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右臂解决了黄巢,摧毁了三秦阴冢庙,我的风暴球解决了死灵寄宿的问题,可以真正解决敌人,幸亏有右臂的鼎力助阵,我决定请他好好吃一顿,于是我们又回到了西安那家“秦腔御食坊”,点了四碗葫芦头泡馍,两斤熟牛肉,五两花生米,一斤卤水豆腐干,四碟香菜,三坛女儿红,准备一醉方休。
这回,“秦腔御食坊”舞台边缘依次摆放着:西周编钟、编磬,秦乐府钟,惟妙惟肖的汉代百戏俑,井然有序;墙壁上还挂着一些精妙绝伦的大唐乐舞壁画,壁画上那些仙人飞天漫舞,美轮美奂,盛宴高歌,觥筹交错,还有一些反映汉朝乐舞场面的华美瑰丽的金银器、古朴雅致的陶瓷器。舞台上五个女子穿着汉朝服装,在舞台翩翩起舞,这些女子五官精致,身材婀娜,不时抛出七彩水袖,韵味十足,勾人心弦,一派活生生的古风把我拉进画里,我静静地驻足,内心却是阳春白雪、翻江倒海。舞台上一边翩翩起舞、摇曳生姿,一边唱歌的女子仿佛正是阿房宫里的仕女,她们穿越时光隧道而来。她们的歌声极优美动听;拿着指挥棒指挥的乐师身上穿着羽毛做成的丽装。我的灵魂仿佛浮游起来,置身其中,围绕着她们一起欢歌起舞,我仿佛行走在这一件件华美雅致、古朴大气的古代艺术品之间,这一刻我仿佛再次沉浸在一部响彻千年、恢宏壮丽的不朽乐章之中。这是我大汉的魅力所在,是我来到三秦大地的意义,也是我值得为了汉人奋斗的理由。史前埙声古朴悠扬,西周钟磬金声玉振,秦汉乐府歌舞升平,魏晋南北朝羌笛嘹亮,隋唐乐部繁声共起,宋元明清声腔激昂,汇聚成一条浩荡奔涌的乐舞长河,再现出气势恢宏的盛唐景象,这是我生命追寻的意义。歌越来越悠扬、婉转,舞越来越酣畅淋漓,我仿佛看见舞台上几朵白云飘飘而来,随即饭店里渐渐白雪纷飞,伴有轰轰雷声,风雨将至。“小娘子,来大爷身边坐下,喝一杯!”“掌柜的,我出一百两银子,就她了!”我被这些起哄躁动的声音拉回现实,有客人嘻嘻哈哈伸手去抓水袖,有人向掌柜的出钱要女子过来陪酒,这也是“秦腔御食坊”饭店的营生之一。“我出一百金!都给我安静地听会儿!”我从怀中抛给掌柜的一个金元宝,全场大惊,掌柜的抓着金元宝笑的合不拢嘴“今天,这位爷包场了,你们下次再挑姑娘吧!都散了吧,散了吧……”瞬间安静了下来。舞台上领舞的女子,戴着一个红色面纱,显得愈加神秘,她高声唱着西安阿房宫一带流行的民俗歌曲《阿房宫里的姑娘》:
阿房宫里的姑娘
沐浴两千年前秦朝的月光
是一坡黄土中的秦朝瓦当
是一朵洪流中的铿锵玫瑰
不会像林黛玉一样痴情地哭花香妆
不会像张爱玲一样性感地失去方向
她在时光的陶罐里装藏大秦的风云跌宕
她在时代的瓦当中雕刻先祖的惊涛骇浪
阿房宫里的姑娘
饮着黄河的浓浆
枕着秦岭的月亮
欣赏王者的阳光
不是端坐在高台上的花瓶
抑或羞涩在阁楼里的红妆
她身板里涌动着滚滚黄河的血性与豪放
她骨子里流淌着耀耀大秦的厚重与力量
阿房宫里的姑娘
享受过酒林肉池的骄奢
挥霍过香粉成河的恩宠
惊恐过飞檐走壁的刺客
怨恨过宫锁深渊的月老
她所有的轰轰烈烈都交付晨露与夕阳
她所有的爱恨情仇都交付盛典与火葬
阿房宫里的姑娘
随秦而生
随秦而逝
一切都已不重要
一切都已成过往
