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醒开,扇铺就,林宛陌看到又跑出去“净手”的柳菁,撇了撇小嘴,“又来这套。”
“先生,不知道您想小生,喔,不,想我题什么字呢?”执笔于手,原本还显得有点寡言片语的柳菁,顿时显得气定神闲了许多。
“这扇画,近有水柳远有山松,就写那首‘柳动燕初来,波生雁将去。惟有小崧高,苍苍自如故’吧。”
柳菁心中默念一遍,出声赞道:“好诗,绝妙。那我动笔了。”
“请……”。
笔酣墨饱,挥毫落纸,如走龙蛇,行云流水,不过稍刻,一挥而就。
待得柳菁搁下笔,一旁早已经按捺不住的陈正,一把将那折扇取了过去,如获至宝,一边小心地在上面呵气,呵干墨迹,一边赞叹道:“字体清瘦潇洒,笔画细劲,棱角峻厉,这手行楷,比起柳公权真迹,也不遑多让啊。小友,肯定没少练吧。”
“练得是挺多的,算得上是打小练起。”
“啧啧,丫头,喏,要学着点。”
“有这么好吗?”林宛陌轻声咕哝着,小脸上装出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来。
其实她从小就在父母的监督下,照着楷书字帖临摹,书法也是略有小成。刚才一直在旁边看着,自然看得出来柳菁写的这几行字,隐隐已有大家风范。
只是这家伙来了两天,就让她吃瘪两天,连平时最疼自己的两个人,都好像完全偏着他,自己就像一下子“失宠”了,她能开心跟着拍手称赞,才真的有鬼了呢。
她心中的小九九,早已把她视如己出的陈正,又怎么看不出来,不过他没安慰林宛陌,却也没再打击她。林宛陌聪明伶俐,长得又秀美,无论在家里或者学校,都很受大家的欢喜,算得上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女生,偶尔挫挫她的锐气,也是好事。
想到这里的时候,有点“老顽童”性格的陈正,突然有了个很有意思的念头。
他微笑着对柳菁说:“柳小友,我听老林说了下关于你的事,他这里呢,过个十天半月,就会变得清冷起来,到时候他一个人看着,就差不多了。如果你决定暂时还没打算回去的话,我倒有个想法。”
柳菁听了,脸色微变,他怎么可能听不出陈正话里的意思来。
陈正也担心他误会了,连忙又接着说道:“你别多想啊,并不是想赶你走,而是我有个更适合你的去处。有没有兴趣听听?”
“陈先生不妨说说看。”柳菁也很快就恢复了淡然,作出洗耳恭听的模样,寄人篱下,无论怎样,其实也没轮到他来选择。
“我打算聘请你为我们学院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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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教授?老陈确定不是开玩笑的吧?”提前收拾了店铺,亲自在家下厨做了一大桌好菜,还拿出了珍藏多年的“女儿红”招待老朋友以及柳菁,举着酒杯正准备小抿一口的林爸,听了这个消息,都听呆了。
“怎么,柳小友的画,你是见识过的,今天他新写书的字,你也看了,难道你觉得他的水平还不够?”陈正看着下午听到他这个提议,只是微微一愕,随即就不卑不亢,从容接受了他的柳菁,不免感叹,这年轻人气度着实不凡,也不知道是怎么的家门底蕴,才能教出这样的才俊来。
“柳小哥的水平,那肯定是没得说的,只是他也太年轻了点,怕不能服众吧?不会对你自己有啥影响?”林爸看着一上饭桌就细嚼慢咽,喝酒却又带着豪爽干脆的柳菁,着实起了爱才之心,但也就二十出头,跟自己女儿差不多的样子,还是有点担心。
“不过就是个客座教授,不过就是说说自己的经验,并不需要什么教学经验。凭我陈正的面子,还是安排得下的。”陈正老神在在,颇为自信地回答道,“啊……,老林哪,还是你这自家酿的老酒好,别的咱们先别多说,来,今儿开心,柳小友,林冉,都举起杯,一起来干咯。”
“干……”
“干……”
酒过一巡,林爸又把众人的酒满上,然后望着意犹未尽的陈正,问道:“那你准备让柳小哥,去那些个年纪里讲课?”
“唔,这个嘛,我觉得小陌丫头的那个艺术系,就挺合适。”陈正看了一眼听了柳菁要去自己学校当客座教授,就开始闷闷不乐的林宛陌,脸上微微一笑,颇为得意。
“啊,这个……”林爸先是惊讶出声,然后又缓缓地点了点头,自己女儿正好主攻字画两门,听听同龄人的经验,还真说不定能有不小的收获。
听了自己“陈伯伯”的这个决定,林宛陌端起饭碗,气鼓鼓地扒着碗里的白饭,拉着副小脸,像是那一碗白米饭,和她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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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陈正就离开了,临走的时候不但带走了柳菁题了字的那把折扇,更是捎走了林爸的小半坛子老酒,心疼得林爸差点没跳脚,扬言让他以后没事不要再来打自己家的秋风。
陈正哈哈一笑,抱着酒瓶,拿着折扇,心满意足地走了,嘴里还开心地说:“有了这么两件好东西,坐不了高铁飞机也值了。”
这两天柳菁和林宛陌共同完成的扇子不少,够卖一会了,所以情绪不高的林宛陌,准备出去写写生。听说是去后面的凤凰山,柳菁也要跟着去,林宛陌说才不带他,但是林爸说正好带柳菁去走走,林宛陌也只好背起画板,没再说什么,哼哼一下走了。
柳菁也不管林宛陌的嫌弃神色,厚着脸皮亦步亦趋地跟在了后面。
凤凰山并不高,沿着村道一直走,也不算远。山体外形也完全看不出来像只凤凰,只是听老人们说,这个山里曾经有彩凤栖息,彩凤正是从那山洞中飞出,所以才叫这么个名字。
只是最近这里听说在维护,外围已经拉起了警戒线,所以这个时候,并没有行人靠近这边。
凤凰山的半山上,有个金银洞,洞不深,里面又分为两个岔洞。
大一点的那个,里面的石壁上有几个像元宝模样的天然石头,当地人盛传,这里的石元宝,是仙石,人只要摸上一摸,就能横财就手,一本万利,故所以这个岔洞又被叫作“元宝洞”。
左边一个稍微小一点的,就平凡了许多,除了内壁上半人高的地方,有一个突出来的小石台,小石台的上方有刻着的一个方框,像是门一样的东西,并无它物。
那方框之内左侧还有个圆环,看上去就像是一个门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当地人叫它“神门洞”
“元宝洞”里,平时游人众多,倒是这“神门洞”,几乎没人进来,或者进来也只是匆匆一眼,就走了。
作为本地小镇的居民,林宛陌自然也是来过这里的,倒不是和人一样摸那些石头疙瘩的。而是,在金银洞洞外有个平台,能俯瞰整个澜水古镇,是极好的一个作为写生的地方。
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的林宛陌,趴上了平台,擦擦额头上的细汗,理了理耳边的发丝,就支起画板,打开文具包,涂涂抹抹起来,也不去看一眼身旁的柳菁,她现在对这个“怪人”,意见可是大着呢。
站在一边,看着小镇的景色逐渐在林宛陌的笔下生成,柳菁点点头,又摇摇头,几次欲言又止。
过了一会,看到林宛陌也不打算搭理自己,柳菁轻叹一声,转身就进了身后的“金银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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