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四百一十八章 关键性证据缺失

    
    「两罪并罚,建议判处张三有期徒刑十四年。」
    赵百亲的声音清晰的回荡在法庭上。
    张三犯了拐卖儿童罪,这是毫无疑问的。
    至于故意杀人罪······
    张三在明知对方要杀狗的情况下,依旧将小学生谎称成狗,卖给了对方。
    是可以预料小学生的结局的。
    其借助他人之手施行杀人行为,自然构成的是故意杀人罪。
    「李四作为饭店老板,以50元购置麻袋里的狗,指使王五对其进行杀害,可中途听到人的惨叫声,却未加制止,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王五作为厨师,听从李四的指令杀狗,同样在听到人的惨叫声后,未加以制止,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从犯。
    「故此,我方建议对李四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对王五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赵百亲又接着指控道。
    全程昂首挺胸,神情充满了自信。
    开庭之前。
    他就询问了一下其他刑事辩护领域的金牌律师们。
    将这个案子仔仔细细,里里外外的琢磨了一遍。
    控诉的方向上······
    也没什么问题,将张三、李四和王五的罪行都给指控了出来。
    小学生的死亡和张三、李四、王五都有直接因果关系。
    三者都应该为小学生的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咚--」
    审判长在乾州一方的律师发言之后,看向了秦牧一方:「你们可以对上述控诉,进行相应答辩了。」
    张玮闻言,下意识地看向了秦牧。
    虽然他对这个案子已经有了一些思路,但还是没有冒然上前。
    而是选择······
    继续摆烂,坐享其成。
    很快。
    秦牧便从座位上站了出来,当着模拟法庭上众人的面。
    沉声道:「我方认为,对方控诉的我方当事人的罪名,有些偏颇,并不成立!」
    话音刚落。
    他的这句话便吸引了在场不少人的目光。
    尤其是旁听席上的金牌律师们。
    他们的心中都不约而同的浮现出了一个猜测。
    「他不会······还要做无罪辩护吧?」
    目前来看。
    赵百亲对三人的控诉,从法理到法益上来看,都没有任何问题。
    三人的行为······
    也完全符合这些刑事罪名的构成。
    在入罪和出罪,主观和客观上,都是统一的!
    「首先,对方对我方当事人张三的控诉,合情合理合法,并无不妥之处。」
    紧接着。
    秦牧又缓声开口:「但我方当事人李四和王五,对此事全然不知情,同样是被蒙蔽的受害者,我方认为,两人不构成犯罪。」
    他的声音颇为平静沉稳,和赵百亲的铿锵有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但······
    却让赵百亲的瞳孔猛地撑大。
    无罪辩护!
    秦牧在面对他们的时候,居然敢提出无罪辩护!
    而旁听席上。
    众人的神情各异。
    不少人倒吸了一口冷气,秦牧的思路再次震惊到了他们。
    「无罪辩护?他打算怎么无罪辩护?我又看了眼案件原文,完全没有无罪辩护这个点啊。
    「所有证据都符合了,反正我是没看到这个案件有什么漏洞。」
    「难不成······秦牧又发现了我们所有人忽视的点了?」
    「「我们这么多人,难道比不过他一个?
    「......」
    众人的面色都有些古怪。
    其中有不少人,在开庭前给赵百亲参谋过,还提过一些建议。
    众人都没发现这个案件中的蹊跷之处。
    除非······
    秦牧无中生有,强行编造出一个漏洞出来!