她可能梦想赢秦成就她的白头偕老
她可能等待荆轲挽救她的余情未了
她可能绝望项羽摧毁她的衣锦还乡
她可能伤感后人凭吊她的荒冢凄凉
走过沧桑岁月
阿房宫的雄伟
如今也只剩下瓦当或沙砾的碰撞
时代何必活在痛苦的辉煌
阿房宫的姑娘
如沧桑的阿房
惊艳了一个帝国的兴亡
如秦岭山脉一树花椒的辛辣甘香
阿房宫里的姑娘
感受过蝼蚁推倒厚重的城垣
目睹过萤火虫啃噬掉参天的巨象
在大神的祈祷声中撞见帝国的夕阳
穿梭在楚河汉界的晨钟暮鼓里诉说沧桑
寻秦觅汉
问祖归宗
老陕西还是一样的巍峨浩瀚
不出秦川的阿房宫姑娘
一碗回魂面
就是她对世事变迁的看淡释然
一嗓子秦腔
就是她对沧桑岁月的呐喊共勉
黄河浩浩荡荡
秦岭巍峨雄壮
大河前半身的夕阳
我深感悲怆
大山这一边的日出
我有幸颂扬
阿房宫的姑娘
在悲喜交织的时代洪流中
把我装藏进大秦的陶罐
把我雕刻进大秦帝国的瓦当
把我烙印进阿房宫的斑驳城垣里
把我镌刻进《吕氏春秋》的记忆深处
听着听着,我仿佛看到了阿房宫姑娘们向她们心爱的恋人敞开了一片情怀,我也似乎望着那一双双迷人的眼睛,引我步入心灵的圣地,在她们不经意的窗外,衬托一个个倩影,仿佛看见了项羽和虞姬的温柔缠绵、生离死别,仿佛看见了我和朱雀的种种过往,一时情不自禁喜极而泣。突然很反感那些花钱陪酒买笑的纨绔子弟。
“好!气势磅礴,耐人寻味!”
“呜呜呜……仿佛带我穿越到我120代先人面前,老祖宗就是阿房宫的执戟将军!”
“不出秦川的阿房宫姑娘,一碗回魂面,就是她对世事变迁的看淡释然;一嗓子秦腔,就是她对沧桑岁月的呐喊共勉!妙哉妙哉!我喜欢这句!”
众人赞不绝口,纷纷打赏。我斟满酒,站起来,端起酒杯对着舞台上那些舞女敬酒,一饮而尽。这时,舞台上领舞的女子走下舞台,她径直走到我身边,慢慢揭下面前的红色面纱笑道“谢谢公子厚爱!”她闭月羞花之貌若出水芙蓉,瞬间融化了我的心。“公子,这杯,我敬你!”她斟满一杯酒敬了我,一饮而尽;我也斟了一杯酒敬她,她微笑着一饮而尽,她拉着我走上舞台,我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起来,我高歌吟唱起诗仙李白的那首《将进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在舞台上酣畅淋漓之后,我意犹未尽地走下舞台,回到桌子前坐下,心里却像收获了整个春天。很快歌舞完毕,那些舞女纷纷退场,领舞的女子来到我身边坐下,她挽着我的手娇滴滴地笑道“公子,今晚就让奴家伺候你吧!今晚,你就是奴家的秦始皇!”,众人都艳羡不已,垂涎三尺。我趴在桌上静静地眯了一会,然后揉揉眼睛,仿佛梦醒一般,我拉下她的手,轻轻推开她道:“你回去吧,我不是秦始皇,你也不是我的宫女。我抛出金子,因为我喜欢你的歌舞技艺,而非其它。你是我心中一朵自由的红莲!若真说要买,那些歌舞带给我的视听感受已经买过了。你回去吧!”那女子弯腰作辑退下,众人大惊,纷纷摇头叹气,“真是不懂温柔乡的美妙!”“唉……真是一个瓜皮,这样的天鹅肉都不吃!”。右臂见我如此,拍拍我的手臂问道:“九州兄,我也觉得这首诗里写的阿房宫里的姑娘特别美,你觉得呢?”
