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陵市西北,有一座仓元山。由于道路难行,这里的植被保护的很好,旅游业也没有发展起来,用比较时髦的话来讲,就是很原生态。
再说得本质一点,就里就是个鸟不拉屎,没人关注的穷乡僻壤!
叶长庚从小就在城市里长大,很少有机会回归自然。呼吸着山里清新的空气,他竟然有种回到了后周的错觉。
现代城市里的空气污染太严重,就算没有工厂,单是汽车尾气汇集起来就不得了。在古代呆习惯了的叶长庚,刚回来的时候,那叫一个不适应。感觉每一口呼吸,都像是在慢性自杀。
王政委指着前面的一座吊桥道:“进山只有这一条道,车子是进不去了,大家伙儿背上行李,改步行。”
陶菲菲面露难色道:“王叔叔,还得走多远啊?”
王政委笑道:“不远,也就半小时的路程。咱们先到山脚下的村子住下,明天一早再进山打猎。”
叶长庚对英三四郎道:“大兄弟,你表现的机会到了,还不赶紧把陶大小姐的背包给背上?”
英三四郎小声抱怨道:“哎,她自己背不动,带的东西反倒是最多的,这种大小姐,可真不好伺候。”
叶长庚脱口而出道:“难道比你养的猴子还不好伺候?”
陶菲雪顿时就急了,这话也能乱讲?
情急之下,她一脚就对着叶长庚的腿弯踢了过去。
叶长庚这才想起来,关于梵高和猴子的笑话,是属于他和陶菲雪的小秘密,这么公然出卖朋友,确实不太地道。
虽然心里有点小内疚,但他也不是那种,错了就任打认罚的性子,脚下微微一滑,已经轻松的避开了陶菲雪势在必得的一击。
“咦!”
陶菲雪和英三四郎齐声惊呼,这小子的身法怎么这么神奇?
尤其是陶菲雪,她曾经给过叶长庚一记过肩摔,可以说是最了解他实力的人,这才几天没见,他就土鸡变凤凰了?完全不科学嘛!
叶长庚吃过十全大补丸之后,身体素质突飞猛进,得到了全面提升,最近两天已经开始着手练习《伏虎罗汉拳》了。虽然还没真正入门,但系统给的秘籍不是水货,随便练一练,效果也是杠杠的。而且,叶长庚在后周练武,前前后后加起来,也差不多练了有五年,教他的都是最厉害的大内侍卫,或者从民间选拔的顶尖高手。可以说,他脑子里是有功夫的,只要身体跟得上,分分钟就能走上人生巅峰。
这就相当于武术宗师带着记忆转世投胎,由于已经有过一次练武的经历,重头再来,自然会事半功倍。
“好哇,你小子藏得可够深的!”
别忘了,陶菲雪是武痴,她会放过这种机会?不存在的。
“哎呀,刚才还好好的,你们怎么突然就打起来了!”陶菲菲嘴上喊着不要不要,其实已经切换了吃瓜看戏模式。她刚才在车上给叶长庚上了半天的眼药,不就是为了看陶菲雪痛扁讨厌鬼吗?
叶长庚现在还还远不是陶菲雪的对手,但他脑子也确实好使,只一句话就把陶菲雪的攻势化解了。
“你再动手,就算违约,咱们前面打的赌统统取消。那十记绝招,我看你也是不想要了!”
陶菲雪拳头都打到叶长庚胸口了,还是硬生生的停了下来。
惹不起,惹不起,等绝招到手,看我怎么收拾你!
王政委这次专门带了两个司机,三人正在搬装备,见这边打的热闹,他也没往心里去。只要不动刀动枪,在他眼里都是小孩子闹着玩儿。
自从发现叶长庚实力大进,陶菲雪的好奇心直接就爆发了,简直就像牛皮糖一样黏住他。叶长庚走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
陶菲雪对所有和武功相关的问题,都是敏感的,她很快就有了新的发现。
以前叶长庚多跑几步就气喘吁吁,现在背着背包,提着步枪还能健步如飞,这变化有点太大了。要不是这小子说话做事,还是一如既往的讨厌,陶菲雪都要以为这是换了个人。
他说三个月就能打败自己,难道是真的?
她能确定叶长庚身上有大秘密,陶菲雪也想看一看,奇迹是不是真会发生。
本来以为要走半个小时,没想到才刚走五分钟,迎面就有一辆马车过来。
说是马车,其实就是一匹灰马,拉着个光板车,一点也不上档次。
“叔啊,不是说晚上到吗?亏得我出发早,要不,你们得自己走上好长一截路。”一个二十五六的青年,很热情的帮王政委把行李放到车上。
王政委介绍道:“这是我本家侄儿,王乐水,你们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事情,都可以直接去找他。”
王乐水可能有点近视眼,帮叔叔和两个司机卸完了行李,这才看到站在叶长庚身后的陶菲雪和陶菲菲姐妹俩。
“哎呀妈呀,这不是仙女儿下凡了吧?这俩姑娘都是大明星?”王乐水张口结舌,差点连口水都流出来了。
叶长庚憋笑憋的直抽抽,这小子的表情也太真实了吧,至于吗?
