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李旭升就回归拍戏当中。
……
十月份。
李旭升的电影已经拍完了!
如今正趁着这个时间,正在好好宣传当中。
而李旭升拍完这部电影后,后续上映工作就全权交给了许幽梦,而他自己又回归了日常生活。
他现在是华影的教授级老师,课程不会太多,不过他每天都会去一趟学院。
不一定是教课,还有可能是学习。
毕竟学无止境。
虽然说他现在拍摄的一系列作品的大受欢迎,但这不代表着自己已经做到最好了!
虽然他不一定需要做到最好,但要是能继续进一步加强,那他也乐意。
所以平常一有空,他都会跑这里来请教。
毕竟这里有着全国最好的老师。
也是一次意外,李旭升才知道,原来周一星导演也是华影学院的一名荣誉教授。
当然,人家这个教授自然和李旭升有所不同。
只是挂个名而已,虽然也有教课资格,但不是一定需要。
而不像李旭升的那样,每周都要指定课程。
而除了这些事以为,能让他稍微上心的事情,也就是小说方面的了!
不管是网文还是传统武侠小说。
也是这个时候,他才知道自己在网文上写的作品大受议论。
特别是刚刚完结的雪中焊刀行。
好吧,说到雪中的结局,在李旭升看来,未免有些仓促了!
虽然如此,但李旭升也没多作修改。
有些东西可以改,有些东西却是不行……
就像某些人物的结局。
这位永徽年间,黄阵图战王仙芝于武帝城头,九剑尽出,力竭而亡。
这位陪伴徐凤年第一次走进偌大江湖的清凉山马夫,在死前以一式名为六千里的剑式昭告天下:西蜀仍有剑。
清凉山死士吕钱塘于青州芦苇滩为赵楷符甲所破,伤重不治,骨灰尽撒广陵江中。
因广陵江畔一剑破甲二千六百余而折损阳寿的老剑神李淳罡,在千里借剑邓太阿后安然离世。
江湖剑客江湖生,江湖剑客江湖死。
还有那剑州徽山之巅,籍籍无名四十余载的轩辕敬城一步入境陆地神仙,孤身独上牯牛降。
在谈笑间连破二房轩辕敬宣、三房轩辕敬意以及家主轩辕国器后,轩辕敬城自引天劫,与徽山老祖轩辕大磬同归于尽。
犹如雨落的桂花子中,轩辕长房之妻终展笑颜,自大雪坪纵身一跃,随轩辕敬城而去。
二十三坛女儿红尽藏树下,大雪坪风雪依然。
在北莽之行中,徐凤年孤身狙杀北莽彩蟒锦袖郎、提兵山第五貉、龙腰城陶潜稚,西风瘦马,扬威大漠。
坊间传闻,北莽魔头谢灵及昔日北院大王徐淮南的人间蒸发亦出自于北凉世子之手,但事实如何终不可考。
世人只知,此后三年间北凉酒肆中绘声绘色传颂着的,始终是少年世子白马悍刀行的英雄故事。
龙象军为迎徐凤年返凉直插北莽四镇,瓦筑军洪固安、提兵山宫朴死于龙象军铁蹄之下,北莽四镇连战连溃,边地小儿闻徐龙象之名而止啼。
铁门关外,出使西域的离阳皇子赵楷一行遭凤字营截杀,徐凤年击杀两朝帝师杨太岁,从这名昔日徐骁旧友身上讨回了白衣案的第一笔血债。
