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 大漠
风沙卷走了多少个日出与日落
漫漫黄沙
闪烁着遥远的传说
月亮洒满星河
过客燃着篝火
风吹来
伴着悠远的歌…”
歌声夹杂着驼铃,飘荡在黄沙漠漠的戈壁。几匹骆驼,拖着沉重的步伐,结成长长的驼队,在大沙漠上行走着。一个回鹘青年引吭高歌,歌声方歇,驼背上另一个青年笑着骂道:“葛萨,你再唱,看这大太阳,非得把你嗓子烤焦了,然后再把你烤死。”
葛萨也笑着答道:“太阳把我烤死,我也乐意,谁让咱今儿运气好,小赚了客人一笔,回家买上几个哈密瓜,一口气吃个痛快。”说着话,眼神不住的往身后瞥。
先前说话的少年装出生气的样子,骂他道:“这方圆几十里,都是大大小小的山丘,像这种鬼地方,你连一滴水都找不着,却偏偏在这里提什么哈密瓜,你这不是存心气我嘛。”
葛萨笑道:“阿克什,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竟然说生我们养我们的大漠是鬼地方,难倒你不想念那绿洲里的瓜果,还有梳着长长辫子的牧羊姑娘嘛!”
俩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拌着嘴,却突然被身后传来了阵阵咳嗽声打断。
阿克什朝着那个方向一努嘴:“快点吧,你的贵客都醒了。”
葛萨赶紧骑着骆驼来到那人身旁,只见一少年扶着驼背,缓缓坐了起来,有气无力的说着:“这是到哪了?”
葛萨笑道:“沈少侠。你终于醒了,咱们已经在库尔顿沙漠里了,再有两天,就到我们庄子了。”
说话的少年正是沈庸,他当日和薛彤打马北上,也不知连续奔波了多少日夜,方才出了玉门关,可出关之后,刚刚踏入莫贺延碛,还未深入库尔顿大漠,就遇到了大风暴,幸好他俩被路过的驼队所救,才捡回一条性命,可在风暴之后,薛彤却昏厥不起,此刻正躺在骆驼拉着的木板车上,而沈庸也劳累过度,在给了驼队一笔钱之后,也昏睡了过去。
此时醒过来,精神好了许多,他看着这茫茫戈壁,感叹道:“域西之地,长八百里,古曰沙河,目无飞鸟,下无走兽,复无水草,果然不假。”葛萨听他说话,摇了摇头:“你们汉人说起话来总是文绉绉的,也听不懂你们说什么。”
阿克什插嘴道:“就是就是,说点让我们能听得懂的话嘛。”
沈庸笑道:“葛萨,阿克什,刚才我实在精神不济,也没来的及问,你们既然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那肯定知道瀚沙堡了。”
听到“瀚沙堡”三个字,葛萨和阿克什的脸上下意识一愣,葛萨沉吟道:“难倒你们来沙漠是为了去瀚沙堡?”
沈庸点头道:“不错,我有一个朋友身陷堡中,我与薛兄弟此来大漠,就是为了救人而来。”
阿克什“噗呲”的笑出声来,说道:“你们汉人就是自大,且不说那瀚沙堡主人如何厉害,单凭这八百里黄沙,你和你那位昏迷不醒的兄弟,就绝无可能活着到瀚沙堡救人。”
沈庸接声问道:“你们知道瀚沙堡主人?”
