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王之都市神医

第一百一十六章 堕落的女人

    
    秋天这个时候,尤其是下着雨的时候,寒气便会从地下冒出来,如果不注意的话,便会着了风寒。
    可是苏陌却不怕,因为她家的瓷砖地下,铺满了电热毯。
    所以即使他光着脚板,也像是踏在夏日的大地上一般温和。
    不过这样阴霾的天气,她带着一只狗又在看些什么呢?
    远方,似乎有着什么东西吸引着她,可是她却无法过去。
    “咕哆,现在只有你陪着我了!”
    她忽然发出这样忧伤的感慨,她并不是一个忧伤的人,可是却有的时候,也要做一些忧伤的事,说一些忧伤的话。
    可咕哆似乎听懂了一般,吠了两下,随后摇动着尾巴,在苏陌的怀里左顾右盼,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苏陌依旧看着远方,忽然眼角滴下了两行泪。
    她忽然感觉到寂寞了。
    这偌大的别墅,不知从何时起,已经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虽然张春也会经常来这里,但是张春有自己的家人要照顾。
    至于保姆阿夜,大概是因为年级相差太多的缘故,有些贴心的话,总是也说不上。
    她忽然觉得在这个世上,似乎再也没有一个她可以亲近的人了。
    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何如,为什么这么悲凉?
    秋风被玻璃窗格挡住,带不走她无尽的别绪,她也只能将这种无尽的愁绪藏在心里。
    想必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苦,没有人会觉得她可怜,大概一切的苦楚,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她莫名地想要咳嗽,于是便离开了阳台,来到了听,抽了几张纸,捂住自己的嘴巴,随后轻轻的咳嗽起来。
    等她将纸巾从自己的嘴边拿开时,却发现纸巾上早已染满了鲜血。
    她咳出了鲜血!
    这种症状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从小到大一直都有,她早已经习以为常。
    但是最近,这种症状却越发频繁。
    看着这纸巾上的血,她无由的又开始想哭出来。
    旧的两行泪还未拭去,又添新的两行。
    她冷艳的双唇又再次咧开,低声喃喃道:“咕哆,看来给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她的面容变得忽然憔悴,头发更加散乱,可是谁看到她的那张脸,一定会把她和冰冷挂钩。
    冰冷的美,也永远是一种美。
    她高不可攀,并非人人能够触及,并非人人能够驾驭。
    因此她注定要忍受孤独,忍受,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痛苦最悲哀的心性挑战之一。
    她忽然顺下眼去,又怅怅地叹了口气。
    “咚!咚!咚!”
    就在此时,别墅的大门敲响了。
    保姆阿夜前去开门。
    走进来的女人,打着一把大白伞。
    苏陌知道是张春回来,因此,她又快速拭去眼角的泪水。
    刚毅而冰冷的眼眸,瞬间又把忧郁和惆怅替代。
    仓促地脚步声缓缓逼近,张春终于来到了苏陌的面前,随后坐在了沙发上,喝了一口水。
    苏陌这时才淡淡地问道:“叶寒怎么样了?”
    张春叹了口气,说道:“很不好!他遇见了一个高手,虽然把那个高手打败了,但是还是受了重伤,最后……”
    苏陌紧张地抱紧咕哆,焦急问道:“最后怎么样?”
    张春顺下眼去,说道:“最后不知道从哪里又冒出来一堆人,对着此刻重伤的他拳打脚踢!”
    “那你为什么不救他?”苏陌瞪大了眼睛。
    张春缓缓道:“正要去救的时候,忽然冒出了一个神秘的男人,随后将这帮人全部打倒,然后将他送回了胡氏诊所。”
    苏陌听到此处,便放心了点了点头,松开了抱紧的双手,咕哆也得以解救,又吠了两声,随后从她的身上跳乐下去。
    不过紧随着,他又握紧了拳头,恨恨地问道:“是谁干的好事?”
    张春坚定不移地答道:“是林单!”
    “林单?”苏陌的眼神忽然变得凌厉,本就冰冷的眼神忽然变得凌厉并不是一件好事,张春知道,苏陌已经抵达愤怒的边缘。
    只听她冷冷地说道:“想不到送走了一个龙祁,还有一个林单。我曾经说过,林单迟早砸了他爸的招牌,这句话,永远也不会是假话。”
    张春点了点头,她深知苏陌说过的话一定不会是假话。
    同时,她也为林单感到惋惜,因为伤害了苏陌看中的男人,并不是一件好事。
    ……
    时间总是在无声无息的时候消散,没有预兆,没有警告,就这样悄悄地从人们坐着的每一件自己的事情的时候,慢慢地消失掉了。
    叶寒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他昏迷的时候的第五天夜里了。
    要说这五天内发生了些什么,就是胡灵汐和魏云墨百般体贴地照顾。
    魏云墨每次下班的时候,胡灵汐每次放学的时候,总是都好好地呆在叶寒的身边,替他擦洗,陪他说说话。
    胡父和方平两个人,还有手底下不知道什么时候随时都会出现的人,有的一直在监视着胡哲的一举一动。
    直到等到胡哲手中毒品用完,去向厂家购买的时候,他们才会行动起来。
    但是这几日,胡哲却似乎依旧很安分。
    至于另一边的苏陌,也时不时地会派人来探望叶寒,至于她自己为什么不来,大概是想到叶寒的身边依旧有这么多人照顾了,自己来不来都已经是无所谓了。
    她到还是个比较识趣的女人。
    大街上那个李胖子家的锅巴菜馆,依旧是早晨起来点着灯,晚上回去便关着门,平平静静。
    大街上有很多小巷。
    最近几日也不知怎么的,又忽然出现了许多沿街叫卖的人。
    有卖豆腐的,有卖麻花的。
    他们一个一个小巷的进去,买豆腐的高声大喊“买豆腐咯”,而买麻花的也是高声大喊“买麻花咯”。
    于是,声音从小巷的这头传到了小巷的那头,便有人从家里的窗户伸出头来,看了一看,至于买不买,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西巷有个寡妇,知道的人叫她王寡妇,手底下有三个儿子,三个儿子也已经二十多岁了。
    寡妇的丈夫究竟是怎么死的,自从她来到这里,从来没有跟别人说过。
    这些人忽然出现,就像是有着某种奇怪的预兆似的。
    可是这个预兆又是些什么呢?
