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神龙进化系统

第三百二十八章 情书

    
    一口鲜血吐出来,冯老慢慢地站起了身。他回头看着那栋建筑,墙上那个大洞是他被龙气弹出去时留下来的。
    那股龙气穿透了整个地面,冯老在他涌上来以前根本毫无察觉。
    当众被打出来!奇耻大辱!
    一把推开要来搀扶徒弟们,冯老擦去嘴边的血迹。
    在一号厅里的叶风此刻已经逃离了捆龙索的控制。
    这捆龙索没有了冯老的控制,很容易就被叶风破解了。
    而那颗珠子,也裂了。叶风顺手把它装进了口袋。
    既然付璇已经把项链弄到手了,那么就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走到窗边,叶风往外一跳,落到地面之时,身后的建筑突然发生大爆炸。
    “这么狠!”幸亏逃得快,不然就被炸成渣渣了。
    清晨,叶风就被珠珠扯起来吃早餐了。
    “做了什么好吃的?”面前放着的只是简简单单的白粥,油条,可是叶风觉得,这样的早餐,才是真正暖胃暖心的。
    出来这些天,好像没怎吃过这样的早餐。
    摸了摸珠珠的头,叶风很感动。
    见到叶风感动到涕泗横流的样子,文若水觉得很怪异,“珠珠,你师父可能有点傻。”
    一份报纸被放在桌面,文航一坐下来就摸了一下叶风的下巴,“哇,真龙是不是死不掉的?”
    报纸上面的头条新闻,就是阿西莫夫人生日宴大爆炸,疑是反动派挑衅。下面还有些小标题:阿西莫将军英明神武,带领大家逃离现场。
    “看看!”文航把手机的实时新闻打开,其中有一条是,付璇娱乐旗下小鲜肉命丧当场,希蓝纺贝儿公主前往吊唁。
    “什么鬼?这就是说,昨天晚上你是挂了吗?”震惊,文若水也想去摸叶风的下巴了,话说回来,今天早上是没有见到付璇的身影来着。
    “大难不死,必有艳福。哇,这贝儿公主长得真好看呢。”文航拿着手机感慨。这公主,一头褐色的长发,圆脸大眼,很像那些洋娃娃。
    看到那水嫩嫩的皮肤就想掐!叶风这混小子都不知道走了什么大运,居然可以得到公主的青睐。
    这时,一个仆人急匆匆地走进来,“贝儿公主说,下午想要来。”
    什么?付璇是不是跟贝儿说什么了,居然还杀到家里来了。
    不想见到的话,这很容易啊,躲在后院不出去就好了嘛。
    事情永远没有叶风想象的顺利。
    下午的时候,叶风正在房间里面调顺龙气,贝儿公主就推门进来了。
    “太好了,你没有事。”
    啊?不是说你们希蓝纺的人,最注重礼仪了吗?不敲门就闯进来一个男子的房间!没有体统!叶风裹着被子往后缩了缩。
    他这样的举动,贝儿公主有些害羞了,她也往后缩了一下。然后,她放了一个信封在房间的书桌上,就提起裙子跑了出去。
    生平都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贝儿公主羞红了脸,走出来的时候,还碰上了付璇。
    “怎么样?他答应了吗?”付璇看到她一脸的娇羞,就像挑逗她。
    听到这样的提问,贝儿公主更加不好意思了,“不,不知道。”
    远远地偷瞄了很久的文若水,在贝儿跟付璇走远了以后,才捧着她的炸鸡进门。
    真的是被气死了,这帮女人进门之前,都不会敲门的吗?万一他龙气逆乱得厉害,保不齐会控制不住,通通一口吞掉。
    “哇!”文若水发现了书桌上那封信。
    信封是粉红色的,纸的质感很好嘛。
    打开那封信,一行行娟秀的字体映入眼帘,想不到贝儿公主还会写汉字?
    不由自主地,文若水就念起来了。叶风也没有认真听,因为她写得很多大概意思就是,谢谢昨天的解围,你的舞跳得蛮好之类的客气话。
    不过,最后一段,是邀请他后天到过不山的。
    所以,这是一张想要约会叶风一起策马奔腾的情书啊!
    这个过不山公园,是供给缅国一些达官贵人们消遣娱乐的。
    而贝儿公主则希望能跟叶风去骑马。
    问题来了,去骑马并不是不可以,但是他现在在世人面前是一个挂了的人,难道要诈尸去骑马?
    明天的报纸头条会不会就是他死而复生,世界大奇迹……
    不,不好吧。
    知道他在想什么,文若水还带来了一些东西,里面全是证件。
    付璇利用人际关系给叶风弄了两个假身份,昨天死的那个变成了他的哥哥也风,而后天能去骑马的是弟弟叶风。
    这设定也太狗屁了,孪生兄弟这种烂梗,不会引起怀疑吗?
    可能是会,文若水突然一只手捏起叶风的下巴,另外一只手拿着一根银色的笔,在叶风的眼睛下面狠狠地点了一下。
    “我去,你干嘛,疼死老子了!”叶风对她的举动表示不解。
    孪生兄弟,还是有点差异的。文若水给叶风画了一颗泪痣。
    这是文航之前的古怪发明之一,泪痣笔。
    那段时间,付璇很喜欢有泪痣的男人,于是文航就不眠不休了几日,整了这么一支安全无公害的一次性泪痣笔,色泽自然,不易脱落,要用特殊的药水才可以洗掉。
    这样一来呢,想有痣就有痣,不想要就洗掉。
    用得着这么麻烦?只要叶风恢复他进化后的样子,金发白脸,变了个样不就完了。
    不过,不管进化以后的金发白脸,一副混血的模样有多帅,他还是觉得自己黑头发黄皮肤的时候最顺眼,最好看。
    怕后天叶风会丢脸,文若水叮嘱了一下,“对了,叔叔说,那个A货芯片,可以学习骑马的,你去之前先练习练习呗。”
    骑什么马,有答应吗?老子现在只想赶紧把这逆乱的龙气问题解决掉!
    昨天那个小食物,应该感谢那场大爆炸,如果不是的话,估计叶风落地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他然后一口吞掉!
    小食物,维克么会在哪里呢?
    昨天冯老来了的时候,叶风听到维克么轻轻地叫了一声师父!声音虽小,但是叶风的听觉灵敏,自然也听清了他们的悄悄话。
    “想抓我炼药?”叶风的嘴角微微上扬,“那老子先吃了你。”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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