    ······
    与此同时。
    学法联盟论坛。
    「好家伙!up又要做无罪辩护了!法外狂徒啊,这绝对是法外狂徒!」
    「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喊错的外号!up是什么案子都敢做无罪辩护啊。」
    「在这个案子里,三个人都犯罪了吧?这也能开脱?」
    「张三是人贩子,死不足惜,但说实话,李四和王五有点冤,因为失察惹上了这档子事······」
    「......」
    网友们对于人贩子的态度······
    出奇的一致,没一个同情张三的。
    反倒是觉得案件里的李四和王五······
    有点可怜倒霉。
    他们都没有犯罪的故意,但却被扣上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帽子。
    搁谁身上都心理不平衡。
    「论坛里有没有大佬的?来帮忙分析下这个案子啊,猜猜up会从哪个角度辩护?」
    「这个就不是一般人能猜的出来的,up的脑回路从来就不正常。」
    「法益的角度有用吗?李四和王五的行为客观上也的确侵犯了小学生的生命权,貌似没有辩护空间啊。」
    「别瞎操心了,耐心看下去,我已经拿出小本子准备做笔记了。」
    「如果这个案子也被up无罪辩护成功了,那律师可真是太恐怖了。」
    「......」
    网友们唏嘘不已。
    愈发明白了一个顶级律师的恐怖之处。
    在这个法制时代。
    懂法绝对没有坏处,而顶尖的律师往往可以将白的说成黑的,活的说成死的。
    就比如说秦牧。
    他们甚至想到了······
    以后哪天不小心犯罪了,专门找秦牧来帮他们辩护。
    法外狂徒,不外如是!
    ······
    魔都。
    会场里。
    某办公室。
    「啧啧啧,初生牛犊不怕虎啊,又要做无罪辩护?」
    黄庆林看着电脑前的监控直播画面,脸上露出了玩味的笑意。
    这个题目······
    是他亲自出的,主要是为了考察双方律师的诉讼能力。
    从题目本身而言。
    无论是被告方还是公诉方,都没有绝对的优势。
    从这道案件里,可以充分体现双方诉讼能力的差距。
    但······
    他没想到,秦牧居然又打算剑走偏锋,选择了无罪辩护这条道路。
    「我倒要看看,他能怎么无罪辩护。」
    旁边的饶正德放下了水杯,一副拭目以待的架势。
    他对秦牧的这个辩护思路,也颇感兴趣。
    而电脑画面里。
    模拟庭审继续进行。
    很快就进入了举证和质证环节。
    赵百亲一方的律师率先列举出了一系列的证据。
    包括人证、物证、口供等等。
    人证自然是目击了张三实施绑架的证人,张三的作案动机等等。
    物证则是张三绑架用的作案工具麻袋等等。
    口供则是张三主动交代的那些犯罪行为,以及一整套完整的证据链。
    「赵百亲在证据处理方面,还是堪称完美的。」
    看到这里。
    饶正德中肯的评价了一句。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
    不仅要精通己方业务,还要了解公诉人的相关流程。
    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赵百亲在证据链的整理这块,满分的话已经可以打90分了。
    然而……
    他话还没说多久,便看到秦牧站出来反驳道:「上述证据的确都没有问题,但要指控我方当事人李四和王五,却缺乏一项关键性的证据。」
    饶正德看到这一幕,不由一愣。
    他刚评价赵百亲在证据的处理上堪称完美。
    然后就被秦救「啪啪」打脸了。
    关键是他也不知道秦牧所说的关键性证据是什么。
    好在秦牧也没有卖关子,直接说道:「我方当事人李四和王五的确是在厨房内,因个人失察,没有及时查看到麻袋里的是个人,造成了悲剧。
    「但······经法医验尸鉴定,查出小孩的死因为头部受创。
    秦牧一边说的时候,一边罗列出了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
    也是案件原文里明确表明的,小孩身上有三处摔伤,一摔为头部,一摔为手部,一摔为腿部。
    其中头部摔伤为致命伤。
    「但你方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小孩的头部摔伤为我方当事人李四和王五所摔,我方认为,李四和王五摔的那几下,只是甩摔到了腿部和手部,并不足以构成致命伤。」
    说到这里。
    秦牧略微停顿了片刻,给在场众人一个反应的时间。
    再幽幽地说道:「根据刑事诉讼的相关原则,当案情关键性证据存在疑点时,只能做出有利于嫌疑人的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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