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命录

第二十七章:灵摆

    
    郑元礼爬下了梯子,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
    时间已经是14:30。
    一旁屋子中兰斯洛特兄妹已经采集完血液样本了。
    “哟~大侦探先生,已经完成你的阁楼调查了?这次有什么新的发现吗?”
    “这次倒是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发现,除了知道了整件事情的主谋应该是个心思缜密,个性冷静的家伙之外。”
    “可是,这好像说了跟没有说一样,大多数犯罪的首脑都是心思缜密,个性冷静。恩….我看郑先生你就颇有这方面的潜质。”
    露娜说着把手放在自己的下巴处若有所思一般的看着郑元礼。
    “好了,不开玩笑了,不管怎么说,楼上的痕迹,至少可以证明睡在阁楼的人是事件的主谋。如果仔细检查楼上的阁楼的话,一定可以找到一定炸药的残留物。这点,在稍后,我们如果抓到犯人的时候,可以作为证物。”
    “郑先生真是思维缜密。”
    露娜一边说着一边为郑元礼鼓掌道,假装好像她很崇拜郑元礼一样。对于露娜虚伪的敬佩,郑元礼有点无可奈何的看了看一旁的兰斯洛特。
    兰斯洛特则还是像以往一样,不敢多嘴。
    “我想,我们现在的行动要快,你们有没有什么办法快速的通过血液作为媒介找到这个人。”
    “这个事情,你交给我哥吧,我哥一般出门什么都带着,他是有名的勤奋派。是吧,哥哥?”
    “是…是啊。”
    兰斯洛特,半天终于开了第一句口,他又接着往下说。
    “我们先回车上吧。车上,我带了灵摆。”
    郑元礼听说过灵摆,说是灵摆,其实但从造型上来看的话,大多就是水晶吊坠,在中世纪的时候西方人很多人用它来探测水源和寻找矿物质。
    不过,说到底普通人能够使用水晶灵摆在探测水源和寻找矿物的方面能够获得效果,更多的说法是因为水晶本人的磁性与矿物和水源的磁场相互吸引。也有人说,这是因为潜意识作祟罢了,其实还不是地毯式搜索的结果,然后把效果归功给了灵摆。
    但是,这都是没有灵力的人们的说法罢了,还有第三种说法。灵摆水晶,天生就是很好的媒介,若是加上咒术纹印那么就会很容易通灵。
    郑元礼跟随着兰斯洛特兄妹走出了院子,走到了hello kitty号前。兰斯洛特走向了车子的后备箱。
    这时候露娜用肘部戳了戳郑元礼,郑元礼倒是也没有避让,她说。
    “你看,我哥是不是什么都带着。”
    “恩,令兄真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额…我就意识到,你们都是一样无聊的人了,你是不是也有什么弟弟妹妹之类的。”
    郑元礼听了露娜的话一时不知道该不该答,这个女孩子真是,直觉处处都准,什么都恰到好处。
    “恩。”
    他想了一下,还是承认了。
    这时候兰斯洛特已经从后备箱拿了灵摆走了过来。
    “哈,怪不得我从你身上找到了和我哥一样古板的气质呢。看来不是东方人特有的,这是哥哥们都特有的。”
    郑元礼抬头看了看兰斯洛特,兰斯洛特扶额叹了一口气,意思是你别看我,我也没辙。然后,他把灵摆交给了露娜。
    如果是郑元礼依靠灵符施法,由阴至阳是需要一连串的时间推倒的,虽然一样有效,但是对于找人似乎不是那么合适。尤其是现在,这伙人还有着第三个潜藏的目标的时候。
    露娜接过了兰斯洛特递过来的灵摆,然后又向他伸手。
    兰斯洛特反应了一会才想起来,把试管也递给她。
    “有打火机吗?”
    露娜问。
    “这个没有。”
    又问问郑元礼,郑元礼摇了摇头。
    “你不知道,这个施法过程要打火机吗,反正这个血液样本本身是被污染的,那干脆就直接用烘烤的蒸汽加诸在灵摆上。效果会更好一些。”
    “我也没想到能找到血液啊。”
    兰斯洛特一脸无辜的说道。
    “要不,去找邻居问一下,看能不能借到打火机吧。”
    郑元礼提议道。
    其实,现在已经找到了血液,已经没有再向邻居询问情况的必要了。但是,既然需要借打火机。看来,还是免不了要叨扰一下这家人的邻居。
    三个人一起去借一个打火机显然是不太合适的,兰斯洛特说他太高大了会给邻居家的老太太增加压迫感,还是让郑元礼和露娜去吧。
    于是露娜和郑元礼就穿过了绕过了篱笆,到了另一侧的院子。可以看得出来,这户人家的院子是有精心整理过的。
    一样都是有着瓷娃娃,不过这户人家的瓷娃娃是英国比较常见的小矮人的娃娃。传说中这种小矮人,喜欢聚敛财富和幸运,所以英国人会愿意在自家院子里放上这种小矮人以图个好运气。这和中国人喜欢在门前贴个福字是差不多的。
    “之前,你有来拜访过这位女士?”
    刚刚郑元礼听兰斯洛特说过旁边家住的是一位老太太。
    “恩,来过一次。是一位很和气的老人家,我也看过她的命盘,算出她的本命星和星轨。不出意外的话,她应该是独身很久了。当然,因为她实在和邻居牵扯不是太深,所以凭我的能力也无法单靠她的星轨命盘查出邻居的行踪。”
    独身很久,一位独身很久的老人是为了什么独身呢。
    “很久是指的?”
    “从二战以后,就一直独身,你觉得呢。”
    “我想我大概明白了。”
    “那真是一位少有的和气的老人家,真替他感到惋惜。”
    “那,要不,还是你去敲门吧。毕竟你们认识。”
    “不,还是你去吧,年轻漂亮的小伙子来敲门不管什么时候对于女士来说都是一件开心的事。你不知道吗?”
    郑元礼无奈的扶了扶额头。
    他打开篱笆的门,就像打开了一户人家的秘密。这种感觉,总让他有种不自在的感觉,而篱笆存在的意义就是给人这种不自在的感觉。
    他走到了漆了蓝色油漆的门前,轻轻的按了一下门铃。
    过了一会,没有人出来。
    恩?
    是没有人听到吗。
    “要不要再按一下?”
    “等等吧,老人家,尤其英国的老人家反应都比较慢。她不耳背的。”
    郑元礼心算了大约半分钟的时间。
    门才缓缓打开,一位戴着老花镜的老太太恭着身子露出了头。
    郑元礼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位老人家,他是过目不忘的。恩…火车上,他送给过她中国结。
    老太太看见郑元礼站在门口用手扶了扶眼镜,仔细瞧了他一会,咧嘴笑了开来。
    “是你!我的孩子!”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