葛萨似乎想起了什么,表情有些无奈,说道:“那瀚沙堡主人身份神秘,我们只知道他叫做程伯,不过他这姓名怕也是假的,他二十年前突然来到大漠,还聚集了一群手下,隔三差五便要四下抢掠村庄,我们这周围的七八个庄子都恨死他们了,可是他们的人越聚越多,还会功夫,我们也只好默默忍受,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黄沙漫漫,无际无边。这两位回鹘青年带着沈庸和昏迷的薛彤,还有他们的小驼队,就这样在沙漠里穿行了两天两夜。阳光射在黄沙上,烫得骆驼也直喘着粗气,幸好到了傍晚,天气就渐渐凉快下来。可如此巨大的温差,让本就昏迷不醒的薛彤,身体温度开始滚烫起来。沈庸从未来过大漠,更不想这里的环境比想象中的还要恶劣,他一边担心薛彤的身体一边担心万一走不出去这大沙漠又该如何是好,一时间竟有些悔意,他后悔自己没有多带点粮食清水药品之类的东西,“这次真是活该受罪!”沈庸心里不断埋怨着自己。
到了第三天,沈庸的嘴唇已经干裂的流出血来,他看着望不到边的浩瀚沙海,心里生出一股绝望,他想起了爹娘,还有远嫁楚国的姐姐,如果自己要是踏踏实实的跟着父亲做生意,肯定不会在这里涉险了,想到这里,自己竟有些唏嘘。
“少侠,看到了吗,穿过前面那个沙丘,我们就到家了。”葛萨的叫喊声,打破了沈庸的思绪,他顺着葛萨手指的方向望去,那里有一座土沙丘,阻住了他的视线,可沈庸还是高兴极了,因为他终于看到了希望。
又走了半日,翻过沙丘,沈庸远远的就看见了一面迎风飘着的大旗,那大旗绣着一个他从没见过的图案,葛萨说,那是他们沙漠里的图腾,可以保佑他们村子人人平安。大旗之下,便是村庄,他手里握着那早已见底的水袋,殷切期盼着回到村庄的那一刻。兴奋,此刻已经掩饰不住,他扭头看着葛萨和阿克什,他们两个人的心情此时似乎平淡很多。沈庸想着,他们俩作为村庄里为数不多喜欢习武的青年,每次都承担着带领驼队外出买卖的重担,或许是出入久了,他们两人已经习惯了。可是后来葛萨告诉沈庸,他们每次回到家里,心情并不平淡,他们祖祖辈辈世代生活在这里,他们感恩上苍馈赠他们的生命,能让他们每次走进大漠都能安然归来。
面对金黄无垠的沙漠,不惧怕苍凉和死亡,那温顺伟岸的骆驼,那炎热炽烈的阳光,那坚韧、毅力、智慧的回鹘人,他们身上的那种沉静,那种博大,那种激越,那种执著,那种震撼,那种魅力,让沈庸深深震撼。
这座藏在库尔顿大漠里的村庄名叫亚通古孜,村子里只有四十多户人家。进了庄子,沈庸先把薛彤安顿在了葛萨家中,葛萨的父亲是村庄的长老,而长老不仅是村民们的信仰,掌握着整个村子里的生杀大权,更要精通医术,为生病的村民排除病患。刚安顿好薛彤,葛萨便领着父亲进了屋,沈庸看到葛萨身后是一位古稀老者,身影佝偻,却脸色威严,他猜想那定然是葛萨的父亲,刚要见礼,那老者缺看都没看沈庸一眼,直接走向薛彤,仔细打量着他的神色容貌,半晌方开口说了一句话,沈庸只听得“呜哩哇啦”,不知道老者在说些什么,一脸茫然的看着葛萨。
葛萨笑道:“我父亲说的是回鹘语,他问你,此人可是受过内伤?”
沈庸忽地记起那日在炼剑山庄,薛彤被程伯所伤,他点头道:“正是。”
葛萨低声在老者耳边说了几句话,老者又搭着食指于薛彤的脉搏之上,又是半晌,老者向着葛萨言语了几句话,葛萨说道:“倒也无碍,只是先前受过内伤,又加上连日的奔波,劳累过度,后来又在大漠里受寒气所伤,方才昏迷不起,我给他抓几副药调理几天,也就好了。”听说薛彤并无大碍,沈庸心中大喜,赶紧拜谢老者。
夕阳沉入沙海,昼光即灭。
