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克?”魏城“嗤”的一声笑,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灰,说,“走吧,时间不早了,我等下还得赶回去开会呢!”
“哎……你倒是说清楚呀!”孟澜跟着站起来。
魏城扶起自行车,抬腿跨坐上去,回头对她说,“上车。”
孟澜扶着他的腰坐上去,不甘心地又问了一遍,“到底是谁写的?”
魏城一只脚撑着地,两只手向后抓住孟澜虚扶在他腰间的双手,往前拉到腹部叠起来压住,说,“抱紧了,这回可别再松开!”
“什,什么意思?”孟澜问。
魏城笑了一下,骑车上路。
孟澜不自在,悄悄收回手,刚一动,就被魏城发觉了,在她手上轻拍了一下,“别动!”
孟澜脸颊微微发热,终究没再动。
午后的风,柔得像情人的眼波,让她昏昏欲睡,她把头靠在魏城宽厚的脊背上,轻轻闭上眼睛。
魏城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餐厅就开在大学城的美食街,店面不大,专做营养便当,根据南北差异和消费水平日常供应有七八个不同口味和价位的固定品种,另外可以根据个人对营养和口味的要求定制套餐,比如减肥套餐,低糖套餐等等,基本上可以满足大部分学生的用餐需求。
朋友叫许露,女性,三十岁出头,知道魏城和孟澜要来,提前已经在店里等候,现在不是饭点,店里只有寥寥几个客人,正适合谈话交流。
因为贪玩耽搁了时间,魏城和许露寒暄几句后便匆匆离去,把孟澜留在这里,说好开完会来接她。
魏城走后,许露和孟澜坐着喝了一会茶,大致了解她的基本情况之后,便直接带她去参观厨房。
厨房不大,但却非常整洁,灶台厨具全是不锈钢定制,显得高档而专业,有三个穿着白色工作服的员工正在里面准备晚餐要用的菜品,每个人的动作都非常娴熟利落,一看就是经过严格培训的。
许露说,“做快餐,重点在一个快字,出餐迅速是它最大的优点,因此品种要少而精,忌多而杂,太多太杂既浪费人力物力和时间,还会让顾客在选择时犹豫不决,影响到后面的顾客点餐。
刚开始做的时候,我不懂这些,一味地追求品种多样,以为这样会更吸引人,结果就是每天都在为了准备食材而手忙脚乱。
有些食材又贵又不好买,不准备吧有人点,准备吧有时候又几天没人点,最后不得不扔掉,那时候我雇了七八个员工都忙不过来,还导致顾客大量流失。
后来我摸出门道后,就把品种精减到八个,每天只专注把这八个做好做精,这样一下子就节省了一半的成本,原来八个人的活,现在四个人就干了,顾客等待的时间也缩短了,效果特别好。”
孟澜一边听,一边拿小本子拣重点的记下来。
这时,刚好有顾客点了一份黑椒牛排饭外卖,外面的服务员下过单,许露拿了一个餐盒亲自装餐示范给孟澜看,餐盒有五个格,一格放牛排,一格放青菜和切片水煮蛋,一格放水果沙拉,中间一小格放装饰花,最下面一大格放米饭。
米饭是在蒸箱里蒸的,许露拉开蒸箱门的时候,孟澜都看呆了,她家的米饭竟然是放在各种形状的模具中蒸出来的,有花朵形的,有爱心形的,有小动物形的,全都栩栩如生,精美别致,让人不忍心下口。
除此之外,还另赠一份老火靓汤。
许露说,“你看,我这一份饭虽然只卖十六块,但是我花了多少心思在上面,现在人生活水平都提高了,快餐已经不是原来的量大价低就能打发的,美味可口,营养均衡,颜值高,才能吸引年轻人的目光。像你做中学生的生意,更要把营养均衡做为卖点尽可能的放大,因为家长们最看重的就是孩子的营养,对吧?”
“对对对,你说的很有道理,这些我都记住了。”孟澜连连点头。
“还有一个重中之重,那就是卫生。”许露说,“不管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还是员工的个人卫生,一定要做到极致,让最挑剔哪怕是有洁癖的人都挑不出毛病,才算是达标。
这个标准虽然做起来很难,而且短期内看不到效果,但是时间一长效果就出来了,两家同时开业的店,一个注重卫生,一个不注重卫生,可能一两个月之内看不出来,三个月过后对比就会特别明显,顾客不是傻子,他们总会发现的。”
孟澜本身就有轻微洁癖,对这个观点表示非常赞同,“卫生方面我是深有体会的,平时自己在外面吃饭,最不放心的也是卫生问题,这个我一定会注意的,还有别的吗?”
