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孩子……”卫庄指了指她,摇头一笑,“就是任性,考了这么多年才把剑桥考上,刚读了一年,喊一口想和你结婚,马上就从剑桥退学了。我是管不她了,以后就指着你收拾她这个小魔星。”
“好像谁稀罕剑桥一样,要不是EVA说诤哥哥读剑桥,我要不读个剑桥牛津,配不上他,谁要去读它?”青瑜撇嘴,抓起勺子继续喝粥,“英国有什么好的?没有爸爸你,没有中国菜,更加没有诤哥哥。”
“女孩子家的,总要有个高文凭,说出去才好听。”卫庄的眉下意识地拧了起来,顿了顿,他朝林越诤招了招手,示意他来自己身边坐,“等你们结婚后,我再找个好点的高校,把你的学历问题解决了。”
说着,他拍了拍林越诤的手:“越诤,去看过你爸爸了吗?”
他见林越诤不答,心中已有了数,语重心长地说:“你不要恨他,老一辈做那么多,说穿了不都是为你们?现在你也大了,什么人事没见过?怎么还放不开你爸爸那点错误?”
他眯着眼睛,锐利的目光在林越诤僵冷的脸上逡巡了几圈,吸了口气:“听话,去看他,也把你和青瑜的好消息带给他。还有,你妈妈的保外就医,已经快下来了——总不能你要结婚,连个来主婚的亲人都没有。放心,只要你以后好好地和青瑜过日子,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这是叔叔的承诺。”
林越诤死灰般的眸中终于有了些光亮,眼前这个人,永远知道他在乎的是什么:“谢谢卫叔叔。”
青瑜的伤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碍,在医院住了一天后,医生就放了行。下午出了院,林越诤送她回家后,也不在卫家久待,以有公事在身为由告辞。他返身离开前,青瑜忽然叫住他,从床上跳了下来,拖着伤腿扑进他怀里:“诤哥哥,不要离开我。”
林越诤低头看她,见她脸上已布满泪水,不禁抬手为她擦去:“怎么了?”
印象中,青瑜虽然从小爱黏他,但是在大关节上从不拖泥带水。无论他要去什么地方,她都不会像别的孩子那样依依不舍,因为不久以后,她会连人带行李地出现在他所去的地方。高中毕业后,他去英国留学,还在上初中的她就跟去了英国。天分不高的她总也适应不了英式教学,之所以顶着巨大的压力在异国求学,只为了周末偶尔能跑到剑桥见他一面。而他总是忙,她往往是兴冲冲地来,然后坐一下午冷板凳败兴而归。即便如此,她还是言笑晏晏地以他妹妹的身份自居,乐此不疲地往他的社交圈子挤,仿佛她的世界都是以他为轴心转动的。
然而,她对他的黏总是很有分寸的,什么时候可以凑上去撒个娇,什么时候该安静地离开,她都掌握得很好,她从不会让他为难,从不会让他厌烦,她就像他生命中一个天经地义的存在,比朋友亲一些,却始终也只能是这个位置。
如果不是那场变故,他们这样不咸不淡的兄妹关系会维持到他从剑桥毕业,然后彼此因各自的不同追求分开、淡忘,也许有一天,他参加她婚礼时,会偶尔跟她的丈夫提起当年她做他跟屁虫的生涯,忽然感动于生命里曾有这么一份温馨的感情。
可是那场变故,让她成了他的救世主,在他身陷井底时,是她扔了条绳索给他,才有了今时今日的林越诤。也正是因为有今时今日的他,父母在狱中的体面才得以保存。无论他和她的关系里,有多少被迫捆绑在一起的成分,他都要感恩于她。
“诤哥哥,我好怕你不要我。你知道的,我做什么都是为了你。”青瑜将脸贴在他的衬衫上,使劲抹着泪。
林越诤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她在委婉地道歉:她对他用了手段。两次故意断腿,一次将他召去她身边,一次则断了舒旻宽宥他的最后一个可能。
想到舒旻,一股细密的抽痛从心底漫开,他轻轻将她推开:“我知道。你好好养病,晚上我再抽时间过来看你。”
离开卫家,林越诤犹豫了很久,还是将车开去了燕山脚下的监狱。
