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之化灵

第十一章 周瑾血痴的作用

    
    直升机的架势舱中,那个带头盔的士兵对他吹了个口哨,并且竖起了大拇指。
    那很到位的表情,明显的是在称赞他,赤身裸体对抗大猫的英勇表现。
    周瑾连蹦带跳的吼着,心情是如此的激动。万万没想到自己会被直升机救了。这,简直太幸运了,所以他激动得一点也不顾自己的裸体状态。
    然而,不管周瑾如何的吼,不管他如何激动的跳,直升机一个盘旋之后,在驾驶舱士兵拜拜的手势中越飞越高。
    飞到快看不见影的时候,空中撒落下了一大堆a4纸张的传单。
    传单漫天的飞,可能其目的就是要让这些传单,飞得够远,希望能让更多的人看到。
    传单的内容很少,简单的几句话就说出了一个骇人听闻的重点:这个城市将会被丢下原子弹。
    周瑾不明白,更不懂,为什么会用原子弹这种神话级的炸弹来摧毁这城市。
    但上面写着的撤离时间,还有限制十人的字样,却是无比的清晰。
    人数限制十名。
    周瑾醒过来没到三天,就已经遇到了四个幸存者,那么,如此大的城市中,几十个幸存者,肯定是有的。
    十个人的名额,太少了!
    这给予了人们希望,但有些人会注定失望。十个人的名额限制,这明显就是要让人你争我夺,甚至是互相残杀。
    ······
    接到这样的传单,周瑾在愣了半响之后,才环顾四望。
    毕竟现在自己是赤身裸体,有碍风化。况且跑动的时候,胯下的二弟左摇右晃,确实有些影响速度,而且还超级的尴尬。
    刚才被直升机上的士兵看了个够,那表情,感觉就是在称赞他的身材够男人。
    城市中,最不缺的就是衣服鞋子之类不能吃的商品了。这类东西在这个时候,一般都没人要。所以,想要找到一套合适的衣物,这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周瑾在一处专卖店中,换穿好一套黑色的衣裤。等他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当时被大猫追着一起逃的箭刺大老鼠。
    这家伙竟然在啃食巨猫的尸体,周瑾出来的时候,它立即回头警惕。不过在看到周瑾之后,瓶盖大的双眼就闪出了一道亮光,那意味很容易让人明白:周瑾这个穿衣服的奶酪出现了。
    老鼠的染色体是非常接近人类的,而且也是非常聪明的。此时撞见周瑾从专卖店中出来,它的脸上竟然露出了一种偶然所得的兴奋表情。
    相对于巨猫的尸体,这只老鼠可能对周瑾的兴趣来得更大。
    想当初在别墅遇到周瑾,如果不是巨猫的出现,可能周瑾已经成为了它盘中的奶酪。
    “果然是对我有兴趣。”
    周瑾并没有被吓住,此时的他已经不是吴下阿蒙。他喝了夜魔的鲜血,身体已经发生了进化,这点从刚才的极速奔跑中就能看得出来。
    跑了接近五千米的距离,心不跳气不啜,而且还有余力。否则他也不敢在街道上刹车,准备肉搏巨猫。
    如果不是突如其来的直升机,可能就会上演一场真正的人猫大战。
    巨猫已死,人猫大战相信是看不到了。但是,人鼠大战是绝对有戏的。
    变异的箭刺鼠大概有八十斤重,长尾箭毛,尖鼻裂嘴。
    这次它见到周瑾,并没有像在别墅时,露出谨慎的状态。而是裂开长嘴,嘶吼一声,就冲了过来。跑动的半道途中,它连根箭毛都没有发射。
    一个被自己追着跑的奶酪,用不着那么谨慎,这就是它对周瑾的看法。
    老鼠的速度非常的快,百米左右的距离,不到九秒就冲到了周瑾的面前。
    “看得见!”
