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欲是原罪,是不懂得珍惜拥有。物质生活无法保障,一切满足精神的追求只是奢望。曾经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现在却过着野人穴居的生活。一日两顿饭,没有五谷杂粮,没有调味品,除了喝汤吃野菜,任何意外收获的食物都是上天的恩赐。王诩哪历经过如此凄惨的生活?即便自幼贫寒,也吃过许多苦。但是与山中的野人生活相比,那些苦...不值一提,可以称之为身在福中不知福。不向命运低头,绝食一日后,他果断向着生活屈膝。什么狗屁理想?什么自闭伤心?都是扯淡,先填饱肚子要紧。已经三天没有正常的新陈代谢,放在现代,旁人会以为他便秘了。可王诩冷暖自知,腹中除了汤水就是难以下咽的烂树叶。当吃下几枚烤熟的鸟蛋,感动的热泪盈眶。觉得不做点什么都对不起来之不易的食物。
“阿季!前几天的狼肉呢?到哪儿里去了?”
“奴婢与山民换了匹麻布,想为少君添置件衣服。”
几日相处下来,二人已经可以正常交流。此时王诩想食物已经想的抓狂,他不明白阿季会打猎为何不做些肉干封存起来?待到青黄不接之时用来充饥。毕竟山里的产出极不稳定,想要每天捕到猎物基本是在做梦。
“我没见你换的布?你是不是故意把肉藏起来,不给我吃?”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阿季立时拜倒,开始叩头恳请王诩原谅。一个现代人哪儿感受过奴隶主的权威?小丫头嘣嘣的磕头声,一时间叫他不知所措,手脚慌乱的去扶女孩。谁知对方如此固执,就是不起身。王诩拉扯了半天,当女孩起身做出解释时,额头已是红肿一片。原来阿季不懂女红,用一张狼皮与狼肉拜托相熟的山民做件衣袍给主人。那日遇险,王诩只顾着打滚,不想屁股后面的衣料全部磨破了。阿季一番好意为他着想却遭到怀疑,怎能不自证清白?王诩知晓后只想抽自己两耳光,放在现代这属于严重的虐童事件。随后展开思想教育,劝说女孩不要一言不合就下跪。哪儿知阿季搬出《周礼》对他一通说教,开始普及尊卑概念。无论怎么反驳,耿直的阿季就是不听,竟还拿出王诩的考妣继续说教,时不时引经据典,什么公,什么子的事迹满天飞。听的王诩顿感白上了那么多年的学,到后来耳边嗡嗡作响,只想回句...什么鬼。
事后他细细总结与阿季交谈时的注意事项,第一:不能开玩笑。第二:用词要简洁。第三:语气要严厉。不然小丫头分分钟跪拜自残,防不胜防。全当关爱神经病患者,按照对方制定的游戏规则,去玩好了。他如此安慰着自己,毕竟离开女孩是没办法独自生存的。虽然不愿接受穿越古代一说,但是现在的生活格外新奇。完全就是真人版的野外求生,十分有趣。很想试试不一样的生活又焦虑着妻子的处境。王诩的心中满是矛盾,想的出神,周遭的一切像是与之隔绝一般。阿季见他不语,独自走出洞外。
山洞外的空地上放着几个竹筛,上面堆放着许多干枯的草药,貌似是在晾晒。女孩用袖子抹了抹额头上沾染的尘土,仰望天边的云霞。伸出小手晃动了几下,像是在掂量什么东西的重量。可粗糙的手掌空空如也。随后一只手抱着两捆干树枝,另一只手托着竹筛便走向洞内的火塘。她把干枯的草药平铺在炭火上,立时烟雾升腾,洞**满是刺鼻的气味。
“咳...咳...阿季,你在做什么?”
眼泪与鼻涕狂流不止,王诩回想起之前总会被浓烟呛醒,现在才知道是小丫头做的。他很好奇阿季为什么焚烧晾晒的药材,药不是用来吃的吗?
