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庄园主

第七十四章 冬狩

    
    话说回来,奥尔顿有那么多的贵族女士,随便请出三位就可以了吧?”
    就算是因为这件案子关联到了暗元素魔法师和黑暗种族,那贵族女士中的魔法师也的确是算得上好找,活生生的例子就是奥莉薇娅。
    甚至可以说,“身为贵族的女性魔法师”在魔法师中是占据了很大比例的。
    首先,现代的魔法师是一个有钱有闲才能学的专业。其次,这个专业基本上没有产出。贵族祖上就是没出过几个魔法师,也是出过几个骑士的,追求一下先代的光荣,是最有可能把有天赋的女儿送去学魔法的。
    男孩反而不好说,长子或者家里财产多不在乎多分割的也就算了,着个年代养家糊口的压力全部都在男性身上,尤其是所谓的“上流社会”,让妻子女儿出门赚钱简直就是打脸行为。
    像温德小姐的第一位老师,简·安德鲁斯小姐,她的父亲在大多数人眼里简直就是个奇葩。
    不过能把女儿教育到这个火候,这思维已经不是领先一步了。
    “但这三起案件,都在您所有的土地上发生。”斯科尔顿先生解释道,“约定俗成的是,如果案件发生地的土地主人能够被请来,那就一定得请来。”
    这也是为什么继承庄园之前,卡特里娜只能做个证人了。老德列斯特家祖上阔过,不过现在不是穷了嘛。
    卡特里娜满意的点了点头。
    虽然不喜欢坐到离法官那么近的地方,还得在入场的时候接受万众瞩目,但坐上那个席位,自己想要影响、操纵一下菲利克斯的结局,好像就更容易了。
    不过也得看到时候自己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法官了。
    就算认为自己身为魔法师十分机智,而且话术过关,但卡特里娜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能在奥尔顿最高法院当法官的,肯定都不是省油的灯。
    而且法官嘛,一听就是条理清晰、逻辑分明的工种。和她们这种依赖情绪与感性思维的魔法师根本不在一个频率上。虽然从玛德琳·克劳利的事例就能看出,很可能是在阿梅莉娅大帝的灌输和熏陶下,加西利亚的司法体系也不是那种死板的没有一点儿人情味的。
    不过话说回来,既然阿梅莉娅大帝都能开法院了,那肯定也该整顿过法律条文了,她怎么还能看到贝维尔那种手欠杀了一只鸡结果被判处流放新大陆的奇葩事件啊?
    也太令人心酸了吧......
    正在走神,她发现自己的手臂上传来一股托举的力道,才反应过来大概是喊起立了。卡特里娜没有犹豫,立刻顺着艾米莉的力道站起身,还顺手拿下了头上的帽子。
    起立,脱帽,致敬。
    整个过程非常简短,也不知道这种风格来自务实工业党阿梅莉娅大帝还是善于折腾的乔治三世。
    身为一个青春发育期吃好喝好,营养充足的魔法师,卡特里娜的身高不仅在女士中算高,甚至拉平了大部分中等身高的男人。因此,站在阶梯状的旁听席上,她的视野一点都没受影响。
    那位一表人才的法官在组织大家向帝国、向正义、向阿梅莉娅大帝致敬之后,就宣布让大家坐下。在坐下之前,卡特里娜还清晰的发现,他的桌子上搁着一把木槌。
    不用想了,这个配置肯定是阿梅莉娅她老人家搞出来的。
    今天的被告是一位叫做玛丽·史蒂文斯的女士,她个子不高,相貌平常,面黄肌瘦,还带着一对大大的黑眼圈,一看就属于加西利亚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她按照加西利亚女人的常见方式,在裙子外面穿着一条长长的宽大围裙,整个人瑟缩在被告席的椅子上,满脸惊慌,让卡特里娜想到她们来时路过奥尔顿的中心广场,看到的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鸽子。
    她看上去也就十七十八岁不到二十岁的样子,如果不是出于对法庭的尊重,从年龄上,称她为“女士”也不太合适。
    而这回的原告则是一位典型的彪形大汉,可谓是身长八尺,腰大十围,容貌雄毅......咳,跑错了片场。总而言之,块头不输给乔治·哈林顿。
    而这回的原告则是一位典型的彪形大汉,可谓是身长八尺,腰大十围,容貌雄毅......咳,跑错了片场。总而言之,块头不输给乔治·哈林顿。
    而且他穿着一身很标准的加西利亚绅士黑色三件套,衬衫、马甲、长外套,不过看上去也没有多么的不和谐,只是比起对面那个一看就楚楚可怜的女孩,实在无法引发别人的同情心。
    卡特里娜感觉,这套加西利亚绅士黑色三件套有某种神秘的力量,全加西利亚的男人都能穿它,而且穿上之后全部都很合适。
    不过不知道是应该说有些凑巧还是有些有些不凑巧的是,这个大块头的名字也叫乔治,乔治·维斯顿。
    “被告,玛丽·史蒂文斯,未婚,被控于紫苑之月,三十日,利用工作之便,在清洗衣物之时,偷窃雇主乔治·维斯顿所有的珠宝:价值三十枚加西利亚金币的订婚戒指、怀表与耳环,现金五加西利亚金币、十加西利亚银币。失物均为乔治·维斯顿所有。”
    听到书记员的宣读,那位瑟缩着的玛丽·史蒂文斯小姐,“哇——”的一声,当着全场听众的人哭了出来。
    说实在的,这个发生在两个月前不知道为什么拖到现在才开审的案件的案情,实在是简单到令人发指。
    乔治·维斯顿是个银行办事员,他在紫苑之月买好了订婚戒指和作为礼物的耳环,本来打算趁丰收节的时候,浪漫一把向女朋友求婚,结果求婚当场,已经拿着玫瑰花单膝跪下了,伸手一摸,兜里是空的,那绝对是丢人丢大发了。
    仔细想想,好像是自己很粗心的把珠宝、怀表都留在了换掉的衣服的口袋里,然后回家一问房东太太,发现衣服已经拿去给洗衣妇人洗了。
    而玛丽·史蒂文斯就是最终拿到乔治·维斯顿衣服的洗衣妇。这个下层出身的女孩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珠宝首饰,再加上贫穷的折磨与侥幸心理作祟,终究是没有经受住财富的诱惑。
    这案子之所以拖了这么久,就是因为一来奥尔顿的洗衣妇很多,流动性也很强,简直比得上流浪汉的不好找,二来就是洗衣妇之间也有层层分包,很难找到到底是谁拿到了维斯顿的衣服,偷走了他的财物。
    甚至于,最后警方还是通过走访典当铺才顺藤摸瓜找到史蒂文斯的踪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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