“愚忠而已。”我抿嘴一笑道,独自喝了一杯酒,仿佛幡然醒悟一样,其实这是我骨子里最本源的声音。
“何谓愚忠?还望九州兄赐教!”右臂抱拳道。
“愚忠就是不假思索、没有主见、愚昧无知地效忠。譬如,大明朝灭了,南明朝廷建立,福王朱由崧又昏庸无能,一群大臣还天天还折腾,阻碍国家一统,置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那些大臣效忠朱由崧就是愚忠。譬如,这首诗中阿房宫的姑娘,哈哈哈……不出秦川的阿房宫姑娘,思想闭塞,秦朝不灭亡才怪!”我笑道。
“不愧是大名鼎鼎的九州居士,学生受教了。现在对愚忠已经略懂皮毛了。九州兄,来!我敬你!”右臂举起酒杯道。
我喝完酒,突然觉得有点落寞,义正严辞道:“盟主,我再给你讲两个关于愚忠愚孝真实的故事。巢湖有一女子叫方桂英,嫁了一个瘸子,这个瘸子不但身体残疾,精神也一并残疾,月月赌博、天天酗酒后都打骂这个妇人,最后毁了家庭,连他们的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从小都在颓废、暴力的阴影下度过,因为他们两口子自己颓废,导致三个孩子的学业都折戟沉沙,大女儿被一树梨花压海棠,大儿子风萧萧兮易水寒,小儿子横眉冷对千夫指,都各自不幸,影响了几代人。九江有一男子叫陈问柳,年过半百休了原配夫人,娶了一个和自己女儿年龄相仿的小妾生下一儿一女,从此她那原配夫人整体歇斯底里、疯疯癫癫,余生未嫁,极度悲凉;近墨者黑,他原配夫人的经历与心路历程又直接影响了他女儿的不幸婚事。盟主,你身为武林至尊,他日千万不可愚忠啊!一人愚忠愚孝,祸害千人,或绵延子孙万代!”
“九州兄,旁征博引,深入浅出,我明白了!在下佩服的五体投地呐!来!再干一杯!”右臂一边竖起大拇指恭维道,一边向我敬酒。
“希望盟主真的心领神会,以后是一位明主!”说罢,我一饮而尽,心想“这个世界还有多少心明眼亮的人呢,多是一片浮云遮望眼。”
“九州兄,你知识渊博,不知你看人眼力如何?你看墙角那位女子,像不像是诗中所描述的阿房宫里的姑娘,你觉得她是做什么工作的?”右臂放下酒杯,笑着朝饭店墙角望去,顺着右臂的目光,我看见一个头戴一顶花编草帽、上半身一袭粉色披巾,下半身一圈鹅黄色长裙的女子身板笔直地端坐在桌前喝茶,她座位旁边摆放着一个绿蓝竹皮编织的竹篮,竹篮上盖着一块深红色的绵薄丝帕,里面应该装着一些女儿家的东西。我嚼了几粒花生米,托起下巴稍稍打量了一下她,笑道:“看此女温文尔雅,衣着妩媚撩人,举手之间颇有几分气质,应该是青楼才女一枚。盟主,以为呢?”
“哈哈哈……我看不出来,就觉得此女背影还行吧。”右臂笑道。
“哈哈哈……来,喝酒!”我们正喝着笑着,突然她女子吃完,起身准备离开,只听她一声“小二,买单!”就放着一锭银子在桌上,提着竹篮出去了,也没有见店小二找碎银,想必是熟客了。
“唉,小二,你过来。”我招手叫收拾完那桌子碗筷的小二过来,拍拍他肩膀笑着问道,“你刚刚收拾那桌子上的女子是做什么工作的?我这位朋友对她有点意思。他比较害羞,盯着人家小娘子好久,硬是不好意思上前搭讪,托我打听打听!”
