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玉用短笛召唤来了神雕,独孤求败与他重逢,喜不自胜,转眼却又看到他怀中抱着一位姑娘。独孤求败有些纳闷,他去年临走的时候,给润玉留下“棠樾居”这个线索,是真心想让他抓住机会完成未了的夙愿,谁成想,他现在抱着的却不是他以为的那个姑娘。再一看,这也不是什么凡间女子,好像也是个女神仙……
润玉道:“独孤兄,我有求于你。”
独孤洒脱:“你我兄弟,用不得‘求’字。尽管说吧,什么事?”
“独孤兄在人间漫游百年,去过的景色最好、最安全的地方是哪里?”
“如今大宋气数将尽,各地战乱纷起,这样的地方也不多了……”独孤寻思片刻,“有了!我知道一处福地,在岭南一座山坳子里,那里四季如春,风景如江南般秀美,最重要的是,那里的人也淳朴,物产丰富,所以也没甚么纷争。”
“独孤兄,我把这位仙子交给你了。等她醒来,你就带她去你说的那个地方。”
“等!等等……怎么就交给我了?兄弟,我赠你宝笛,是想着以后可以帮你打架。可你这让我收养一个女人,有点……”
“不是收养,独孤兄只是替我把她送到那个地方。她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润玉想了想又补充,“不过,如果她醒来有她很想去的地方,那独孤兄千万不要勉强她。就将她送去她最想去的地方。”
“这个容易,我一定将她安顿得妥妥当当。”独孤突然开窍,“诶,我说你们两个之间……万一她醒来后要求见你,我岂不是还得把她送回来?”
“她不可能这样说。”
“为何?你惹到这位仙子了?”
“她不会记得我。”润玉目光空茫,“因为我已经给她下了‘忘尘咒’。她的记忆中不再有我的存在,一切都会和四个月前一样。”
独孤问:“就你这点灵力,还全用来下这个咒术,我看你真是想当凡人了。”
润玉道:“你知道这位是谁吗?这是姑射上神。”
独孤讶异,随即了然:“姑射山上那位万年神隐不出的忘情道祖师就是这个小姑娘?我只瞧着她身上仙气精纯,这么一说,倒也难怪。啧,玉兄下凡一趟,竟然和这样的神接下了果,那这果子自然是招惹不得,招惹不得!”
“你我都明白,对修忘情道的上神来说,情劫最为凶险,稍有不慎,便会跌落神位、万劫不复。凡人的一声犹如蜉蝣,很快就过去了。我定要帮她一把。”润玉缓了缓又道,“当年我历情劫的时候,并不知道那是情劫,那时也可没人帮我。那滋味无异于抽筋拔骨,而且到头来,我败得惨,不仅未能渡过此劫飞升上神,反而损去了大半修为,现如今,你也看到了,不还是要再历一次劫?”
“哼,当初独孤求败那是不认得玉兄,不然我见你为一女仙使自己堕落,我就带你去逛六界最好的窑子,看尽天下美女,以毒攻毒。”
润玉润玉见独孤天真浪漫,不由笑道:“以毒攻毒可不是这个用法。”
独孤转而道:“不过,现在你能这么想,真是再好不过了。最好在那些想不开的痴男怨女身上都来一道忘尘咒,让他们好好练功去,否则怎不见人间这百年来还未出一个能打得过老夫的剑客?哎,这说起来,老夫又是心酸,不提了。玉兄,你现在孑然一身,乐得自在,打算去哪儿?我这雕儿甚是想你,兴许还可以载你一程?”
