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在上

第四十一章 箭矢连珠

    
    三天里,方桓每日跟着胡北岳学习箭术,并没有急于去练《沧澜刀》。
    等攻打药王庄拿到千年人参,治好了胡北岳的伤势之后,方桓就打算离开射虎庄了,所以在这之前还是要先把箭术练好才行,
    胡北岳没有藏私,连自己压箱底的七星连珠箭法都教给了方桓。
    连珠箭就是连续发射的箭矢,对身手速度和张弓力道要求都极为严苛。
    而胡北岳修为受损之前,一次最多能连续射出七支箭,是为七星连珠。
    方桓由于接触弓箭时间尚短,射箭时不管是准头还是力道都要差上许多,只能先把射箭的方法和连珠箭的技巧先记下来,以后自己再慢慢练习。
    射虎山庄演武场上。
    “弓箭想要射的准,眼力必须要到位,方兄弟日后若想练习眼力,就抓一只虱子,用头发丝儿拴住,然后吊起来,每日里盯着这只虱子,什么时候看虱子有车轮那么大了,也就能做到箭无虚发了。”
    方桓无语,这办法……谁想出来的啊?这么接地气。
    胡北岳道:“据说这法子还是荒古时期的神箭手想出来的,简单有效,老胡我现在看虱子,三米之外,虱子在我眼中比拳头还大。”
    方桓点了点头,表示自己记下了。
    “看好了,我现在演示连珠箭法给你看。”
    胡北岳弓步上前,一手持弓,一手从背后箭篓中抽出一支箭矢搭在弓弦上,凝神定气,瞄准了演武场上的箭靶子,箭矢如风般离弦而去。
    一箭射出后,胡北岳立刻反手从背后箭篓取出第二支箭,紧随着第一支箭矢激射而出。
    然后是第三支,第四支,第五支。
    胡北岳反手从箭篓抽箭的速度快若闪电,手中的牛角大弓弓弦被拉的“砰砰”作响。
    五支箭矢全部都射在靶子的靶心红点上,没有一点偏离,看得方桓目瞪口呆。
    方桓扪心自问,如果是自己,离胡北岳十米开外,绝对躲不过这五支箭矢,会被胡北岳当场射杀。
    灵动在演武场边上坐着,手里捧着一只烤的金黄的野山鸡,一遍啃着鸡一遍看着胡北岳和方桓练箭,身后依然背着他那个紫色的长条匣子。
    方桓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看见灵动抱着那个匣子,骑在匣子上睡。
    这让方桓十分好奇,匣子里到底藏着什么宝贝,但是问及灵动时,这小家伙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什么都不肯说。
    胡北岳把手里的牛角大弓扔给方桓,示意方桓自己演练一遍。
    方桓握弓在手,闭着眼睛回想了一遍胡北岳的动作,缓缓伸手从背后箭篓中捻了一支箭出来,把箭搭在弓弦上,也不睁眼,就那么闭目沉思着。
    胡北岳看着方桓一副感悟箭法的模样,不禁有些佩服。
    方兄弟小小年纪,就有二鼎修为,能击溃三鼎,还精通药理,如今只看我演示了一遍连珠箭,就能有所感悟,真是天资卓绝啊。
    半刻钟后,方桓猛然睁开眼睛,眼神如电!
    胡北岳心中一凛,好惊人的气势!
    箭矢离弦!
    第一支箭射出后,方桓立刻反手从背后抽出第二支箭矢搭在弓弦上激射出去。
    接着是第三支,第四支。
    第四支箭矢射出后,方桓抽出第五支箭搭在弓弦上,但是却已无力再拉开弓弦。
    胡北岳的牛角大弓是射虎庄上最好的弓,弓弦是用大蟒蟒筋制成的,韧性极高,但是在拉弓时消耗的力量也不小。
    四箭连发已经是方桓的极限了,方桓此刻握箭拉线的右臂已经酸痛不堪,只能无力的垂下了右臂,把箭矢丢在地上。
    胡北岳看着不远处的箭靶子有些茫然。
    说好的天赋异禀天资卓绝少年英雄呢?
    靶子上只有一支箭,是方桓射出去的第一支,还没有射中靶心,而是射在了靶子最外环上,差一点点就要脱靶了。
    至于其他三支箭,散落了一地,箭头的方向各不相同,而且射的一支箭比一支箭距离短。
    胡北岳嘴角抽搐,冷静了好半天后,才说道:“方兄弟,用连珠箭的时候要切记,不要一上来就发全力,箭矢射出的力道要一支比一支重才行,面对敌人的时候,一般第一支箭矢很难射中,如果你一上来就把所有的力道都放在这一箭上,那这连珠箭也就没有意义了。”
    方桓看着散落了一地的箭矢,也有些惭愧,只能挠了挠头缓解尴尬。
    “连珠箭法的要诀是:快!准!狠!前几箭的目的是封死敌人左右可能闪避的方向,后面的箭矢才是为了射杀敌人。算了,方兄弟你刚刚接触弓箭,能做到这样就很不错了,毕竟很多普通人第一次练箭的时候,连弓都拉不开。”胡北岳安慰道。
    胡庄主你这是安慰人么?我可是四鼎修为的修行者啊,你拿我跟普通人比?
    方桓一脸的苦闷。
    “启禀庄主,兄弟们都已经准备好了,咱们何时去攻打药王庄啊?”裴顺快步走进演武场抱拳问道。
    胡北岳看了看天色,道:“三个时辰以后,你现在去大仓里拿些酒肉出来,让弟兄们都吃饱了,不要和太多酒,以免一会儿误事。”
    “得嘞!”裴顺笑了一下,转身离开演武场。
    方桓看着裴顺离去的背影,下意识伸手去抚摸了一下腰间的新刀。
    是一把制式短刀,刀锋长三寸,都是用上好的百炼精铁打造而成,刀柄是龙头吞口,看起来十分美观,胡北岳赠刀的同时,还送了方桓一副用兽皮打造的刀鞘,方便方桓随身携带。
    方桓摸索着刀柄,喃喃自语道:“要杀人了啊……”
    紧张,害怕,激动,各种情绪浮现在方桓心头。
    以往方桓不是没杀过人,龙尾坡的刘向和他的父母都是死于方桓之手,但是那时候的方桓体内有一只上古凶兽穷奇,出手杀人是受到穷奇暴虐情绪影响,方桓自己几乎毫无感觉。
    但是这次不一样,这次是方桓自己想要亲自动手杀人,磨炼自己的武技。
    胡北岳似乎是看出了方桓的紧张,拍了拍方桓的肩膀,笑道:“我们那时候啊,刚刚参军,都是新兵蛋子,手上都没染过血,上战场之前都紧张的不行,到了战场上看到有人死在自己眼前,就更害怕了,最后侥幸活着下了战场,一想到那些人血呼啦的死相,好几天都吃不下饭,后来还是我们将军跟我们说了一句话,才好上许多。”。
    “什么话?”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