    ……
    然而,叶寒还未醒来的这天夜里,李仙和向天却还在酒店里面逍遥快活着。
    两个人干完了该干的事儿后,向天便忽然问道:“这几天你都跑哪儿去了?”
    李仙妖娆地躺在床上,欠起半个身子侧卧着,左侧小腿的膝盖打在弯曲的右腿脚后跟儿上,臀部微微翘起,柔声说道:“你觉得我会去干什么呢?”
    她的任何一个姿势,总是无法让人用言语来形容,唯独一个词:艺术。
    艺术似乎已经成为她这类人的化身,因为她做出这种姿势的时候,任何男人似乎都会怦然心动。
    她似乎就是为形体艺术而生的好胚子!
    谁也不会想到,她居然干着天底下女人本就不愿意做却因某种原因被逼无奈去做的事情,而结果却在这种事情上越走越远。
    向天倒了两杯香槟,随后猛喝了两口,继续问道:“你叫我救叶寒,救完了人以后,你又不见了,打电话你又打不通,你到底干什么去了?”
    李仙妩媚地闭上了眼,随后又缓缓睁开,说道:“我去办我的事情去了。”
    向天又喝了两杯酒,问道:“什么事情需要办四天,而且这四天给你发消息你也不回我?”
    李仙欠起了身子,随后站了起来,扭动着腰肢朝着向天走去。
    她的腰很细,扭动起来的时候,流露出勾魂的曲线,她朝着向天走来的时候,眼睛中的秋水直直地射入向天的眼眸子中。
    知道她来到向天的身边,侧着身子坐在了他的大腿上,随后才说道:“你只需要知道,我没有背叛你就行了,其余的你什么都不用知道。”
    轻轻的柔语,散发着迷惑人的魔力。
    向天本来想要知道答案,却忽然感觉有她这句话就够了。
    他似乎还不知道,李仙背着他到底勾搭了多少个男人,或许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因为只要和李仙在一起,他就已经觉得一切都不重要了。
    不过,他的内心深处又藏着一个疑问,便忍不住脱口而出,道:“为什么你要我去救叶寒?”
    李仙的目光闪动,随后搂紧了向天,嘴巴朝着他的后脑勺柔声说道:“因为我不想让叶寒这么舒舒服服的死去!”
    向天的瞳孔忽然收缩,淡淡道:“被这么多人这样践踏,他本来就已经死得很不舒服了,这天底下,难道还有什么比这个更狠毒的死法吗?”
    李仙微微点着头,说道:“有!我必须让他的心先死,然后再让他整个人再死。”
    向天嘴角微微一撇,笑道:“好歹毒的女人,居然想要杀人诛心。可是……”
    他忽有顿了顿,继续说道:“叶寒和你有什么过节吗?”
    李仙淡淡道:“你忘了我以前是干什么的了吗?”
    向天答道:“你以前是个妓女,是我把你从夜总会里面解救出来的。”
    李仙点头道:“所以我才答应你,住进你的心里。”
    然而她已经住进了很多男人的心里,这句话说了岂非在自欺欺人?
    向天继续道:“可是,你还是没有和我说你和叶寒有什么过节?”
    李仙曼声道:“妓女该做的事情,就是勾引男人。可是一个男人一旦侮辱了这个职业,就好比是侮辱了整个人的尊严。因此,我一定要杀了他!”
    向天淡淡道:“她曾经侮辱过你?”
    李仙的下巴紧紧地搭在向天的肩膀上,轻轻地往下点了点,却没有说话,但是她的拳头捏得更紧。
    她的眼神中忽然充满了愤恨。
    她很叶寒。
    她之所以恨他,是因为她曾经试图勾引过叶寒,但是却失败了,即使在酒里加了药,她还是失败了。
    这对于她而言,对于曾经一名骄傲的喜欢这种职业的女人而言,永远都是一种耻辱。
    她勾引过无数人,却没有一人能够逃脱得了她的手掌心,但是一想到叶寒,她的心里就忽然觉得莫名的害怕,因为她无法驾驭的男人,总是会令她害怕的。
    可是现在,她虽然不再去夜总会,却也已经干着夜总会里面的事情。
    她每天要接触而男人,如山一般多。
    她似乎就是喜欢这样的感觉。
    但是从她那美丽的脸庞中,却看不出她居然是这样一个堕落的人。
    究竟是什么令她如此堕落?
    ……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