“喔!她啊,东大街卖鱼鳔和羊肠的屠七娘,是我们店的常客;听说她去年刚死了相公,她的店拐个街就到了。”店小二笑道,瞅瞅右臂一眼,右臂瞬间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小二,这鱼鳔和羊肠是做什么的?”我好奇道,“我经常吃鱼头火锅和烤羊肉串,这两样东西还真是第一次听说,应该不是吃的吧?”
“我知道,我知道,鱼鳔是用来装鱼食的,悠悠,是不是?”火儿一边说,一边扑扑翅膀望着大家。
“嗯,鱼鳔用来装鱼食,羊肠用来装青菜的,不对,装青草。”悠悠游动着两个鱼须若有所思道。
“呵呵……客官和宠物们真会说笑!这鱼鳔和羊肠是男女晚上鱼水之欢时用的,预防做那事不小心怀上了孩子,那东西好用着呢!”店小二笑道,我一听哈哈大笑,刚喝到嘴里的酒情不自禁喷了出来,喷了悠悠一身。
“主人,你笑什么呀?还这么夸张,喷的人家一头雾水。”悠悠一边埋怨道,一边抖抖身子,抖落身上的酒水。
“悠悠,这鱼水之欢就是啪啪啪……那种放鞭炮的声音,哈哈哈……”右臂也忍不住哈哈大笑道。
“现在她生意也不好了,张大王在四川杀了几百万人,人口稀少,听说过去四川过来贩卖鱼鳔和羊肠的马队可多呢!唉……年头不好喽。”店小二一边唉声叹气道,一边走到后厨去了。
“我听说啊,大清摄政王刚派了大将豪格,带着红衣大炮把张大王给收拾掉了,豪格还捡了一个什么宝贝,正准备送回北京城交给摄政王多尔衮呢。现在张大王四个儿子还在四川打游击和大清对着干,那仗打的,那叫一个惨!”邻桌一个客人议论道。
“什么宝贝?”
“那个叫啥通神鼎的玩意,传说可以打开通天之门呐!张大王军中一个逃跑的哥们说的,具体他也没见过。”
“我也听说了!听说张大王死的时候,还紧紧抓在手里不放,豪格拿了那宝贝后就一直有人抢,汉中的大山贼刘承旭还带着人一路纠缠豪格呢!”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一边吃一边说。
“唉,这位小哥,你刚才说大清豪格将军和汉中山贼刘承旭在哪里抢宝贝来着?!”右臂扭过头好奇地问道,心想“这那通神的宝贝肯定暗藏玄机,或许对修炼法力有益。”
“应该还在汉中,没有出关吧。”一人说道。
“九州兄,可对这个通神鼎有兴趣?”右臂问道。
“哈哈哈……既然盟主有心,我就陪你走一遭!”我想道。
“好兄弟!”右臂拍拍我肩膀笑道,于是我和右臂直奔汉中。
飞越秦岭,我们看到有一群火焰在山中翩翩起舞,想必是朱鹮那种神鸟吧,传说朱鹮和火烈鸟同属一脉,可升华为凤凰。
飞到汉中时,一路上看见无数白骨堆在马路两侧,那些无名尸体多是战争留下来的逃兵尸体或饥民尸体,没有人收尸,那些尸体开始逐渐发黑、腐烂、发臭,偶尔有山鹰飞下啄食,或成为土狗、山猫的餐点,让人不禁一阵心寒。
“唉……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汉中都死了这么多人,不知道张献忠在四川屠城屠成什么样子了,还好他恶有恶报,死掉了。”我感慨道。
“九州兄,一将功成万骨枯!这算什么?!当年连城绝屠城,不知道杀了多少百姓!”右臂瞥了我一眼淡淡地说道,眼里仿佛升腾起一股杀意。
“盟主,也知道连城绝?”我大吃一惊道。