沈庸坐在一堆篝火旁,他的边上坐着葛萨和一个姑娘。从葛萨的眼神里看得出来,他很喜欢那位姑娘,俩人在一旁有说有笑的嬉闹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沈庸想起了他第一次读到这首诗的时候,并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含义,朦胧之中只是觉得水的那一方一定会有一片新的景色或是有一个伊人。直到有一天,有一个人,踩着青石板,穿着一身洁白素衣,向他盈盈浅笑着,沈庸终于听到了传自相思园里的私语声,或许她就是那个可以与自己共赏春花秋月的人,可是,父亲的呵责声随之而来,自己是巴蜀第一大贾沈宝山的独子,岂能娶一个无权无势人家的女儿,父亲说自己没有出息,可是出息又是什么呢,抵得过一个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吗?后来,沈庸又去找过那个姑娘,可是她们家早已人去楼空,了无痕迹。他去买了一坛酒,酒入了腹,沈庸捂着心痛处,苦笑了起来,他应不应该恨自己的父亲呢。
醉眼迷离,望着空荡荡的庭院房屋,沈庸举目四望无所依,风从他的发梢掠过,怀中坛子里的酒还在摇晃着……
大漠之上,月朗星密,寒风入骨,缓过神来的沈庸发现柴火已经燃尽,而葛萨和那个姑娘也都消失了,只有一声“土匪来啦!”还萦绕耳边。
偌大的村庄,突然间变得寂静起来,家家户户的灯火也都消失不见,沈庸脚下的灰烬,此刻显得格外亮眼,他身后那面绣着沙漠图腾的大旗,和着牲畜的嘶鸣,为这座小村庄平添了一份萧凉之气。沈庸心下大骇,忽见右首外不远处露出一点灯火,沈庸念道:“莫非是土匪作怪。”他向着灯火快步走去,那灯火看着不远,走起来却是相隔甚遥,走了好一会仍是闪闪烁烁,瞧不清楚那里到底是何物。沈庸喃喃道:“这可有点儿邪门。”突然那盏灯火似被风一挂,闪烁不定间,那火竟发出了蓝生生的光。沈庸大惊:“莫不是遇见鬼了!”他心中向来不信鬼魅之说,心中又好奇那蓝光是何物,当下又驱前里许,想要一探究竟。又往前走出几步,忽听一个声音隐隐约约的飘了过来:“既然还有人敢来凑热闹。”竟是汉语,这声音忽高忽低,阴阳怪气,钻入耳中令沈庸极不舒服。
沈庸从未行走江湖,也没有遇到过眼前情形,只是隐隐感觉前方似有不少人马,他们远远的驻在那里,并没有其他动作。沈庸只道是连年征战,从战场逃到沙漠的逃兵,并未在意,他此次北上大漠只是为了解救薛祺而来,不愿多生事端,正要从来路退回,却见蓝火微光中一条黑影飞了过来。
沈庸眼见有人攻来,心下不及多想,赶紧运气应敌。他来大漠的路上,每日见薛彤运气练功,也忍不住讨教一个运气的法门,那薛彤本是武痴,也乐意教授一二,沈庸依法参练,此时的玄冰心法内力,虽仍是不解散功要旨,但内力收发已是颇为顺意。那身影行至跟前,沈庸见是一个灰衣大汉,那人手中提着一把钢刀,手一扬,便向沈庸砍来。这一刀着实劲力不小,刀刃刚落下一寸,那黑影忽觉寒气一荡,斜里拍出一掌,夹杂着逼人的寒气,直取他的胸口。那人脸色大惊,手腕急缩,连退数步。他不想这小村庄里竟有如此高手,大喝了一声道:“你是什么人?”
沈庸也不曾想到,此人竟身怀内力,绝非寻常兵士,心中暗道:“大沙漠里的武术好手,莫不是瀚沙堡的人来抢东西了?”当下问道:“你们又是什么人?”那人大笑一声,说道:“好个毛头小子,不识得你骨罗爷爷了?”说话间,那人身后又蹦出五个大汉,霎时间,五人手持长枪同时向沈庸刺来。沈庸见状,双掌立刻摊开,四下一荡,登时那五个大汉的手中兵刃,给扫了出来。
五人手里没了兵刃,都不敢近沈庸的身,先前那灰衣大汉骨罗叫道:“没用的废物!”说着话,向沈庸一刀劈来,沈庸连退三步,避开锋芒一击,而后手中寒气又聚,挥掌拍向那人,正中他胸口。只见他立身不稳,直摔了出去,又听“啪”的一声,整个身子撞在了一棵大树上,但见那树受力之下,“飒飒”作响之声不绝于耳。骨罗复身再战,忽听一声长啸,在一旁助战的大汉,像落潮般往后退去。沈庸正在奇怪,忽见一身形消瘦的中年男子策马而来,离他约莫还有五六丈的距离,蓦然在马背上腾空而起,手中握着一柄短剑,当头刺下。沈庸大惊,当即双足一顿,身子也凌空而起,双掌寒气大盛,往那短剑上一撩,那剑好像长了腿似得,竟飞了出去。沈庸一击得手,想要乘胜而追,便在此时,却猛见一阵狂风携着黄沙,直射而来,沈庸一个倒翻身,身子后纵而去,轻飘飘的落在了地上。后头看时,只见一矮胖子也刚好落在地上,正在狠狠地盯着他。