“少君,奴婢在焚烧艾草,这烟气对您的伤有好处的。”
印象中艾草是端午节插在门上用来辟邪的,艾灸倒是听说过,也在养生类型的会所中尝试过,可没见技师让客人闻啊?这是什么治疗方法?疑惑过后觉得这小丫头真是厉害。不仅力大如牛,会射箭还懂医术。
“要帮忙吗?”
“不用,奴婢来做就好了。少君好好休息。”
小丫头正将外面的东西往洞内收纳。王诩跟在她身旁,像个好奇宝宝一样不停的提问题。
“这些干柴没必要收进来。放在洞外又不会丢?再说了,这山洞连个门都没有,放在哪儿不都一样吗?”
“明日会下雨的。”
王诩指着天边五颜六色的晚霞说道:
“噢?怎么可能?你没听过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明天应该是个晴天才对。”
“奴婢只是做些准备。山中夜凉,备些干柴总是好的。少君若是...无事,可以研习一下书简,那都是您父亲留下的。”
虽说像他这样的奸商从来不知脸皮是为何物?但是如此赤裸裸的被一个比自己起码小二十岁的孩子嫌弃。真是扎心...大叔识趣的离开,从石床边的木箱中随手取出两卷竹简,移步至火塘边坐下。此时艾草燃烧后升腾的白烟已不再像先前那般浓郁,熟悉了艾草的气味,感觉还不错,全当吸烟了。没有香烟的日子...痛苦不堪。
“啪嗒”,一捆干树枝掉落,或许捆绑的不牢,树枝散落了一地。阿季没有赶忙收拾,而是望着王诩一脸若有所思的模样,眼神中带着一丝错愕。此时王诩沉迷于书简中的内容,没有被惊扰到。他看的正是一本医书,很神奇,上面记录着如何用艾草治疗伤病,涂抹伤口、药浴浸泡、内服、烟疗等方法。这些都是闻所未闻的东西,其中一条更是骇人听闻,用草药的汁液在患者皮肤上画出些奇怪的图形,医者配合描述的步伐舞动并念出咒语能加快伤口的愈合。理由呢?为什么?王诩看不懂,治病与舞步咒语之间存在着什么联系?其实原因很简单,这个时代没有所谓的郎中或是医者,巫与医是不分家的。迷信为何令人信服?那是因为宣扬的人把疾病描绘成魔鬼,老百姓们对疾病的认知完全被带偏了。所以巫医才会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受人尊崇。王诩是个多才多艺的人,喜欢了解未知的事物,涉猎极其广泛。不过一旦搞懂,就失去了热情。这样的毛病和成长的家庭环境有关,一个人的时候总能找到些乐趣,越是孤家寡人,越不喜欢孤独的感觉。这些书简足够消磨无聊的时光,还好这时的文字有限,弄清楚语法与基本的构词不难理解其中的含义。把古代的书籍当做玄幻小说来,看件很有趣的事情。
阿季抚了抚蓬乱的长发,少主认真看书的行为似乎比病好后就一直胡言乱语更让女孩感到奇怪。她收拾完东西,取了一卷竹简坐在少主对面,围着火塘也开始看书,时不时偷偷打量着王诩,小心翼翼的往火塘中放入几根干树枝。不知不觉,洞口已是漆黑一片,山里的夜晚很冷,没了阳光温度骤降。所处的季节应该是夏末秋初,很难想象冬季大雪封山的模样。许久过后,王诩有些口干,略微砸吧了几下嘴。对面的小丫头便端着一碗清水递到他面前。这待遇何曾有过?喝过水后,腹内一片翻腾,下午吃了几枚烤鸟蛋,怕是要腹泻了。这着实尴尬了,他不怕黑,只是历经过饿狼的事后,再也不敢一个人外出了。鬼知道这大山中还隐藏着什么凶禽猛兽?忍了半天,扭捏的向女孩求助。小丫头带着他来到百米开外的竹林,蹲在地上有手刨了个土坑,示意少主可以开始了。王诩一脸懵逼,然后整张脸涨的通红。
“喂!你去哪儿?”