“当然!我祖先就是人皇龙神傲,先祖凭着天生神力和泰阿剑,骑着火凤凰平定了洪荒四海的战事,让人间重归和平。八千年前,先祖因为处置连城绝和刘天赐的逆天情缘,引发仙魔大战,连城绝派风火雷电疯狂屠城,我先祖为了人间正义,与连城绝约在武当山金顶一战,一决雌雄,双方大战了一天一夜,或许是人与妖的法力悬殊,最后我先祖战败,他的座骑火凤凰坠入悬崖涅槃成一束火焰,先祖不想成为连城绝的俘虏,就自断右臂,用血将泰阿剑封印在右臂里,将封印着泰阿剑的右臂抛出九霄云外;接下来,我龙族也被连城绝连根拔起、彻底消灭。后来我意外从金顶下的山洞发现先祖遗骨,机缘巧合又在泰山拔出泰阿剑。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先祖冥冥之中在启示我、保佑我,也在冥冥之中提醒我为龙族复仇!”右臂一边激动地说着,一边握紧拳头,胸中似有一团烈火喷薄而出,我心里突然感到紧张起来,心想“天呐!他若是知道我是刘天赐和连城绝的儿子,那岂不是完蛋了?何况他现在已经人剑合一,渐入化境了……不会的,不会的……”突然我脑中又浮现出一副骇人的画面,右臂一边喊着“龙神斩”,一边举着剑追着我,向我挥来,我毫无招架之力,只能躲闪,只能一路狂奔,我一边逃跑一边环顾左右,突然发现不知道悠悠跑哪去了,我终于跑到一处天涯海角,我看见脚下是一处悬崖,悬崖下惊涛骇浪翻滚着、拍打着硕大的巨石。我不禁心惊胆战起来,右臂大吼一声“龙神斩!除魔卫道!”一刀龙神斩伴随一股龙卷风向我强势席卷而来,在一片飞沙走石、昏天暗地中我纵身跳下悬崖……大惊失色,我惊醒过来,额头上渗出了一颗颗黄豆般大小的汗珠。
“九州兄,九州兄,你刚才怎么了?你怎么神不守舍的,怪吓人的!”右臂拍拍我肩膀轻轻笑道。
“没事,没事,额……可能我刚才梦游了吧。”我擦拭着额头的汗珠望望四周,漫不经心地回道。
“九州兄,你果然奇人也,这样走路也可以梦游,这般出神入化实属罕见!在下佩服!佩服!”右臂抱拳笑道。
“哪里,哪里!可能有点疲劳吧,盟主就不要取笑我了!”我摇摇头笑道,心中依然多了一个梗,内心五味杂陈,愁绪万千,心想“我一时也想不出半点办法,是啊,这出身是没的选的!咦?要不我启动万足通,用双鱼玉佩回到过去扭转乾坤,不让连城绝和刘天赐的两颗小蝌蚪相遇?这样的话,我会不会消失不见?”
“主人,我们什么时候回去扬州和红缨姐姐他们会合呢?红缨姐姐怕你忘记,临行还叮嘱我,要我提醒你呢。”火儿突然飞到右臂面前扑扑翅膀问道。
“呵呵呵……知道了,等这次拿到通神鼎就过去扬州。”右臂笑道。
“主人,红缨姐姐他们在扬州打仗,难道你不担心吗?”火儿疑惑不解道。
“好啦,好啦!知道你惦记你红缨姐姐了,回去我会告诉她的。不担心,你别忘了,天下第一琴神可在她身边喔,哈哈哈……”右臂望着前方哈哈大笑道。
正在这时,突然遇见一队马队慌慌张张从我们面前往相反方向跑,看其神态感觉遇见了妖精一样。我一把拉住一个中年男子笑道:“大叔,为何如此行色匆匆?遇见什么事了吗?!”
那中年男子被我拉住后,踉踉跄跄,没站稳栽了一个跟头,他爬起来气喘吁吁道:“快跑吧!前面山贼刘承旭和豪格又打起来了,路人都遭殃了,不是被大炮轰飞了,就是被大刀劈碎了……你们……唉!”
“什么?!你刚才说豪格和刘承旭在前面火拼?!”右臂一把抓起那中年男子的手臂大声问道,眼里仿佛燃烧起一团火焰,内心似乎等待这一刻很久了。
“是啊!哎吆,你快松手!你抓疼我了……”那中年男子一边说着,一边脱开右臂的手。
“太好了!火儿!我们飞过去!”右臂话音刚落,火儿迅速变成一只巨大的火烈鸟载着右臂直飞过去。右臂回头叫道:“九州兄,你赶快!”