随从尽
我年少气盛时,外表拘谨内心狂放,没人放在眼里。深觉天将降大任于吾身,权衡利弊,奋起反抗权威,管他山高水长,我行其事。待得功成名就,旧友身上讨回了白衣案的第一笔血债。
随从尽
飘然隐退田园,携挚友,月下煮茶试剑。
作者每部小说的主角都考量了个遍,独不待见靖哥哥。
而郭靖像个田间水牛,又闷又傻,搞不懂是怎么当上蓉儿的靖哥哥的,如果我是黄药师,管他三七二十一,扬手立毙此獠。
然则后来我心意多变,可以说转向了一个始料未及的方向,不敢说无愧于心,总算也没太过失望。是时,我复又看到郭靖。
该怎么说这个人呢。
他做了很多本不该如此的选择,将原本铺设好的道路一扭再扭,将自己置于一种无法捉摸的乱潮里,痛苦不堪。
他顽固到理所当然的偏执,以极其个人化的视角看待这个令他失望与欣慰的世界。
他极其简单,似乎在他人身上出现的很多种欲望在他这都销声匿迹,不知是压抑还是克制。
这属于没有本事又自讨苦吃的典范。通过他我能想到很多我不喜欢的词。
看起来很奇怪,跟我简直处在不同的维度。
但是不能否认的是,这是一个极具个人特色的人。
这个时代是一个趋向统一的时代,百花缭乱的背后是一种恶意的整合。
做的事说的话都被圈定了界限,所思所想只能自由的飘荡在猪圈内。
所谓成熟,就是自己把自己涂抹成和大伙一样的颜色。
真正具备被把握被坚守的实力的品质已被深埋。
缺少真正的好人,也缺少真正的坏人。
那个时代同样如此。
伤痛使人成长,如果把伤痛视为阻碍你找到自我的粗制滥造的守卫的话,你的刻意规避不是真正的成长,换句话说,太多人在这个选择面前,长成了别人,而郭靖没有。第一次重大思辨难关,原文如下。
他茫茫漫游,不知该赴何处,只一年之间,母亲、黄蓉、恩师,世上最亲厚之人,一个个的弃世而逝。欧阳锋害死恩师与黄蓉,原该去找他报仇,但一想到“报仇”二字,花剌子模屠城的惨状立即涌上心头,自忖父仇虽复,却害死了这许多无辜百姓,心下如何能安?看来这报仇之事,未必就是对了。
诸般事端,在心头纷至沓来,“我一生苦练武艺,练到现在,又怎样呢?
连母亲和蓉儿都不能保,练了武艺又有何用?我一心要做好人,但到底能让谁快乐了?母亲、蓉儿因我而死,华筝妹子因我而终生苦恼,给我害苦了的人可着实不少。
“完颜洪烈、魔诃末他们自然是坏人。但成吉思汗呢?他杀了完颜洪烈,该说是好人了,却又命令我去攻打大宋;他养我母子二十年,到头来却又逼死我的母亲。
“我和杨康义结兄弟,然而两人始终怀有异心。穆念慈姊姊是好人,为甚么对杨康却又死心塌地的相爱?拖雷安答和我情投意合,但若他领军南攻,我是否要在战场上与他兵戎相见,杀个你死我活?不,不,每个人都有母亲,都是母亲十月怀胎、辛辛苦苦的抚育长大,我怎能杀了别人的儿子,叫他母亲伤心痛哭?他不忍心杀我,我也不忍心杀他。然而,难道就任由他来杀我大宋百姓?
