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愿+调查事务所”小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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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一想,成辛又摇起了头。
“这个孩子意志力很强,不管我们玩得多开心,吃什么好吃的,一到四点半,她必回家。”
余勒露出不足为虑的笑容:“那你就改变一下四点半的定义呗。”
第二天,小女孩果然放学就来。
大概是被余勒昨天新补充来的零食库吸引了吧。在小女孩某一次去卫生间的时候,成辛悄悄拨乱了钟表。
时间从临走,倒回到初进门的点数。
然而成辛又犹豫了。
小女孩提到她爷爷奶奶时发自内心的甜笑容在成辛脑海里晃,也许是自己太敏感了呢?毕竟坚守承诺是一个美好的品质,她这样贸然打乱真的好吗?
手拨时针又恢复到正常时间。
然而内心小人又出来呐喊了:可万一真有什么黑暗的事情呢?这样眼睁睁地自我催眠假装没看到良心不会痛吗?
正在极端矛盾中,小女孩拧门锁欲开门的声音传来。下意识的,成辛选择了将指针倒退。
愉快的时间总显得短暂,小女孩对慢了的时钟毫无察觉,等钟表显示为四点半的时候,成辛知道,那其实已经将近6点钟了。
令人遗憾的是,并没有人来找小女孩。
小女孩毫无防备地背着书包向成辛挥手道再见。
成辛的怅然里夹杂着一丝不安。
暗室里,余勒合上电脑,走了出来。他走到门口眺望的成辛身后,轻轻抚摸她的肩膀:“好了,我们也回家吧。”
“总觉得有点心不安。”
余勒另一只手里魔术般递上一只望远镜:“要不,你看两眼?”
两个人关了门,透过门楣上的玻璃,往对面二楼窥视。
几番搜索,终于看到了小女孩的身影。那应该是一间厅,三人座沙发,餐桌、柜子都能望见,显然是凌乱的,这跟小女孩给她的贫寒印象一脉相痛。
画面是平静的,小女孩回家后放下书包,去了另一个空间,应该如她所说去做饭了吧。
画面静止了5、6分钟,成辛就那么拿着望远镜不懈地观望着,余勒也不去催。
忽然,对面的房门打开,一个带着齐腰男孩的妇女进了放,妇女看上去不修边幅,她像是在吆喝、指责小女孩,小女孩怯生生地从厨房跑出来,垂手站着。
没过多久,一位看上去骨架高大的男人回来了,他看上去很疲倦,也很暴躁,进门就摔了东西,小女孩再次从厨房跑出来,那个男人随便操起什么东西就往小女孩身上打去……
成辛手一抖,错过了令她揪心的一幕。
“虐待。”
成辛心一横,拔腿就往外冲。
却被余勒一把拉住:“不是我泼你冷水,现在暂时还没有专门的儿童保护法律体系,仅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不具可操作性。
你这样贸然去干预,家长领到的处罚非常轻。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处罚的规定只是“劝戒”、“制止”、“行政处罚”;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父母虐待孩子的处罚也只是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刑法》中的虐待罪是自诉案件,得儿童主动起诉父母……”
成辛目不转睛地盯着余勒。
“不救则已,救就要救彻底。
你得平静下来,从长计议。
第一步,是问小女孩自己的意愿,是否愿意脱离她父母的监护。你不能违反当事人的意愿,想当然地替人裁断。你还需要明白,送进福利院,或许并不是最好的出路;寻找领养人家,需要碰运气;而我们这样新婚的夫妇明显是没有领养资格的。
在清楚一切的情况下,如果她下了决心,我们就可以正式介入了。我们可以不介意费用,但我们不能让她以为我们的莽撞干预陷入更被动的情形。”
余勒的话,无从反驳。
成辛只好怀着心疼与憋闷,一边懊悔自己拨时钟的举措,一边等待明天下午三点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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