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个人不愉快的金蛰并没有影响曲小陌多久,拔光鸡毛后便开始开膛破肚,这点儿活做得轻车熟路,完全没有一点儿身为姑娘瞧不得血腥什么的,毕竟当初在树林里的时候,那可是活生生的人血和尸体,到底是差点在鬼门关走一圈的人,杀只鸡还是没问题的。
清理干净了便剁块下锅,这鸡是真的肥,添了点儿在老大夫那儿买的药材,都是平常人能吃的强身健体的药材,这鸡汤不光金蛰吃,他们三人也要吃的,现在天气热留着也会臭,再说了,金蛰这公子哥会吃前一天剩下来的吃食吗?倘若要是条件允许他怕是连上一顿剩下的都不会吃。
现在一日三餐都差不多有肉吃,曲小陌感觉自己自己比以前胖了不止一两斤,而方婶子和方大叔两人现在面上也是有了些油光,不似之前初见那般蜡黄了。
饭间喝着鸡汤,方婶子笑着轻叹一声,道:“自打你们来了,这天天都能闻到肉香味,沾了你们的光,我和老头子都胖了不少,昨儿田间遇上老姐妹,还问我怎么发福了呢。”
曲小陌笑道:“不过是一点儿肉,再说大掌柜也不爱吃过夜的东西,扔了也浪费,还不如咱们一起吃,我也是托了大掌柜的福才能这般好吃好喝,当初做小二的时候,虽是酒楼,可都是大锅饭,那有自己弄的好吃。”
“之前还是店小二?”方大叔惊讶的问道
曲小陌瞧了一直垂眸默默吃饭的金蛰,嬉笑着道:“是呀,后来进京便遇上了大掌柜,之后便就留在他身边伺候了。”
关于金蛰,两老也不敢多问便转了话题。
隔了两日,这天曲小陌在井边洗衣裳,原本她是想去河边洗的,但金蛰一人在家她不放心,便就在井边洗刷了。
才刚打水浸衣,抹上皂角,便听院子外边有人声,抬头一看是周媚,只见其一身崭新的浅粉衣裳,跟个大宅子里边的小姐一样,头上戴着三根银簪,耳边簪了一朵海棠模样的绢花,面上扑着薄粉和胭脂,腰身被一根腰带勒紧勾出小蛮腰,胸口鼓鼓的,显然这一趟出来是花了一番心思的。
曲小陌抿唇浅笑,起身擦了擦手,朝着她打招呼,道:“周姐姐怎么来了?快进来坐。”
说着转身进屋搬了把椅子出来,周媚应了声,低着头抬手撩起耳边滑落的一缕秀发甚是妩媚,踏着有些怪异的莲步甩着手中的帕子走了进来,道:“来看看金公子。”
然而想引起注意的人却只盯着手中前几日曲小陌去县城买的书,连眼皮都没给她抬一下。
曲小陌搬了椅子出来一放便又坐回原位开始洗衣服,周媚见金蛰只盯着手中的书本没看她,便想着该是看书入迷了,没发现自己来,便轻了轻嗓子,细着声,一副温柔无比的模样,道:“金公子在看什么书?”
说着便朝他走近,身上一股子脂粉味瞬间便扑鼻而来,金蛰终于是抬起头,双眸冷冷的投向离自己只有三步之远的周媚,声音带着丝丝凌厉,道:“别靠近我。”
周媚被这声弄得一惊浑身犹如被处于冰窖中般,一股寒意从脚底直窜至脑门,炎热的夏日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瞬间不敢在过靠近停在三步外,良久待金蛰收回目光才敢轻轻的松了一口气。
但还是壮起胆子不死心的娇声问道:“金公子...我会些捏肩的手法,可要给公子松宽松宽?家中长辈都夸赞不错呢。”
金蛰没抬头,只冷冷的道:“滚。”
这自长大后容貌出众便,被那些男人们奉承久了的周媚,第一次在这般漂亮的男人面前吃了瘪,心中顿时觉得无比委屈,要是她这般对那些个男人,他们早就争先恐后的扑上来了,但这也更能体现出金蛰这个公子哥的魅力。
金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倒是让这个姑娘燃起了斗志,想着一定要拿下这个人,无论是因为其有钱还是因为其的皮面,更因为现在他把自己视若无物,以后勾到手了看他还怎么给她摆脸色。
自知今日献媚不成,周媚面皮厚,便转身寻曲小陌说话。
而曲小陌正忙着洗衣服,且与他们隔着不远,方才两人的举动都看在了眼里,见周媚过来,便指了指自己身边的椅子,道:“周姐姐过来坐吧,夫君不喜旁人近身。”
说着搓了搓衣裳道:“不若姐姐把指法教与我,等学会了我在给夫君按。”
周媚坐下,有些尴尬的笑道:“这指法是娘传给的,说不许相传外人,若妹子想让金公子宽松怕是要跟他说一番。”
“那便罢了。”曲小陌垂着头笑道:“夫君不爱生人近身,虽说我手法不太好,但按一按还是行的,便不麻烦周姐姐了。”
原本周媚以为曲小陌会因为关心自己丈夫的身子,按她的话该是会与金公子说一声让她帮忙按肩宽松,怎的这女人就一点儿都不紧张金公子的身子么。
周媚还想开口在说点儿什么让曲小陌重视一下,只听其又问道:“不知周姐姐的婚事定在了哪时?”