“做好我上面说的,基本就差不多了。”许露说,“再有就是你得会宣传会营销,不要和周围的餐厅同质化,要有自己的特色,别人模仿不了的那种,要有一两种东西是不来你家吃就吃不到的,做到这些,你就可以等着发财了。”
“哈哈。”孟澜一边记录一边笑起来,“我没想要发什么财,能挣得够我和我的同伴供养孩子补贴家用就满足了。”
“那你这心态可不行。”许露说,“做生意一定要有野心,要么不做,要做就要赚大钱,每天累死累活的,不赚钱都对不起自己操的那份心,女人不管到什么时候都要有钱,越有钱的女人越有底气。”
“行,那我就朝着赚大钱的目标努力。”孟澜笑着说。
看完厨房,许露又带她去前厅各处看了,又给她讲了很多前厅经营管理的注意事项。
孟澜一一记在小本本上。
天色将晚时,食客从四方涌来,整条街变得热闹非凡。
店里开始忙碌起来,孟澜前厅后厨来回跑着帮忙,顺便学习具体的操作程序,一两个小时的高峰期过去,她已经受益匪浅。
许露夸她动作麻利上手快,对客人热情和气,是个干餐饮的料,还说明天再带她去市里另外几家分店参观学习,争取两天时间把她教出师。
孟澜很感激她的毫无保留,再三表示感谢。
许露说,“你不用谢我,要谢就谢带你来的魏先生,他为了帮你,可是费了一番周折呢!”
孟澜一直在全心投入学习,暂时把魏城给抛到了脑后,被她这么一提醒,就又想起来了。
也不知魏城那边会议结束了没有。
想打个电话问问,又怕影响到他,想想还是算了,反正他说了,一开完会就过来接她。
她坐在餐厅角落里歇息,不禁又想起下午魏城提到的那首诗。
那首诗,她印象非常深刻,是她人生收到的第一首情诗。
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沈克在她从图书馆回宿舍的路上等她,把信封递给她就跑了,并没有告诉她是谁写的。
她脸红心跳地回到宿舍,读完那首诗,半夜都没睡着,满脑子都是沈克俊朗的样子。
辗转了半夜,她趴在被窝里给沈克回了一首诗,第二天趁着没人塞给了他,从此两人就开始了你来我往的书信交流。
沈克是那样的才华横溢,先后给她写了九十九首诗,每一首都写得惊才绝艳,深情灵动,让她的心一次次被打动,一点点被攻陷,从此满心满眼都是他,再也容不下任何人。
只是可惜,自从她们确定关系之后,沈克就再也没给她写过诗。
每每她问起,他总是说课业忙,没时间,说等空闲了一定再写给她。
这一等就是近二十年,他却再也没写过一字半句。
那些过去的诗,她全都保留着,装在一个木匣子里,上了锁,搬出来的时候,连同那把伞一起带到了新的住处。
她也想过要把这些没用的东西丢掉,但那毕竟是她青春岁月最浪漫的回忆,试了几回都狠不下心,现在突然告诉她,这些她藏了半生的诗句,很可能不是出自沈克之手,叫她情何以堪?
魏城他,他看起来不像是在开玩笑,而且有个事实不得不承认,他看起来确实比沈克更有才华。
是沈克盗用了他的诗,还是那诗本来就是他托沈克转交的?
天呐!
孟澜想到这个可能,不由捂住心口,若果真如此,她岂不是被沈克这个信使给骗了?
魏城当年那样下死手揍他,是不是就因为这个原因?
不,这不可能,沈克虽然性子里有圆滑投机的一面,但绝不至于如此卑劣,一起生活这么多年,她还是很了解他的。
他不是那样的人!
是的,他不是那样的人,他不是那样的人……孟澜在心里自我催眠,告诉自己沈克没那么不堪,告诉自己当年她并没有真情错付。
可是,魏城呢?一想到魏城被蹉跎的二十年,她又是那样的没底气……
“想什么呢?”有声音问道。
孟澜抬头,就看到魏城浅笑着站在面前,白衬衫黑西裤,一手挽着外套,一手揣在兜里,看她的目光一如少年。
孟澜突然就哽咽了,仰视着魏城的眼睛问道,“九十九首诗,全是你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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