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就是狗血八点档

1、一对新人

    
    宁钧,女,28岁,不高但身材匀称,不算美人,但白皙耐看,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外企工作,勤勉认真又细致体贴,颇得同事的好评,人生中唯一一次做的破格的事是和公司合伙人搞办公室恋情。未婚,正在前往婚姻的路上,这条路虽然开端甜蜜却异常的坎坷,在接下来的故事里我们会讲个明白。
    宁小姐醒来的时候快十点了,如果是往常,她一定会翻身接着睡。但今天不同,今天是她的大日子。
    三天前,她照旧和男友许窦逍一起吃晚饭,地点是她选的,老胡同里的一家私房菜,二环里的四合院布置的颇有后现代风格,摩登的当代抽象画和明代的花插摆在一处,喜欢的人赞主人有古今融合的趣味,不喜欢的则说这里的大家长毫无品味,只有铜臭。
    宁钧倒对这一类的装饰秉承着开放的风格,她只觉得这里菜好吃,人又少,服务人员客气又冷淡,累了一天是个极好的去处。
    她爱吃,许窦逍也由着她,米其林三星大方买单,苍蝇馆也甘之如饴,荤素皆可,冷热不忌,实在遇到许先生下不了筷子的,也绝无意见,从不阻拦,只笑着看她吃,称她“馋宝儿”。二人大部分的假期都花费在美食探险上,有时宁钧摸着自己腰间软软的一坨,觉得不出一本美食书,都对不起这涨起来的肉和许窦逍瘪下去的钱包。
    那天吃到后半截,大菜的盘子撤了,两个人面前各摆了一份小巧的苏式点心,许窦逍拿出一个盒子来,孩子的手掌大小,浅色绒面,上面打了个少女粉的缎带蝴蝶结。
    许先生爱送礼物,不分年节,看见就买,想起来就送,宁钧也不意外,开开心心地接过来,小心翼翼地去解那个绑的歪扭扭的蝴蝶结,她解的时候就觉得不对劲,完美主义者许窦逍虽然自己手不巧,但从来要求销售人员把礼物包的漂漂亮亮,这个倒像是他自己的“杰作”。
    果然缎带大有玄机,上面一行酒红色洒金的墨迹——“你愿意吗?”——是许先生规规矩矩的楷体字。
    宁钧只觉得全身的血都往脸上冲,她当然想过这么一天,他们就是朝着这样一天在发展的,但心脏就是会扑通通的急跳,她控制了一下拼命上翘的嘴角,眉眼弯弯的看着对面明显紧张起来的许窦逍。
    “你知道答案的。”
    许窦逍握住了她的手:“答案需要你说出来。”
    “那你该先问问题。”
    “你说得对。”
    许窦逍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推开身后的椅子准备倾身下跪,却被宁钧扶住了手臂。
    “不用这样,亲爱的,你只需要问问我。”
    许窦逍有点难为情的笑了笑,像个腼腆的孩子一样,他坐回自己的位子,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你愿意嫁给我吗?宁钧。”
    这下子她无法控制的不仅是嘴巴了,还有眼里的泪,它们争先恐后的涌出来,滴到他们交握的双手上。
    “我愿意。”
    “我会好好照顾你。”许窦逍倾身过去,吻了吻她的眼睛。
    等这对新晋未婚夫妻欣喜的情绪平复下来,宁钧打开了自己的礼物,和常理中的戒指不同,一对三角形的珐琅釉耳钉,绚烂的红色填充着金色的叶脉,角落里点缀着明亮的蓝色,色彩跳脱质地沉稳,是她喜欢的样式,不过,不是求婚该有的样子。
    “上次去洛杉矶出差的时候看到的,我想你会喜欢,这只是个礼物。”许窦逍一边解释着一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蓝色的盒子——所有美少女都喜欢的那种蓝色,他打开它,里面是一枚璀璨的六爪经典款,够简约,够闪亮,也够讨人欢心了。
    宁钧笑着伸出手去,让自己的未婚夫温柔地把这枚意义非凡的戒指套在无名指上,她欣赏了一会儿,又开了口。
    “如果我不答应你怎么办?”宁钧把粉色的缎带一圈圈的往手指上缠——就在那颗钻石上面一点点。
    许窦逍沉吟了半晌:“我都想好了,如果你看到的时候脸色不对,我会问你愿不愿意再要一份甜点。”
    宁钧大笑,越过桌子去吻他。
    “我真爱你。”
    “我也爱你。”
    他们最后也没有把桌上的苏式点心吃掉,爱情的甜蜜让他们的胃里满满的,暖暖的,他们开车回了许窦逍的公寓,开了一瓶红酒,喝光它,做了一些快乐的事情庆祝这件喜事。
    然后,今天,是宁钧的大日子。
    她要去见许窦逍的朋友,在订婚的第三天,他们交往一年之后,第一次去见他的朋友。
    这很奇怪。
    宁钧的好友童玲不止一次提醒过她:“你该见见他的朋友,了解一个人要从了解他身边的人开始。退一万步讲,他品行端正,他的朋友们也非常的正派,可他不把你带到自己的圈子里算什么呢?不认可你,还是说他另有情人,你只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小秘密?”
