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四百一十五章兴奋的张玮

    
    很快。
    论坛里又冒出了几个法学相关的专业人士。
    主动为广大网友进行了解惑。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判定比较特殊,它虽然是行为犯,但在构成上还需要同时满足好几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就是其行为侵犯了复杂客体,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损害。
    第二个条件,就是其传授犯罪方法时,对被传授者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并且希望这种行为的发生,存在主观上的故意。
    换句话说。
    张三写诈骗剧本给李四。
    期间并未有任何证据证明张三有过对李四犯罪的担忧。
    相反。
    连续三年。
    张三都在鱼给李四提供剧本,完全放任这种事情的发生。
    所以。
    秦牧列举出了不同节点的十七个剧本,就是为了左证对方放任这种事情发生,具备主观上的故意。
    而秦牧在小破站上传播视频······
    其出发点明显是为了让广大网友们学习法律,不要知法犯法。
    且多次在视频中告知广大网友,要遵纪守法,不要钻这些方法的漏洞。
    主观上。
    秦牧已经表示的很明确了,并非是为了传播犯罪知识。
    因此。
    即便有人学到了这种方法,用以去犯罪,也跟秦牧无关。
    秦牧不会受到任何牵连。
    「原来是这样,up想的果然远,学法的人太恐怖了。」
    「这年头,真要不懂法的话,说不定分分钟就被人送进去了。」
    「学法的人是不会给自己留下后顾之忧的,那这次张三……岂不是又要进去了?」
    「跟up为敌,没有好下场的,还好这只是个模拟庭审。」
    「......」
    网友们唏嘘不已。
    对秦牧愈发感到敬畏。
    难怪他一直在网上发视频,却丝毫没担心那些方法被犯罪分子学了去。
    就算学了······
    那对他而言,也只是多了几个「活生生」的素材罢了。
    晋城。
    养老院里。
    「传授犯罪方法······也能构成犯罪······」
    万中元茫然的看着投影屏幕,喃喃自语。
    在他的身边。
    院里的老人们都在磕着瓜子,讨论着案情。
    只不过······
    他们讨论的方向,却是五花八门,稀奇古怪。
    「卖剧本这么赚钱?一个剧本好几万?这比我在乡下种田赚钱多了。」
    「你们说······老张之前差点被骗的剧本,是不是就是这小子写出来的?」
    「咳咳,提醒你们一句,这只是个模拟案件,别太较真了。」
    「我听说每个模拟案件的背后,都有原型的······」
    「......」
    众人并不是很关注法律条文方面的东西。
    他们在乎的是有没有热闹可以看,这个热闹精不精彩之类的。
    至于所谓的传授犯罪方法······
    他们丝毫不关心,反正他们也一大把年纪了,不太可能接触到这方面的事情。
    「秦牧怕是真的把整本刑法都给背出来了······」
    万中元摇了摇头,感慨了一句。
    他活了四十年。
    愣是没听说过传授犯罪方法也能构成犯
    罪的。
    可秦牧却一眼就认了出来。
    必然是将整本刑法都牢记于心。
    谁得罪了他······
    恐怕分分钟就能罗列出一个相关的刑事罪名,将其给送进去。
    他相信。
    这对秦牧来说,难度一点都不大。
    「看样子······这场庭审,秦牧又要赢了。」
    随后。
    万中元看着庭审期间的双方局面,客观评价了一句。
    对方选择的辩护方向是无罪辩护。
    估计打算从教唆犯罪或者其他方面进行辩护,将张三的嫌疑给推脱干净。
    但秦牧的指控······
    却是直接从传授犯罪方法罪上入手。
    这个罪名······
    只需要具备相应的行为,便可以构成犯罪。
    对方好像······
    没什么可以反驳的地方了。
    秦牧这一招,说是釜底抽薪也不为过。
    「咚--
    正在此时。
    投影屏幕里传出了审判长的声音:「被告方,对于公诉方提出的这些证据和指证,你们有哪些需要质疑之处?」
    来自凉城的几名律师互相看了对方一眼。
    脸上布满了愁容。
