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齐天传

正文 第二十一章 火鲤 能救命

    
    猴子拼命耗尽了灵气灵力,已然使不动金箍棒。
    于是乎,金叶从猴子的身下抽离飞出,盘旋了几圈后,变化成了绣花针,飞入了他的耳中。
    猴子屏息凝神,谨小慎微的凝视着深水寒,随着猴子的全神贯注,四周肃然静默一般,静得只听得到孱弱的呼吸和缓慢的心跳。
    水中红鲤并不是普通的鲤鱼,它的名字叫做火鲤。
    它奇异非常,鱼身十分的修长,鱼鳍鱼尾比鱼身还要长,在水中油油的飘逸,鱼鳞凸起像红色的铠甲一样。
    猴子压抑着气息,连呼吸都不敢大一点声音。
    猴子仔仔细细观察着火鲤,时刻警惕着水中的动静。
    水中火鲤竟也嗜血,在血红的水中,穿梭来穿梭去,食着鲜血与屑肉。
    它们就像疯狂掠食者,十分凶猛的抢夺者着鲜血与屑肉的味道,拍打起水花到处飞溅。
    猴子惊奇的发现水居然是热的,水滴飞溅在积雪上,积雪冒着白气,竟然在快速得融化。猴子感到不可思议,左思右想的暗暗在心中说道:“这里冰天雪地,这里的水怎么会是热的?”
    就在这时,一条火鲤在抢夺中用力过猛,一不小心就跃出了水面。
    火鲤在雪地里挣扎着在雪地里一跳一跳,仔细一看还能看见,鱼腹下有一道浅浅的伤口,还流着鲜血。
    然而,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火鲤居然全身热气腾腾,自带热量与温度似的,接触到的冰雪在快速融化成小流水,火鲤顺着小流水滑入潭水中。
    “有了,有了这神奇的红鲤,就能抵抗风寒,走出这冰雪世界了。”猴子观察入微,灵机一动,心生求生之法,心中不禁暗喜,努力憋着笑心中偷笑的惊呼道:“太好了,我就知道,我命不该绝,我齐天大圣不会死的。”
    就在这时,令人咋舌的一幕发生了,滑入水中的那条火鲤,竟然惨遭同类的蚕食,转眼间只剩鱼骨。食了同类的火鲤,又若无其事的游来游去。
    猴子见这一幕不禁放大着瞳孔,在心中一惊一乍的暗暗说道:“这火鲤鱼也不是好惹啊,看来只要有血腥的气味,它们就会群起而攻之,最后食之殆尽。”
    猴子冻得全身僵硬,饥肠辘辘,急需热量来补充体力,活动筋骨,眼下的火鲤是唯一的选择。
    猴子紧紧的咬了咬牙,苦思冥想着暗暗在心中说道:“要取这红鲤,水下的巨怪是麻烦的家伙,若莽撞强取,只会成为食物,不过,这天下没有绝对的猎手与猎物,既然这红鲤喜欢血腥的味道,只要在巨怪的身上划出一道伤口,就能借助这红鲤杀了巨怪。”
    猴子良策在于心中,笑逐颜开,一扫心中阴霾。
    然祸不单行,偏在这时,又来了两个不速之客,他们就是秦天和江云,来者不善的一男一女,他们俩人专门为火鲤而来。
    一道身影为黑红,全身邪气沸腾,血气弥漫,一股红烟落地,幻化出江云;一道身影为暗黑,全身黑气包裹,杀气狰狞,一股黑雾落地,幻化出秦天。
    他们手中的长剑沾满了血迹,他们的双唇油光,像是刚吃过肉一样。更可怕的是,秦天的嘴里还叼着指骨。
    “秦天,是哪个臭猴子!”江云看着眼前不能动弹的猴子惊呼道。
    猴子看到秦天嘴里叼着指骨,咬着牙嫉恶如仇的愤慨道:“你们真是可怕,妖魔也不食同类,你们居然如此丧尽天良。”
    “嗯——”秦天心头一惊,轻轻嗯了一声,疯癫似的邪笑着说道:“居然被你看出来了,早知道不叼这指骨了。”
    猴子满腔怒火,拼着力气义愤填膺的怒吼道:“混蛋,这还用看吗,你这人魔嘴里叼着是谁的指骨?”
    “哦,对哦,我的云,他叫什么来着?”秦天冷冷一笑,故弄玄虚的说道。
    “唐昊!”江云一口冷冷的说道。
    秦天回头哈哈大笑,故作异常惊喜的说道:“没错,就是他,我的云,没想到你和他过了一夜,就已经记住他的名字了。”
    “你这个……人中败类,畜生……不如。”猴子喘着气破口大骂道。
    秦天的笑声戛然而止,突然间恶狠狠的盯着猴子,一边步步紧逼一边杀气满满的说道:“臭猴子,死到临头,还满嘴的胡说。”
    “你要干什么?”猴子咬牙切齿的说道。
    秦天紧逼到猴子的身旁,转动了一下手中剑,一道瘆人的寒光闪过,一剑狠狠刺入猴子的身体,异常兴奋期待的说道:“听说这水里有巨怪,我就拿你喂它,我们好取火鲤。”
    “啊——”猴子一声惨叫,响彻了苍茫的天空。
    猴子咬牙切齿着,颤抖着气息,连身体都在微微颤动,他的面色更加惨白,冷汗直冒凝结在脸上。他的伤口上血肉模糊,鲜血淋漓,血流染红雪,一直流入到了潭水中。
    “作恶……多端,灭绝人性,你终将……不得好死!”猴子苦苦挣扎着说道。
    秦天一把揪着猴子,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的说道:“臭猴子,你跟我说人性,如果我不吃他,夺他的物资,那死的就是我和江云,大家都是为了生存而已,你搁这儿装什么清高。”
    “虎毒……不食子,你们居然蚕食同伴同类!”猴子寒彻心骨的说道。
    “滚下去吧!”秦天哼哼一阵冷笑,狠狠将猴子一脚踢人潭水中。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