“喔!好的!”我应道,看看悠悠在我怀里睡着了,嘴角冒出一堆鱼泡泡。“悠悠,悠悠,快醒醒……”
“瓜皮!”那中年男子丢下一句话,撒腿去追他的马队了。
很快,我骑着悠悠也赶过去了。当我赶到时,右臂正和火烈鸟在山谷上空观战。
刘承旭带着一帮山贼,和清军豪格的八旗兵正在山谷里挥刀厮杀,双方酣战,难解难分;双方都伤痕累累,倒下的都血肉模糊,站着的手臂上、腰间多缠着渗出鲜血的白色纱布,鲜血顺着手里握着的大刀或长矛往地上不停地滴着,很显然他们经过几番恶战了。除了刀剑碰撞的噼里啪啦的声音,山谷里久久回荡着李白的《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山谷中有回音,冷兵器的阴冷血腥之音和《侠客行》的悲壮豪迈之声仿佛形成了一个互补完美的世界,仿佛大海的尽头一股暖流和一股寒流自南北而来,彼此碰撞引起了一次次汹涌澎湃的海啸。
“我早就听闻陕西第一大山贼头头刘承旭过去一直打家劫舍,劫富济贫,纵横捭阖于三秦,未有败绩。看这情形,今天他恐怕是出不去这个山谷了。”右臂仿佛一个预言家似的冷冷地说着。
“唉……人们都说神仙好,如今看来,恐怕是逍遥自在惯了的山贼也忘不了这神仙梦啊,大概谁都想修身成仙,离开这个凡世牢笼吧!”我叹气道。
“主人,你看,那边山腰有一排红衣大炮正对着山谷呢!”我们顺着悠悠鱼须的指向望过去,确实有十几口炮眼静静地瞄准着山谷,仿佛一群蛰伏在草原上伺机围攻羊群的狼,阴险而狡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大惊道,心想“人心是多么黑暗,豪格双管齐下,早有准备,即便山谷中还有清兵活着,恐怕也一并化为炮灰。”
“九州兄,还是那句老话,一将功成万骨枯啊!”右臂冷冷地说道。
正说着,山谷里火光冲天,炮声隆隆,那些头上扎着毛巾、嘴里唱着《侠客行》、挥舞着大刀的山贼、那些用长矛杵着站立起来、防御四周攻杀的的清兵在轰隆隆的炮火中抱头乱窜,忘记了上一刻的仇恨。在血肉横飞的尸体中,他们的血液流淌、汇聚到一起,在山石滚滚的葬礼中,他们一共聆听生命中最后的交响曲,他们一起被埋葬在这个静静的山谷里。士兵在这里完成了使命,侠客在这里见证了忠义。
一阵阵炮火声后,山谷彻底安静了,山谷里面静静躺着无数尸体,他们不分年龄、籍贯,他们都是血肉模糊的脸,无法辨认。相同的是,这些尸体的衣服都是一样的渗透着浓浓的血红,这些尸体都一样撒上这座异乡大山的一抔黄土。山腰上那些清兵赶紧下来,一个个翻动那些死尸,摸摸兜里,搜搜怀里,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
“应该是刘承旭他们抢了豪格运送的通神鼎,被豪格他们死死咬住了。”右臂托起下巴道,看清了这场战役的真相,而这确实是这场血战的导火线。
突然,山谷里有一个士兵从一个山贼怀中掏出一个鼎,高高举起,一团绿色的幽光闪闪发光,在幽暗的山谷中格外耀眼,这光的魔力透着一股嗜血的狼性。那士兵一边举着通神鼎,一边高喊着:“将军,找到了!找到了!”这时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将军提马上前,那人正是豪格,豪格满是沧桑的脸上露出一丝冷冷的笑容,他一声不吭,伸出手。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豪格刚要接过通神鼎的时候,“火儿!”右臂一声大喊,骑着火烈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俯冲而下,火烈鸟从那士兵头上掠过,右臂飞手一抓,夺走通神鼎,豪格和清兵大吃一惊,吓得目瞪口呆,以为天神下凡。
