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吾为至尊

第一千五十二章想法

    
    第一千五十二章想法
    这也是陆风夫想到这样对策的原因,于是他与唐建协商了以后,便让唐建和金翅大鹏雕在城外找一处地方先埋伏好,毕竟四五千人浩浩荡荡的出现,实在太过于招摇了,虽然他们现在穿的都是三元城士兵的衣服,当然是还是要小心谨慎为好,而陆风则是亲自前往三元城内寻找机会。
    三原城城墙高大,城内却是一片萧条,远没有那高大城墙看起来的繁荣昌盛,相反的武藏城,虽然城墙不高,可是城内却是热闹非凡。
    陆风只身一人来到了三元城之后,先是找了一个酒馆,随意的坐下,紧接着要了一些酒菜,便在一旁吃,喝了起来。
    “你们听说了吗?听说城主大人亲自带军离开了,我们终于能过上一段太平的日子了”
    “是啊,城主大人每天都来收税,我们这些小明哪里交得起不收税便去征兵,做了士兵就要上战场,上了战场就得死,这不是要我们的命吗”
    “闲言碎语的少说,你难道还没有看到城主大人所杀害的人吗”见一个壮汉不停的在发牢骚,怒放眼神中犯罪,到金光随后有意无意的看一下了,他此时壮汉也见到了陆风的眼神。
    “小子,你看什么看没看过大爷吃饭吗啊?我刚才这些话都说了,怎么样?有本事你去告到城主府去,老子可不怕死”
    陆风听到之后招来了店小二,随后独自一人来到身前。
    “这位大哥,我想你是误会了,我刚才听你一阵牢骚,只觉得说的颇为在理,我也是和你想的一般模样,只是我胆子小不敢将这些话说出口,我敬佩你的为人,今天这顿饭我包了”那壮汉本以为陆风是来找茬的,但是看到陆风如此的神情,说话又如此的客气之后,顿时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小兄弟啊,你别介意,我是个粗人,讲话就是这样,平时有什么说什么,也得罪过不少人,今天能交你这个朋友乃是三生有幸”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喝了几杯之后顿时以兄弟相称,此时陆风看着微微有些醉意的状态,随后缓缓的问道。
    “唉,可惜我手下无兵无将,否则的话我竟然要掀翻这三原城的城主,让他知道谁才是真正掌管这三元城的人,来自我们的百姓啊,我们每日受到这样的迫害,真是难过却只能忍气吞声,太憋屈了”
    听着陆风有造反的话,那男子眼神一愣,随后赶忙对他眨了眨眼睛,紧接着招呼店小二,两人来到了包房之内。
    “兄弟啊,有些话可以说,有些话不能说便,比如我说的都是牢骚话,自然是没有多少人在意的,你说的可是造反的话,这话怎么能说,那可是要出事的,虽然看起来咱们三元城萧条,实际上有不少的眼线都布置在三元城里面了,你的这些话千万莫再说了,我看你为人客气跟我又称兄道弟,我才告诉你的”听着后者的话语,陆风夫赶忙点了点头,随后拱了拱手,客气地说道。“大哥能如此照顾小弟小弟真是三生有幸”
    “大哥,其实我有件事情很好奇,咱们三原城里已经如此没落了,为什么却没有人敢反叛呢按理说来,应该城里有不少的人都能够起兵造反,只要拿下这三元钱,这三元钱不就是我们百姓的了吗?我们哪里还受这鸟气”听着后者的话语,那壮汉男子叹了一口气。
    “你有所不知啊,三原城虽然兵力分散,但是眼下正是紧张之时,还是把精兵力集中了,其实如果现在有人敢策反的话,那么成功率还是很高的,当然这也只是我说说了”
    “大哥你这就不地道了,小弟,我刚才都说了这么多不好的话了,我都继续说下去了,你却说了一般不说了,他说是你你想造反你该找谁,难道凭你一人你能够将到这三元城搅个翻天覆地吗!”温阳后的壮汉摇了摇头,随后看了一眼4周,缓缓的说道。“兄弟啊,谁不想买,虽然大哥你我看起来挺粗犷的,可是呢,我心里也是有很多想法的,我早就研究过了。这三元城只是貌合神离罢了,虽然说城主大人手段高明,生性残暴,没有人敢招惹他,但实际上还是有很多人对他都有抱怨的,尤其是他手下的那些鬼将动不动就将人朱砂买门,动不动就把人的老婆小孩拿去享乐,这一点可是得罪了不少人,我若是没记错,前段时间有一个鬼叫名叫拉布什,拉布什也算是承祖大人手下的心腹鬼将了,实力非常的强悍,听说都快要到原因期了,手底下精兵强将有1万多呢,眼下这守城的军队一半数都是他的人,但是就在一个月前,那不时从战场上缴获了一名美女,这美女长得那可真是漂亮,虽然我没见过,可是我听说过呀,说她一笑,整个城里的男人都为她倾倒,你说这样的女子招不招人稀罕,可正是这样的一个女子被拉不实,刚刚娶回家还没几天被窝都没捂热,群主大人得知了这个消息便去拉布什家查看,随后在拉布时苦苦哀求之下,愣生生的是将他的女人给夺走了,与此同时还把拉布什的兵力全部都给拆散了,你说拉不死气不气,如果说我是拉不死,有的机会我一定会反叛,可惜啊,可惜啊,可惜拉不时现在被软禁了,而且根本没有办法出来呼风唤雨,毕竟他的女人被抓走了,这样的羞辱谁也承受不住,如果我有一身大本事,我第1件事情肯定是先救他的女人,然后带着他的女人去找拉布什,到时候跟拉布什协商,好让拉布斯成功逃离囚禁的地方,那时候在一呼百应这城里办事的人全部都是拉不死的人,那可是忠心耿耿,我早就听说了,拉布斯对手下那可是非常好的,好吃好喝供着,而且月份从来不少,不像其他的鬼一样抠门的不行,所以很多人都愿意去拉布斯下当兵,这城主府一共有带兵十几万,而拉布斯一个人就拿了近两成,可见拉布斯多么的明星,另外拉布斯这个人还有一个习惯,那就是重情义,为什么他没有反叛群主,其实在自己的女人被夺走的当天,群主并没有对他下任何的命令,但是拉不时跟着陈祖多年,似乎心中有心结完全解不开,所以也没有多想,第2天似乎想通了,正准备调兵遣将,兵力还没到达拉布什的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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