说到婚事周媚便一肚子的不舒服,满脸的不满意,虽说要嫁的那人家中在村子里也是富庶的,若是没见过金公子,那人的模样也算俊,但自从见过金公子后她满脑子都是那张俊逸的脸,之前还挺满意那人的,现在确实看哪儿哪儿不顺眼。
当即一脸儿嫌弃的道:“这亲事是爹娘定下的,我是一点儿都不喜欢。”
“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了亲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听大姨回来的时候说那小伙子模样俊俏,待人也不错,家中也是富裕的,这般好的人家嫁过去就跟享福似的。”曲小陌道
“说到享福哪儿比得过妹子你啊,瞧你嫁了这般好的夫君,家中又是行商的,我要是也能嫁就好了。”周媚一脸愁样叹道
“呵呵呵...”曲小陌干笑两声,道:“两个人努力努力好日子总会有的。”
周媚瘪瘪嘴,她可不想努力,她就想现成的,嫁给那人有什么好,家中有几两银子又如何?还不得日日出门干农活晒日头,哪里比得上嫁个商人,出门有轿子有马车,穿着绫罗绸缎,还有成群的奴仆伺候。
不过说到奴仆她倒是奇怪怎么金公子他们两人身边没个丫鬟小厮的?当即便问道:“我说妹子,你们出来怎的不带个丫鬟,这洗衣裳多累啊!”
曲小陌瞧了金蛰一眼,道:“夫君说出门带的人太多不好,出门时有带了小厮,不过被我遣回去传信了。”
“原来是这般...”周媚应声,又好奇起其在府中的日子,便道:“妹子你在嘉州的时候,出门是不是坐轿子和马车?”
曲小陌笑了笑,顺着她的话夸张的讲道:“是呢,咱们虽说是商户,但出门是要坐轿子的,那才能配得上身份,况且身上穿的都是绫罗绸缎,不坐轿子岂不是会让路过的人给碰坏了么。”
“而且不光是要坐轿子马车,随行的奴仆也是得成群的,人越多越能显示出自家的地位和财富。”
“那身上戴的是不是都是漂亮的金簪?我瞧着县城里边的小姐们都是这样的。”周媚说着满脸的向往和羡慕。
曲小陌唇角抿笑,而后肯定的点点头,道:“那是自然。”
一般暴发户才会头上戴一堆金簪银簪,有点底蕴的都会是玉簪,纵然头面是镶金的,也不会满头都是。
瞧着她一脸的羡慕,曲小陌偷偷埋头笑了笑,而捧着书看的金蛰有意无意的撇来一眼,瞧着她忽悠人后偷笑,犹如一只偷得鱼干的小猫,不知为何自己竟也想弯起唇角。
而周媚还在一脸的向往这样的生活,心中更是瞧不上那定了亲的未婚夫,觉得她自己容貌姿色都不比眼前这个金氏差,她都能加入商家吃香喝辣的享福,她一定也能,眼前便有一个勾着她心的俊俏公子,她得把握住机会才行。
只不过这金氏日日照看着,且金公子听说现在还不能走路,这倒是让她寻不到机会。
两人接着聊一些首饰衣裳的打制,曲小陌眼珠子一转,道:“这首饰啊!都是去银楼给人打制的,花样可以自己画,也可以请工匠按着你想的花给你制,比如梅花、兰花这些,衣裳嘛,自然是布料越好越能显地位,不过还有绣工也要极佳才行。”
说完犹似不经意的道:“嘉州城的公子都是极喜欢那些梅花、菊花的,平常出门衣裳和扇子上都画着这些。”
周媚闻言瞳孔一亮,悄悄朝坐着看书的金蛰看去,正好瞧见其身上的衣裳上绣着一颗青竹,心中一喜,暗暗思量着。
曲小陌却是继续洗着衣裳,似是丝毫没有留意到周媚的神色。
又聊了会儿,周媚便起身告辞了,回去的时候很明显心情是不错的,曲小陌瞧着其带着丝丝兴奋的背影,低头咧嘴笑了起来。
难得在这般悠闲的日子里,蹦跶出来一两个逗趣的,她怎能不配合配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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