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幻九千年

第四章黑锋佣兵团

    
    “老板,四份牛腿肉,一箱多朗多。”
    夜市小摊相继走来四名拾荒者打扮的青年,他们应该刚从城外的荒野回来,脚底满是黄色的泥污,身上也是脏兮兮的,闻着还有一股子酸臭味。
    地摊老板看了下周围的餐桌,有些难为情道:“座位都满了,你们看能不能等一过儿,或者打包带走。”
    四人当中一个矮胖男走了出来,右手往身上的口袋里一掏,一枚金灿灿的金克朗被他拍在了前面的柜台上。
    金克朗是这个世界的通用货币,一枚金克朗可以抵得上一百枚银克朗。
    而一个普通家庭,一年的总收入也只不过才三十枚金克朗。
    用一枚金克朗在地摊吃饭,在这个地方很少见到,至少地摊老板没见过。
    矮胖青年敲了敲桌子,笑道:“我们跋山涉水,徒步走了很久的路,只想在你这里吃一碗杂粮饭,你看这一枚金克朗值吗?”
    地摊老板戴着一双油腻腻的手套,他脱掉手套,抓气那枚金光闪闪的金克朗,十分随意地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呵呵笑道:“行,我这就给您安排。”
    一枚金克朗啊,相当于他一个星期的纯收入。
    老板很会看人,他一眼便瞧准了正在吃饭的方源和王克两人。
    他对这两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有点印象,于是秉承着杀熟不杀生的原则,他决定让这两个小伙子赶紧走,然后腾出位置让身边的这四个土财主入座?
    方源吃的正起劲,忽然感觉肩膀被人搭住,扭头一看,发现老板正用一双笑眯眯的眼神看着自己。
    “小伙子,真是不好意思啊,家里有事,忙着收摊,你看能不能现在就走。”
    方源狐疑地环顾四周一圈,说:“他们怎么不走。”
    老板依然和颜悦色道:“他们也马上就走了。”
    “那我还没吃完呢?”
    方源指着碗里的米饭和野猪肉。
    “下次你们来我给你们加量。”老板脸色有些不耐,语气也变得生硬了起来。
    “合着意思是我们好欺负呗?”
    王克吃完最后一块野猪肉,胡乱地嚼咽了两下,然后一口吞进腹中。
    肥肉的油腻感混合着米饭,让他有种想吐的感觉。
    好在及时制止住了这个恶心人的想法,不然,能喷到老板怀疑人生。
    老板想继续说话,但是一旁的矮胖男却已经按耐不住了。
    “让你们走就走,哪来的这么多废话。”矮胖青年不满道。
    方源这时才回过味来,原来是这四个人没地坐了,想让他们腾出座。
    方源是个不爱惹事的人,这点有点遗传于他的母亲。
    但是王克不这样想。
    拾荒者而已,城市的寄生虫罢了。
    他们的口袋里只要还有钱,就会整天泡在酒馆或者妓院,直到口袋里的钱花完,才会恋恋不舍地带上武器,投身荒野。然后经过一段朝不保夕,刀口舔血的日子后,他们中运气比较好的人,会在荒野中得到一些值钱的玩意,但是大多数人都是不幸的。
    这种人就喜欢拿钱砸人,用生命装逼。
    所以并不为人所喜。
    不过一些经验老道的拾荒者,还是很受人吹捧赞扬的。
    当然,这些只是少数,大多数拾荒者都是亡命之徒。
    “方源,我们走。”
    方源愣了愣,刚才看王克一脸不屑的样子,以为他有底牌跟这些人叫板。
    没有想到的是,原来是在刻意装逼。
    “算了,一起吃吧。”
    四人当中,为首的那名高瘦男子淡淡地说了一句。
    他的声音很有磁性,沙哑中带着厚重的沉稳。
    给人的感觉不像是荒野拾荒者,反而像经历过血与火拼杀过的军人。
    矮胖青年犹豫地说道:“老大,我都花出了一枚金克朗了,这样岂不是太吃亏了?”
    “你懂什么?”
    高瘦男子瞥了眼矮胖青年,冷冷道。
    矮胖青年也是秒人,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一脸横肉的他,露出了一个干巴巴的笑容:“哈哈…是我不懂…是我不懂。”
    “我可以坐你旁边吗?”高瘦男子轻声道。
    说话间,他很是自觉的从一旁搬来了一把椅子,然后一下子就坐在了方源的身旁。
    方源脸皮抽搐,心想这人也太自来熟了吧。
    这人他一点也不熟悉,明明可以强行把他们驱逐出去,偏偏要花一枚金克朗,真是让你摸不着头脑。
    “咳咳…”
    王克干了两声,起身招手,笑意盈盈道:“别都干站那儿啊,都坐…都坐…”
    气氛缓和了一些,地摊老板也不是傻子,立刻便会了意,转身去准备四人的饭菜。
    四人落座,小型圆桌立刻就显得不够看了。
    不过将就着挤一挤也能坐,就是这味道着实不太让人好受。
    很快,一个中年妇女掂过来一箱多朗多。
    多朗多还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叫黄金酒。
    不过黄金酒这种称呼,只流传在一些上流高层,底层的一些民众,更喜欢称它为多朗多。
    多朗多是由大麦酿造而成,色泽金光,口感醇厚,入口甘醇清冽,如果放在水井里冰镇几个小时,味道会更好。
    一箱多朗多共有十二瓶,六个人,正好一人两瓶。
    王克已经吃饱了,不过他不介意多喝两口多朗多解解油腻。
    “你们应该还没毕业吧,这么晚了,还在夜市里溜达,不怕遇到坏人吗?”
    高瘦男子一手托着下巴,朝方源两人打趣道。
    忽然,黑猫像是想到了什么,又说:“哦,对了,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黑猫,你们可以叫我老黑就行。”
    “黑猫?”
    方源在脑海中查询着有关于黑猫的信息。
    可惜一无所获。
    “对的,还有这个胖子,他叫乐山。还有这两位,他们分别叫鹰眼,石头。”
    黑猫在一旁介绍着,然后又从身上掏出了一张绿色的金属卡片。
    上面写着【黑锋佣兵团】
    金属卡的背面还可有一只早已灭绝的蜂鸟图案。
    方源吃惊道:“你们竟然是佣兵团。”
    “是的,没错。”
    黑猫抿了抿嘴唇,笑道。
    “怪不得会有军人的气质,原来是佣兵团的人。”方源在心中暗自说道。
    佣兵和拾荒者不同,两者虽然都是在荒野里谋生路,可本质上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首先,想要成为佣兵,最低要求,中级学府毕业资格证,至少掌握两种不低于e+级职业技能。
    然后是佣兵规则,佣兵其实没有指定性的归属,他们只有一个收集,并且发布任务的公会。
    这个公会叫做蜂鸟公会,一个只服务于佣兵的情报组织。
    佣兵可以通过完成任务来获得相应的赏金,然后提升佣兵等级,接受更高级的任务,获得更丰厚的奖赏。
    而黑猫手中持有的这张绿色金属卡,就是蜂鸟公会经过特殊加工后制作的佣兵卡。
    绿色,意味着他们这个团队可以扩充到七人,综合实力在一阶三级战兵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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