”
林杰道:“新专辑正在有序进行中,我想要不了多久,应该就会有第一波主打歌出来跟大家见面了。这一次的歌,和我以前那些歌的风格完全不同,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吧。对了,我纠正一下,其实据我所知,有一个人和我一样,也跑去过那些危险的国家,甚至还和恐怖分子正面交锋过。按理说,他的新歌也应该快出来了才对。”
主持人闻言一愣:“你说的这个人是谁?”
林杰故意卖关子道:“我还是不直接说了,没人家的允许,我当众公布他的这些隐私,是很不礼貌的。这样吧,我给一点小提示,你们猜是谁,怎么样?”
主持人觉得这个提议很有趣:“可以啊!”
林杰想了想,笑着道:“他是一支摇滚乐队的主唱,他们乐队这两年很火,主持的一档节目让整个华语摇滚乐迎来复苏,他们当过主播,但却是选秀出身。而那个选秀节目,我还去当过导师……”
支持人抬手打断了林杰的话:“你就直说是刘敬信吧。”
说得已经这么详细了,但凡对Friday有那么一点了解的,都能听出来他说的就是Friday的主唱刘敬信啊!
林杰挑了挑眉毛笑道:“这可是你说的,不是我说的。”
电脑屏幕前,张逊指着画面中正笑得开心的林杰,一脸无奈地道:“瞧瞧他这无耻的嘴脸。”
刘敬信道:“他也是好心,这也算是提前帮咱们的新歌做了波宣传。咱们的新歌做了这么久,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现在林杰回来了,咱们必须要争取在他的新专辑第一波主打歌出来之前完成新歌的发布。”
“是担心跟林杰正面打擂打不过,所以要错开时间吗?”张逊皱眉问道。
刘敬信摇头道:“这倒不是,对于咱们这首新歌,我在成绩上并没有太高期待,我只想通过这首歌,传颂一段故事,传达一个精神,只要这个目的能达到,我就满足了。”
张逊又问:“那你为什么担心跟林杰新专辑第一波主打凑到一起发啊?为什么非要错开时间啊?”
刘敬信微笑道:“这是我和林杰约定好了的,我俩都想要让人们第一个听到的故事,是《菲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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