润玉摇了摇头,“不必,从今往后,我已决定,凡人怎么生活,我便怎么生活。凡人自然是骑不得神雕。我可能会去襄阳,这一路上总是听到义守襄阳的郭大侠如何伟大、黄帮主如何智计无双,我对杨过小兄弟的这两位伯伯婶婶也甚是好奇。”
两人沉默了好一会儿,独孤看润玉始终抱着小龙女不放手,轻咳两声,“看你这魂不守舍的样子,不会是你也真喜欢上这位仙子了吧?要是那样,你们俩互相喜欢,你干嘛还要斩断情丝。横竖那是她的劫,她修忘情道,哼,你修的功法不还鼓励灵修呢?她历情劫,而你早已历过情劫了,在凡间娶妻生子也实属自然,也耽误不到你的仙途上,顶多就是雪神日后想起来,叹一句自己当初年少风流。不过,她没了上神的道行,就打不过你了,到时候,她还是得听你的。”
独孤直来直去的,他把润玉当做兄弟,自然就只会考虑润玉的好处,又不懂得男女之情,只当和武学异曲同工,哪个强,就要听哪个的。润玉本是很失落的,听到独孤的话反而忍俊不禁。
“长痛不如短痛。我在乎她,不愿意让我成为她的劫数。她的上神之路,终究有她自己走,除了保证我自己不会耽误她,其余的我着实也做不了什么。我只希望这条路……她走快乐、坦荡。”润玉终于将小龙女放置在神雕背上,最后看了一眼,“独孤兄若是方便的话,就时常替我去看望看望她。平安快乐则不必告诉我,但若她遇到什么麻烦,还请你尽快告知我。”
独孤摇了摇头,看着润玉的印堂又谈了两口气。“我带她去世外福地,她能有什么麻烦,倒是你,与凡人无异的天帝陛下,以后怕是会麻烦不断咯。”
“散尽灵气也没什么不好。这样以后想杀润玉的妖魔鬼怪不就不容易发现我了吗?”
独孤难得严肃地对他说:“方才我观你天命发现……哎,我毕竟是陆地飞升的半仙,其实也看不大明白,但是……”
润玉打断,抱拳莞尔,“那就请独孤半仙先不要向润玉透露天命,毕竟人的一生,精彩的都是无常。”
随后,润玉从袖中取出一支冰玉簪,那上面刻着栩栩如生的龙尾,仿佛下一刻这条龙就会飞起来一般。他轻轻将玉簪簪在小龙女乌发之间,冰玉晶莹,美人绝俗,相得益彰。“龙儿从不戴这样的首饰,如果醒来后她问起这枚玉簪的来历,你就说这簪子上刻的是龙尾,正合她的名字。是她自己买来后忘记了。”
独孤不懂其中百转千回的情愫,只是感叹雕工精美,“没想到玉兄还有这等绝活,这玉龙雕得那是和真的一样。”
润玉一笑,“唯手熟尔。我最近刻了一百多支木头簪子,才敢在玉上刻的。龙儿从前对我刻木簪的技艺就颇为满意,这只簪子她应该也是喜欢的。”
“你啊你——”
一边是独孤求败唱起一曲小调,一边是神雕长鸣带着二人飞上九霄。
剑魔唱起了人间颇为流行的一首长短句,他的声音空旷苍迈,倒是将原本婉约的词唱得格外豪迈: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1]
彼时,润玉还没有听过,这首词的前两句。
润玉的目光追随神雕直至其消失,然后,牵起他现在唯一拥有的青驴,一个人重新回到路上。
冬去春来,春去夏始,四季如流水,不知不觉地流走了。
润玉最终没有按照他原先所打算的那样,离开徽州后就直接赶赴襄阳。理由不过是男儿志在四方,他若不先让自己融入这个世界,既没有目标,有没有归宿,又岂能如妇孺一样去投奔他人?
