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转眼便到了关一斋在短信里提到的“下周六”。
李清欢带上钨金拐杖,带着诸多疑问,动身前往张桦的住所。由于公交车不允许带宠物,他用手机刷了一辆共享单车,让小鉴坐在车筐里,勉勉强强把猫屁股塞进去。
正赶上国庆黄金周最后两天的返程高峰,交通格外拥堵。自驾旅游的人们拖着疲惫的身体,从别人呆腻了的城市,返回自己呆腻了的城市。
李清欢骑车穿过拥堵的车流,按照短信提供的住址来到位于东北部的“中央别墅区”。那里是朝陽区最早的高档别墅群落,一直很受上流人士的青睐,像吴艺晗、马大刚、韩冰冰,等明星大碗的豪宅都在这里。
“先生,这里是中央别墅区,请问您找谁?”
李清欢刚下自行车就被一个盛气凌人的保安拦住去路。保安眼中充满怀疑和不屑,毕竟很少有人骑共享单车来别墅区,何况车筐里还坐着一只怪模怪样的猫,很难不让人怀疑。
“我来找同学。”李清欢回答。
“你同学贵姓?”
“姓张。他叫张念林,不知道你认不认识。”
听见张念林的名字,保安脸色微微一变,但眼中的怀疑依然没有消失。他拨通张念林的手机号码,打算确认一遍。电话接通以后,保安对着电话连连点头,不断重复“好的,好的……”
等他放下电话,李清欢笑着问:“没骗你吧?”
保安的眼神和蔼了许多,热情道:
“我开车带您过去吧。”
李清欢把共享单车停在路边,抱着猫坐进保安的车。
放眼望去,整个别墅区风水最佳的地段坐落着一栋白色西式豪宅,犹如一座华丽的城堡。无论从占地面积,还是建筑高度来看,这栋别墅都显得鹤立鸡群。尽管周围的别墅也很奢华,但在这栋白色豪宅面前都显得黯然失色。
那就是李清欢此行的目的地。
那栋白色豪宅的主人,正是张桦。
……
张念林在楼下等候多时,见李清欢从车里下来,连忙走过去问:
“班长,什么事不能在电话里说,非得亲自跑一趟?”
李清欢不想找张念林,只想找他爸爸,故意卖关子:
“别着急,我先跟伯父打声招呼,再跟你说咱俩的事。”
张念林不晓得李清欢从哪知道父亲今天在家,尽管百思不解,但看在关一斋的面子上,总不能把他拒之门外。
李清欢在张念林的引领下,通过雍容华贵的院门,一路上都是冲他点头哈腰的年轻保姆。
张念林带他来到一个摆满书架的房间,示意自己父亲就在里面。李清欢探头进去看了一眼,好奇地问:
“你爸的书房里,怎么有马桶?”
旁边正在打扫的保姆噗嗤一笑。张念林的眼中闪过一抹轻蔑,却用礼貌的语气解释:
“这里是厕所,不是书房。我爸喜欢上厕所的时候看小说,就让人摆了很多书架进去。”
……
果然,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
李清欢从没见过装修如此奢华的厕所,目测面积远远超过朝暘区的合租房。他不久前见过圆圆投资的高级咖啡店,如今又见到张老大的超级大豪宅,感觉童年一起玩耍的小伙伴一个个混得都比自己好,而且好的不是一点半点,简直就是两个世界的人。这让他心头一沉,就算现在的自己见到张老大,恐怕也没办法像小时候那样亲热了。
然而,事情再次出乎预料。
五分钟后,书架林立的厕所里走出一个穿睡衣的中年男人,边走边系裤腰带,正是李清欢在校长办公室外见过的张桦。
瞧见李清欢的瞬间,张桦明显愣了一下,表情透露出诧异、惊喜、兴奋……
确认过眼神,李清欢知道对方同样认出自己,寒暄道:
“老大,别来无恙……”
张桦揉了揉眼睛,定了定神,渐渐展露出热情的笑容,使劲拍了拍张念林的肩膀,激动地说:
“念林,这位是爸最好的兄弟。你得喊他一声叔叔。”
张念林莫名其妙道:
“爸!这是我同学……”
张桦眉头一皱,命令道:
“叫叔叔!”
张念林迫于父亲的威严,不情愿地转向李清欢,用蚊子般的声音道:
“叔叔……”
张桦吼道:“听不见!大声点!”
张念林咬了咬牙,提高声音道:
“李叔叔!”
李清欢受宠若惊,忙说:
“算了,算了,别开玩笑。”
张念林心里暗暗叫苦,埋怨李清欢非等自己喊完才说算了。此刻的张念林整个人都是茫然的,纳闷李清欢给自己爸爸灌了什么迷魂汤?
张桦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说:
“你走吧。我跟你李叔有话要说。”
张念林走后,张桦突然朝着李清欢的下半身来了一招“猴子偷桃”。
李清欢及时护住裆部,记得这是张老大小时候的习惯招数,每次见面都要偷袭自己的下三路。虽然眼前的张老大满脸皱纹,但他给李清欢带来的亲切感一如昔日的少年。
“小李子!你欠我一个蛋,还记得不?”
李清欢点了点头,心里百感交集。他永远不会忘记,为了帮自己抢回一张水浒卡,张老大被两个坏孩子踢碎了一个卵蛋。
“老大,真想不到,你竟然还活着……”
“一见面就咒我死啊!”张桦勾住李清欢的脖子,亲热道:“还记得吗?你小时候特傻,成天总研究超能力!”
李清欢摆手道:“别说我,你也好不到哪去,两只脚踩着马路牙子走几步,就说你会凌波微步。”
“对了,咱小时候还一起喝过血,记得不?”
李清欢摇了摇头,“这事……还真不记得了。”
张老大帮他回忆道:“那天,我鼻子出血了。咱俩学武侠片里的兄弟一样歃血为盟,当时就拜了把子,还说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后来呢?”
“后来,喝了我的鼻血,咱俩没有一起出生入死,倒是一起拉了肚子。你这二货还特高兴,一脸激动地跟我说终于发现我有超能力了!”
“什么超能力?”
“你说,我的鼻血有剧毒,喝了能让人跑肚拉稀,还给我起了个外号叫‘万毒王’。你因为喝过我的血,也给自己起了个外号,好像叫什么“嗜血大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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