“哈哈哈……不愧是上古神器,难怪张献忠月月都点朝天烛为你续命!我一定要开启通往神道的世界之门!”右臂一边握着满身铜绿、发着绿色幽光的通神鼎仔细打量着,一边大笑道。
“敢问阁下是哪路神仙?希望阁下把手中之鼎归还于我!”慌过神来的豪格勒了一下缰绳,按着手中长剑,抬头望着半空的右臂喊道。
“此鼎名唤通神鼎,乃佛家七宝之一,何时成了你们满清鞑子的了?!哈哈哈……你们信奉的可是萨满教啊!啧啧啧……你们鞑子骨头这么软,这么快就改变老祖宗的信仰了?!”右臂不屑一顾地笑道。
“我再说一遍!希望阁下把手中之鼎归还于我!”豪格冷冷地望着右臂重复道,此刻他已拔出指挥刀,身后的十几架红衣大炮已调好方位,装好*,一排炮兵举着冷冷的火把就等一声令下。
“你们关外异族屠杀我中原百姓,这笔血债我还没有找你们清算呢!你们夺我华夏神器,竟敢还在我面前叫嚣!今天我就让你们好好长长记性!”右臂一边说着,一边把通神鼎装进怀里。
“盟主,不要啊!”我大叫道,我深深地知道这一刀龙神斩下去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开炮!”豪格骑在马上,挥下长刀,大吼一声,瞬时一阵轰隆隆,炮火连天,那些炮弹一齐射向右臂,火烈鸟直冲云霄,迅速躲过。
“龙神斩”右臂腾空而起,振臂一呼,那群火烈鸟浴火重生,它们越变越大,抖抖翅膀上的火焰,穿越飞入泰阿剑身中,泰阿剑飞入右臂体内,在右臂体内飞行一圈后,右臂全身开始燃烧起来,整个身体瞬间燃起熊熊烈焰,他发力从体内抽出熊熊燃烧的泰阿剑,剑头火苗冲天。右臂提剑原地绕池塘旋转一圈,剑锋划过地面,双*合,轻轻一点点,他双臂舞剑跃起冲天。泰阿剑划过一圈的池塘顿时陷落,形成一个巨大的深坑,深坑中依旧火光冲天。右臂飞到半空,眼中一片火海,不断闪现那些火烈鸟在空中呈现《诗仙剑神秘籍》上的武功招式,这些武功招式一遍遍燃烧着右臂的神经、细胞,右臂吸气、发力,双手不自觉地演练起那些招式,速度越来越快,动作越来越连贯,力量越来越大,如飓风一般呼啸过雷霆。右臂抽剑娴熟地舞起那些《诗仙剑神秘籍》上的招式,泰阿剑从右臂的左臂飞入、右臂飞出,忽而从右臂脚底飞入,头顶飞出,右臂灵活驾驭泰阿剑、左右逢源,人剑合一。右臂一飞冲天,整个人在空中风驰电掣,快如闪电,右臂瞬间变成一把火焰冲天的巨大长剑。看得山谷里豪格和清兵目瞪口呆,魂飞魄散,丢盔弃甲,四散逃跑。右臂化身的长刀直冲云霄,从高空极速俯冲而下,在云层中积聚着天地能量,瞬间燃爆,仿佛一团火云从天而降,随着“轰隆”一声,所有的清兵被强大的剑气冲击波斩杀,豪格的战马也瞬间断了前蹄,豪格从马上重重的摔下,披头散发,狼狈不堪。右臂见豪格还没死,准备再劈过去,一把燃烧着烈焰的巨大长剑在山谷中砰砰直响,山鸟走兽皆已飞散逃离,林木瑟瑟发抖,山谷静的可怕。
“悠悠,快!”我抓起悠悠扔向空中,悠悠立马变成鲲鹏,我飞身跃上,悠悠带我俯冲而下。
我全神贯注,聚精会神,浑身发力,双手合十,大声念道:
玉门关外,贺兰山阙,
西风悲怆,黄沙嗜血。
风沙高亢,篝火渐旺,
万旗同番,草原霸业。
匈奴厉兵,可汗秣马,
胡杨戍边,毡房越野。
大漠南迁,金戈明灭,
飞矢漫天,白骨盛宴。