时隔三年,逼仄的探监室内,林越诤首次见到穿着囚服的父亲。他老得很快,越见清癯了,两颊都深深凹陷了下去。
乍见来探监的是他,林允升站在门口久久迟疑,最终迫不得已地在他对面坐下。
父子俩隔着窗,面色凝重地对视,谁也没有先开口。
林越诤目光复杂地看着窗后的父亲,几年的监狱生活已经将那个意气风发的林允升打磨成了一个沉默拘谨的老人,如今的他满脸皱纹、满脸沧桑,竟有些龙钟老态。他见林越诤望着他不说话,像做错了事的孩子般低下头,局促地搓了下手。
林越诤的心猛地揪了一下,像有什么涨在胸口,他屈指竭力忍耐,还是微红了眼睛。
这还是他的父亲吗?这还是那个他少年时,在作文里仰望崇拜的父亲吗?他忆起自己曾为他写过一篇感情真挚的作文。那篇作文里的父亲,是一个精通四国外语,写一首好诗的学者;是一个和而不随的谦谦君子;是一个热衷慈善,救贫济困的慈善家;是一个时刻告诫他“有德不孤”的高洁雅士;是一个“以谏诤为心”,克己奉公,兢兢业业的廉吏。
在他心中,“越诤”二字就是父亲的风骨、品格的写照,父亲是他的精神脊梁,是他仰望的朗朗青天。
然而,那青天的崩塌,只用了短短一瞬。
大学毕业那年,远在黎巴嫩游学的他忽然惊闻噩耗:他的父母经检察机关查实,二人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乍然听到这个消息,他怎么也不肯相信,他举出无数例子为父母辩解,他们一家十多年来都住在机关大院的老房子里,撙节度日,甚至连他出国留学的学费,有一部分还是从亲友那里借来的。
他只当父母是被政敌陷害,连夜订机票准备回国,却临时接到叔叔的电话,被告之不可回国,让他火速去加拿大稳定局面,他父亲早已经以他的名义在加拿大私设了几家公司。直到那一刻,他才知道父亲为什么早早地将他移民去了加拿大,直到那一刻,他才悚然发现,他名下竟有那么大一笔骇人资产!
骗子,都是骗子!
二十三年的信仰毁于一旦,完人的画皮下竟是一副狰狞、肮脏的嘴脸!
他失魂落魄地将自己锁在画室里整整一个月,直到叔叔找到他,告诉他,父亲的一审判决已下,因牵涉的金额巨大,最高法院一审判决是死刑。叔叔安抚似的拍着他的肩说:“放心,一直咬着你爸爸不放的那个舒宝瑞已经死了,很多事情都死无对证了,加上你爸爸认罪态度很好,要是能追回部分款子,二审很有可能改判死缓。”
他将名下可动用的资产全托叔叔带回了国,以期换父母一条命。然后,他孤身一人从贝鲁特港出发回加拿大。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出行方式,仅因为他曾发誓,有生之年要圆一次海上航行的梦想。暴风雨骤然来袭的那个午后,轮船被迫停在了黎巴嫩北部海域,遮天蔽日的铅云迫近地压在他眼前,他头晕目眩地站在船尾看着那毫无希望的天空,忽然觉得自己失了来路,更加没了去路。他的人生信念毁了,他的家庭毁了,他的爱情也毁了——他和舒旻之间,已经隔了一道叫做永无可能的鸿沟。
他木然望着脚下不停翻滚涌动的黑色海面,惊涛骇浪里,一张清澈的如花笑颜安静地朝他绽放,他松开攥着栏杆的手,朝那张笑脸里坠去,十月的刺骨海水叫嚣着将他吞没。
他要以这种方式向她致歉,更要以这种方式让骗了他二十三年的父亲忏悔。
被几个水兵捞起来时,他已经溺得半死不活了。漫长的航期里,他一直发着高烧,浑浑噩噩的,成日里咳嗽,咳得他整个胸腔都是痛的。上了岸,加拿大的华人医生告诉他,因为冷水呛进了肺里,他的肺受了重伤,恐怕落了病根,寒暑交替时会例行咳嗽,让他以后注意调理肺部。
一无所有地在加拿大做了半年行尸走肉,他终于在某个深夜凄然了悟,既然死不了,那就活下去吧,活着,才有赎罪的机会。
在加拿大,他从某金融集团的低层职员做起,即将崭露头角时却被上司嫉恨,处处打压,他也木然领受。半年后,他接到消息,他母亲因不堪监狱狱友的辱骂殴打自杀,幸而被狱警抢救过来。听到这个消息,他才悚然惊觉,只要自己还活着,就必须承受活着的责任。他不能再放任自己,他必须重新站起来,获得保存父母体面的能力。