王政委骂道:“没出息的东西,看你这丢人现眼的熊样,赶你的车去!”
“仙女儿,还愣着干嘛,赶紧把行李都放车上去,你们背着不累啊?”叶长庚一本正经的道。
陶菲雪条件反射,又想踢他,不过这回总算是忍住了。
走了没多远,又一拨人,带着七八匹马过来,说是给众人代步用的。
陶菲菲在堂妹的映衬下,毫无存在感,这回总算有个能卖弄的机会了,她一翻身,干净利落的跨上了马鞍。不曾想,那马可能也没见过什么漂亮女人,或许是被她身上的香气刺激了,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又焦躁的原地乱蹦,差点没把她当场颠下来。
好在英三四郎反应快,一把就拽住了缰绳,他两巴掌下去,马也就老实了。
没辙,陶菲菲骑马,英三四郎还得专门给她牵着,叶长庚第一次真情实感的对小日本表示了同情。
“我不会骑马,要不,咱们共乘一匹,你坐前面,还是我坐前面?”叶长庚看着陶菲雪道,“你放心,我不介意被你保护。”
“我介意!”陶菲雪面无表情的道,“不会骑马就老实走路,你弱你有理呀?一边凉快去!”
叶长庚叹息道:“有奶就是娘,没奶踢下床,这世界也真是够现实的!”
他挑了一匹年轻的枣红马,踩着马镫,轻轻松松就跨上了马背。
驾!
枣红马甩开四蹄,撒丫子就跑,叶长庚把脚尖扣在马镫上,还能回头给众人挥手打招呼。
傻子也能看得出来,叶长庚的骑术,绝对是所有人里面最好的。他刚才纯粹就是逗陶菲雪玩儿呢!
“这小子真是个怪胎,他怎么什么都会?”陶菲雪郁闷的踢了自己的马一脚,也跟着跑了起来。
叶长庚在大周,骑得都是最神俊的战马,像这种代步用的走马,骑起来能有什么难度?F1选手开卡丁车,完全是大材小用。
山脚下的小村落,总共只有百十户人家。这里,也曾是是王政委的老家。
王政委是靠当兵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不但从山沟沟里走了出去,现在还混的不错。
这些年,出去打工的越来越多,回来的却越来越少,留在本地不走的,几乎都是些中老年人。
那个王乐水是个异类,他从小就喜欢大山,是村里硕果仅存的一个年轻猎人。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这穷山沟沟里,种粮食就是个笑话。打猎、采集各种山货,这才是山民们的生活。在这种地方谈什么动物保护,都是扯,打个野猪什么的,根本就不会有人管。
晚餐很丰盛,各种风干的野味,虽然缺乏调料,但胜在天然,也是吃得叶长庚满嘴流油。
他终于明白,王政委为什么一定要把他给带来了。
村民们太热情,每个人都过来敬酒,他们可都是论碗喝的!
日本小子自不量力,没有三个回合就歇菜了,陶家姐妹,那是说什么也不喝,她们是小女孩儿,长得又漂亮,自然得到了山民们的优待。
剩下两个,王政委是老油条,他在村里的辈分又大,能推就推,推不了就让叶长庚帮忙喝。
叶长庚最不怕的就是喝酒,他吃过十全大补丸,自带解毒和状态恢复,一碗酒喝下去,用不了多一会儿,就把酒精分解吸收了。
喝就喝,谁怕谁!
山民酒量再好,也不能和这种开挂选手比。
喝了还不到一个小时,在场的人就都有数了,这小子是个传说中的酒漏,怎么喝都不会醉,和他拼酒,纯属浪费。
谁也不想给自己找难看,不战而屈人之兵,叶长庚做到了!
老乡家里很干净,叶长庚也不是什么挑剔人,直接躺倒了就睡。
陶菲菲臭毛病挺多,大晚上的,非要住帐篷。陶菲雪没有法子,也只能去陪她。至于英三四郎,这家伙已经醉的人事不省了,叶长庚把他往床脚随便一扔了事,懒得管他死活。
一夜无话,早上吃饭的时候,大家的状态都不太好,山里的蚊子真不是开玩笑的。陶菲雪还凑合,陶菲菲顶着两个熊猫眼,胳膊上全是红疙瘩。看样子,这一晚上是光顾着打蚊子了。这姑娘也真是的,你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老老实实城里呆着不好吗?没事儿非要跑山里头找虐,也是nozuonodie!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