    周瑾双眼清晰异常,巨鼠四肢的运动轨迹,腿上肌肉如水般的带动,这一切,周瑾都看得清清楚楚。
    巨鼠后腿一蹬,起跳,张嘴,它是一只猛兽,朝着周瑾生猛的扑了过了。
    就在这一刻,周瑾动了。
    左脚向后一滑,一个左后侧身避让,促使巨鼠扑空,变成了从周瑾胸前而过。也就在此时,周瑾右手紧握成拳,一击打在了老鼠的后侧大腿骨上。
    只听咔的一响,巨鼠飞了出去,撞到地面起落了两三下,才停了下来。
    刚才很惊险,就在周瑾右拳打中巨鼠后半身的时候,巨鼠竟然摆头向周瑾的左臂咬来。如果不是时机慢了半拍,周瑾的左臂,绝对会被咬下好大一块肉。
    论反应速度,人类,还是要差老鼠一些。毕竟,老鼠随时都是在猫的手下,用生命讨活路。
    周瑾这一下本来是想打巨鼠脑袋的,只不过,第一次在变异进化后挥拳。其速度和力量,在两者的衔接上差了少许,所以才打到了巨鼠侧面的大腿骨上。
    这一拳打得非常的实在,周瑾感觉自己的右手力大无穷,就算是一道十毫米厚的钢板,自觉都能在上面打出一个拳印来。
    ······
    巨鼠没死,此时眼神中露出痛苦的绝望。也许到现在它才惊觉,周瑾这只奶酪不是奶酪,而是要命的天敌。
    巨鼠的左大腿骨已经完全粉碎,而且连带脊椎也受到了严重的损伤。此时的它,只剩下前肢和脑袋能动。
    周瑾慢步走进,刚才的一拳不仅将巨鼠打得半死,就算是周瑾自己,也被这一拳的速度和力量给吓住了。
    这还不是最快的一拳,也不是最重的一拳,如果自己能多加练习,熟练之后,将会更快,更重。
    这是惊人的发现,这一拳让周瑾想起了变异之时,脑袋里莫名其妙多出来的信息。
    那信息指示着周瑾吸取鲜血,然后逐步变强,最后成为站在顶端的绝世魔王。
    而这莫名其妙,来得如此突然的速度与力量,还有镜子中自己那变得冷峻且优雅的气质。让周瑾有些怀疑,自己因吸食了夜魔的鲜血,可能变异成了传说中的吸血鬼。
    只是不知什么原因,周瑾克制了对鲜血的渴望,同时还能沐浴在阳光之中。
    得到了吸血鬼的速度与力量,却没有吸血鬼负面的诅咒。
    这到底是所谓的幸运,还是冥冥中的必然?
    当初自己异变,是外界的阳光让自己平衡了身体的变异,还是体内那冥冥中所见的光团,才是最大的功臣?
    也许自己被埋了三个月,之所以没有变成丧尸,可能就是拜体内那莫名的光团所赐。
    不过,这一切,周瑾都有些不确定。
    也许有光团,也许只是当时自己被太阳灼伤,太过疼痛引起的错觉。
    一阵凉风吹过,带起了公路上轻盈的塑料袋,也让周瑾从思绪中清醒过来。
    ······
    天空中的直升机早就没影了,但是依然还有少量的传单落下。看来应该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
    平顶山公园,在整座大城市的北区。
    周瑾所在的城市区域在南区,他家的小区就在南区中央公园附近。
    南区和北区的划分,是南北间的长江算起。
    北区的平顶山,其实是城市中的一座小山。小山就像是被拦腰砍断了一般,上面非常的平坦,所以取名平顶山。
    如果是几个月前,从南区的中央公园开车到北区的平顶山公园,也就两个小时的时间。
    至于现在嘛,一切还真不是那么好说。如果道路畅通,也许一个多小时就能到,如果堵塞的话,那就不一定了。
    明天上午十点正,必须到达平顶山山顶,现在是下午四点左右,还有十八个小时的时间。
    十八个小时,走路太慢,更何况动物都变异了,下一次也许会遇上变异的狮子老虎。所以,开车也就成了必然。
    于是,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找辆能开的车,加满油立即出发。
    周瑾在城里找车,而此时当初被困的行政大楼楼顶却有一个被布单包裹的无面怪物。
    它身上满是凹凸不平的脚印,它的嘴已经开了口,大口大口的吃着周瑾身上掰下来的血痴。
    随后它就痛苦的开始在地上翻滚,身上被裹的布单鼓起,那些被踩凹的脚印竟然恢复了。
    在过了好一会之后,它终于开嘴发出一声魔性的怒吼。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