他辞去工作,拿着仅有的资产去了华尔街,在那里做了一个操盘手。在财富滚雪球的年代,像他这样没有原始资本的人,很快就成了别人的陪玩。在他历经数度挫折后,青瑜找到了美国,逼着他回国去见卫庄。他的实力和才华很快得到卫庄的欣赏,不久,他就从卫庄以及卫庄背后的财团那里拿到了第一笔投资。
林越诤没有让他们失望,短短半年,林越诤就用这笔钱在美国打开了局面。
在那段时间里,青瑜时不时飞来美国看他,还像往日那样无微不至地照顾他,然而他已经无法坦然接受她的好,他与她之间,始终还是因身份的差别,多出了一些细微的生分。
一年后,国内房地产业迎来黄金时代,林越诤受卫庄所邀回国帮他在房地产界做一番事业。临回国前一晚,青瑜从英国飞来,陪他看了一场小剧场电影。
电影叫《霍乱时期的爱情》,故事发生在19世纪末的哥伦比亚,电报员费洛伦蒂纳爱上了一个名叫费尔米纳的女孩,然而,因为身份地位差距过大,相爱的两人被迫分离,天各一方。几年后,费尔米纳另嫁他人,渐渐在安逸的生活中忘记了费洛伦蒂纳。
但是费洛伦蒂纳始终没有对她忘情,已经贵为一代商业巨头的他有无数名媛淑女追求示好,他却发现费尔米纳才是他一生的真爱,他决定用等待换回爱情,然而这场长达五十年的等待却耗尽了他的一生。
电影散场时,青瑜指着他的侧脸讶然说:“诤哥哥,你哭了?”
他还未及将掩藏好情绪,青瑜忽然凑近他,抬头飞快吻在他脸上:“诤哥哥,我会像费洛伦蒂纳那样等你一生一世,直到你心甘情愿地接受我。”
这真是感人的告白,只可惜,他已经有了自己要用一生等待的“费尔米纳”,即使这等待如此无望。
“你……还好吗?”玻璃窗内,林允升的声音有些喑哑,他见林越诤神色凄楚,忙乱说,“我都还好,菜有两素一荤,汤也是真正的汤,不是外面说的那些涮锅水。我的身体也好,每年都有体检。就是……最近牙疼犯了,老吃不下东西,就瘦了点。”
他见林越诤不说话,交叠的双手紧了紧:“我知道你恨我,我没有怨言,但是你不要恨你妈妈,她什么都不懂。当年的事情,其实,我也是身不由己……”
空气里一团死寂,林越诤含着泪,冷冷一笑。好一句身不由己,多少肮脏罪恶都以此为名,大行其道。他果然是他的儿子,对自己心爱的女人犯下那样的罪恶,连一句解释都不肯给,在心里叹惋的也是这一句无耻的身不由己。
良久,等到情绪都已平复,林越诤才淡淡地说:“妈妈的保外很快就下来了。还有,下个月,我和卫青瑜结婚。”
闻言,林允升默了半晌,埋下头无声恸哭起来,瘦骨嶙峋的肩膀剧烈抖动着,林越诤透过玻璃窗,逆着昏暗的光线看他,觉得此情此景,失真得像从噩梦里剪下的片段。
坐够半个小时,林越诤起身,也没道别,头也不回地就此去了。
舒旻的手术彻底做完,已经是五天后。接连几天里,轮番上阵的消炎针、止血针以及刮宫术,倒像是全套的古代十大酷刑。舒旻整个人被药腐蚀透了,成天木木地躺在床上,医生让她做什么,她都配合,只是不说话。那种锥心刺骨的痛,已渗进了她的整个胸腔,连说话都痛。
半梦半醒的时候,眼前晃晃荡荡的总是林越诤的影子,时而是他如今的样子,时而又是他年少时的影子,清清淡淡的一抹,遥遥地站在她眼前,她进,他则退。
最近一次梦见他,他的眉眼终于真切起来了,他们坐同一班飞机去香港,但是到了香港,她下了飞机,他却说他要转机去英国结婚,她一句话都没说,就看着他走了。
就算是做梦,她也很清醒地知道,他们永远到不了一样的终点。彼此能陪对方的,只是一段极为短暂的旅程。
醒来时,她凄然想,他们之间的爱是彻底完了,因为,即便在梦里,她也始终对他无话可说。
伸手取过镜子,她第一次认真端详自己的脸,一张脸毫无血色地凹了下去,两只眼睛深得像幕布上破开的洞,脖颈上,生出了两道再也褪不去的纹路,她分明还年轻,但也已经老了。
嘴角无声无息地往上一翘,爱是完了,但是恨呢?