    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质疑这些证据。
    秦牧列举的这些······
    都是从案件原文中提炼而出的,貌似没有什么违反取证条例之处。
    他们难受的······
    是因为秦牧控诉的不是他们预想中的教唆犯罪,或者共犯之类的。
    直接给他们来了个传授犯罪方法。事先他们完全没做好这方面的准备。
    「这个……」
    三人凑在一起,短暂的商讨之后。
    才硬着头皮质疑道:「我方认为对方列举的证据并不充分。」
    「对方控诉我方当事人构成了传授犯罪方法罪,但要构成传授犯罪方法,需要满足主客观几个重要的构成要件。」
    「其中有一点,需要是故意传授犯罪方法,放任他人拿着剧本去犯罪。」
    「但所列举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我方当事人张三的态度是故意的,他极有可能是······神经大条,疏忽大意,只是为了赚钱谋生,并未考虑过其他后果······」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
    他们只能从动机上入手。
    这是主观层面的,就看接下来双方如何辩论了。
    其他的证据层面,他们都没有找到秦牧的漏洞。
    这个罪名······
    必须要故意传授犯罪方法,放任他人去犯罪,而他们认为张三并不是故意传授的。
    只是按照要求定制的。
    「张三卖了三年的剧本,对李四的诈骗业务不知情?」
    审判长听到了他们的回答,眉头突然皱起。
    这······
    未免有些过于牵强。
    完全不像是几个金牌律师能说出来的话。
    神特么的不知情。
    如果只是卖了两个剧本,或许还能称之为不知情。
    但张三明码标价,还加入了心理学的暗示内容,说不知情怎么都说不过去。
    「咳咳,这个·····.」
    三个律师老脸一红,但还是硬着头皮说道:「张三主要是穷怕了,所以才铤而走险,没有考虑后果,也对李四的诈骗团伙的业务并不知情。」
    审判长:「......」
    不过凉城的律师都这么说了,他也没再多做反驳。
    只是继续让双方出示证据、质疑证据。
    半个小时后。
    质证环节结束。
    秦牧将所有该列举的证据都列了出来。
    可对方律师······
    一直闪烁其词,想方设法为张三开脱。
    双方质证一直没有取得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最后。
    审判长宣布本环节结束,直接进入了自由辩论环节。
    「我认为,张三的行为完全可以按照法定推理来判定,其主观上必然是想要不断借助诈骗剧本用来牟利的,因此和李四合作了三年时间。
    「在这三年里,他不可能不知道李四用他的剧本去做了什么······」
    秦牧率先发难,对凉城的三名律师疯狂炮轰。
    而三名律师······
    突然有种赶鸭子上架的感觉,但也只能硬着头皮迎战秦牧。
    但······
    当直面秦牧的时候,他们才发现秦牧的恐怖之
    无论是口才还是思路,他们三个加起来都追不上秦牧。
    各种法条信手拈来。
    有的法条······
    他们甚至都没听过。
    渐渐的。
    他们落入了下风,逐渐被压着打。
    这一刻。
    他们终于懂得了前几轮被秦牧压着打的律师们的心情有多憋屈了。
    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被无情碾压······
    人世间最悲愤的事情莫过于此。
    ......
    两个小时后。
    第二模拟法庭。
    「咚--」
    审判长敲响了一下法槌,开口宣布道:「本庭现在宣判,本庭认为,张三的行为······已然构成了传授犯罪方法罪,情节较为严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他这个宣判······
    无疑是支持了秦牧一方提出的量刑建议。
    张玮听后,顿时露出了喜色。
    虽然他全程没说一句话,但也有不小的功劳的。
    至少······
    他站在这里,给秦牧壮了一下声势。
    如果没有他的话,胜负还很难判定。
    「第四轮庭审中,晋城一方的律师团表现出色表现分为6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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