他从前对人间了解不多,也很少下凡游玩,对于人间的了解大多是从旭凤和锦觅历劫后才有的,十分片面。所以,一切都要从头学起。而和旭凤、锦觅那时在人间投胎不一样,这一次,他并没有身份,等同于一个横空降临的人突然挤进一个异样的世界。人间无疑是个人情社会,他慢慢地也适应了将自己的存在和别人的存在联系起来,从而更加稳固自己。
他先是来到北方一座偏远的小城,名叫樊城,在当地一家药铺做活。他写得一手好字又通文墨,药铺伙计之外,便做起了替城中军人写家书、读家书的营生。百姓大多不识字,所以书信往来通常都需要当地的读书人写作、朗读。他头脑聪明,很快就学会了当地方言。大家见他人和气,声音也好听,都乐意长期去他开的家书铺子。
三个月后,润玉不再需要在药铺当伙计了。他开了一家自己的家书铺子。
清润的嗓音不紧不慢地念着家书:“阿郎,俺想你啦。俺们家的老母猪一胎生了八个,可把俺老娘乐坏。你在樊城过得咋样?军饷给的多不多?最近要不要上战场?要是要打战了,打仗前,说什么也得托人给俺捎份信。俺们分别前说好的,大男人可要守信用啊……”
战士们收到的家书大多口吻粗鄙,但润玉读出来,在众人听来就像唱歌一样好听。每过七天,家书铺子会朗读一次各地送来的信,众将士皆是同袍,也就不避讳分享自己的家书,排排坐,一起听润玉坐在中间,朗读家书。
男人间还会相互攀比,好比谁家信上要是提到媳妇生了个大胖小子,第二天,整个军营的人都会对他说恭喜。不过,再过几天,就会有人兴冲冲地拿着信来问润玉:你快帮我看看,信上是不是写我媳妇给我生了俩龙凤胎?
一群大老爷们总是能在这家书铺子前哭得稀里哗啦的。一开始,润玉还觉得替他们难为情,但他自己开了几个月铺子,也往往为朴素的信中的真情动容,夜里辗转反侧,喉头哽咽。
这样的生活维持了一年多,期间他的名号传得越来越远,远近四方,无论男女老幼,全来委托他写信读信。就是七十岁的缺牙老太,看到他也会用乡音唤一声“阿玉”,然后塞给他几颗自己从牙缝里剩出来的蜜枣。
润玉活得很清苦,没有好房子,也没有好菜肴,就连能勉强入得了他口的好酒好茶都找不到。他却觉得凡人的生活比在天宫要来得真实得多。
直到,战争波及到了这座偏远小城。
战争一旦开始,青壮年男子就是珍贵而稀缺的资源。家书铺子被砸了,朝廷将润玉抓去当兵,他甚至还没有操练过枪法,就被塞上一柄锈掉的□□,套上一身过小的铠甲,逼着上了战场。
对于上位者来说,一场战争是可以量化的,多少人死去,花了多少钱。
这一次,对于润玉来说,他不再是上位者,而变成了数字之一。
他本就精于武艺,又学了“独孤九剑”,即便这一年疏于练功,内力不算深厚,也比其他士兵在战场上更容易存活。他身边的战友换了一批又一批,他被封为“百夫长”、“千夫长”,最近樊城将军告诉他,再多战一回,就可以向朝廷上书封赏了,指不定还能封个小将军。
然而,润玉感受到了真正的恐惧。他怕的不是杀人,也不是被杀。
最可怕的是,一场场大大小小的战役,根本没有尽头。永远杀不完的敌人,永远烧不干净的尸体,永远吃不饱的饥民……
他不要当什么将军,杀更多的人!效忠朝廷?为什么要效忠一个他既不熟悉,也不讨人喜欢的权利中心!
润玉脱下军装,卸下军务。
“王将军,润玉下个月想请辞离开。”
将军王坚仍低头看着公文,头也不抬一下,“你能逃到哪里去?”
“只要离开这里,总能找到一个不需要每天操练杀人之术、每月都要挥刀杀人的地方。”
“你不是武陵人。”
“或许我能找到。”
将军缓缓抬起头来,“你找不到,因为根本就没有桃源。不需要申报下个月的批次了,你现在走吧,我就当你上回死了。”
“将军,只是这个月军队的后备军还没有赶到,正是人手不足的时候,我可以再……”
“听不懂吗?武功再好有个屁用,你这种人,就不适合当兵!本将军让你现在就滚,卷铺盖滚吧,一个晚上都不许留!”将军说完,将手中的笔往他的身上砸去。
润玉没有躲,墨水撒到了他的布衣上。他将笔捡起来,放回了将军的案上。将军又将头埋进了案头公文里,不再看润玉一眼。
原来,这就是他共生死一年的同袍。
走吧,没什么好留恋的。
[1] 《雁丘词》元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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