他始终不清楚自己与他人应该处于一个怎样的关系。
萨特说他人即地狱。但在没有他人的世界,自我又有什么意义?他人给我们构筑的只是一个天堂般的地狱,而如何评价,则取决于我们明白了多少。
郭靖最后的答案是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
郭靖是一个智者。
他潜意识里是明白的。
这个世界终究纷乱太多,你有你道,我有我道,此道非彼道,却都有道理。
道哪有没有道理的。
问题在于什么才是对的。
有道理的不一定是适合你的,适合你的不一定是对的。
郭靖没想过这个问题就选了一条路。
其实是你选择了的路就是最适合你的,最正确的。
郭靖向我们完美地展示了这一点,他没改造自己,他的坚持,他的固守,他的痛苦的抉择,在冥冥之中影响了他以后所有的关键转折。
我们可以把这个故事视作人生。武侠小说是成人的童话,童话里都是骗人的,却包含了最深刻的道理。
也许黄蓉的存在才是最大的不合理,没了黄蓉郭靖很可能籍籍无名,可是生活又哪点合理了,在荒谬的世界里追寻合理岂非荒谬。
黄蓉与最后的襄阳城破是金庸留给郭靖奋苦一生的奖励,我宁愿相信这个奖励的真实与合理。
黄药师是欣赏他的,黄药师与郭靖之间包含了如此之大的矛盾,是人格直接生硬的摩擦,如此我仍认为黄药师是欣赏他的。郭靖身上具备黄药师不愿拥有但拥有过的东西,是一种救世人于水火的向往。
黄药师的愤世嫉俗很大程度是被逼出来的,世人多不待见才智超绝之辈,反尽力打压,如此似乎在心理上能得到莫大的慰藉。
黄药师天文地理,五行八卦、琴棋书画,甚至农田水利、经济兵略无一不晓,无一不精,才智无人可比。
世人却给了他莫大的失望,聪明如他知道这是一种无能为力的东西。
他缺少一种包容的气魄,这是很多天才的通病。
黄药师敬王重阳与洪七公,敬的无非是那份自己不甘的心境。
郭靖同样做到了,他是一个被历史赋予使命的人,他是一个等待英雄出现的英雄。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不值得被歌颂,纠缠于这句话背后的莫可名状的东西却可歌可泣。
我们得挖掘自己悄无声息的真实于侠义之上。”
╭(╯e╰)╮
“我感觉,书中用心良苦的应该是洪帮主才对。
作为帮主,洪七公对于丐帮的稳定和发展可谓用心良苦。
洪七公当上丐帮帮主,接手的丐帮是一个烂摊子,“当年第十七代钱帮主昏暗懦弱,武功虽高,但处事不当,净衣派与污衣派纷争不休,丐帮声势大衰。”
稳定影响发展,当时丐帮是江湖中的第一大帮,内部的稳定与否对丐帮的兴衰影响至关重要,当时丐帮的衰落正是因为内部净衣派与污衣派的纷争,所以,对于洪七公来说,首要任务是平息净衣派与污衣派的纷争,稳定内部。
净衣派与污衣派的纷争不仅由来已久,而且牵扯着丐帮中种种利害关系,“原来丐帮中分为净衣、污衣两派。
净衣派除身穿打满补钉的丐服之外,平时起居与常人无异,这些人本来都是江湖上的豪杰,或佩服丐帮的侠义行径,或与帮中弟子交好而投入了丐帮,其实并非真是乞丐。
污衣派却是真正以行乞为生,严守戒律:不得行使银钱购物,不得与外人共桌而食,不得与不会武功之人动手。两派各持一端,争执不休。”
净衣派与污衣派代表的是丐帮中的两股势力,很难说二者孰是孰非,所以,刚开始,“洪七公为示公正无私,第一年穿干净衣服,第二年穿污秽衣服,如此逐年轮换,对净衣、污衣两派各无偏颇。”
其实,洪七公走的是高层路线,这固然是因为洪七公接任帮主时间不长,对两派情况的熟悉程度还没有达到了如指掌的地步,但是,更重要的是因为在丐帮中,高层长老的影响力很大,“洪七公道:‘现下你是帮主,我成了帮中的长老。长老虽受帮主崇敬,但于帮中事务,须奉帮主号令处分,这是历代祖师爷传下的规矩,万万违背不得。只要丐帮的帮主传下令来,普天下的乞丐须得凛遵。’”
这是洪七公在重伤之际传位给黄蓉时的话,在这里,为了鼓励黄蓉,洪七公有意强调帮主的权威,但是,从言语之间还是能够体会到长老的影响力之大,这在后来岳阳城的丐帮帮主接任大会上得到了证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当时黄蓉是在得到了丐帮长老的认可后才得以接任帮主的。
正因为如此,洪七公走高层路线的用意就是想首先缓和高层长老之间的矛盾,然后利用高层长老的影响力,自上而下地平息整个丐帮内部的净衣派与污衣派的纷争。
在接任帮主的前几年,洪七公的这一措施还是有成效的,但是,接着问题就来了,“本来污衣行乞,方是丐帮的正宗本色,只是洪七公爱饮爱食,要他尽是向人乞讨残羹冷饭充饥,却也难以办到,因此他自己也不能严守污衣派的戒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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