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曼翘着嘴角,阴阳怪气的说:“哟,没想到你还挺正直的么,还不错,不愧我相中的奴隶。”
“诶?你这话,听起来,可不像是在夸我。”
“哼,我是在考验你,看看你是不是那种,私吞别人财产的卑鄙小人。”
“你才是卑鄙小人呢,我虽然想一夜暴富,但是做人的道德底线,还是有的好么,我会是那种,一听是藏宝地图,就眼放绿光的人么。”
一旁的安吉尔悠悠的说:“呵,你不是那种人,刚才一听到藏宝地图,口水都流下来了,眼里是没放绿光,都冒火光了。”
这个家伙,我哪有流口水,就算是流了,也是饿的,要不是不能让他们知道,我能听懂他们说话,真想呛她两句。
布丁深思着说:“糖豆,回家的路,你还认识么。”
糖豆不紧不慢的说:“昂,认识,唉,我呀,虽然是老了,没什么别的本事,只有这个认路啊,可以说是老马识途,老当益壮...”
布丁不耐烦的打断着说:“狼王,趁着骁霆住院的时候,你跟糖豆回家一趟,我有些不放心,你们两个回去,找个安全的地方,把老爹留下来的钱放好。”
“嗯,好的,我也是这么想的。”
我一个箭步冲到门前,怦的一声,把门关紧,挡住了他们的去路,恶狠狠的瞪着这几个家伙。
你们究竟把我当成什么人了,还背着我,把钱藏起来,简直是,把我当贼一样妨着是么?我陈骁霆,在怎么无能,也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你们敢瞧不起我,那就试试看,今天谁能从我的面前,走出这间屋子,我的名字就倒着写。
初曼走过来,一脸疑惑的说:“你发什么疯,闷死了,把门打开。”
看我没动,她走过来,一把推开我,打开了门。
哼,就算初曼把门打开了,你们也别想...
“哎呀,大事不好了。”看着狼王和糖豆昂首阔步的向外走着,我赶紧说了一声。
初曼没好气的白了我一眼:“我看你是因为脑洞造成了精神病吧,一惊一诈的,想吓死我啊。”
我得意的冷笑着,不怪初曼,因为她听不懂这几个家伙在说什么,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是这一招还是很管用的,狼王和糖豆果然好奇的停下了脚步,回头望着我。
我旗开得胜的,冲着他们笑着,别管用了什么办法,只要你们走不出这个屋,就算我赢了。
初曼用手指戳了我一下说:“喂,我说你没事吧,好好的干嘛一脸傻笑。”
我缓过神来,收起表情,煞有其事的说:“还记得那个护士说的话么?这家医院里,到处布满了摄像头。”
“那又怎么了。”
“那也就是说,我之前拿着盒子,跑出去的时候,也被摄像头拍下来了呀,只要他们一查监控,肯定能发现我手里的盒子的。”
布丁警觉的站起身,叫了两声说:“你们两个,赶紧回来。”
哼,成功了,关上门,一种左右天下局势的表情,坐回了自己的床,假装担心的说:“他们如果发现了,盒子就握在我的手里,一定还会返回来的。”
初曼深思了一会,摆了摆手说:“不可能,老爸走失了,当儿子的,第一个要在视频里找的,肯定的他老爸的身影,怎么会注意到,你手里的盒子呢。”
我摇摇头,肯定的说:“那个男的,不是他儿子。”
“什么?”初曼听到我的话,有些惊讶的说:“为什么这样说,如果不他儿子,怎么会那么关心老人,你没听他说么,老人患有脑梗塞,也不忌口,吃不健康的零食,还吸烟,不是在老人的床下,找到一包烟么。”
我摆着手说:“那是因为你没看到,我当时躺在床上,只要视线稍稍往下一点,就能够看到,当墨镜男说翻东西,是为了查看老人,没有私藏香烟的时候,那个弯着身子,在床下翻东西的男人,从自己的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包烟,只能说,他是一个很有眼力见的人,那包烟,根本不是老人的,而是他自己的。”
“可是这也不能说明,那个男的就不是他儿子呀。”
“如果,真是他的儿子,就不会对自己的身份撒谎了。”
“这是什么意思?”
我回忆着自己看到的景象说:“那个男人,虽然穿得西装革履,实际上他很少穿正装,至少是很少穿西装。”
“你认识他?”