    许窦逍的品性她很了解,毕竟在交往之前他们已经做了四年的同事,他的朋友……她也不算全都没见过,只是,认识的场合有些尴尬,就连许窦逍都不知道罢了。
    不管怎样,他们订婚了——好结局,她马上就要见到他的朋友们了——程序不对,不过还是发生了。
    宁钧挑了一件永不出错的小黑裙,露出她漂亮的肩膀和锁骨,一双让她显得高挑却不会用力过猛的中跟鞋,画了淡妆,让头发柔顺的垂在肩头,最后,带了那对珐琅釉的耳环。
    十一点的时候许窦逍来接她,他们一起吃了顿便饭,许先生提前介绍了一下自己的朋友免得见面时尴尬。
    “蓝盾的公子古越是你的大学同学?”宁钧大吃一惊,“你居然从来也没说过。”
    “他们家主要做的是地产和酒店,和公司业务没有交集,没有提的必要。”
    “会这么想的只有你,如果换了别人早就把他挂在嘴边了。”
    “我不喜欢这样,古越又不会给公司项目投资。”许窦逍撇撇嘴,“我不想难得出去跟朋友喝个酒都要谈工作。”
    “那倒也是。”宁钧赞同的点头,“不过你为什么也不和我说?”
    “古越他,他有点玩世不恭……我不想让你觉得我也是这样的人。”
    蓝盾集团的独苗少爷岂止是有点玩世不恭,宁钧回忆了一下这些年自己无意间读到的消息,古越自己的花边新闻都能养活一群狗仔队了,没消息?去看看古公子。如果他和许窦逍是挚友,确实会影响许先生的风评。
    他在意自己的印象。
    宁钧的心里甜丝丝的。
    交往一年,订婚第三天才见到许先生的朋友,显得不这么重要了。
    许窦逍的朋友小聚定在古越的店里,寸土寸金的二环,声色犬马的酒吧一条街里面古公子有个两层的餐饮生意,一层九点之后才算正式开张的酒吧,二层是会员制的私房菜。他们到的时候是下午三点,一层尚未苏醒,二层开始休息,坐在入口吧台的姑娘倒是精神奕奕,墨绿色的长裙垂在膝盖下面,一条浅白的腰封束着,衬得她像朵娉婷而立的莲花。
    “下午好,许先生。”她站起来,声音和动作一样的利落,职业的微笑里是一点恰到好处的亲切。
    “你好。”许窦逍点点头,“这是我的未婚妻,宁钧。这是古越的助理郝尚云。”
    “宁小姐,久仰大名。”
    宁钧拉着郝助理的手握了握,偏过头来对着许窦逍笑:“你常常提起我吗?”
    “也不算。”许窦逍摸了摸鼻子,耳朵尖上泛起了一点红色。
    “刚刚好是让我们都好奇什么样的人能得到许先生戒指的程度。”郝尚云引着他们往里走,“古总倒是天天念叨,许先生把您藏得太好啦,不到最后一刻都不肯引荐。”
    “他就是想拿我开心。”许窦逍牵着宁钧的手晃了晃,“他最近又在搞什么?你们的风格又变了。”
    “古总最近在追一个独立品牌设计师,春季秀的衣服包了场。”郝尚云翻了个克制的白眼,“日常点的变成了我们的工作服,最近的酒会我一直在穿这个牌子,业界还以为我转型了,总是发些琴棋书画的邀请函给我。”
    宁钧这才明白一见她时的违和感在哪,原来是穿错了衣服。再看看周围,或坐或站的男人女人,一水儿的怡然淡雅、飘飘欲仙,不由得暗自感叹古越的风流。
    “你穿也很合适。”
    “谢谢,让老板开心也是我们的本分。”
    谈话间他们走到了古越的办公室,郝助理打了个招呼,自觉退场。
    古越的办公室,比起一般的来更像是个会客厅,沙发、茶几、吧台一应俱全,香茶烟酒样样皆有,先锋雕塑和上个世纪的意大利沙发堆在一处,八扇屏前面放着老式的黑胶唱片机,博古架上摆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其风格之混搭,让宁钧想起了19世纪的法国沙龙,随时会有一位女主人从屏风后面摇着扇子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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