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华山陆大有开始诸天漫游

第四十七章 洛阳

    
    整个宴席直到未时才宣告结束。
    陆大有和令狐冲二人吃饱喝足。
    由管家叫了个小厮陪护,一路引着两人到了提前准备好的别院。
    所有的行李都已经放置停当。
    陆大有的猴儿,也早早就安排到了屋里,还专门准备了水果以免饿着。
    王家还准备得真周到!
    陆大有自己认了个门,又朝令狐冲那走去。
    到了令狐冲房里,陆大有还想和自家大师兄聊两句。
    令狐冲却是已经躺在床上不省人事了,甚至还打起了鼾。
    行吧,做小师弟的天生就是操心的命,好在这洛阳的第一关有惊无险地过去了。
    ……
    日头尚早,陆大有休息了一会儿。
    到了申初三刻,他换了身干净衣衫。
    从王家赠送的银两中,拿出十两来,便带着猴儿出门了。
    他想着今天先在洛阳城里逛一逛。
    一来了解些风土人情,看看古代真实的市井是啥样的。
    另外,也要了解一些消息。
    比如,近期江湖上的动向和常见店铺的位置,以备不时之需。
    当然,最重要的是,打听出绿竹巷在哪。
    这日月神教的大小姐好端端的黑木崖不待,领着绿竹翁隐居在洛阳绿竹巷里。
    说不定,自己能在这里拿到三尸脑神丹的解药。
    王家在洛阳内城西南侧,临近安国寺和河南府治。
    光是这处别院就已经是个三进的院落。
    西侧是厢房,东侧还带着一个贯穿的花园,显得颇有财力。
    陆大有在花园驻足了片刻,便遇上了王仲强。
    陆大有对王仲强观感不坏,比起他大哥来,王仲强更像个普通的富家翁。
    不但人更加富态,而且待人接物也十分讲究。
    王家的大小事务,貌似都是他在一手操持。
    而且王家唯一的两个孙辈——王家骏和王家驹俱是他的儿子。
    看这情形,陆大有猜测王家江湖之外的营生,应该就会被这位二老爷接手。
    王仲强也是刚送完一拨客人,便询问陆大有往何处去。
    陆大有口称世叔,言明自己想去外头逛逛,了解一下洛阳风土人情。
    王仲强一看日头渐西,连忙拿出一块牌子,并对陆大有说道:
    “陆贤侄,第一日到洛阳,可去城隍庙逛逛,那边摊位较多,吃食和杂耍也比较丰富。”
    “但有一点,洛阳乃伊王就藩之地,不比地方,戌时后便是夜禁,有县治派人巡守,被抓到了可要挨板子的。”
    “不过,王家在此地也有些薄面。”
    “若陆贤侄忘了时辰,被巡守撞见了。”
    “可与其看这手牌,言明是我王家宾客,或可放行。”
    “不过,晚间也不要在外头逗留过久。”
    “近月以来,街面上也有些不太平。”
    听到这里,陆大有连忙口中称谢,恭敬地接过手牌,插在了腰带上。
    王仲强见状,也不过多言语,只是点了点头,往院内走去了。
    ……
    与陆大有分开不久,王仲强绕过两个连廊,再穿过某处大堂,就到了一个偏厅。
    这偏厅的位置在别院西南角,也不大,胜在安静。
    往常没什么人过来。
    有时候,王老爷子、王伯奋和王仲强会聚在此处议事。
    王仲强刚踏入厅内,便听见一个声音喊他:“仲强,事情可都安排妥当了。”
    却是自家父亲王元霸,此刻他坐在厅内,右手还是转着那两个金胆。
    只是换了身衣裳,显得更加朴素了些。
    而在他身旁,正是大儿子王伯奋。
    此刻,人已经清醒了过来,只是仍旧有些萎靡。
    还没等王仲强回话,就听见王伯奋说道:
    “父亲,今日之事,却是坏在那叫陆大有的弟子手里。”
    “哼!自己酒量不行,也怪不得别人。”
    “可是父亲,今日,我觉得那小子可能是耍了手段!”
    “就算是耍了手段,那也是人家本事。”
    “之前听平之说他这六师兄如何如何了得,还只以为他是少年心性,夸大了许多。”
    “没想到,还真是有些本事。”
    “至于那令狐冲,我们再从长计议吧。”
    听王老爷子如此说,王伯奋和王仲强两兄弟连忙应下。
    大厅内,又安静了下来……
    ……
    方才听王仲强提到城隍庙之后,陆大有觉得是个不错的主意。
    于是,他先是找小厮问明了城隍庙的方位。
    接着便带着猴儿,从侧门走出别院。
    朝西穿过整个巷子,再往北行了两个牌坊,遥遥就可以听到喧闹的声音。
    再疾走两步,就能看见城隍庙的檐角了,正街就在眼跟前。
    申正初刻,太阳刚过了最热烈的时段,正街上的行人络绎不绝。
    靠着城隍庙的墙角,摆摊的小贩、杂耍的艺人各自占了一块地方,推销自己的货物和技艺。
    陆大有买了少许糖糕,自己吃了两块,倒也不腻。
    又给了猴儿一块,猴儿三下五除二地就吃完了。
    陆大有见它喜欢这糖糕,又买了几块。
    包成一包,连同钱袋一齐收回了衣襟里。
    往来的百姓服饰各异,但脚夫力棒居多,一般都着短打服饰。
    讲究的脚上还套一双皮扎,但更多的就随意穿一双草鞋也就足够了。
    不过,可别小看这一双草鞋。
    如果自己不会编,摊位上买来的,也要十个金背铜钱。
    抵得上半只鸭子或者一斤上好的猪肉。
    除了脚夫力棒,就是普通的城内居民了。
    像是儒生小吏,一般头戴方巾,穿着杂色直缀布衫。
    你要瞅见素花棉布的罩甲,那一定是某个游侠儿。
    但若要是绸缎料子制成,下摆再加饰丝穗,那肯定是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出游了。
    街面上,平民家的娘子也出来不少,穿着襦裙和袄衫云肩的居多。
    但陆大有也不好一直盯着人家看,被人当成浮浪子就不好了。
    至于剩下的就是些讨饭的乞儿了。
    要么袒胸露体,要么几块破布打个结就当衣衫了。
    不少背着个破草席或毡条,有的拿着个短竹根,有的拿着个破碗。
    男女都有,小孩也不少。
    零散地在街边或蹲或跪,朝过往的行人讨口饭吃。
    陆大有正东张西望地想找个地方打听消息。
    最好是鱼龙混杂的所在,或许会有收获。
    就当他瞧见不远处有一个酒家时,忽然感觉腰侧被轻轻地撞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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