阿季把他丢在竹林就离开了,王诩紧张的扫视周围。哪儿还有心情解决?吓都吓死了。厚厚的竹叶怕是积攒了十几年,脚踝没入其中就像踩入积雪中一般。万一冒出个毒蛇或是蜘蛛什么的,肯定吓的屎尿横流,想想就觉得可怕。突然,瞧见远处的火光。小丫头一只手举着燃烧的干柴,另一只手拎着水桶,朝着竹林快速跑来。心里暖暖的,阿季没有丢下他。不过奇怪这孩子怎么拎桶水来?难不成给他洗手用的。女孩靠近后递来一节竹片,然后背过身举着简易火把,站在一旁陪着。这让王诩很不好意思,借着火光仔细端详阿季给的竹片。那竹片打磨的极为光滑,两端还有弧度,看上去像是鞋拔。不过小了些,一端坠着流苏,与麻绳编制的绳结串联在一起很是美观,更像是一件竹制工艺品。拿在手中不停的把玩,隐约记得医生在看病人扁桃体时用的压舌板不就是这个模样吗?想到这里,他闻了闻。
“阿季...那个...卫生纸有没有?”
话一出口只觉自己脑抽,当下应该不会有这类东西存在。于是四下摸了摸,想着找些树叶将就一下。可身处竹林,干枯的竹叶细长且一触即碎。这可如何是好?内心挣扎过后,又羞赧的开口。
“那个...有没有拭秽之物可用?”
小丫头没有回应,而是换了只手去举火把。王诩老脸一红满头大汗,认为对方传递的信号是在告诉他,举得很辛苦,麻烦快一点。话若是问的再直白一点,以后见面哪儿还有脸呢?正苦恼时,小姑娘后退了一步。王诩一惊,睁大眼睛。不明白阿季是要干嘛?随后女孩用后脚跟轻轻碰了几下水桶。他立时不淡定了,难不成是让他用手扣?想到此处脸都绿了,恶心的快要呕吐出来。然而阿季的下一个动作更是诡异,女孩将右手背在身后,伸出两根手指,紧贴后腰向下慢慢移动。看得王诩一头雾水,突然,手指停至臀部对着他勾了勾。唰的一下,此刻王诩的脸色要多精彩有多精彩,如果表演变脸魔术完全不需要借助道具。一慌神,那节竹片脱手掉落,心中凌乱的如同一万匹草泥马奔腾,方才竟还闻了闻。
原来阿季给他的东西叫厕筹,就是古代人用的卫生纸。每个人都有,是很私密的物件。一般是用玉石、竹子或是陶制品做的,使用完后用水清洗。他很想哭,看过的电视剧或是小说中的主角,穿越到古代都是左拥右抱,纸醉金迷的,而自己却这般凄惨。试想智商碾压一切的现代人去请教古代人如何上厕所?若是被人知晓,还不笑掉大牙?王诩只能假装什么事情都未发生过。还好小丫头没有因这些糗事而嘲笑,这才让他好受一些。夜晚是枯燥的,王诩选择多收集些这个陌生世界的情报。小女孩则耐心的回答着每一个问题。
阿季说他们在大周朝,这个国家有数百个厉害的氏族。整日打来打去,搞得外面民不聊生。而打战的理由居然是为了填饱肚子,农忙时百姓们下地干活,闲了氏族宗主就会纠集大伙去别处抢劫。王诩听得有趣,觉得女孩诉说的大周朝与历史中认知的周朝略有不同。随后他又仔细询问了自己的身世,得知父亲早亡,母亲带着他一直隐居在云梦山中。阿季以前是个女奴,在一个大氏族的封地上负责劳累的舂米工作,因为年纪太小身体难以负荷于是就病了。家主将她残忍的遗弃在荒山中,幸好王诩的母亲路过并救下年幼的阿季,这才得以活命。之后跟在王母身边,立誓一生追随。王诩的母亲是名奇女子,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懂医术还酷爱武学。阿季跟在身边学到不少东西。每当追问先父的事情时,女孩的回答显得格外的少。不时反问王诩为何受伤后,行为变得奇怪而且这么重要的事情也能忘记。王诩则各种胡诌,什么失忆啊,头疼啊,还声称自己在阴间走了一遭。女孩听到鬼神便信服不已,不再追问。
“阿季!不对啊?我父亲姓周,母亲姓赵,为什么我姓王?”