狼行河南,探囊汉穴,
烽火连城,夕阳如靥。
滚滚黄沙,战旗猎猎,
班马嘶鸣,英雄泣血。
南征北战,一马平川,
风马旗下,凯歌应天。
春风拂柳,吴侬软语,
偏安一隅,弹指沦陷。
城垣破裂,烧杀抢掠,
荼毒四野,尸骨熏天。
怨声载道,病毒肆虐,
腐萤厌倦,狍鹫繁衍。
西风凛冽,妻离子散,
苏武牧羊,枯草延边。
瞳中世界,城下撕裂,
残阳如血,冷风如铁。
封狼居胥,英雄九泉,
靖康难平,满江红咽。
炳炳青史,卷卷黄页,
战书云月,灭国封爵。
开疆拓土,福乐为念,
快马如电,进贡若雀。
天山雪莲,内蒙鸡血,
和田玉珏,江南婉约。
美酒如血,佳人暖殿,
西风一夜,春风数年。
滚滚狼烟,长城萧瑟,
代代兴衰,生生不灭。
青草荣枯,铁血钢鞭,
苍鹰盘旋,敖包祭天。
生灵涂炭,亡魂长眠,
天下一统,春光乍现。
西风浓烈,马奶酒鲜,
日月如梭,马蹄如剑。
成吉思汗,随风飘散,
长河落日,牛羊不言。
弯弓满月,星河俱裂,
和风细雨,万世欢颜。
猎猎西风,纵横捭阖,
华夏乾坤,战国经典。
瞬间一个巨大的裹挟着闪电的风暴球从空而降,将豪格笼罩其中,保护起来。右臂以为我要杀了豪格,就收剑飞回火烈鸟身上。
风暴里狼烟四起,烽火传递,战鼓雷动,风沙四起,砂石滚滚,斑马嘶鸣,上千上万的蒙古铁骑举着长生旗、风马旗,挥舞着弯刀、长戟,在奔跑,在呐喊,在咆哮,鼓足了劲准备一场冲锋陷阵、玉石俱焚。豪格躺在风暴球中一动不动,披头散发的他显然已经遭受到重创,鲜血顺着他的手臂缓缓流下,满脸尘土的他抬头看看四周,布满血丝的眼睛中透出一丝绝望。风暴球里烟尘滚滚,豪格像是一只待宰的羔羊,突然这个上一秒还高傲的不可一世的大将军慢慢站起来,他把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我心想“他这是要自杀”,我甩手抖了一下风暴球,豪格在摇摇晃晃的风暴球中跌倒在地,他手里的剑也掉了,豪格跪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熟知九州历史的我突然动了恻隐之心,心想“豪格是大清权力斗争的牺牲品,也是一个悲壮的英雄。这样的英雄,不应该死在我的手里,况且他有什么错呢?他现在也不过还是摄政王多尔衮的一颗棋子而已,杀他有什么益处?听过多铎屠城,张献忠屠城,也没有见豪格屠城过啊。我不能杀他。”我愈加确定我内心的想法,世间一切问题不是靠杀戮能够解决的,否则最后都会遭到反噬,不可一世的秦始皇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我收起风暴球。
“九州兄,你这是干嘛?!”右臂见我收回风暴球后大吃一惊道。
“盟主,上天有好生之德!既然通神鼎已经拿到,我们就不要过多杀戮了,留他一条性命吧!何况我们的敌人是大清摄政王多尔衮,不是他豪格,他也是奉命办事!”我为山谷里狼狈不堪的豪格求情道,突然我感觉自己多了一份恻隐之心,可能是这一路走来看见太多的尸体,心中难免伤感。
“好,我今天看在九州兄面子上留你一条命,你回去带一句话给你们的摄政王,我很快就去会会他!”说罢,右臂骑着火烈鸟飞走,“九州兄,我们去扬州!”于是,我们一同飞往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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