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嘴有手,能说会盗的,李十三当然不想再东躲XC。
他选择了偷车!
好好的天赋不多加利用,搞不好也要遭天谴的。
选哪辆好呢?他对车没研究。
就近原则吧!
大概比对了一下,左眼,相距十五米的本田;以及,右眼,相距一百五十米的劳斯莱斯,李十三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快步跑了过去。
车门锁不是问题,轻松搞定。
人都坐在驾驶座上了,李十三才想起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没钥匙,这车,他打不着啊!
虽然,电影电视中,经常出现,从方向盘下拔出捆在一起的诸多电线,拣出合适的那两根,扯断、接通,车子就可以开了……
问题是,李十三他不懂啊。
小贼手是很会偷,那也得有对象、有目标,凭空捏造、无中生有,不在它的业务范畴内。
下来的人们,已经走入车库,再想推门下车已经来不及了,李十三蹑手蹑脚地爬到后排座位,手扒在车窗处,紧张地看向外面。
很不巧,下来的这些人,一共有三位,正是直奔这辆劳斯莱斯而来的。两男一女,其中一位,还穿着制服,是位警官。
女警官。
李十三试过接暗器,可这接子弹……恐怕不止烫手那么简单吧。
为了不被瓮中捉鳖,只能冒险,从另一侧的车门,偷偷下去了。
做这种事,需要一个恰到好处的时机,得趁着那些人分心的时候,比如,聊天,或者刚刚上车,注意力没有放在整辆车上的时候。
看着步伐坚定、目不斜视,越走越近的三人,李十三的心跳越来越快,紧张程度,竟然一点都不亚于刚穿越过来,看到十三秒倒计时的时候。
一直没有机会,李十三的背紧紧贴在另一侧的车门上。车门已经开了一道小缝儿,就等着那一跃而出的机会了。
三人中,年纪最长的男子已在车门前停步,另外一位,看样子是驾驶员的男子,正弓着腰,准备为他拉开后排的车门……咦,那个走在最后面的女警官怎么弯了个腰就不见了,难道在系鞋带?
来不及多想,车门开启的声音正在响起,最佳时机已到。
李十三推门而出,一只脚刚落地,还没来得及踩稳,一个冷冰冰、硬邦邦的东西,已经顶在了他的脑门上。
枪!
上一次,化作女儿身的时候,他曾被另一个警察,苏文学用同样的方式威胁过。
“跑,你继续跑!看看你快,还是子弹快!”女警一脸得意:“你这小贼,胆挺肥的啊!知道我们过来了,还敢在车上猫着……想跟我们警察比快是不是?有本事,你就再迈一步,看看你的腿脚有多麻利,能不能比得上我的子弹!”
李十三没有吭声,只是低着头,不让她看到自己的脸。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不好,大半个身子在车里,小半个身子在车外……这女警官的另一支手,正用力压在车门上,李十三身体的机动灵活性,都被这车门给卡断,动弹不得。
“义叔,过来搭把手!”
李十三不过是在车上偷东西,犯不上死罪,枪只是用来震慑,不让他乱跑的;最后,用来降服他这种小毛贼的,还得靠手铐。所以,女警把司机喊来帮忙,把手铐给李十三戴上。
只是,让她始料未及的是,李十三怕的是挤住他手的车门,而不是枪。
车门一松,枪就到了李十三的手上,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地在女警和她的义叔头上,狠狠地敲了一记。
义叔应声而倒,李十三夺枪的那只手,则顺势抄在了女警软绵绵的腰上,剩下的那名男子反应倒快,见势不妙,转身就跑。
李十三也不追赶,轻飘飘甩出四个字:“枪在我这!”
简单、有效,男子立马站住,艰难地转过身,一脸苦涩:“要杀杀我,别碰我女儿!”
男子名叫伍天,算是国内顶级富人圈中的一员,这家医院,只是他庞大商业帝国中,一个不怎么起眼的存在。如果不是他的女儿,伍嫣然,也就是被李十三搂住的女警察,非要来这里看看她线人的病情,他今天都不会出现在这里。
事实上,这位叫伍天的男子,就是在监狱里监督电刑执行,亲自目送李十三归西的那位。只不过,在老天爷的重新安排下,李十三又以其他人的身份,提前回到这个世界,又阴差阳错地与他产生了交集。
伍天十分懊悔,出门前,该查查黄历,算算卦的。
“你会开车么?”李十三拉开车门,把一脸是血的伍嫣然放躺在后排座上。
“会!”伍天点着头,也看明白了李十三的意思,却不肯挪步:“求求你,不要杀我。想要多少钱,我尽量凑给你。”
“真墨迹,我啥时候说要杀你了?”李十三皱着眉头,一脸的不耐烦:“我就是想搭个顺风车……枪是这姑娘的,我拿着,是不想它走火,伤了我,懂不?”
“懂,懂!”伍天擦了擦额头的汗,颤颤巍巍地走向驾驶室。
“别急着上车”,李十三用手敲了敲车盖:“烦劳您,把地上那位,扔后备箱里去。我得照看你家闺女,腾不出手来。”
这个要求,过分么?
不过分。
司机,也就是伍天的保镖,伍义的份量不轻,加上不想再让他磕磕碰碰到,伍天使出吃奶的力气,折腾了得有五六分钟,才把伍义安安稳稳的送进后备箱。
大概是担心女儿伤势,搞定后备箱的活儿,伍天都没舍得休息一下,喘着粗气就回到了驾驶室,麻溜地系好安全带:“去哪?”
“先离开这里再说!”李十三心里也烦着呢。天下之大,竟无他想去之处。
“要不,先去我家吧!”察言观色是伍天必备的生存技能,立刻就洞悉了李十三的迷茫,反正他名下的闲置别墅多的是,随便找一处落脚,也能早点给女儿和阿义疗伤。女儿那一头一脸的血,他看着心疼啊。
同时,他还存了另一个心思。像李十三这么快的身手,他还是头一次遇到。如果对方真的如他所想,是一个暂时无家可归的落魄之人,倒不如趁机交好,即便不能收做手下,也可试着做做朋友,指不定将来哪天就能用得着呢。
“哦,也好。”李十三没想到伍天会如此大方,有些意外。反正有人质在自己手上,对方也见识过自己的雷霆手段,应该不敢玩什么花样。
两人各怀心思,一路无话,很快到了一处乡间别墅。
依河而建,独门独院,倒是个安静的好去处。
李十三一下就喜欢上了这里,投出去的目光中,满是炙热。
有门!
透过车内的后视镜,伍天看在眼里,喜在心头。
当然,作为老油条中的老油条,并没有把这些情绪表现在脸上,仍是不动声色地把车子开进了别墅前的小院子。
别墅里,各类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只是因为伍天一家很少有人过来住,所以只安排了几个阿姨,隔三岔五地过来打扫一下卫生,平时是不留人的。
这么大的院子,不留人,就得留狗了。
两条拉布拉多猎犬,一个叫招财,一个叫进宝,都是伍嫣然亲手养大的,只认他们一家人的味道,忠实的很。
这么大的狗窝,也就是他们这种人,消费得起。
虽然不担心李十三的身手,但是,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下车前,伍天还是很认真的提醒了一句:“我这养了两条狗。你待会儿再下车,等我把他们拴好了。”
李十三点了点头,继续看外面的风景。
伍天推门下车,一边向前走,一边轻轻拍着手掌:“招财,进宝,我来啦!”
没有动静!
一只狗都没有跑出来欢迎他。
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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