“不认识。”
“那你怎么知道,他平时穿什么呢?”
“我觉得,一个生意人,多少对自己的着装,会有要求,会有很多的正式场合,需要穿西装打领带,自然身为一个老板,肯定会量身定制几套西装。”
初曼皱着眉头,盯着我说:“没听懂。”
我回想着说:“还记得有一次,和老爸去参加,他朋友的婚礼时,因为对方是个有身份的人,所以老爸找来一套,他的旧西装,套在我身上时,顿时感觉,西装是可以衬托,男人自信的最好服饰,当即我就决定,总有一天,我会为自己量身定制一套最完美的西装。”
初曼一拳打在我的肋骨上,唾弃着说:“说了半天,你就是在嫉妒别人,西装革履比你英俊潇洒有气质,穿龙袍你也不像太子,你这辈子,唯一有机会穿西装的时候,就是参加别人的婚礼。”
我揉着岔气的肋下,气愤不平的说:“为什么不是,参加我自己的婚礼?不是,都让你气糊涂了,我想说的是,不合身。那个男人穿的西装,和我第一次穿西装的感觉是一样的,宽松肥大,虽然他的不明显,但唯独他西装双肩的部分,明显要比他本身的肩膀宽,他西装的双肩线,都垂到胳膊以下了。”
“这能说明什么?”初曼问着。
“说明,那套西装不是他的?”
“也是你老爸的?”
“这跟我爸有什么关系,跟他自己的身份有关系,他说自己常年在国外做生意,大小也是个老板吧,看他身边那么多彪型大汉,对他唯命是从,更说明了,他如果是个老板,那绝对不是个普通的老板,那阵势,怎么说,也是个大企业的老板,请问,一个身份显赫的大企业老板,怎么会连一套,合身的西装都没有呢。”我气都没喘的,说了一大堆。
听得初曼睁大了眼睛,一脸惊讶而又崇拜的表情。
我沾沾自喜的接着说:“这位看似,很有身份的大老板,不但连一套合身的西装都没有,就连他身上的西装,想必也是非常便宜的地摊货,因为西装的设计十分不合理,肩宽身窄袖子短,这也是我多年以来的,穿衣经验,价格便宜的地摊货,很难买到合身的衣服。”
初曼收起表情,鄙视的打量着我说:“我觉得,二十块钱的T恤,己经很适合你的身份了。”
我回敬的白了她一眼说:“我说正经的呢,还有一点,能证明,他对自己身份撒谎的事实,就是他因为对小动物过敏,捂着口鼻的时候,露出手腕以下的皮肤,时不时很不舒服的,拉扯衣领和领带,露出脖子以下的皮肤,晒伤的痕迹,和他现在的着装,很不符合。他脸上的皮肤,被晒伤的地方黝黑发亮,没被晒到的地方,还是很白皙的,他平时的着装,一定会把袖子挽起来,而且衣领也很矮。”
初曼不解的皱着眉头问我:“这能说明什么呢,你总不能因为皮肤的颜色不同,就断定人家在撒谎啊。”
我坚信的说着:“他说自己是一个,很忙的生意人,父亲病重,都没有时间,回国照顾,又怎么会有时间,长期暴晒在太阳之下呢,还有他,不停的交换,抬起双脚的脚跟,扭动着脚尖,同时脸上就浮现着一种,很不自然,很不舒服的表情,拉扯着过紧的领带,扭动着不舒服的脚尖,这说明他并不习惯,穿着这样一身西装,和尖头的皮鞋。”
初曼对我的一番言论嗤之以鼻的说:“鞋不舒服,也有可能是新买的,我也经历过,买来一双漂亮的新鞋,试穿的时候,完全没有问题,可是穿上走一段时间,才会发现,大小不合适,挤脚,磨脚的情况,常常会发生。”
“你以为谁都像你啊,粗枝大叶的。”
“我看,你明明是在嫉妒,别人比你长的帅,穿的比你好,气场比你强,真不懂,这有什么好嫉妒的,如果你平时不邋遢,对自己上点心,也不会差到哪去啊。”
“不是,我干嘛嫉妒他呢,只是,你不觉得不合理么?就算他在国外,他很忙,可也不至于,连自己老爸究竟得了什么病,他都会弄错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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