“奴婢...不知。”
“不知?你不是跟了我娘五年吗?她难道没跟你说过吗?”
“夫人...未曾相告。奴婢真的不知。”
他感觉小丫头一定知晓,只是隐瞒着不说罢了。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是名义上的父母,除了占用人家儿子的身体,几乎与他们没有半毛钱关系。
夜已深,王诩躺在石床上无法入眠,侧着身子望着火塘边蜷缩成一团的女孩。小丫头很懂事,想想如厕时维护他的举动这让王诩感激不已。一直被阿季照顾,作为对方的主人,不应该为她做点什么吗?无论是接受还是不接受穿越这样荒唐的事,眼下与世隔绝的生活,至少让他与女孩过得舒适一些,总不是什么坏事。他这样想着,搭建几间茅屋,种种地,养养花,闲暇时钓钓鱼不视为一种不错的生活。
“睡着了吗?”
“没有。”
话一出口,阿季便起身向他走来。似乎是觉得主人有什么吩咐。
“躺下,别动。我只是想和你聊聊天...睡不着。阿季,你相信世间会有轮回吗?”
“奴婢相信,不知...少君信吗?”
“呃...以前不信,现在信了...”
“阿季...”
“嗯?”
“给我讲个故事吧,讲个好笑点的。你会吗?”
“奴婢会。”
女孩讲了一个关于点灯的故事。话说有个士大夫在朝会中领了君上的任务,老板催促的比较急,明日一早就要交作业。他回到家中才忙活一个时辰天就黑了,这可怎么办呢?于是询问妻子,可不可以点灯熬夜?妻子也拿不定主意,就把族中长辈全部叫来征求他们的意见。讲完后,王诩不知道笑点在哪儿里?妻管严?还是家中长辈闲得蛋疼?
“很好笑吗?为什么?”
“呵呵...您想啊,点灯是用豆油。这年月能吃饱肚子已是不易了,会有人傻到用粮食来点灯吗?”
原来这才是笑点。王诩被惊骇到不能言语。认为绝对是女孩在说谎,转念一想小丫头从小就跟着母亲生活在大山中,自然没见过什么世面。外面的世界一定不是这样的。因为这是周朝啊,又不是原始社会。就算物质匮乏,富人总不会点不起灯吧。以前看过的求生节目中,树脂不就可以作为燃料?浸湿布条裹在木棍上引燃就是火把。山里到处是树,收集些树脂不是难事。
“我才不信呢。以后我要在山洞内点满油灯,晚上睡觉如同夜宿星辰之上...多美妙。”
阿季没有反驳,而是朝着洞外的夜空望去。天空中没有星星,但是幻想着少主描绘的画面,似乎看到了夜空中闪烁的星光...很美。浅浅的鼾声,静谧的夜晚,与少主一起相处了五年,对方突然变得陌生起来,这让女孩有些害怕。印象中,那个男孩总是欺负与捉弄她,从未像现在这般平等的对待她。自从少主的母亲去世后,男孩一不顺心就对她拳打脚踢,她只能无奈的接受。她发过誓一定会照顾好少主,不离不弃,完成老夫人的遗愿。习武对于女孩子而言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一直坚持着,是不想将来少主被人欺负。他们的日子能好过一点。也正是这份坚持,才保住了主人的性命。第一次杀人,一次就杀了五个,来不及恐惧只顾着救治主人。若是他死了,想必自己也会自刎谢罪吧。女孩这么想着,眼泪夺眶而出。比起被主人欺负,独自活在世间似乎更可怕一些。每当委屈的时候,想想夫人对她的好,一切的痛苦便可以忍受。她抹了抹眼泪,蹑手蹑脚的起身,走到石床边望着王诩不雅的睡姿,呆呆的看了许久。然后将一方毛毯搭在主人身上,站在原地小心观察了很久,确认他不会乱动才离开。女孩蜷缩在火塘边沉沉的睡去,脚踝赤裸着冻得有些发紫,一双麻布制作的鞋子,已经磨破,露出了大脚趾。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