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界大文豪

第四十三章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所谓“平头哥”在洪弈前世叫做蜜獾,因为他那头铁的性格,被称为自然界的二愣子,在网上簇拥很多,又被国内的众多网友称为“平头哥”。
    洪弈前世看过一则关于平头哥的报道,让他至今都印象深刻,说是某家动物园里的狮子隔着电网吼了平头哥几句,然后平头哥觉得自己被挑衅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乎当天晚上就挖洞到跑到隔壁去找狮子打架,要不是工作人员发现及时,差点就被咬死了。
    平头哥被叫做蜜獾也并不是说它长相甜蜜,而是因为它很喜欢掏蜜蜂窝,吃蜂蜜,同时还会吃蜜蜂的幼虫。而蜜蜂也不会惯着它,死命的蛰,但是平头哥的皮毛特别厚实,完全可以一边顶着群峰的蛰,一边吃它们的蜂蜜以及幼虫,纵使有小部分蜜獾会被蛰死也依然阻止不了它们掏蜂窝的冲动。
    同时,这物种的毒抗性还很高,所以很多毒蛇包括眼镜蛇都成了它的食物,即便被毒蛇咬了,趴着睡几个小时蛇毒也会自然分解,醒来后继续吃……
    可以说,平头哥在自然界几乎没有天敌,即使是狮子豹子这样的猛兽也不愿意招惹它,因为它的皮糙肉厚,以及极高的灵敏度,就算是狮子想咬死它也得花上两个小时,猎豹之类的就更久了,关键是咬死了还没办法吃,一个不好还会被它反咬一口。
    如果真要说它的天敌的话,那就是它那作死和叛逆的性格,“生死看淡,不服就干”是这物种的信条,只要被挑衅了,不管对手是谁,它都想着要和对方干上一架。
    你要说它记仇吧,抱歉,我平头哥几乎从不记仇,因为我有仇都是当场就报。
    没错,洪弈仔细观察了很久,他可以确定下方那个被三十多个妖族帮派份子包围的正是一只成为妖族的平头哥。
    这下,洪弈倒是很好奇这作死的种族究竟是怎么在妖界里存活下来的,在前世的地球上平头哥可以说是横行无忌,可在妖界呢,要是依然保持那种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性格,能存活下来才真叫一个奇迹。
    当然,这倒是洪弈想多了,任何一个种族能存在多年自然有他的道理,平头哥性格的确愣,但并不是真的傻,实际上蜜獾还是很聪明的。
    它会挑衅狮子这样的猛兽,这和它的眼睑是弧形的有关,也就是说,在它的眼里,狮子其实和它差不多大,异样的视角,带给了它一种蜜汁自信,那就是,我能打赢!
    是的,平头哥的勇猛实际上是因为它眼瞎,成为妖族以后,平头哥当然不会傻乎乎的随意挑衅比自己强很多的妖族,但那种深入骨髓的蜜汁自信还是深深的影响了这个物种,很容易就产生在同阶之中我无敌的错觉。
    只要是与自己处于同一境界里,比如说都是妖兵境的妖族,哪怕对方比他高几个等级,平头哥也会有种我能越阶而战的自信,并且真的会和对方打一架。
    而且这种自信并不是白给的,高物抗高魔抗的平头哥是真的强,只要对手不是那种特殊血脉的妖族,一般等级差不多的妖族还真打不赢它,就算等级力量都强些,也拿他没什么办法,人家打不赢还能跑。
    洪弈眼底的这只平头哥应该是被算计了,对方几十只妖把他围堵在这里,一拥而上的话,他根本跑不了,而且位置狭小,完全只能硬碰硬地用身体刚。
    对于绝大多数妖族来说,最强大的武器还是他们的身体,他们的爪牙胜过很多的金属武器,一般的弓箭甚至不能破开它们体表的防御,越是原始野蛮的战斗方式越能发挥出他们的身体优势。
    此刻,被众妖包围的平头哥脸上依然带着一种桀骜不驯的神色,仿佛在说在场的各位都是弱鸡,自然而然,对方也没多说废话,就这样一拥而上了。
    最先朝平头哥扑来的是一条青灰色的野狗,还在半空中就被站在原地的平头哥挥臂一爪掏了胸腹,而后哀嚎一声,倒地不起。
    这是平头哥的第一个战果,接下来就没这么容易了,有了防备的众妖几乎同时朝着平头哥抓了了过来,十几只利爪,根本没办法躲,他也没想躲,就这么抗着伤害再次挥爪朝着面前一只鼠头妖抓了过去。
    接下来的场面一度十分血腥,交战的双方几乎没有任何的艺术可言,完全是你给我一爪,我们给你十几爪,小混混街头混斗都比这有水平多了。
    当然,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地理位置不好,就算有十八般武艺也施展不开,比起那些花里胡哨的战斗技巧,妖族更崇尚那种类似拳拳到肉的战斗方式。
    平头哥的防御确实惊人,十几分钟过去,敌人都倒下十几个了,他却依然挺立着,只是浑身上下,全都布满了各种的爪印,齿印,身上都是血,既有对方的,也有自己的。
    这期间,平头哥不知道被扑到了多少次,只不过妖族不同于人族,普通人要是被一群人扑到了基本就没什么再战的能力,妖族则不然,包括平头哥在内,很多妖族其实更习惯四肢着地,趴着战斗。
    硬碰硬干趴下十几个对手后,平头哥差不多也快到极限了,不只是身体上的伤害,更多的还有体力方面,他一挑三十几,对方可都是境界和他差不多的妖族啊,有此战果,足以自傲了。
    就算是这样,平头哥气势依然没有丝毫锐减,眼里的神色仿佛在说,你们这群渣渣,有本事弄死我,不然我一定咬死你们!
    果然是社会我平头哥,人狠话不多,看了半天好戏的洪弈终于动容了,他可以确定,这就是他要找的靓坤,不,要是由他来出演靓坤的话,甚至会比原作更精彩,完全可以本色出演。
    不过原剧情里,靓坤最后被山鸡等人埋伏的表现确实有些不堪,最终被一个之前看不起的小警察出枪打死更是显得有些可笑。
    但是在电影里,靓坤是必须要死的,不然坏人都能活到最后,那岂不是坐实了教坏青少年的名头,出来混是要还的,这句话可不是说说的,但这里是妖界啊,国情,不对,妖情不同,没有妖会拿这个来指责洪弈的。
    改剧情!
    洪弈决定了,这次拍的《山鸡与浩狼》中的靓坤就算最后要死,也要死的轰轰烈烈点,不然太对不起他之前营造的气场了。
    当然,在这之前,洪弈还得救下这只快要接近极限的平头哥,就这样,来到妖界这么长时间的洪弈终于第一次正式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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