出院那天,陆城南打横将她从床上捞起时,心里重重痛了一下,骤然瘦下去的她,轻得像个十三四岁的孩子。
她老老实实地由他抱着,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接下来的调养期内,陆城南仿佛又回到舒旻父亲刚过世的那段时间,他每天比祖红起得还早,去农贸市场里一个笼子一个笼子地转,找真正的乡下土鸡。他知道女人月子期间有很多讲究,闲了便上网查各种禁忌,一条条地记在本子上,不是告诫祖红别买性寒的蔬菜,就是亲自去药店买上好的原料给她配补血的膏子。
他的整个心思都扑在舒旻身上,像这俗世里任何一个普通男人那样围着方寸之地忙前忙后,像照顾女儿那样照顾着舒旻,全然不顾外界有关他的议论已经炒到了白热化。
舒妈见了,不免暗自垂泪,既是为女儿的遭际心酸,又是感慨她在劫难后还能有这样的福气。
这天清晨,陆城南做好一家人的早餐,去敲舒旻的门,却没听见任何回应。他心里一紧,忙拧开卧室的门,见卧室内空无一人,只当他去散步了,忙跑到阳台上往下张望,哪里有她的影子?他立时慌了,忙掏出手机拨舒旻的电话,电话一响就接通了。
听见她好端端地在那头,他的心才落回原位:“舒旻,你在哪里?”
“我在北京。”声音平淡,听不出任何情绪。
“北京?”陆城南一惊,忙去看时间,不过早上八点,她什么时候不声不响地竟已到了北京,“你去那里干什么?我马上来接你。”
“不用,我有些事情要处理,下午自己会回来。”
说着,她不由分说地挂了电话。
陆城南犹疑了一下,走进她的卧室,打开她的抽屉,那里躺着一沓厚厚的宣纸,上面用端正的小楷抄着超度亡灵的《地藏菩萨本愿经》。他轻轻将那沓纸放回原位,隐约猜到她去做什么了,他涩然一笑,如果这样能让她快慰些,那就由她吧。
林越诤赶到灵光寺时,正值早上九点,他隔着人群,一眼就看见了穿素白大衣的舒旻在和一个僧人说话。
她瘦得连那件大衣都撑不起了,背影看着怯怯的,身姿却站得挺直,一如既往的倔强不屈。
他心中一搐,在原地蹙眉看着她,心底竟生出一种害怕,那害怕拽着他的腿,让他不敢上前面对她。
那个僧人倒是一下捕捉到了林越诤的视线,朝舒旻说了句什么,舒旻便回过头来了。她直直地看着他,就像他这个人是透明的,那眼神一望无际的空,仿佛一片没有人烟的荒漠,她的眼睛里,竟有这样一种荒芜空旷的神气。
他预想过千万种她再见他时的神情,独独没有想到这一种。他径直朝着她的方向走去,直到她苍白尖削的脸清晰地映在瞳底,他抬手,却再没有轻抚那张脸的余地。
舒旻抬头看着他真实清晰的眉眼,还是她曾经爱着的那个模样。这么久以来,她成日成夜地活在记忆和梦境里,在那个世界里,她朝着他的方向翻越了十万座大山,只为能切实地再见他一面,然而,当他真实地站在她面前时,她却不悲不喜不怨也不爱。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