沈庸双眸如电,浩气重凝,眨眼间他又和那三人打了起来。他虽有玄冰心法护体,一般武林人士绝难伤他,可沈庸毕竟经验不足,对敌一人之时,尚能凭借心中一股坚韧之气,打退对手,但同时对上三人,却手忙脚乱的占不到任何便宜。四人缠斗间,那骨罗大汉眼见久斗不下,心里烦躁起来,手上招式越发简单,却也越来越狠,横砍竖劈的朝沈庸双腿而去。沈庸双腿拔地而起,借着这股凌空之力,右掌撩向骨罗大臂,骨罗收刀不及,整个右臂正好撞在沈庸右掌之上,只听狂叫一声,钢刀失手落地,再瞧他右臂好似被冰封住一般,皮肤上敷上了一层厚厚的冰,这一条手臂便毫无知觉的僵住了。
那矮胖子和沈庸斗了一阵,发现沈庸虽然内力纯厚,手上招式却七零八碎,显然不是名门大派教出来的徒弟,更像是自己偷学的武功,毫无章法可言,便在一瞬间,瞧出沈庸破绽,趁虚而袭,手中长脸刺向沈庸后背。沈庸听得背后风响,猛然记起那日在家中,陶浪与余浩然切磋之时,余浩然曾以一招“后来居上”攻陶浪后腰,陶浪并不回身,右脚反踢,踢开余浩然刺来的一剑,沈庸照葫芦画瓢,有样学样,当下也是右脚反踢,一脚踢开了刺来的剑身,顺势挥掌反撩敌手。使剑的矮胖子赶紧回缩,沈庸一击得手,心中一喜,想着当日陶浪使出的招式,一步踏上,手做刀刃般当空劈下,矮胖子扭身避过,而后手中长剑一阵抖擞,复向沈庸刺来,沈庸左腿一扬,踢开剑身,收腿之时,右手乘势反抓,矮胖子不及收手,剑柄已被沈庸夺了去。那人见状,扑身向前,想把剑再抢回去,哪知沈庸右手挺剑,向他直削了出去,矮胖子大惊,急忙后退。沈庸将寒气注在宝剑之上,右手用力,大叫一声:“还给你!”竟向矮胖子抛了过来,那人只见宝剑之上寒气四射,不敢硬接,俯身捞起骨罗失手掉落的那把钢刀,眼见剑至跟前,矮胖子举刀力架,只听“当”的一声,那把剑竟然夹带钢刀着飞了出去,矮胖子钢刀脱手,登时失重,一个跤摔在了地上。
三人当中的瘦子,见两个兄弟都败下阵来,急忙抢上,突然举剑当胸,如老鹰一般急扑过去,向沈庸胸口直刺。这一剑去势极快,沈庸手无兵刃,无法抵挡,立即身子一错,右手双指并拢,向瘦子胸前要穴点去。沈庸幼时之时,陶浪曾传授他武功,以作防身之用,怎奈沈庸对打打杀杀的武学之术并不感兴趣,反而在陶浪教他点穴之术时,颇为上心,他只觉点了某人穴道,那人便动弹不得,甚是好玩,故此对人体几大穴道多为留意,更加上玄冰心法秘籍中所授人体穴道,沈庸早已了然于胸。沈庸抬手点的那瘦子的穴道唤作膻中穴,轻者动弹不得,重者立即毙命。那瘦子突见沈庸手指袭到,左掌自下向上一撩,反手抓出。沈庸见他左掌挥出,右手剑道势减,当即左手抢出,想要依照夺矮胖子宝剑之法,夺取瘦子的短剑,哪知那瘦子反撩的左手袖中倏地飞出一把飞刀,沈庸见状身子急偏,闪过暗器,还未立足,那瘦子左掌已到,正打在沈庸肩头。
沈庸顿觉肩头吃痛,足下踉跄,险些摔倒。矮胖子见状,三滚两爬来到沈庸身旁,双手合围,将沈庸双腿牢牢抱住,大喊一声:“大哥,快杀死这小杂种!”沈庸双足被制,无法动弹,眼见白光闪动,那瘦子挥剑直刺沈庸喉咙而来。沈庸无法闪避,只好抬手硬拼,心道:“这次死就死了,也算帮村子里的父老乡亲做件好事。”双手在挺在胸前,身体一座冰山一般,源源不断的往身前挥发着寒气。瘦子只道他举手等死,心下一喜,哪知他刚一靠近,便感觉有数十股寒气犹似冰箭,从前方急射而来,瘦子还不及近身,便被寒气推回数丈,那环抱着沈庸双腿的矮胖子,已是全身雪白,结满了冰霜。瘦子大惊,他不想沈庸的寒气内力竟然如此之强,失魂之下,转身要跑,哪知刚转过身去,忽地一掌袭来,瘦子又是一惊,连连后退。呼!呼!呼!连挥三掌,骂道:“无耻之徒,三个欺负一个!”一掌紧似一掌,一招“黑云压城”,把瘦子杀得手忙脚乱。那瘦子感觉来人掌法极是精妙,急忙跃开。定神看时,却是一个红衣少年,挡在了他的退路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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